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刘玉民作品全集(茅盾文学奖获奖者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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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羊角号(7)

老白果树的风水,驼来峰的风水,大约都集中到人的身上了。远处和四乡里不说,单是山下那片樵夫当年刻石时落过脚,后来每年只是“三月三”才有人临时搭起茅棚柴棚住上几天的坡地,陶宝陶方老仙逝时也只住着松果、香菇一家几口,如今已经是一个拥有四十几户人家、一百五六十口子百姓的大村落了。那村落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圣树屯。那原本漫山遍野、盘根错节的野草荆棘,自然也早已被高粱地玉米田所替代。这在社会动荡,战祸频仍,经济败落,生活医疗条件极其原始落后,许多一度兴旺的地区相继衰落,甚至一夜之间变成荒丘废墟的时候,不能说不是一个奇迹。然而这还远没有说到要紧的地方,要紧的地方是人,是人的质量。

有一则来自于佛陀之国的故事,说是上帝取花的美丽,鸟的歌音,虹霓的颜色,风的柔态,水的笑容,羊的温柔,狐的狡猾,云的难以捉摸和雨的变幻无常,交织融合才造出了一个女人。女人,尤其少女,那是世间最娇艳的花朵,那是天地染就的无可替代的色彩,那是人类的全部幸福和希望所在。女人,尤其是少女的温柔、笑容、美貌,那是诗的千秋不衰的源泉,那是歌的历久弥新的主题,那是画的……

驼来峰和老白果树的风水恰巧汇聚在女人、尤其是少女身上。驼来峰出美女已有几千年的历史。美女生美女,美女再生美女,越生越多、越生越美,这似乎是情理中的事儿。但人们还是没有料到,在这大唐王朝四分五裂,武夫割据,兵荒马乱的年月,竟然会出现这样一位绝世娇娜。

她叫罗丝,父母本是养蚕缫丝的农家后代,后来投靠表亲,在长安干起丝绸生意。罗丝生在驼来峰、越草河,长在长安城。黄巢起义,朱全忠建立梁朝,李存勖自立为晋朝皇帝,沙陀军阀和各地一批藩王武将为着争地盘、争王位打得一派火热,长安不复为长安,罗丝也就随同父母回到故园,成了圣树屯的一位村民。父母重操旧业,她一边读点诗书学点字画,一边做些针线女红,间或也给父母打个帮手。那时她12岁,带着几分娇弱,人们只知道她和善、开朗,并没有见出多少不同凡响的地方。

她的不同凡响,首先是从少男少女们开始的。那些年龄相仿的男孩子,也说不清是从什么时候起,眼睛上多出了一个钩儿,无论何时何地总想挂到罗丝身上。那些同样青春年少,同样期待异性目光照耀的少女们,也说不清是从什么时候起与罗丝拉开了距离,不愿意跟她一起在大街上行走,不愿意跟她一起出现在众人面前,甚至不愿意跟她照面和一起玩耍。更没人讲得清楚,少男少女们的情绪是什么时候传染到大人们身上的。

春初秋末,太阳暖洋洋的,地里的活儿忙过或者饭前饭后,人们总喜欢三五成群聚在朝阳的街口,周吴郑王地胡扯一通。以往每逢这种时候,人们的话是说不尽的,从一只大个的蚂蚱到一只下了7个崽的黄牛,从哪家婆娘脸上的一颗黑痣到王昭君被那位可恶的宫廷画师添上的一笔,从官府的一张告示到城隍爷、玉帝爷的金言玉旨……只要愿说愿听,任你红牙白齿、天昏地清地说去、吹去。如今,只要罗丝在街头出现,远远地便哑了场,再健谈的“牛皮匠”,再引人注目的“牛皮”,全成了封了口儿的牛皮袋子。那目光不用说,全成了聚光灯的光束,齐齐整整射的是同一个方向。那“射”大多还带着胆怯,带着内心的震栗或惶悚:远远时还敢举目平视,及至面前,目光一闪便打了弯儿;或者盯住脚底的泥土,生怕突然裂开一条缝子冒出一只大虫子似的,或者一动不动盯准墙壁,全神贯注于一幅远古的壁画的研究似的;直到那泉水般的、鼓点般的、乐曲般的脚步从面前流过、敲过、唱过,才敢抬起眼睛朝那背影用力地瞅上几眼。由此周吴郑王只好告一段落,因为没有什么人能够重新吊起自己的胃口,也没有什么人能够重新找到吊起众人胃口的话题来了。

这是开始,对象大多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后来四五十岁的老年人也参与进来了,那情境与年轻人竟然也差不去多少。因为罗丝每天要给养蚕的父亲送饭,那个时候便无形中成了一种固定聚会的钟点儿。艳阳高照时分毫不差,阴天雾天一切照常,即是刮风下雨和农忙时节也难得间断。自然,那些大人们的心理与少男少女们有所不同,嫉妒、羡慕、想入非非的成分有,不大,主要的是一种欣赏或近乎于欣赏的情态:那罗丝与其说是人世的少女,勿如说是只有天上才有、幻想中才有的仙女;观赏仙女,那是一种巨大的、发自于人的本性又超然于人的本性的心灵和精神的愉悦呢。

