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出席过纽约扶轮社(著名的国际商业联谊社团之一)举办的一场午宴,会上的主发言者是一位显赫的政府高官。其位高权重使得在场嘉宾对他的演讲充满期待。他曾许诺会讲讲自己所在部门的日常活动,而这无疑是纽约商界人士的兴趣所在。
他对该话题自然是了如指掌,他所掌握的信息非常多,随便用一点儿便可当作这场宴会的演讲。遗憾的是,他没有做好演讲规划,没有仔细筛选素材,在内容的编排上也缺少条理。然而,凭着无知者无畏的态度,他就这样展开了话题,不过完全是信马由缰,全然不顾如何收尾。
简言之,他脑子里装的就是一盘大杂烩,而他所呈现的内容也确实如此。先上一份冰激凌,然后再来一碗餐前汤,接下来又是鱼和坚果,另外,还有汤、冰激凌以及咸青鱼的乱炖。我从未在任何地方见过思维、表达如此混乱的演讲者。
他本是打算做即席演讲的,但苦于难以出口成章,继而只能求助于口袋里的一沓便笺,而且他还承认便笺是由秘书代劳的。鉴于他在台上的表现,在场嘉宾自然不会对他如此“实诚”的表述有丝毫怀疑。然而,便笺上的笔记就像平板车里胡乱摆放的废铁一样杂乱无章。他非常紧张,手忙脚乱地翻看,眼睛在便笺上瞟来瞟去,竭力想在绝望的荒野里挣扎着摸索出一条生路,但是一切都是徒劳。他道了个歉,要了杯水,然后颤抖地握着杯子喝了几口,接着继续语无伦次,然后又埋头翻弄便笺,如此周而复始……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这位官员感觉越来越无助、越来越迷茫,他站在台上不知所措,场面十分尴尬。他的额前已渗满汗水,一双手抖得连擦汗都倍感艰难。而听众在台下目睹他的窘境,内心同样备受煎熬。然而演讲者并不打算放弃,而是继续挣扎,不断地看笔记、道歉、喝水,似乎只有他还没察觉到局面正一步步演变成一出彻头彻尾的“灾难片”。当他最终结束“演讲”时,所有人都长舒了一口气。这是我作为听众最难熬的一次经历。这位政府要员的演讲就好像卢梭曾对情书的写作所下的定义那样:不知从何说起,也不知言之何意。
这个故事给我们的启示,正如英国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所言:“如果一个人的知识体系杂乱无序,那么他知道得越多,思维就会越混乱。”没有人会不做设计就去盖房子,上文提到的那名官员连最基本的提纲都没有,怎么就敢上台一搏呢?演讲好比一次有目的的航行,你必须在图志上标出具体路径。而漫无目的地开始,自然会以无疾而终收尾。
拿破仑曾说过:“战争艺术是一门科学,做不到计算精确、考虑周全就难言胜利。”我真希望把这句话里的每个字都用醒目的红色字体标注出来,挂在任何有演讲学员聚集的地方。
这是战争哲学,也是演讲的真谛。然而,作为演讲者,我们有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意识到了有没有付诸实践?绝大部分人都没有,许多人在演讲上所花的功夫也就跟做盘炖鱼差不多。
手握一套给定的观点,怎样才是最妥善有效的安排?首先,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回答该问题之前最好做足充分研究;其次,虽然我们没有绝对有效的解决办法,但至少我们还是可以用一个具体的案例来简要说明什么是“有条理的安排”。
获奖感言的构思方法
下面是多年前在全国地产局委员会上发表的一篇演讲,它从不同城市的27篇演讲中脱颖而出,拔得头筹,即使放到今日也鲜有敌手。这篇演讲构思精妙、事实充分、内容生动有趣;整篇讲稿内涵丰富、大气磅礴,非常值得研究阅读。
