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2018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司法考试真题阶梯式三轮疯狂集训(2002-2017):行政法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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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2013年

初阶

1.李某长期吸毒,多次自费戒毒均未成功。某公安局在一次检查中发现后,将李某送至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属于下列哪一性质的行为?(2013/2/43)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强制执行

D.行政许可

【详解】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强调“暂时性控制”,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及行政法原理,强制隔离戒毒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综上,本题应选B项。答案:B

2.田某为在校大学生,以从事研究为由向某工商局提出申请,要求公开该局2012年度作出的所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局拒绝公开。田某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3/2/45)

A.因田某不具有申请人资格,拒绝公开合法

B.因行政处罚决定为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拒绝公开违法

C.田某应先申请复议再向法院起诉

D.田某的起诉期限为3个月

【详解】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属于政府应主动公开的重点政府信息。所以B说法错误不选。田某从事研究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规定的科研的特殊需要,有权申请公开,具有申请人资格。所以A说法错误不选。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不属于复议前置的范围,因此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C说法错误。关于D项,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第46条将起诉期限修改为6个月,故D项也不应选。答案:无(原答案为D)

3.因关某以刻划方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公安分局决定对其作出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关某申请复议,并向该局提出申请、交纳保证金后,该局决定暂缓执行拘留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3/2/46)

A.关某的行为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B.公安分局应告知关某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C.复议机关只能是公安分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

D.如复议机关撤销对关某的处罚,公安分局应当及时将收取的保证金退还关某

【详解】关某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而非妨害公共安全,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行为不属于应当告知听证权利的范围,B选项错误。复议机关只能为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是实行垂直领导体制的机关,公安机关属于双重领导体制,而非垂直领导体制。申请人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故C选项表述错误。答案:D

4.某公司向规划局交纳了一定费用后获得了该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刘某的房屋紧邻该许可规划用地,刘某认为建筑工程完成后将遮挡其房屋采光,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许可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3/2/47)

A.规划局发放许可证不得向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B.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利害关系人,规划局审查和决定发放许可证无需听取其意见

C.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相对人,不具有原告资格

D.因建筑工程尚未建设,刘某权益受侵犯不具有现实性,不具有原告资格

【详解】本案刘某非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但该行政行为的作出对其有直接影响,该影响不以是否具有现实侵害为前提,因此作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人,刘某具有诉讼原告资格。C、D项错误。刘某作为利害关系人,有被告知听证权利并在听证中提供证据、进行申辩和质证的权利,B项错误。答案:A

5.关于部门规章的权限,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3/2/48)

A.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反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暂扣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B.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规章制定部门职权的,可以设定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

C.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D.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详解】部门规章仅可以设定警告和小额罚款,故而A、D选项错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9、10条,部门规章无权设定行政强制措施。B项错误不选。答案:C

6.某法院以杜某逾期未履行偿债判决为由,先将其房屋查封,后裁定将房屋过户以抵债。杜某认为强制执行超过申请数额而申请国家赔偿,要求赔偿房屋过户损失30万元,查封造成屋内财产毁损和丢失5000元,误工损失2000元,以及精神损失费1万元。下列哪一事项属于国家赔偿范围?(2013/2/49)

A.2000元

B.5000元

C.1万元

D.30万元

【详解】国家赔偿只赔偿法定条件下的直接损失。A选项的2000元误工费属于间接损失。D选项中的30万元属于民事偿债判决应当履行的义务,不属于法院违法执行查封造成的直接损失,这30万即便有问题最多需要执行回转。至于C项精神损害赔偿问题,2010年修订的《国家赔偿法》第35条只对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造成侵害且有严重后果的精神赔偿才予以支持,本案中情形不属于对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造成侵害,故C项不属于赔偿范围。答案:B

7.甲市乙区政府决定征收某村集体土地100亩。该村50户村民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3/2/50)

A.申请复议的期限为30日

B.村民应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复议

C.甲市政府为复议机关

D.如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详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可知复议期限至少为60日,A选项表述错误。答案:A

8.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合法行政要求?(2013/2/76)

A.某规章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B.行政机关要求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人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

C.行政机关将行政强制措施权委托给另一行政机关行使

D.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重要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停止使用和立即改正

【详解】B选项违反合法行政要求,《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处罚中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C选项违反合法行政要求,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组织为国家有权机关和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强制法》第17条明文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不得委托。答案:BC

9.权责一致是行政法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权责一致的要求?(2013/2/77)

A.行政机关有权力必有责任

B.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时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C.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D.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法律、法规应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

【详解】B选项中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时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是合理行政原则的体现,不当选。答案:ACD

