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言女奴为后:一夜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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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4章 宋金议和

就连武乞迈也不以为然,宋金和议算得什么?秦大王还盗窃金国的贡银呢。这是撕毁和约最好最强有力的借口。当年,金军南下,就是借口宋军和辽军密谋,大肆出兵的。

“四太子,这个时机千载难逢……”

他岂能不知?现在金国外强中干,合刺已经是变相版本的赵德基二世了。也许,金国能不能彻底击溃宋国,成为这片花花江山的主人,这已经是最后的一次机会了。

他第一次竟然如此踌躇,颇费思量。

若在以往,根本不用过多考虑。

是为什么呢?

因为自己的病躯?因为金国现在人才凋零,国库空虚?

因为想送一份礼物?

他忽然兴奋起来,想起那份神秘的礼物:“武乞迈,你说,要是花溶收到这份礼物会如何?”

“四太子,万万不可……这礼物,以前送得,但现在万万送不得了……”

“哦?为什么送不得了?”

“现在,秦大王这厮应该处于劣势。如果他拿了这个礼物,岂不是有了威胁赵德基的把柄?”

金兀术更是兴致高昂:“这有何不可?”

“四太子……”武乞迈不得不尽心尽职地提醒他,“花溶肯定已经嫁给秦大王这厮了,你根本没有必要再帮她……”

他沉默了一下。抬头看着这片宁静的海面。

风轻轻地从夜色里吹来,那是一轮下弦月,慢慢地,慢慢地,月面朝东。呈现出一轮淡淡的,温和的光辉。

下弦月之后,就是黎明日出了。

他躺在沙地上,闭着眼睛。

武乞迈没有再问,他也后悔不该说出这样的话来。可是,自己不说,还有谁能劝慰四太子?

众人都陷入了安静里,但他们却不是这样懒洋洋地坐着,而是保持着职业性的警惕,看着这片陌生的土地。他们都是精挑细选招揽的高手,善于格斗,也善于泅水,对水并不陌生——但他们熟悉的是湖泊,而非海洋。

同样是水,也是有区别的。

良久,不知是谁惊呼一声:“快看……”

金兀术立即睁开眼睛,但见冬天的天空,一轮红日慢慢从海底升起,她先是一圈光芒,散发出耀眼的光线,然后慢慢地,仿佛是海水里孕育出来的一个巨大的圆球,一只巨大的海鸟闪着翅膀,扑棱着,仿佛传说里驾驶太阳马车的四足金乌。它越升越高,穿破重重的云彩,远处的群山仿佛蒙了一层红纱的面纱,淡淡的,淡淡的……然后,忽然转为深红色的浓郁,一下就彻底将一团一团的巨大云彩甩在身后,远远的,只见自己停留在那一丛遥远的椰子树上——那是远处的一个小小的孤岛,一丛树木孤零零地顶着一个太阳,仿佛太阳在树梢在进行一场艳丽的舞蹈,仿佛树梢上忽然开出艳丽的花朵!

金兀术陡然坐起身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竟然有这般奇妙的景象。

他站起来就跑过去,穿着鞋子踩在蓝色的海水里,海水是凉凉的,却不冰,带着清晨的清新,第一缕阳光的炽热,美不胜收,令人眼花缭乱。

他一身灰色的书生袍子,系着早已过时的东坡巾,仿佛一个落魄的文士,潦倒的秀才,这时,忽然闯入了盛世的花园。

“快,武乞迈,你们都来……哈哈哈……你们可曾见过这样奇妙的日出?你们可曾见过?”

他爽朗大笑,心绪也被彻底地感染,仿佛一生中从未如此轻松,如此自在,如此无忧无虑,心无旁骛。

所有人都被感染了,争先恐后地跑入水里,奔跑,跳跃。

………………

太阳,已经照射到头顶了,低头之间,波光潋滟,万道霞光,许多浅紫色的鱼儿,粉红的鱼儿,各种游弋的海藻,各种鲜艳的贝壳……令人眼花缭乱的海底世界。

甚至双足踏着的海水,也慢慢地开始温和起来。

太阳,逐渐地很有热意了。

金兀术跑到海滩上,风轻轻地吹,仿佛一边跑,身上的衣服一边在干,那么奇妙的感觉,和自己一辈子生存的环境迥然不同。

他慢慢地在一棵高大的椰子树下坐下,已经是赤足踏在沙滩上。冬日的阳光算不上太炙烤,沙子也是温热的。他舒服地将脚往沙堆里再埋一点,才躺下去,以手为枕头。

竟然睡得那么舒适。

一闭眼,几乎立刻就酣然入梦了。

这些年,从未这样香甜地入梦过,仿佛心底的一切尘埃杂念,完全被抛掉了,无所顾忌,无所牵挂,身心都那么宁静。

几名侍卫也在他身边躺下,在细细的柔软的沙子里,陷入了小憩。

身边只有海风的声音,海鸟的声音,蓝天白云,光天化日,罕有人迹,不用担心任何人突然的闯入。

一觉醒来,竟然已经到了黄昏。

夕阳如一轮鲜红的圆盘,一点一点地从海上沉下去,慢慢地沉入水底,天空,变成了一圈金色的光边,那么妖娆。

金兀术站起身,挥挥手臂,但觉神清气爽,浑身仿佛有了说不完的力气,说不完的精力。

“武乞迈,礼物准备好了没有?”

