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黄金在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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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集体性的排斥 (2)

“他说我干这行没前途,吃不了这碗饭——他的原话我记不清了,总之,就是这么个意思。”

“丫什么眼光啊!你的歌比他可好得不是一点啊!我觉得他这是在忌妒你,有意挡你的道,不让有才华的年轻人冒出来……不过,也有可能是风格不一样造成的,他写的是那种仿民歌味道的流行歌曲,是咱们大陆的土玩意,你走的是比较纯粹的通俗的路子,比较接近于港台。”

“唉!谁知道呢!”

“别泄气,慢慢找,总会有机会的,是金子终究会发光的……哥们儿,我不能跟你侃山了,今天天气好行人多,我得抓紧时间多赚一点……改天我请你吃饭!”

小杰这么说,我就不好意思在现场多待久留了,逃也似的赶紧离开。

我沿着大街朝前走着,这下失去了目的,只管朝前走,最终来到了一处陌生少人的所在,一问竟是世界闻名的圆明园——这是我第一次来此,这里漫天遍野的荒凉跟我此时此刻的心情是多么契合啊!

庄岩:这最初一轮的“冷战”是这样结束的

有点像小孩家怄气,两天过去,我和汉唐互不说话。

这最初一轮的“冷战”是这样结束的:这天上午在课间,我从送信的同学手里接到了一份汇款单——但不是我父母寄来的,是刘解放的爷爷寄给我的并嘱我转交给他的,这显然是他写去的信发生了作用。汇款单上的金额是“贰百元整”,附言栏中还填满了几个稚拙的字:

孙儿,钱寄去,吃好点,别冻着,常写信给我。爷字

为了将他左等右盼的钱及时取出,我干脆放弃了后两节不大要紧的课,直接到学校邮局取钱去了。在邮局,我一边排队一边望着汇款单上的话发呆,竟然感慨万千地连声叹气:唉!可怜天下父母心,这孤爷寡孙更可怜,他爷爷真是太不容易了!一个人把这个孙子拉扯大,自己在一家研究院的职工食堂里当大师傅,这笔钱得是他起早贪黑辛辛苦苦才挣到手的两月工资吧?为了让地瓜亲眼看见他爷爷的话,我小心翼翼地将写有此话的附言栏从汇款单上撕下来……

取了钱我就回了宿舍,到对面宿舍去找他,这个懒鬼竟然还在蒙头大睡——我对他这两天来落寞消沉的情绪变化不够敏感,更没有深入地探究其因,成为他日后诟病我的一大罪证——现在,我将他身上的被子一把掀开:“醒醒!醒醒!都十一点了,你怎么还在睡哪?”

他睡眼惺忪地望着我:“有……有事儿吗?”

我将二十张十元币盖在他脸上:“你爷寄来的!”

这家伙张嘴就抱怨:“让我等这么长时间才寄来这么一点……”

“拉倒吧你!你爷那么大年纪了,挣点钱容易吗?”我把攥在手心里的字条交给他,“给!这是你爷在汇款单上留的言——好好看看!多读几遍!我看着都感动!”

他抓过字条,展开后很快扫了一眼,然后说:“老庄,今儿中午我请你吃饭,咱们去桂风米粉店吧!很久没去那儿了,我都有点想念那儿的味道了。”

我听了挺高兴:“你就别请我了,咱俩谁跟谁呀?免了吧!这点钱你还是省着花。”

“也行,等周末成琳过来了,我把你小两口一块请吧,今儿我先请一下别人,中午我先请小杰——就是那个给我指路的街头歌手吃顿饭,下午我去‘S大’请一下罗马。”

“什么罗马?就叫他胖子!胖子你是真该请一下的——人家本来跟你关系就不咋地,应该说是没关系,可是说帮忙就真帮忙。”

“是是是,这哥们儿真是既真诚又实在,那天带我去见那个傻B作曲家,在回来的路上,他把身上搜刮干净又请我了一顿。”

“胖子这个人我知道——外表上看起来牛B哄哄,把谁都不往眼里搁,骨子里头却是侠肝义胆古道热肠,我们俩从小就在一起并相交了这么多年,对他这一点我是特欣赏特钦佩!”

“不光人好,还有才华!他诗写得可是够超前的……你就跟我一块过去吧!毕竟你们俩是老伙计,你去了气氛会更好,咱仨大喝一顿一醉方休!”

“我挺想去的,不是还有课嘛!你一个人去吧,替我给胖子带声好就成了,让他没事儿也过来玩玩,多走动走动,别老坐着写,养出一身膘。”

汉唐:我为罗胖子有这样一个女朋友而高兴

起床以后,洗漱一番,我就去小杰所住的漏斗村找他去了,午饭就在村口的那家有猪头肉吃的小饭馆。我们一直吃到快两点半才结束,他仗着酒劲还想到百货大楼前去卖唱,我则在“B大”门前跳上了一辆直达“S大”的公车。

一路上,望着车窗外面的风景,我的心情竟然不错,这和我的“指路人”小杰在刚才的酒桌上向我倾吐了足够多的激励之词有关,也与即将见到诗人罗马有关——似乎后者还是一个更为主要的因素。下车后走进“S大”的校门朝着校园深处走去时那异常轻快的脚步,足以表现出我想见到这位朋友的迫切心情!

