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很久以前的事。有一位S先生,他是个自认平庸的人,在众职员中并不出色,但有一次他的提案被采用,也接受了表扬。此后,他整个人就如脱胎换骨般地奋发图强。根据S先生的说法,他的提案可节省10%的人力。
任何人只要有了自己的提案,或者构想出什么好玩意儿,总会觉得非常高兴,及至提议被公开,更会激励他热心研究工作的意念。许多公司之所以成立提案制度,乃是希望借此制度汇集众人智慧,以提高生产力,由另一角度来看,对工作人员意志的提高大有效果。
不过,提案制度成立之初,大家皆踊跃地提出许多方案,时间一久,提出来的方案却愈来愈少了,这是为什么?难道是因为好的提案已提得差不多了,以后再也没有好的提案可以提出吗?当然不是这样。所谓“工作”这个东西,无论如何的单纯都不可能没有改善的余地,最大因素在于提案之后的处理态度,若别人呕心沥血的提案竟未见回应,当然大家提案的意念就会逐渐消失。
提高下属提案的积极性有下述几项要点:
(1)不要急于获得提案。
许多上司徒具一时兴趣,等收到许多提案后,又马上降低热忱,如此就易使人提案的意念冷却。
(2)提案方式尽量简单。
提案方式若过于复杂,必须长篇大论地提出,不但时间上有所拖延,有时也无法表达完整的意思。
(3)提案不采用时,应向提案人说明理由,并鼓励一番。
若不说明不采用提案的理由,则提案人必不服气,也许认为提案是多余之事。在说明理由时须赞美提案的优点,改变不理想之处,并且加以鼓励,使其充满信心,这点非常重要。
(4)为获得良好的计策,就必须让下属在日常工作中获得想法与要点。
与其让下属凭空幻想计谋,不如先使他们了解要点,再针对要点来策划,因为若能知道预想的重点,对于日常工作就大有帮助。
(5)勿止于征求大计策。
若只重视大的计策而忽略小计策,则没有人愿再提出方案。只因某人提不出大计策即认定他无法想出理想计策,那就大错特错了。
(6)为了提案,须赋予实验与研究上的方便。
计策这玩意儿有时未经过实验就无法得知该方略到底是对或错。也许当事人曾想更进一步研究,但感觉材料与设备的不足而作罢,因此,必须尽量满足他们所需。
(7)须保障言论与行动上的自由。
有些工作人员担心自己写了或说些什么会招致上司的斥责,对自己不利。倘若属下有这种观念,则绝提不出好的提案。
有一位M先生,他从不考虑自己的利益,若觉得自己有什么好的意见就立即反映出来,结果招致上司的忌恨,将他调到别的单位去,幸好这件事被一位上级主管知道了,重新评估他,并将M先生升迁了。但是,M先生后来即使在如何优秀、开明上司的领导之下,他也不再提案了。
(8)确实设立奖励制度。
如有好的提案出现,应配合贡献程度给予升迁或加薪,或由于此提案所生的效益,在头一年中分予一些红利,这更可鼓励他人提案。
(9)不管提案重要性如何,只要稍有好处就须采用。
这并非仅是为了生产利益,更可提高员工们的工作情绪,间接地对公司有利。
大家都在高喊“目标管理”,在执行目标的过程中当然会发生许多理想的提案,那么到底应如何处理这种理想的提案呢?若不依照上述各项来处理,即使遵照目标管理也得不到什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