书城小说白雪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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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一 出青(1)

一 出青

霜降在节气中,无疑是唱悲角的。它一出场,傅家甸的街市,有如一条活蹦乱跳的鱼离了水,有点放挺儿的意思,不那么活色生香了。那些夏日可以露天经营的生意,如理发的,修脚的,洗衣服的,代拟书信的,抽签算命的,点痦子的,画像的,兑换钱的,卖针头线脑的,擦皮鞋的,不得不收场,移到屋内。不过锔缸锔碗的,崩苞米花的,照旧在榆树下忙碌着——他们的活计中有炭火嘛。不同的是,他们倚靠着的榆树,像是一个万贯家财散尽的破落财主,光秃秃的,木呆呆的,没剩几片叶子了。这时节,弹棉花的和卖柴的得宠了。弹棉花其实就是让死去的棉花再活过来,它们蓬松柔软地还阳后,女人们就得抓紧给家人做棉袄棉裤了;而卖柴的呢,却是让活生生的柴,热辣辣地死去,化为烟和灰。柴草铺那些脚力过人的小伙计,挑着沉甸甸的担子,走街串巷,把柴送到饭馆、茶坊、客栈、妓寮、澡堂子和戏园。到了冬天,那里的红火,是靠它们烧起来的。

这是一九一○年的晚秋,王春申赶着马车回到傅家甸时,这里已是一片漆黑,与他先前在埠头区见到的灯火撩人的情景大不一样。其实耀滨电灯公司已在傅家甸北十二道街开办了发电

厂,用涡轮机发电,使这儿的多半住户用上了电。不过因为每月要耗费一个多大洋,嫌贵的百姓还是有用油灯的。而电灯公司供应的电,由于是包月收银,少供一度电就等于多赚了一文,不到夜半就回了。没有路灯前,做生意的人家,习惯在店铺前张挂灯笼。有了电呢,灯笼就收了。现在路灯说灭就灭,偷盗之事屡有发生,以致入秋之时,巡警局不得不传谕各户,于黑夜时悬挂灯笼于门首,防御宵小。可是收回的东西,再亮出来就难了。那些灯笼就跟心有归属的妓女不想再接客一样,把光鲜深藏起来。

王春申倒也喜欢这样的黑暗。夜晚嘛,总得有个夜晚的样子。虽说三铺炕客栈的主人是他,可他每天回到这里时,要看妻妾的脸子,所以进门前,他喜欢摸出别在腰间的烟锅,趁黑抽上一袋烟。他吧嗒烟的时候,习惯地抚抚黑马的鼻子。它跟着他奔波了一天,他也心疼啊。黑马知道主人怜惜他,总会用脸贴贴他的脸,似乎在告诉他,它舍得为他卖命。王春申就会感激地说一句:“好伙计。”抽过烟,他卸了车,将黑马牵到客栈背后的马厩,划根火柴,点亮马灯,给它饮了水,再将马槽添足草料,这才熄灯离开。虽然马厩有时也多一两匹住店的客人带来的马,但王春申从来不拴他的黑马,因为他清楚,好马是拐带不走的。

王春申的妻叫吴芬,妾叫金兰。本来,以他的身份和财力,身边是不该有两个女人的。三妻六妾,那都是有钱有势的人,才该有的风光和享受。可是吴芬进了他家的门,在生养上就一路背运,两胎都流掉后,再也怀不上,而王春申重病在身的老母亲,非要在有生之年抱上孙子。孝顺的他,只能纳妾。做人家的小,对女人来说,不管是进多么显赫的门庭,总归是屈辱的,何况是王春申家这样的柴门呢。他娶小时,倒像是办丧事。家里明明有大门,可吴芬硬是让他在旁侧开个小门,不让花轿走正门。而

花轿中那个傅家甸有名的丑女金兰,哭成了泪人,直说自己跟了王春申,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这朵鲜花什么模样呢:对眼,朝天鼻,猪嘴獠牙的,又矮又胖不说,还一脸的麻子。她在街上走,小孩子碰见她,都吓得往旮旯躲。洞房花烛夜,王春申有如奔赴刑场,死的心都有了。这边他刚吹熄了红烛,跟金兰造起孩子,那边吴芬就咚咚地敲窗了,说是水缸那儿发现了一条蛇,让他起来捉。王春申的老母亲听到动静,气得拄着拐杖,出屋骂吴芬搅儿子的正事,不是贤德女人。洞房外吴芬哭,洞房内金兰也哭,她说自己一个黄花闺女,若是在妓馆,被有钱人破了瓜,还能得到好几块银锭,而被王春申尝了鲜,白疼一场,一点好处捞不着,实在亏得慌。气得王春申直想一脚将她踢到灶坑里,当柴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