那时这是男人们的秘密,女人们并不知晓。

女人们是从棘子媳妇嘴里得知那一秘密的。

那是夏日最忙最累的时节,满地的麦子等待收割,收割后还要打场、扬净、收藏,满地的玉米、地瓜、豆子、高粱、花生……等待播种,而天气活像撒娇作祟的孩子,忽好忽坏。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棘子自家三亩地上的麦子刚刚割倒,租种别人家的五亩地上刚刚起耙,正是火上房子的时候。偏偏两个儿子每到那个时辰就不见了影儿。起先说是屙屎放屁肚子痛,后来什么也不说,到时候放下手里的家什就溜,任你棘子媳妇骂天咒地去也。棘子是出了名的老实人,是年六十有一,算是村里岁数最高的几个“黄土埋到脖子根儿”的老人之一。对村里那个“男人的秘密”他早有耳闻,只是没往心里去:一个十五六的女孩子能不招人眼吗?那是让岁数赶的,至多比别的女孩子好看些罢了;何况,好看那东西当得了吃还是当得了穿?早年南街那个曲儿,算得上是圣树屯、驼来峰的头一名,我也去看过,跟在屁股后边转过,可像他们这样了吗?呸,全是些没见识的小东西!全是些没出息的小东西!小儿子二十二三,心野血狂,赶个潮水浪头是情理中事;大儿子四十出头,数起来儿女也三五个了,也时不时扔家什,时不时去赶那个钟点,使他觉出几分奇怪。可终也未拿当做大事儿。作为过来人,什么样的荒唐事儿他也是不难理解的:人原本就是那么种怪物么!男人原本就是那么种怪物么!他生气的是两个儿子竟然入了迷,把看小姑娘放到天高地厚的地步,把种地吃饭的事儿也撂了。庄稼人庄稼人,你把星星月儿摘下来,比得上吃饭的事儿大吗?

那天他有意要治一治两个儿子,瞅着两人前脚后脚溜了,操起一根扁担也随了去。

两个儿子直奔村东那片林子。林子那边影影绰绰也已经有了不少人:这几天正是春蚕吐丝秋蚕孵化的当儿,罗丝每天这个时候都要去帮父亲母亲干活儿,那些男人们也自然而然被吸引到那儿去了。这次不光是看光景了,不少胆大的、有眼色的,还紧手紧脚地帮着干这干那。棘子的两个儿子朝向罗丝送过几个笑脸,也扎进人堆,干净利落地挽起了袖子。

“这两个贱骨头,看我不砸断你俩的腿!”棘子发着狠,直向林子那边奔去。

其时罗丝正给新孵的幼蚕选桑叶儿。她乌发高挽,额顶拢起一个漂亮的蝴蝶髻儿,一件桃红色的交领长裙上搭着一块杏黄色的披肩;脸上没有花红,手上没有金镯玉戒,全身上下没有任何装饰;与当时盛行的袒胸露背、靡丽开化的衣着相比,完全是一副不登大雅之堂的劳作的装束。然而,那长裙流瀑似地泻出的是说不尽、描不尽、赞不尽的曲婉丰润;那裙领下细白柔嫩的原野,鲜花般地散发着诱人的芳香;长裙里两只方兴未艾的小乳房的每一颤动,也无形中引得众人魂魄荡漾。罗丝对这一切丝毫没有察觉,只是专心地选着桑叶。她选的是一色娇嫩如水、柔软如绸的新叶:幼蚕对于食物可是挑剔的很呢。棘子到跟前时,她恰巧选好一筐端起要向棚里送,见一位老者来到面前,随即掠一把额上的汗水,递过了一个甜甜的微笑。对这些满怀善意的乡邻父兄,罗丝是向来不曾有过不礼貌的表示的。

那微笑却猛丁儿把棘子打倒了。他先是觉得一阵眼花缭乱、头晕目眩,那感觉,就像是在暗无天日的地层深处闷过几年几月之后,忽然面对光灿灿的太阳;就像是一连下了几十天雨,房子漏了地里淹了,连树梢和苞米秆上都发了霉长了绿毛之后,忽然看到了一道横跨天宇的彩虹;就像是一位与生俱来的盲人在昏天黑地中活了大半辈子,忽然一天站在花红草绿的原野上睁开了双眼……棘子活了61个春秋,可谓长寿了,可谓见多识广了,可与那微笑传递的一刹那间相比,即使把61个春秋加到一起,也不过是一堆黯然无光的泥尘。

这哪儿是农家女子!分明是西施、貂婵、王昭君、杨贵妃的精魂再现!分明是月中落下的嫦娥、日神东君送来的娇女!分明是……那一刹那,棘子觉得自己一辈子全是白过了。那一刹那,棘子觉得自己这一辈子总算没有白过。61年的岁月骤然间被照亮了,棘子有生第一次觉出了人生的美丽。

