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夜咬着下嘴唇,诸葛名优横抱起她:“我早说过,W城是我们的天堂。我不允许你掉眼泪……你知道吗?刚才你睡着的时候,你的眼角流出许多眼泪。我不明白你为什么有眼泪,事实上,我8岁之后就没哭过了。你抱着自己的双臂,捏着拳头,你在睡梦中也没有安全感吗?是什么让你这样惊恐……子夜,我不要你再过惊恐的日子了。”
她的手环着他的脖子,闻到他身上淡淡的香水味。
“你身上的味道……”
“Dunhill的‘红色欲望',我的最爱。你要是喜欢,以后你也用这种香水。”
“我很少用香水,对打扮自己我是外行。诸葛名优,我的样子又老又丑,而且,我的手脚冰凉如死尸。你没有必要对我那么好的,真的。”
“子夜,我要把你打扮成最美丽的女人。走,我抱你去浴室,你先洗澡……我去给你找衣服。你知道吗?我给你买了很多衣服。”
“什么?”
诸葛名优抱紧了林子夜,他大跨步地朝浴室走去。他放下林子夜,留她独自在浴室,然后关上了门。
她看到一个洒满了花瓣的大浴缸,香氛迅速钻进她的鼻子,她又一次觉得是在做梦。她除去了自己的衣服,光着身体在大镜子前站立。
“林子夜,从现在开始,你是一个新的人。你不认识方子牙和少年狼,你也没有写过故事,你不是一个私奔的少女,也不是一个不安分的女人……你什么也不是。从此,你就是你,崭新的你。青草上的露珠,暴雨后的彩虹,你和它们一样新鲜可爱。”
林子夜露出了笑容,她跳进浴缸,把整个脸都浸到水里。憋住呼吸,她在心里默数了15秒,只要15秒,她的从浴缸里钻出的脸就是一张新的面孔。
15秒后,她喘着粗气,从浴缸里抬起头来,两行滚烫的泪水滑下来。滑过她的嘴角,脖子,延伸到浴缸的热水里。她摸着自己小到离谱的乳房,摸着自己空洞的小腹,很多花瓣漂浮在水上,每一片花瓣都比她要饱满好看。
可是,她还有生命。
林子夜还活着,不是吗?
半个小时后,她穿着浴袍走出浴室。诸葛名优拿出一条干毛巾,替她擦头发。接着,他举起了电吹风:“把头发吹吹吧,来,我给你吹头发。”
她坐在地板上,他坐上沙发上。
他扳过她的头,要她把脸靠在他的大腿上。一只手掌穿过她的头发,伴随着温热的电吹风风力,她好像又要睡去。
林子夜决定清醒一点,她不是16岁的林橙子,为了一次私奔抛弃一切。现在,她的面前是一个陌生又熟悉的诸葛名优,他对她很好,可是她不想失去理智。
“诸葛名优,我说过,你没必要对我那么好的。如果W城适合居住,我会留下来,可是我不可能住在你这里。我们只是朋友……对不起,我们之间不应该那么亲密。”林子夜从地板上站起来,甩着半干的长发,诸葛名优手里的吹风机还在“嗡嗡”作响。
“你害怕爱情吗?”
“不,我们是朋友,我们没有爱情。”
“可是我对你的感觉不是朋友那么简单。”
“不……不要这样说。在这里,”林子夜拍着自己的胸口,“这里,我的心死了。我只想平静生活,一潭死水,或者一棵枯树。”
“好了,不说这些了,你换衣服吧。来,你看看我为你准备的衣服。”
诸葛名优带着林子夜走进客厅。
客厅前后墙上一幅幅色彩鲜明的油画映入眼帘,画的风格各不相同,人物、花卉、风景各种表现题材皆有,宛若走进了收藏名家画作的博物馆。而画的色调又与家具搭配得如此和谐。玄关区油画的绿色调与柜子的绿相呼应。客厅中宽大的美式沙发与背后红色调的大幅花卉油画相得益彰,环绕主画周围的是小幅风景油画。而电视背景墙上一幅绿色调的花卉油画又与金箔装饰的墙面相互映衬。
诸葛名优拉开了客厅的左面墙上的红木大壁橱。
林子夜面前出现了一排排衣服,春夏秋冬的服饰,各种皮包,化妆品……一应俱全。诸葛名优拿出一条牛仔裤和一件白色的棉布衬衣,还取了一双细高跟凉鞋。
“这些都是我喜欢的牌子,它们舒适大方,穿在身上妥贴无比。子夜,这所有的衣服和鞋子全是按你的尺寸买的。”
“你怎么知道我的尺寸……”
诸葛名优从壁橱的一个抽屉里拿出了一个黑色的记事本,翻开。一页页全是剪报,或者是从杂志上剪切下来的。而这些文章和图片全都有关林子夜……甚至,里面有林子夜和方子牙的合影。林子夜还记得,那是一家杂志对她和方子牙做的某次访问。
“你看,子夜,你看这张,你穿红色多傻啊!以后不穿红色了,不好看。你只适合简单的色彩和服装搭配,记住了吗?我在你的这些照片上能猜测到你的尺寸呢……虽然琢磨了很久,可是见到你真人的那一瞬间,我就知道时间没有白花费。你的一切,都符合我的想象。”
林子夜捂住脸,一步步向后腿:“这不是真的……没有人会这样关心我的……即使是方子牙和少年狼……你怎么可以这样呢?怎么可以!”