主席先生、各位朋友:
144年前,伟大的美利坚合众国在我的故乡费城诞生。这座具有如此历史意义的城市自然散发着强大的美国精神。在它的指引下,费城不仅成为全国最大的工业中心,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庞大、最美丽的城市之一。
费城人口近200万,面积则相当于密尔沃基、波士顿、巴黎和柏林的总和。在这13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我们开辟了8000英亩建造美丽的公园、广场和林荫大道,为费城人民提供了休闲娱乐的绝佳场所,当然,这里的一切同样属于每一个体面的美国公民。
各位朋友,费城不仅是一个疆域辽阔、环境整洁、市容美丽的城市,更是人所共知的“世界工厂”。它之所以能获此殊荣,主要得益于我们拥有一支逾40万人的劳动大军,他们奋战在9200个企业,每个工作日平均10分钟就能制造出价值10万美元的商品。按照一位知名统计学家的说法,费城的羊毛制品、皮革制品、编织品、纺织品、毡帽、五金器具、蓄电池、钢铁轮船以及其他许多商品的产量均居全国首位。我们每两小时就能造出一台有轨机车,且不分昼夜;在美国,有超过半数以上的人所乘坐的有轨电车产自费城;我们平均每分钟可以生产1000支雪茄,一人两双袜子;去年,费城115家针织厂生产的袜子总量是美国人口的两倍。我们制造的地毯和挂毯比英国和爱尔兰加在一起的产量还要多。实际上,我们去年的工商业业绩可谓非常惊人,银行票据交换总额达到了370亿美元,相当于政府发行的所有自由公债的总额。
然而,各位朋友,我们引以为傲的不只是费城梦幻般的工业成就、全国最大的医疗、艺术和教育中心,更令我们自豪的是,费城私有住宅的数量高居世界之首。我们拥有397000栋独立住所,如果把这些住宅连成一排,每隔40千米一栋,可以从费城开始,穿过堪萨斯市的这座会议大厅,直至丹佛,全长约3027千米。
不过,本人旨在引起各位注意的是,这些私宅中有近10000栋属于费城的工薪阶层。当这些人不用再巢居穴处,那么我们也无须再为他们是否会受“舶来病”(诸如社会主义和布尔什维克主义)侵害而争论不休。
欧洲的无政府主义在费城没有生存土壤,因为我们的家园、教育机构以及强大的制造业都是“美国精神”的产物,而费城正是“美国精神”的发祥地,这种精神是我们从先辈那里继承的宝贵遗产。费城是我们伟大祖国的母亲城,是美国自由精神的源泉。此地是第一面美国国旗升起的地方;是第一届国会的召开之地;是《独立宣言》的签署之地;这里有美国人珍爱的遗迹——独立钟,它曾经鼓舞、激励了成千上万的男女老少为自由独立而奋斗。正因如此,我们坚信,美国人民肩负着一个神圣使命,不是宣扬拜金主义,而是要传播美国精神,让自由之火生生不息。正因如此,在上帝的护佑下,这个历经华盛顿、林肯、西奥多·罗斯福的政府才能屹立于世界之巅。
现在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这篇演讲稿,看看演讲者是如何谋篇布局并借此达到其预期效果的。首先,这篇讲稿有始有终——这非常难得,其珍贵程度甚至超乎你我的想象。其次,演讲开篇后直奔主题,毫无偏差,没有半点拖泥带水,没有浪费一秒时间。
这篇讲稿题材颇具新意,也极富个性。演讲者以谈论自己的城市作为切入点,指出费城是美利坚合众国的诞生地,这样做雷同的概率会很小。