10.某县政府发布通知,对直接介绍外地企业到本县投资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金额的千分之一奖励。经张某引荐,某外地企业到该县投资500万元,但县政府拒绝支付奖励金。县政府的行为不违反下列哪些原则或要求?(2013/2/78)

A.比例原则

B.行政公开

C.程序正当

D.权责一致

【详解】A选项,比例原则属于合理行政原则的内容,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所采用的手段必须能达到其行政目的或者至少有利于目的的达成,且在有多种手段可供选择时,采用必要且对相对人侵害最小(保护最大)的手段,最终手段侵害的利益要小于目的所追求的利益。县政府的行为不违反比例原则。B选项,行政公开要求行政机关的信息和行政行为的过程、结果等的公开。县政府的行为不违反行政公开的要求。C选项,程序正当原则即行政程序合理原则,其内容包括程序公正、程序公开和程序参与。县政府的行为并不违反程序公正、公开和参与的要求。D选项,权责一致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管理时,由法律、法规赋予其行政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时,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县政府的行为并不违反权责一致的要求。

本题中张某因信赖县政府的奖励通知因而作出了引荐的行为,事后县政府否认奖励通知,违反了信赖保护原则。综上,本题应选ABCD。答案:ABCD

11.市林业局接到关于孙某毁林采矿的举报,遂致函当地县政府,要求调查。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由县林业局、矿产资源管理局与安监局负责调查处理。经调查并与孙某沟通,三部门形成处理意见:要求孙某合法开采,如发现有毁林或安全事故,将依法查处。再次接到举报后,三部门共同发出责令孙某立即停止违法开采,对被破坏的生态进行整治的通知。

责令孙某立即停止违法开采的性质是:(2013/2/97)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征收

D.行政强制执行

【详解】本题中三部门共同实施的责令孙某立即停止违法开采的行为非行政处罚,也非行政征收,且此具体行政行政行为的作出更非在相对人拒不履行义务的前提下进行的强制执行,而是对其行为具有责令改正性质的行政强制措施。答案:B

12.案情:《政府采购法》规定,对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张某在浏览某省财政厅网站时未发现该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在通过各种方法均未获得该目录后,于2013年2月25日向省财政厅提出公开申请。财政厅答复,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与张某的生产、生活和科研等特殊需要没有直接关系,拒绝公开。张某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认定省财政厅未主动公开目录违法,并责令其公开。省政府于4月10日受理,但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张某不服,于6月18日以省政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2014/4/六)

问题:

(1)法院是否应当受理此案?为什么?

【详解】法院应当受理此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向法院起诉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被告为复议机关,且张某具有原告资格,起诉未超过法定期限,不存在不受理的情形,故法院应当受理此案。

(2)财政厅拒绝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详解】不成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不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故不应当要求该信息与申请人的生产、生活和科研等特殊需要有关。

(3)省政府在受理此行政复议案件后应当如何处理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

【详解】省政府应当审查省财政厅拒绝公开目录的行为是否合法,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属主动公开信息,如省政府已授权财政厅确定并公布,省政府应责令财政厅及时公布;如未授权相关机构确定并公布,省政府应主动公布。

(4)对于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未予公开的,应当如何监督?

【详解】对于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未予公开的,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5)如果张某未向财政厅提出过公开申请,而以财政厅未主动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的行为违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详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应当告知其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对行政机关的答复或者逾期不予答复不服的,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进阶

1.国家海洋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局。关于国家海洋局,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3/2/44)

A.有权制定规章

B.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C.该局的设立由国务院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D.该局增设司级内设机构,由国务院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批准

【详解】国务院组成部门有权制定规章,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局无权制定规章。所以A项错误。B项描述的是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职能。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撤销或者合并,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所以D项错误。答案:C

2.孙某为某行政机关的聘任制公务员,双方签订聘任合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3/2/79)

A.对孙某的聘任须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B.该机关应按照《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对孙某进行管理

C.对孙某的工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

D.如孙某与该机关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详解】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公开招聘并非必须,所以,A项错误。答案:BCD

3.某工商分局接举报称肖某超范围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初步认定举报属实,遂扣押与其经营相关物品,制作扣押财物决定及财物清单。关于扣押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3/2/80)

A.扣押时应当通知肖某到场

B.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肖某和该工商分局分别保存

C.对扣押物品发生的合理保管费用,由肖某承担

D.该工商分局应当妥善保管扣押的物品

【详解】C选项错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答案:ABD

4.2012年9月,某计划生育委员会以李某、周某二人于2010年7月违法超生第二胎,作出要求其缴纳社会抚养费12万元,逾期不缴纳每月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的决定。二人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3/2/81)

