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生命激荡的印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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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雪夜读书

传说中古人有雪夜读书的故事,无非是家贫而好学,点不起油灯,跑到雪地里借雪光一用。我对这样的故事向来将信将疑,试想家贫的人自然穿不起裘皮大袄,雪地里坐上十分钟,毫无疑问会手脚僵冷,人的本能便要调动全部精力去对付寒冷,怎可能有多余情绪看得进书?再有那些头悬梁锥刺股之类的事,恐怕也都是古人编出来训诫后人的,如此酷刑已非常人所能忍受,若再读书,绝对要有特异功能不可。

以我自己的体验,只要不是急乎乎应付考试,读书是需要有闲情逸致的。

寒冬腊月,早早地洗涮上床,冲一只暖水袋焐在脚下,开亮床头台灯,半倚在枕垫上,打开书或杂志,不知不觉跟着书中人物走进远古或乡野,走进刀光剑影和恩怨情仇。你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只感到周围很静,静得耳膜都在承受一种无形的压力,仿佛整个世界只有你和你的书存在了。你抬头瞥一眼窗外,觉得有一种异乎寻常的光亮,亮得纯净、柔美、清冽。掀开被子几步冲到窗口,撩起薄纱窗帘,天哪,居然是在下雪!你感到意外,又感到惊喜,瑟缩着重新钻回被窝,心里涌出来的只有满足和欣悦,因为生活赐给了你温暖、平安和这一份雪夜读书的情致。

说出来或者大家都有同感,南京这样的鬼天气,冬夜坐在不生火炉的客厅里看电视,委实是需要有一点革命精神的。关了电视上床看书,自认为是聪明的举动。何况电视节目不怎么样,不看也罢。偶尔从晚报上得知今天有个很不错的外国电视剧,就想:无论如何要看一看了。何奈这样的电视剧总安排得很晚很晚,缩起脖子熬到十点钟,终于抗拒不过拥被读书的诱惑,扬手跟电视机拜拜。

当然,雪夜的娱乐应该还有很多。约二三知己出去踏雪赏夜景,自然是人生一大浪漫;穿上大衣去影院去舞厅去酒吧,想来也很不错;或者一大群人拥进餐馆,来上一只四川火锅,吃得热腾腾恣意忘形,更是生活中一件快事。只是我这人生性疏懒,想到出门必须换衣服,必须化点妆,必须对孩子的作业千叮万嘱,真是百般的麻烦,兴致先就没了,轻轻叹一口气:还是上床看书吧。很没劲是不是?所以我这人是不配受抬举的,借用一句王朔的话:千万别把我当人。

常有记者来采访,问些“喜欢哪些作家哪些书”之类的问题,就觉得很难回答。我的缺点之一恰恰是立场不坚定,相当地具有小资产阶级摇摆性,早晨起来刚入迷地喜欢某个作家的某本书,到晚上很可能就推崇另外一个作家的另外一本书了。记得20岁时偶尔得到大仲马的《基度山伯爵》第一部,看得如痴如醉,真正是寝食不知其味,恨不能随了当年的邓蒂斯去到那个名叫基度山的小岛,挖出盖世宝藏,然后感恩报仇,扫荡世界,痛快淋漓!此后的几年中,心中始终惦念借不到手的二三四部,这成了我的一大心病。三年后考入北大,外国文学名著开禁,我清早带着面包排队,买回一套四部《基度山伯爵》。当时的欣喜若狂,真是语言难以形容。待到从从容容看完全书,忽然就觉得悲从心起:我怎么一点儿也找不到当年如痴如醉的感觉了?面前摆着的不过是一本编造出来的复仇故事罢了。

很多年来,要说始终如一充满景仰的,恐怕就是老托尔斯泰的著作了。从来也没有狂热地喜欢过他的什么,那一份敬爱总是淡淡的,但又始终在心里占据一角位置。这就像听音乐,甭管多么好听的流行歌曲、乡村民谣、爵士摇摆,听上几十遍总会腻烦,具备恒久魅力的还是交响乐。我这么说是不是有点守旧或老派了?那就拿时装来打比方,比如皮尔卡丹的女装,猛一搭眼平常得很,只有穿上身久了,才觉得越看越顺眼,越看越耐看。这便是大师和名家的区别。

写到这里,忽觉有点跑题,关于艺术的短暂和持久效应的事,该由文艺理论家来研究,用不着我在这里罗罗嗦嗦,我该做的仅仅是写好小说,别让人买了我的书又在背后骂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