我甚至都忘记敲了——一把推开西南楼339他宿舍那扇半掩着的门,屋内又是空的,只有罗马的床上坐着一个女生——一个漂亮女生!相当漂亮!算是一个美人。

我很兴奋,像是自言自语地问了声:“人呢?罗马呢?”

美人竟然回答了:“我也正纳闷呢!这些人都跑到哪儿去了?怎么一个都没有……”

我便接着问道:“你也找……罗马?”

她柳眉一挑回答说:“对呀!你也找他吗?”

“是。”

“你是从外校来的吧?”

“我是……从‘B大’来的。”

“你也是写诗的吧?”

“算……算是吧。”

就在这时,门砰的一声被推开了,从外面走进来了一位——我一眼就认出是上次来时躺在床上睡觉的那位“怪人”,他动作像军人一般迅捷地从壁柜上抓起他的饭盒就要朝外走,一回头看见我们说:“你们……都是找罗新华的吧?他在足球场呢!今天下午我们系内打比赛。”说完就出去了。

“怎么办呢?”美人的口气像是在征询我的意见,“那我们就去足球场找他吧?”

我回答说:“好!”

下楼时美人注意到了我身后背着的吉他(背吉他来的目的是为了向罗马演示我的几首新歌),又问我:“你还唱歌吗?”

“……唱!”

“我有个好朋友也爱唱歌,什么时候介绍你们认识一下。”

这女孩性格真好,开朗热情,落落大方,叫人特舒服——我为罗胖子有这样一个女朋友而高兴!也觉得诗人罗马就该有这样一个女朋友!我随着这位比我还高的窈窕美女来到足球场,站在场边,很快便在两军对垒之中找到了罗胖子的身影——丫是比一般人要壮一圈,踢的位置还是前锋!我猛然想起上中学时这家伙就踢得不错,他和庄岩都是校队的主力,在市上比赛得过亚军的,现在他看起来是比当年胖了些,跑起来也没那么快了,但意识和技术尚在,老还能在门前觅得机会,他已经注意到我们俩的出现了,眉开眼笑地冲这边招了招手——仿佛是有意要在我和美人面前露一手似的,他在比赛的最后关头用一个不太利索但却很有效果的动作踢进了制胜的一球,引来看台上的拉拉队一片欢呼!

比赛结束了,从球场上走下来的满脸汗渍的罗马一边笑着一边问:“太奇怪了——你们俩怎么在一起?”

美人回答说:“在你宿舍碰见的。”

罗马说:“都是来找我的朋友啊——男朋友和女朋友,我今儿真是太幸福了!你俩已经互相认识了吧?还没有?那我来介绍:汉唐,这位是方媛,现在我校艺术系就读的大三女生,还是我校学生剧社的一枝花,算是我的女朋友吧!媛媛,这位是汉唐,是我的中学同学,现在是一位职业歌手,将来会是一位著名歌星。”

美人——方媛微笑着冲我点一下头,以示认识了。

我们走出足球场,眼见他俩要朝宿舍楼的方向去,我赶紧说:“罗马,咱们去上次那个什么餐厅吃饭吧?我请你俩!”

罗马面露喜色:“你说的是实习餐厅吗?走!我俩肯定不会拒绝!是不是啊媛媛?”

罗马:她真是一语说出了我的贱

刚在足球场上踢进一个制胜球的我,又跟从天而降的男女朋友来到实习餐厅,心情自是不错。

落座之后,和汉唐各自点上一支天坛雪茄后,我问他:“上星期天,回去的路上没事儿吧?咱俩可是够能喝的:一人半瓶二锅头!”

汉唐笑眯眯地回答说:“没事儿!挺舒服的呀!骑在车上轻飘飘的,我感觉是被大风一路刮回去的!”

“没错!我也是这感觉!回来之后我还一口气写了好几首诗呢!你这星期过得怎么样?又写新歌了吧?”

“这星期没有,就是把上星期写的三首改了改。”

“心情……还好吧?”

“不好!还跟老庄吵了架。”

“吵架?你跟他吵什么?”

“就为了屁大点事儿,还跟他没关系——不说了!没意思!”

“他……没让你滚蛋吧?”

“那倒没有。”

“那就更不严重了。上回我俩吵,就是刚放暑假夏天来玩的那次,在他宿舍,就因为我说成琳的画不好——其实我也没有说不好,是他说成琳将来能够成为列宾式的大画家,我只是表达了一点异议,他就恼羞成怒,立马翻脸,让我滚蛋!你说这小子操蛋不操蛋?护女朋友也没有这么护的呀!”

“我倒觉得庄岩这样挺可爱的!”方媛是从来不甘被冷落的那种女孩,立刻插嘴进来,“人家这叫爱屋及乌——说明心中充满爱情!”

我笑了:“是啊!我心中也充满爱情,我也爱屋及乌,可我再怎么爱你也不会认为你将成为未来的嘉宝、费雯丽,就是成为刘晓庆、潘虹也不大可能!你就是咱‘S大’艺术系影视表演专业的水平——汉唐,我还没来得及给你详细介绍呢:方媛是个不错的演员,出演过我写的那个电视剧的女主角,还演出过两个话剧……”

这时候,菜已经上齐了,我们开始喝酒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