演讲者称颂费城是世界上最庞大、最美丽的城市之一,如果这只是泛泛而谈,平淡无奇,很难扣人心弦。然而,演讲者深谙演讲之道,为了让听众拥有视觉感,他特意把费城的大小描述为“面积相当于密尔沃基、波士顿、巴黎和柏林的总和”。这种表述准确具体、引人入胜又妙趣横生,这种方式远比通篇数据更具说服力。
紧接着,演讲者抛出“费城是众所周知的‘世界工厂’”这一观点。这听起来似乎有点夸大其词,不是吗?感觉更像是一种政治宣传。要是演讲者没有就这一点深入下去而转向其他内容,观众是难以信服的。但是,他并没有跳转话题,而是略作停顿,逐一列举了费城领先世界的那些产品,如“羊毛制品、皮革制品、编织品、纺织品、毡帽、五金器具、蓄电池、钢铁轮船”等。
这样一来,宣传味儿就淡了许多,不是吗?当他提到“费城人民每两小时就能造出一台有轨机车;在美国,有超过半数以上的人乘坐的有轨电车产自费城”时,我们会暗自窃想:“哦,这事儿我还真不知道。说不定昨天我乘坐的就是其中之一!明天我得去看看咱们镇上的电车是不是费城产的。”而当演讲者谈到“每分钟1000只雪茄,一人两双袜子”时,我们对费城的印象就更为深刻了:“也许我最爱的香烟,脚上的袜子就是费城制造的。”
接下来,演讲者又说了些什么呢?跳回先前关于费城面积的话题,补充一些他忘记说的例子了吗?压根儿没有。对于每个话题,他都力求阐述彻底,避免重复。作为听众,我们对此深表感激。还有什么比演讲者像没头苍蝇一样,东一榔头西一棒、内容飘忽不定更让听众难受的呢?然而,这样的演讲者还不占少数,许多人的讲稿并不是按顺序排列,而是像橄榄球队长那样随机报数,有的人甚至比“随机”更糟。
当然,这位演讲者并不在此列,他的演讲就如列车一样准时,绝不晚点,绝不逗留,其间也不会东拉西扯。
接下来,他的论点是整个演讲中最薄弱的环节,即“费城是国内最大的医疗、艺术和教育中心之一”。就此论点他并未深入展开论述,继而转向另一个话题。想用寥寥数字让这一表述形象生动,使人印象深刻,这不大现实。把十几个字放到一个65字的长句里,再漂亮的文字也很难出彩,毕竟人脑不是录音机,可以一字不漏地记录每一条信息。更何况,演讲者在这点上惜字如金、语焉不详,看上去连他自己也没什么感觉,对观众能起到的效果就几乎为零了。那怎么做才是恰当的呢?其实他意识到自己可以依样画葫芦,用刚才论证“费城是世界工厂”的那一方法。但是他更清楚,这是在参赛,评委手里正掐着表,他只有5分钟时间,多一秒都不行,所以他只能选择一笔带过。
“费城私有住宅的数量高居世界之首。”当谈及这一点时,演讲者是怎样打动听众,又是如何让听众信服的呢?首先,他给出了数字:397000。其次,他将数字形象化:“如果把这些住宅连成一排,每隔40千米一栋的话,可以从费城开始,穿过堪萨斯市的这座会议大厅,直至丹佛,全长约3027千米。”
单就这一个数字,听众很有可能过“耳”即忘,但是他描绘的这番景象听众会忘吗?绝对不会。
演讲中的客观事实就这么多了,但这篇沉博绝丽的讲稿所依赖的并非陈述事实。演讲者期望把演讲推向高潮,能触人心扉,能引起听众情感的共鸣。所以在收尾阶段,演讲者开始“动之以情”。他指出人们各得其所对城市精神有何意义,他抨击了“诸如社会主义和布尔什维克主义”之类的“舶来病”,并且盛赞费城是“美国自由的源泉”。自由!多么神奇而又富有情感的一个词!多少仁人志士为之献出生命。“自由”一词本身就不错,然而更妙的是演讲者援引了具体史实作为佐证。当细腻的情感与神圣的使命相融合,听众的心一下就被俘获了。“此地是第一面美国国旗升起的地方;是第一届国会召开之地;是《独立宣言》的签署之地;独立钟……神圣使命……让自由之火生生不息;正因如此,在上帝的护佑下,这个历经华盛顿、林肯、西奥多·罗斯福的政府才能屹立于世界之巅。”至此,演讲到达真正的高潮!