仿佛童话世界忽然被打破,一切又回到了现实。

武乞迈忧心忡忡,“四太子,如果秦大王拿到了把柄,岂不是能负隅顽抗许久?”

金兀术眼睑闪动:“如果秦大王很快就玩完了,岂不是很没意思?”

“四太子的意思是?”

“秦大王如果很快玩完了,赵德基岂不是会太平无事?我们的目的,是让赵德基太平无事么?”

武乞迈一怔。

最好的,当然是宋国自己内耗,内战不休。这样,大金才会有足够的机会,足够的准备,趁机发起进攻,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胜利。

“这场战争,最好旷日持久。早早结束,反而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他面带笑容,“再说,我既然千里迢迢来到这里,总该送文龙一件礼物……”

以前在金国的时候,遇到耶律大用和完颜海陵的偷袭,自己没能及时赶去救他,这一次,何尝就不能做个顺水人情呢?

“再说,秦大王做他的海盗,并不妨碍我们大金的利益,可是,赵德基就不同了!”

武乞迈终究还是觉得不开心,他对秦大王恨之入骨,要在这样的关键时刻给秦大王送去“利器”,完全就是心不甘情不愿。

他老老实实:“四太子,就算是为了大金的利益,我也真的不愿意秦大王这厮再活下去。”

“哈哈哈,他活腻了,就总会死。”

怎么死?老死?

向秦大王这种人,要他死,谈何容易?

金兀术兴致勃勃:“可是,这礼物要送出去,可还真不容易。”

的确,茫茫海面,不比陆地。他对此束手无策。

唯一的正面通道,早已被赵德基所占领,自己不可能去自投罗网;若要和秦大王的秘密据点联系上,一时三刻也不那么容易。

众人也都发现了这个问题。此时,自己等人踏足的海面,不知距离秦大王还有几百里。要送礼,竟然也是难如登天。

“四太子,怎么办?可不是我们不帮那厮,是根本天意难违……”

他一笑:“其实,秦大王拿不拿到这两个人并不重要。只要让他知道有这么一份礼物就行了……”

“此话怎讲?”

“重要的,是要赵德基知道。赵德基知道都还无用,一定要韦太后知道。”

众人立刻明白过来。

赵德基自然不会管这两个“异母弟弟”的死活,甚至一有消息,还会马上先下手为强做掉那两个“弟弟”。

但是,韦太后呢?

她忍心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两个儿子死掉?

就算她忍心,她承担得起这样的后果?

金兀术悠然自得:“要让韦太后知道,她的两个儿子不但随时可以死,而且,这件事情,随时可以天下皆知。如果她和赵德基还不满意的话。那么,本太子不妨,不,是秦大王不妨带着她的两个儿子周游大宋,让大宋的臣民们都瞻仰瞻仰他们当今太后的‘私生子’,看看他们的天子的‘私生’弟弟……”

“哈哈哈,那赵德基岂不是要气疯?”

“他早已断子绝孙了,疯了又有何妨?”

“既然如此良机,四太子,我们何不马上赶回去?”

“好,马上把消息捎回大金。一切由狼主裁决。”

“四太子,您?”

“我是来周游度假的。”

金兀术慢慢地,又在海边坐下,看着最后的一抹晚霞。再美的夕阳,都有落幕的时候,在能干的英雄,也不可能长命百岁。谁能一辈子永不停息地建功立业?这一次的成败或者机会,就看狼主自己的了!

江山,毕竟是他的!他才二十几岁,正是该他发力的时候了,不是么!

脚下痒酥酥的。

他低下头,原来是一只大海虾,沿着脚背慢慢地,不停地往上爬啊,爬啊。他一动不动,任由它往上爬。好一会儿,腿因为快麻木了,稍微抖动了一下,大海虾顿时摔了下去,又开始了另一轮徒劳无功的攀爬。

仿佛只要他的腿留在这片沙滩上,它就要一直一往无前地爬下去。

长林岛上。

又迎来一个灿烂的傍晚。

夕阳西下,彩霞满天。

连续两日,秦大王都在召集大小将领商议军情。如今,赵德基又增派10万大军,围在海上,久久不去。

一股不安的阴云笼罩在长林岛的上空,就连小孩子们也面色不安。由于亲眼目睹了当夜战斗的冲天火光,虽然留在岛上的妇孺没有任何的伤亡,也没见一个敌人登上岸,但是,战争的惶恐和阴影,已经逐渐地扩散开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