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学习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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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电影产业促进法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措施有哪些?

通过简政放权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这是我国电影改革的重要措施,也是电影产业促进法在规范电影行业行政许可时的重要思路。具体措施主要有:

一是减少许可项目、降低准入门槛。电影产业促进法未新设行政许可项目,同时还取消了3项行政许可项目、下放了4项行政许可项目。具体而言,电影产业促进法取消了《摄制电影许可证》《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许可和境外电影洗印加工、后期制作许可,将电影摄制许可及部分涉外电影节(展)许可下放省级电影主管部门,并在目前部分国产影片试行属地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特殊题材电影剧本审查权和电影公映许可权下放省级电影主管部门,将电影放映活动许可下放县级电影主管部门。

二是简化许可程序、规范审查标准。对于保留的电影公映许可、电影发行放映活动许可等部分行政许可项目,电影产业促进法简化了行政许可程序,并进一步规范了电影审查标准的制定和公布程序,增加了社会参与、专家论证的环节,提高了电影审查工作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三是坚持放管结合,加强后续监管。在简政放权的同时,电影产业促进法也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进一步明确了违法情形、丰富了监管措施。对于取消的境外电影洗印加工、后期制作行政许可项目,电影产业促进法还规定了必要的后续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