对于这篇演讲稿的剖析就到此为止。然而即使是如此匠心独具的谋篇布局,假如演讲者四平八稳地去表达,没有彰显活力和激情,它也会成为失败之作。庆幸的是,演讲者在演讲时并没有吝啬其在创作中酝酿的情感和激情,所以,荣膺“芝加哥杯”也就不足为奇了。
康韦尔博士设计演讲的方式
正如上文提到的那样,在演讲的谋篇布局上没有放之四海皆准的规则可寻,没有什么万能设计或是模板可匹配各类题材的演讲。但是以下列举的演讲设计方案在一些场合会比较适用。已故的拉塞尔·康韦尔博士,《钻石宝地》作者,曾不吝赐教,并给我提供了一个提纲,他的很多演讲都是以此为基础而创作的:
1.陈述事实;
2.论证事实;
3.呼吁行动。
许多人发现这个提纲非常有用,并由此派生出另外几种提纲:
1.提出问题;
2.解决问题;
3.呼吁合作。
又或者:
1.发现问题;
2.提出措施;
3.呼吁援助。
该提纲或可作为另一演讲方案:
1.获取关注;
2.赢得自信;
3.陈述事实,让听众意识到你提议的优点;
4.诉说为此行动的动机。
名人准备演讲的方法
前参议员阿尔伯特·贝弗里奇写过一本书,书名为《公共演讲的艺术》,里面内容不多,但很实用。这位著名的政治活动家曾说过:“演讲者必须能够驾驭自己的主题,这也意味着演讲者需要收集、整理、研究并且消化所有与话题相关的素材。此外,选材不能只挑一家之词,而应集百家之言,同时还要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不能全是假设或是未经证实的言论,不可想当然地东拼西凑。”
“因此,这就需要对所有资料进行考证。诚然,这是个痛苦的过程,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演讲的目的难道不是让听众接受信息,获得启发和建议吗?难道不是树立自己的权威吗?”
“所有相关材料整理完成后,你就要动脑子想想问题的解决方案,这样你的演讲才具有原创性,才能出彩、富有活力且引人入胜。最后,尽可能清清楚楚、有条有理地把你的想法转换成文字。”
换言之,首先把正反两方面的事实都摆出来,继而由此得出一个清晰明确的结论。
有人曾向伍德罗·威尔逊(美国第28任总统)讨教演讲的准备方法,他如是回答道:“首先我会把自己想要讲的内容全部罗列出来,然后在脑子里理清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其实就是在搭建演讲的框架;接着,我会用速记的方式把要点转换成文字,我习惯这么做,这样非常节省时间。做完这一步,我就把讲稿打出来,同时修改词句、添加内容。”
西奥多·罗斯福准备演讲的方式极具个人特色:挖掘材料,评估材料,然后得出结论,而且这个结论必须是无可辩驳的。
上述步骤完成后,他会把一沓笔记放在跟前,开始快速口述,以便模拟真实场景中紧张仓促的氛围。接下来,罗斯福就会把讲稿打出,然后对内容进行修改,同时用铅笔标注需增减、修订的地方,再次进行口述。罗斯福曾说:“没有事前的辛苦工作、周密计划和反复练习,我的演讲绝不可能成功。”
罗斯福口述或朗读讲稿时经常会邀请一些听众给予点评。但是,在内容方面他决不让步,对他而言,一旦拿定主意就不可更改。他想获得的意见不是“应该说什么”,而是“应该怎么说”。他不知疲倦地修改讲稿,主要是为了报社的刊发。当然,他不会死记硬背,而是即兴演讲,所以现场演讲内容往往和报纸上刊登的版本有出入。但他之前所做的口述和修改工作无疑是非常好的准备,这可以让他熟悉讲稿的内容,理清要点的顺序,还能帮助他在演讲时表达得更加流畅,表现得更加自信,在罗斯福看来,没有别的任何技巧比这招更能收到实效。