“我不管那个什么牙和那个什么狼,我不管!”诸葛名优把林子夜推到卧室,“你换衣服,你换吧。我相信自己的眼光……”
她抱着衣服鞋子,颓然地关上了房门。
5分钟后,一个穿白色束腰棉布衬衣、牛仔裤和白色细高跟鞋的女子出现在诸葛名优面前。她的长头发遮住了半边脸,小巧的身体有些颤抖。她紧握住两只手,指甲快要抠进肉里了。
“好,太好了!”诸葛名优把她的头发整理到耳后,“你像一只麋鹿,俊俏的麋鹿。”
他飞快地在她脸上涂涂抹抹,不过一会,林子夜的脸色就白皙红润起来。他给她擦了胭脂色的唇彩,让她的清纯里流露出一种旷野率真。
“这是我吗?”林子夜在镜子前拉扯着自己的衣服。
“一个新的子夜,W城的子夜。走,我们去酒吧。到那里,你可以感受到生命最本能的激情!”
林子夜的高跟鞋在大理石楼梯上敲出一阵轻快的声音,诸葛名优拉着她的手一路狂奔。跑下了楼,她看到一个和楼上完全不一样的场景。
灯影摇红,舞影婆娑——这是林子夜没有看过的景象。
这里不像是纯粹的酒吧,更像是一个Disco,舞曲在前奏酒吧的灯光中显得格外有吸引力,深吸一口气,走进舞池,暧昧的红色、忧郁的蓝色、灿烂的黄色……夹杂着酒精的温度在音乐中一起燃烧。
酒吧里有各种各样的吊灯,枝形的、球形的,带灯罩的吊灯,它们发散出的昏暗灯光给人一种鬼魅的气氛。屋顶上方一盏巨大的吊灯,吊灯上一圈点着的蜡烛与酒吧中桌子上的蜡烛遥相呼应,伴着轻柔的音乐,罗曼蒂克的气氛呼之欲出。酒吧最里面还有有一个很大的舞池,人影随着劲暴的音乐疯狂摇摆。酒吧正中央有一通到底的长吧台,通体采用玻璃制成,长长的占了不小的面积,吧台里面安装了变色彩灯,在酒吧幽暗的环境里变换出各种迷幻色彩。围绕吧台的是一圈黑色的带靠背的檀木吧凳,既稳当又舒服。柔和的灯光打射在吧台上,各式各样,不同品牌的酒琳琅满目,无一不发散着醉人的光泽。悬挂的玻璃酒杯,倒映着迷离的光影,光影里婷婷玉立着靓丽的吧女,不由得让人一下子醉入其中。有两个身着金色紧身上衣的美女踏着高脚椅,敏捷的登上吧台,随着动感的音乐,开始狂舞。在迅速变幻的彩色灯光中,每个动作都妖娆,每个眼神都撩人。整个酒吧沸腾起来,人们在尽情的摇摆中体验着极度的疯狂。
设计考究的高柜台,台面上摆放着啤酒机。高柜台的墙壁上挂着一个牛头的骷髅,在整个酒吧里显得特有韵味。除此以外,酒吧的大部分面积都被沙发占去,设计上参考了KTV包房的风格,大多围成一圈或半圈,间隔处用厚厚的红绸遮蔽,分成了一块块相对秘密又较为宽敞舒适的私人区域。
墙上有一些黑白的艺术照片,精致而漂亮;中央是供乐队表演的木制舞台,不看表演,依然想见得到热烈的场面。踏上那几阶台阶,似乎真有一种起航的感觉。粉红色与绿色是这里的基调,偌大的非洲式的树绿葱葱地点缀其中。一架钢琴、一只谱本,都显示出了这里的独有的高品位。
在吧台的另一侧,安静得像家里的客居室。壁上有色彩绚烂的抽象画,白色的基调,明快而又爽朗。透明的玻璃下有幽暗的绿色灯光,又是一番美妙的布置。深调的颜色给人以一种温馨的感觉,宽敞的酒吧有一点像咖啡馆,很高雅。桌椅的摆放完全是按照规则来的,无一例外得都呈一字排开。墙壁上黄色的灯光印出一片极小的黄圈,昏暗的却有那么点温暖的感觉——仿佛是日照时,红红的夕阳印在红色的枫林里,互相映射。
这是另一个奇妙的世界。