A.加处的滞纳金数额不得超出12万元

B.本案为共同诉讼

C.二人的违法行为发生在2010年7月,到2012年9月已超过《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追究责任的期限,故决定违法

D.法院不能作出允许少缴或免缴社会抚养费的变更判决

【详解】C选项不适用行政处罚2年处罚时效的规定。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41条的规定,本案中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征收,不属于行政处罚,不适用行政处罚的时效规定。答案:ABD

5.一公司为股份制企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下列哪些主体有权以该公司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2013/2/82)

A.股东

B.股东大会

C.股东代表大会

D.董事会

【详解】《执行行诉法解释》第18条规定,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BCD应选。答案:BCD

6.某区规划局以一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搭建地面工棚为由,限期自行拆除。该公司逾期未拆除。根据规划局的请求,区政府组织人员将违法建筑拆除,并将拆下的钢板作为建筑垃圾运走。如该公司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3/2/84)

A.可以向区规划局提出赔偿请求

B.区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

C.申请国家赔偿之前应先申请确认运走钢板的行为违法

D.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详解】区政府根据规划局的请求,由其组织人员将违法建筑拆除,是行政强制执行行为的实际实施者,其违法赔偿责任当然由其承担,因此区规划局不是适格的赔偿义务机关,故A选项错误不选,B选项正确当选。根据《国家赔偿法》第9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赔偿,不需要经过确认程序,而是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对不予赔偿(含不作为的)可以提起行政赔偿之诉。故C选项错误不选。答案:BD

7.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效力,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3/2/85)

A.遵守法定程序是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必要条件

B.无效行政行为可能有多种表现形式,无法完全列举

C.因具体行政行为废止致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D.申请行政复议会导致具体行政行为丧失拘束力

【详解】行政行为的废止引发的后果应当是补偿而不是赔偿。C项错误不选。在复议期间行政行为仍然被推定为有效,需要行政相对人(申请人)予以全面履行,只要推定行政行为有效,则行政行为就具有拘束力。D项错误不选。答案:AB

高阶

1.当事人对下列哪些事项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2013/2/83)

A.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

B.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对外国人采取的遣送出境措施

C.是否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

D.税务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

【详解】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此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A选项错误不选。B项是行政终局裁决行为,不可以向法院起诉。故B项不选。答案:CD

2.市林业局接到关于孙某毁林采矿的举报,遂致函当地县政府,要求调查。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由县林业局、矿产资源管理局与安监局负责调查处理。经调查并与孙某沟通,三部门形成处理意见:要求孙某合法开采,如发现有毁林或安全事故,将依法查处。再次接到举报后,三部门共同发出责令孙某立即停止违法开采,对被破坏的生态进行整治的通知。

就上述事件中的行为的属性及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3/2/98)

A.市林业局的致函不具有可诉性

B.县政府的会议纪要具有可诉性

C.三部门的处理意见是行政合同行为

D.三部门的通知具有可诉性

【详解】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3条规定,县政府的会议纪要仅是行政机关的工作安排,是过程性行为,尚未对相对人产生实际影响,因此不具有可诉性,B选项错误。三部门之间达成的处理意见,不是与行政相对人达成的,只是一般的共同行政行为,而非订立行政合同,内容上也不涉及相对人民事权利、义务的得丧变更,故而C选项说法错误。答案:AD

3.甲市某县公安局以李某涉嫌盗窃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县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李某上诉,甲市中级法院改判无罪。李某被释放后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李某向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2/99)

A.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的,应书面通知李某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B.李某向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前,应当先向甲市检察院申请复议

C.对李某申请赔偿案件,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可指定一名审判员审理和作出决定

D.如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该省高级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详解】本案的适格赔偿义务机关是作出一审判决的县人民法院,无须经过司法复议程序,可直接进入赔偿委员会的决定程序,B选项错误。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9条第1款的规定,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3名以上审判员组成。C选项错误。答案:AD

4.村民甲、乙因自留地使用权发生争议,乡政府作出处理决定,认定使用权归属甲。乙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以甲乙二人争议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乡政府无权作出处理决定为由,撤销乡政府的决定。甲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3/2/100)

A.县政府撤销乡政府决定的同时应当确定系争土地权属

B.甲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

C.本案被告为县政府

D.乙与乡政府为本案的第三人

【详解】根据行政行为的有限性原则以及司法制度中的“不告不理”传统,复议机关须根据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复议请求作出复议决定,相对人未提出的复议请求事项(除《行政复议法》第29条规定的行政赔偿外),原则上行政复议机关不得自行作出决定,故A选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乙作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相对人,可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由于县政府的复议决定使得之前乡政府的决定不再产生效力,因此乡政府不具有第三人资格,D选项表述错误。答案: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