物理学家奥利弗·洛奇曾告诉我,口述演讲内容,尤其是模拟听众在场的情景,按照主旨大意快速口述,这是一种准备及练习演讲的绝佳方法。
许多学习演讲的学员发现,对着录音机口述,然后再放给自己听,这样会让他们深受“启发”。我想,此处用“醒悟”或许更合适,通过这种练习能让他们认清自己的不足,以便改正。总之,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训练方法,大家不妨一试。
把想说的内容先写下来。这个过程会促使大脑运转,理清演讲思路、熟悉演讲内容,避免跑题;此外,这样做还有助于提升你遣词造句的能力。
在其自传中,本杰明·富兰克林曾讲过自己是如何提升其遣词造句能力,如何利用文字快速调整状态以及如何理清思路的。这本传记是一部文学经典,但又有别于其他著作——浅显易读、引人入胜,将英语简单平实的特色运用到了极致。任何有志成为演说家或作家的人定能从中受益匪浅。我想你会喜欢我从中节选的如下内容:
这一次,我偶然找到《旁观者》一书的第3卷,此前我从未读过这本书,索性就买了下来。拿回家反复读了几遍,我觉得里面的内容很有趣,文章写得妙极,随即我产生想要模仿其文笔的念头。我找了几篇文章,大概理清其中观点后就放在了一边。几日后,我尝试着不看原文,极尽所有能想到的词汇重组文章,尽可能把意思表达得跟原文一样。随后我就把重组的文字和原文进行比对,结果发现自己出了不少错误,并逐一更正。尽管如此,我还是从中积累了许多词汇,而且能在需要的时候信手拈来。要是我对诗歌创作有些许兴趣,这些词或许早已为我所用,因为诗歌对词语平仄及韵律的严谨需要我在使用词汇时增加变化,同样也对我所掌握的词汇多样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我必须熟练地驾驭这一切。所以,从此以后,我常常会挑选一些文章进行练习,有时甚至会把文章要点错乱排列,然后用几周的时间重新组合,并最终完成整篇写作。这种方法可以教会我如何理清思路,通过与原文的比对发现并改正不少错误。有时候我会欣喜地发现,自己遣词造句水平竟然有了一定提升!这令我信心大增,甚至认为自己说不定哪天就会成为一名不错的作家,这可是我最大的梦想啊!
像理牌一样整理笔记
在上一章节,我曾建议大家做笔记。那么,当你把所有的观点和例证都写在小纸片上后,你就得像理牌一样将这些纸片分组归类。首先应按演讲要点排列,然后进一步细分,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有时甚至连一部分精华也要弃之不用。通常情况下,一个演讲者最终能用到的材料只占他所收集素材的一小部分。
在开讲前,要做到精益求精,即使在演讲结束后,你也很可能会有新的思路或是觉得讲稿仍有改进空间,只要有,那就要继续完善。
一名优秀的演讲者往往最终会有4个版本的讲稿:一个是事先准备的版本;一个是现场演讲的版本;一个是报纸刊登的版本;还有一个则是他在讲完后,觉得最理想却没能发表出来的补遗版本。
演讲时是否该参照笔记
尽管林肯是位杰出的即席演说家,但他在入主白宫之后,即使是在内阁这种非正式场合讲话,在事先没有认真写出讲稿的情况下,他从来不会发表演讲。当然,就职演说不在此之列。就职演说是会载入史册的,因此必须措辞严谨,其重要性决定了不可能采用即兴演讲的方式。但是,回到伊利诺伊州,林肯还是选择脱稿演讲,甚至连便笺也不带。他说:“这些东西容易使听众感觉乏味和困惑。”
试问,我们当中谁又能对此提出不同意见?难道带稿演讲不会使人兴趣大减吗?难道这不会浪费,至少是有碍演讲者和听众间本应亲密无间而又宝贵的交流契机吗?难道这不会让人产生“照本宣科”的乏味感吗?难道演讲者不会因此丧失那份本应体现在听众面前的自信和从容吗?