人潮蠕蠕,蓝色光的碎片在暧昧的空间里精力过剩地飞旋,香烟四起,劲爆的HIP-HOP一下一下地击打着夜店男女嘴角眼底的妩媚和笑意。身着挺括的黑衬衫诸葛名优,不知道什么时候打上了一条秘艳的紫领带,他在吧台的一边忙碌着,水晶珠帘映在身后,他仪态亲切而又疏离,唇边挂着一抹流光般的微笑,身手有条不紊地敏捷:唰、唰、唰,君度酒、石榴糖水、鲜蛋白和着碎冰一齐放入调酒壶里,潇洒地摇动后滤入高脚杯,一杯樱桃点缀的“红粉佳人”,转眼就被送到了林子夜的面前。打火机的火舌骤然吐露,诸葛名优还给林子夜点烟,两人的面影随之明灭。诸葛名优的表情总保持着那么一点置身事外,调酒的他如同操纵酒精和客人灵魂的巫师。
林子夜抽烟的样子很妩媚——酒吧顶棚的音响里传来低沉的布鲁斯慢拍音乐,昏暗的灯光下,这个清秀又带着几分野性的白衣女子斜倚着吧台,眼神飘忽,白皙而又纤细的手指夹着一根香烟,慢慢放在红唇间,微微张开嘴,深深吸一口进去,稍顷,烟雾从鼻孔和嘴里缓缓飘出来,散在空中,然后,不紧不慢的把烟灰一点一点弹进烟灰缸里。这一系列动作,让诸葛名优联想到——小时候看得电影里的女特务——她们总是那么诱人,那么性感。
林子夜一定是个有故事的女人。
诸葛名优皱起了眉头,几丝苦楚浮上心头。他需要告诉林子夜一个事实,如果他真的爱她。
林子夜歪着脑袋:“名优,你还没告诉我这个酒吧的名字呢……”
“‘忘吧’,它叫‘忘吧’——来这里的人,都会忘记哀伤的。也有好事者叫它'王八',其实都一样。能忘记所有不开心的事情,估计也就能像王八那样活上几百几千年了……”
16岁的诸葛名优有了第一次遗精,他开始和同龄的男孩子比赛谁的鸡巴大,谁的鸡巴能以最快的时间勃起,像一座巍峨的山那样耸立云端。他是冠军,每场比赛的冠军。后来一个对他不满的男孩子说:“能挺不算有本事,找个女人试试才让大家都服你。”
诸葛名优说:“那不难。”
只是这句“那不难”让他对女人的幻想像突如其来的洪水,令他无力阻挡。他们说的没有错,只有找个女人,自己的精良武器才有用途。
那是个同样发育的很好的女孩子,比诸葛名优大一岁。她的抽屉里不断的有男生的纸条,纸条都压在她痴迷的李碧华的小说下。她喜欢李碧华,看不起喜欢琼瑶的女孩子。她说爱情就应该是深重的悲哀,而琼瑶的悲哀太轻薄。她总是比别人先一步的长大。她来月经的时候才11岁,她沉着地找到母亲的卫生巾,非常熟练的用上了它。班里有个女孩子也来月经,惊恐的找她。她笑着递给女孩她藏在书包里的卫生巾。而那个女孩从厕所回来,一脸的迷茫。女孩说:“怎么会那样粘呢?”
她笑的捂肚子——那女孩肯定垫错了卫生巾的正反面。她的笑骄傲又满足,因为她比她们都成熟。
诸葛名优看上了她,认定她就是他要睡的女孩了。他和她差了一个年级,他初二,她初三。他去找她,很英勇的站在她面前。她起伏的胸部让他的鸡巴也随之起伏,他的良好功能让他第一次感到难堪。
她发现了他裤子里的变化,就笑,她开口:“你想说什么?”
他说:“追你。”
“怎么不写纸条呢?”
“那个东西我从来不写,你答应我也是追你,不答应我还是追你。”
她问他:“你看书吗?都看什么书?”
“我爱看电影。”
她又问:“你最爱看哪部电影?”
他想起家门口的电影院贴出的新海报,好像最新的一部叫《青蛇》。他舔舔嘴唇:“最近看的《青蛇》就很不错。”
她忽然兴奋起来:“好看吗?我只看了小说。”
他拍着胸脯:“我请你看,今天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