他出了一身大汗。汗水从头发梢儿淋到脚心,把全身的筋骨心肺浸湿润透了。没有谁提出要求,没有什么人启示指点,棘子两眼直直,身子不由自主地便蹲到地下,帮助选起桑叶来了。

父子一去半个时辰,这可急坏了棘子媳妇,她满嘴嘟嘟哝哝地发着恨,挪着小脚找来找去,终于找到了林子那儿。于是,男人们默默保守的秘密被发现了,并且经由棘子媳妇那张尖刻肮脏的嘴,传进了女人们的耳朵。

世风绮靡,年轻的姑娘们个个风骚得恨不能露着奶子屁股,把男人们都引到自己怀里、床上,这早已成为女人们——诸如棘子媳妇一类的女人们——的心头大忌,只是那些姑娘们与自己联不到一起,有恨也难得发泄出来。而这个罗丝却是身在面前,却是在引诱自己的男人和儿子们呢!……女人们仿佛忽然找到了仇恨和发泄仇恨的根源,不约而同地被激发起来、动员起来了。于是男人们受到了责难、管束,而罗丝则陷进了几乎由全体女性共同挖掘的、危险而又深不可测的泥潭。

罗丝再也上不得街、出不得门了。出现在她面前的再也不是崇尚敬慕的笑脸、目光,而是无尽无耻的诅咒和谣言。除了父母兄妹,她仿佛突然间成了所有“正派人”,包括那些昨天的崇拜者、欣赏者们的仇敌。她哭,哭,哭……除了哭,还能有什么呢?

最忧心的还是罗丝的父母。女人的美貌,可以是幸福的本钱,也可以是灾难的渊薮。他们可不愿意灾难降临到自己女儿头上。他们决定以最快的速度,给罗丝找一个婆家嫁出去。对于罗丝这样的少女,丈夫和婆家,要算是最好的盾牌和唯一能够逃离险境的出路了。何况罗丝16岁了,实在也到了应该出阁的年龄。

他们不想攀龙附凤。他们只想找一户老老实实的人家,找一个本本分分的小伙子。他们唯一的条件是对女儿好。他们唯一的要求是对女儿好。消息传开,女人们松了一口气,村里却没有一个敢于登门求婚的。那些自愧形拙的小伙子和人家自不必说,那些家道殷实、儿子也有头有脸的人家纵然心中跃跃,也鼓不起多少勇气:那是仙桃,是金丹,再甜再红再馋人,吃得到咱们口里吗!消息由此而无形中传开了,一位举人老爷亲自带着儿子求到门上。那儿子名叫铜栓,与罗丝恰好同龄,且粗通文墨,长得一表人才,与罗丝可谓鞍马相配、灯烛互照。两人一见钟情,原本无意于福贵人家的罗丝父母也便满脸噙笑了。

婚期定在秋上——那是收获的季节啊!两家父母含辛茹苦16载,盼的不就是一个收获吗?可任谁想象不出的是,在那收获季节到来之前,中间会莫名其妙地插进一个朱寨主来。

朱寨主原本并不姓朱,因为在梁太祖朱晃手下当过几天亲兵小头领,被赐了一个朱姓。朱晃原本也不叫朱晃,叫朱温,是农民义军黄巢手下的一员将领。后来成了大唐王朝的鹰犬,赐名朱全忠。后来又自立梁朝做了梁太祖,才改名为朱晃。朱晃的亲兵爱将,不仅都姓朱,额上还一律被刺上了偌大的一个“朱”字。而一旦有了这等荣耀,那就算是非同小可、福贵有期了的。因此,朱寨主曾经很是踌躇满志了一番。可惜的是朱晃那太祖只当了几年,便因兵败和内讧死在亲生儿子手里。于是心腹干将一哄而散,那亲兵小头领一变也就成了独霸一方的朱寨主。

朱寨主之既为寨主,与往昔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他仿照历代山大王的样子,在山寨建起一套专供自己和心腹头目作威作福的规矩。作为一个脸上被刺了字、终生难以解脱的人,朱寨主求的只是一个自在享乐。想抢劫了,带着弟兄们下山就走;想打仗了,找一个对手杀一个稀里糊涂就溜;想解馋了,老虎身上的蚤子、仙鹤冠子上的灰儿也得给我端上来;想解闷了,抓几个人砍断脚筋脖骨听他们嚎去;想女人了,嫂子弟妹子小姑子小姨子儿媳妇照样侍寝——这一条他确是跟朱晃朱太祖学来的;想哭想笑了,满山寨就来他个鬼哭狼嚎;想……人生在世不过一眨眼的功夫,想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干什么就能干成什么,乐乐呵呵、滋滋味味,这不跟逛泰山上了玉皇顶最高的那块石头,尖上冒尖了吗?

几年里朱寨主都是这样想、这样过的,过得悠哉悠哉,悠悠哉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