我再次强调,在演讲准备阶段,一定要充分做好笔记。在你独自练习的时候,你可能想以此为参照;当面对听众的时候,你可能觉得包里揣着笔记会更踏实;然而,笔记就像车厢里的救生锤,不到万不得已最好别用。
如果不得不用,那么笔记一定要极致精简,同时大写标注在一张空白纸上,然后提前到场,把笔记藏在某处,必要时拿出来看一看,但是别被人发现。
尽管说了那么多不用笔记的理由,但有时候用一下也未尝不是明智之举。例如,一些演讲新手最初可能会因为过度紧张导致忘记讲稿的内容,结果会怎么样呢?有的人在演讲中完全找不着北,连自己精心收集的材料也都忘了;有的人则像醉汉开车,最后一头陷入泥沼中难以自拔。那么对这些人来说,为什么不在最初几次拿着笔记演讲呢?小孩学步时总会扶着家具走,但这个阶段不会一直持续下去。
不可死记硬背
演讲时千万不要照本宣科,更不要尝试一字不落地背诵讲稿,这是在浪费时间,而且后果不堪设想。尽管有此忠告,但仍有人一意孤行。如果真的有人这么做了,当他起身演讲时,脑中会想到什么呢?是讲稿里的信息吗?不是!他们会尝试回忆讲稿中的每个字词,这其实与正常人的思维相反,他们并不是往前走,而是往后退。如此一来,你的演讲就会变得枯燥乏味,没有半点情感。所以,我奉劝各位,千万别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
在重要的商务访谈里,难道你会这么坐着、一字不落地背诵事先准备的答案?显然不会。你会在脑子里形成清晰的思路后再作答。你事先可能会做一些笔记或者参考相关资料,然后提醒自己在访谈中要提出哪些观点并阐述相应的原因,接着会一一列出缘由并用具体的案例加以说明。这不就是准备商务访谈的方式吗?为什么在准备演讲时不能借鉴一下呢?
格兰特将军在阿波马托克斯
当南军统帅罗伯特·李向格兰特将军索要受降条款时,这位联军统帅不得不向帕克将军求助,希望他能提供一些写作素材以供参考。格兰特将军在回忆录中写道:“我甚至不知道该如何落笔,我很清楚自己该写什么,但我不知道怎样才能清楚无误地表达出来。”
格兰特将军,你其实不用纠结该如何落笔。只要心中有观点,有渴望表达的强烈愿望,那么,你平常熟稔的措辞自然会跃然纸上,这一点对所有人都适用。要是你对此抱以怀疑的态度,你可以随便挑个人打他一顿,看他站起来时是否无话可说。
2000多年前,罗马诗人贺拉斯曾如是写道:
寻词不如找事实,
有事实则不缺词。
当你的想法业已形成后,就可以富有感情地把讲稿从头到尾默练一遍,时间、地点不限。然后,找个空房间,声情并茂、激情饱满地预演一次。坎特伯雷的大主教诺克斯·利特尔过去常说:“一篇布道词如果不讲上数十遍是无法领会其中要旨的。”同理,一篇演讲稿,你怎能奢望不经反复练习便能获其精髓呢?当你练习的时候,假想听众就在跟前,这种暗示一定要足够强烈,这样即使真的面对听众,你也会表现得游刃有余。
农场主为何纷纷认为林肯“懒得要命”
如果你按照上述方法练习,你就算拜师入门了。当劳合·乔治还是威尔士某小镇上的演讲协会成员时,他就经常在乡间小道上对着树木和栅栏声情并茂地演讲。
林肯年轻时,经常步行二三十千米,只为听一场布雷肯里奇(美国政治家,曾任副总统)的著名演讲。在回家路上,他的内心总是难以平复,所以他立志成为一名演说家,并把工友召集在田间,自己则站在树桩上演讲或是讲故事。他的雇主当然为此恼火不已,并讽称林肯是“乡间西塞罗”“懒得要命”,因为他的演讲和笑话弄得其他工人都无心劳动。
还在牛津大学就读期间,阿斯奎斯(英国前首相)一直是辩论社团的积极分子,他后来还自行组建了一个辩论社团。伍德罗·威尔逊、亨利·沃德·比彻(美国基督教公理会牧师)、伯克(英国政治家)、安托瓦尼特·布莱克威尔(美国社会改革家,第一位女性牧师)、露西·斯通(美国女权主义者)也都曾参加过辩论社团。诺贝尔和平奖得主、杰出政治家伊莱休·鲁特曾在纽约的基督教青年会文学社团历练过。
