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闹钟上的指针都是静止的,说明没电了。
当然,夏妈妈指的忘记并不是说夏笙歌忘了给闹钟加电池。
“今天可是你上班的第一天,不要迟到了。”夏妈妈慢悠悠的说。
笙歌猛地清醒了过来,眨巴着一双惊讶的狗眼,问:“什么?什么上班第一天?我怎么不知道。”
夏妈妈叹气,“你当然不知道,你那次不是晕倒了吗?”
笙歌这才知道,那天晚上去吃饭,不是相亲、也不是要她卖给老男人、更不是两个家庭的聚会,而是一次面试。她夏笙歌在那个夜晚,昏迷着面试成功了。
也不算是面试,其实是夏妈妈利用和秦爸爸多年好友的关系,想让夏笙歌去秦爸爸的公司实习,职务随便,能磨砺就好。
秦爸爸自然是答应,虽然两家从利益上来讲是属于敌对公司的,不过友情这个东西有时候是比利益重要的。
于是笙歌在那个朦胧的夜晚,失去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东西——宅。
她从一个失学儿童变成了一个苦逼小白领,意味着她不能再宅了,并且还要每天按时打卡上下班,穿着工整的工作服,听领导的指挥,往东往西毫无主见。
我不想去QAQ。笙歌多想再耍一次赖皮,谁叫她之前一口答应了,只要不是自家公司,她就乖乖的去上班。和母亲大人耍第二次赖皮,她可没这个胆。
宅得快发霉的夏笙歌在成为死宅N年后的今天,第一次在6点钟的时候起床了。
刷牙洗脸梳头换衣服。
笙歌看着镜子里自己那张痛苦不情愿的脸,便知道自己的上班生活一定会很不愉快,起码不会比宅在家里玩游戏要愉快。
洗漱完毕后走下楼,夏妈妈已经吃好了早饭在等她了。
夏笙歌现在还不知道要去哪实习,只以为是个普通的公司。但是在夏妈妈告诉她实情之后,笙歌只觉得人生就是一场狗血戏剧。接而,她觉得自己的人生即将成为一部总裁文。
因为夏妈妈告诉她,秦瑾瑜也正在实习。
我勒个去,实习你妹啊,他在自家的公司实习,可能会是很低的职务吗?按照小说的剧情来说,怎么着都得是个总经理级的位置吧,然后公司里的女人们如狼似虎的盯着年轻有为又帅气的他。而可怜的她就是小说中的无知女主,被上司欺压渐渐的产生出爱的火花。
那安排的职务差不多应该是端茶倒水的小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