纵览上述名家经历,你会发现其中的一个共同点:练习。他们都有练习的习惯。演讲是件熟能生巧的事,练得越多,进步越大。要是没时间,不妨学学外交官约瑟夫·乔特的做法。他上班前会买一份早报,然后乘车时假装看报,这样就能避免被人打扰。其实,他并没有专注于那些丑闻八卦,而是在思考自己的演讲。
铁路总裁、国会议员昌西·M.迪普的生活非常繁忙。尽管如此,他仍然坚持每晚演讲。他说道:“我不会让这些演讲影响自己的工作。我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就会把演讲准备好。”
我们每天都会有几个小时可以自由支配。达尔文每天有3个小时空闲,即便身体不好,但他在这段时间也没有闲着,正因为充分利用了这3个小时,他才能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西奥多·罗斯福在总统任期期间经常一上午得接受一系列5分钟的短访。然而,只要有半点空闲的时间,他就会拿起手边的书读一读。
如果你真的忙得不可开交,那么不妨读读阿诺德·班尼特的《如何度过每日24小时》。撕下100页揣在衣兜里,一有时间就读上那么一点儿。我用这方法两天就把这本书读完了。这本书能告诉你如何节省时间,如何高效地利用时间。
每天工作之余,总得放松调节一下,这不就是练习演讲的绝佳时机吗?不妨在家里与亲人玩玩即兴演讲的游戏吧!
小结
1.拿破仑曾说过:“战争艺术是一门科学,做不到精确计算、考虑周全就难言胜利。”这是战争哲学,也是演讲的真谛。演讲就如一次有目的的航海,你必须在航海图志上把路径标出,漫无目的地开始,自然会以无疾而终收尾。
2.在演讲的谋篇布局上没有放之四海皆准的规则可寻,没有什么万能设计或是模板可匹配各类题材的演讲。每个演讲陈述的问题各不相同。
3.演讲者要力求一次性把每一点都讲得透彻,避免重复再三。以《费城》演讲为例,有序排列内容,不要像没头苍蝇一样内容飘忽不定。
4.康韦尔博士,提供了一个提纲,他的很多演讲都是以此为基础而创作出来的:
(1)陈述事实;
(2)论证事实;
(3)呼吁行动。
5.你或许觉得如下设计也很有用:
(1)提出问题;
(2)解决问题;
(3)呼吁合作。
6.如下还有个不错的演讲提纲:
(1)获取关注;
(2)赢得自信;
(3)陈述事实,让听众意识到你提议的优点;
(4)诉说为此行动的动机。
7.前参议员阿尔伯特·贝弗里奇这样建议:“演讲者需要收集、整理、研究并且消化所有与话题相关的素材;确保所有材料都有事实依据;最后动脑子想想问题的解决方案。”
8.林肯在演讲之前,会像数学家一样通过缜密的思考得出结论。在他40岁成为国会议员之后,他甚至开始研究数学家欧几里得的著作,以便可以敏锐地看穿对手的诡辩,从而更好地阐述自己的观点。
9.西奥多·罗斯福准备演讲时首先会收集材料、评估材料,得出结论,然后口述讲稿内容,口述完成后把讲稿打出,同时进行修改,接着再次口述。
10.如有可能,对着录音机口述,然后放给自己听。
11.参考笔记会让你的听众对演讲失去兴趣,因此要尽量避免使用笔记,尤其不要照本宣科。听众是无法忍受阅读讲稿这一行为的。
12.讲稿考虑成熟、内容安排妥当后,要在心里默念一下,然后找个没人的地方声情并茂地演练几次,想象观众就在自己的面前,时间一长,即使真的面对观众,你也会表现得游刃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