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丁玲全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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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欺骗敌人是污点吗?

一天,顾顺章把冯达找去谈话。回来后冯达说:“丁玲!过去我犯了错误,把家里地址告诉了别人,虽不是存心,事实上等于出卖了你和梓年,这成了我一生中无法挽回、万死不赎的罪过,我是没有前途的了。你的痛苦,我完全理解。我眼看着你自杀。本来应该是我死,而你却去寻短见,我怎能不痛苦?我惟一的希望、惟一一点要活下去的意义,就是想能帮助你得到自由,你能回到党里去。我以前不愿我们分开,现在我清清楚楚地明白,我们命定了要分开的,我一定得帮助你回去。我自己呢?你什么时候走了,我就什么时候走。我无别处可走,只好回广东老家。只要你还不自由,我就留在你身边。我对你没有要求,我知道你不会再爱我,你对我只有恨。但我希望你能懂得,我实在也不好受。一切都是我的错误铸成的,我只能怨我自己,恨我自己。适才顾顺章找我谈了一个问题,如何放你的问题。我简截地告诉他你的态度。我说你宁可死,决不会接受他们提出的任何条件。你放心,我决不会有什么事瞒着你。如果我现在还要背着你、同他们一伙对付你,那我成了什么人!别的不说,我们到底曾经有一年多的夫妇关系。”

我说:“拣重要的说吧。你说他们怎么说的,我该怎么做。”

他说:“顾顺章还是那末说,国民党不想杀你,杀你的确不合算。他们对你同对其他人不一样。他们自然希望你自首,站到他们一边,替他们做事;你自然不会干,这他们明白。但他们也不会放你,至少是现在不会放你。他说他个人以为,你不妨表示一下,可以归隐,归隐回家养母。实际归隐也可以说得过去,无害于人嘛,就说在家乡找一项职业,平平安安过日子。”

冯达又说:“我已经做错了事,我决不劝你、不拖你下水;你会以我为戒;但我也想,你的社会地位同我不一样。国民党对你同对其他共产党员不一样。徐恩曾说你不是共产党员,暗示了他不愿把事弄僵。这是他给自己留的一个台阶,也是给你一个台阶。自然这个台阶不容易下。只是,我以为老是想死,在毫无希望中想死也没有意义。难道就不能想一点点活的路子吗?只是不要像我,把回家的路切断了。”

我对冯达的这些话是听不进去的。我认为他怕死,想委曲求全。我却抱定了“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决心。

但我的心却也不能不有所动。遇到困难,总得想出办法克服困难。为什么不利用条件,准备条件,想尽办法争取保持清白,活着出去?难道只有死路一条?我并不怕死,我已经死过一次了。但活着才能继续革命,表明心迹。天下那样大,我生得有脚,难道我不会走吗?如果国民党真的让我回家乡,回湖南,总算比较自由了,难道我就不能再离开湖南,远走高飞吗?我既然已经否认自己是共产党员,就不会承认自己是共产党员,不会暴露自己真正的政治身份,更不会在国民党面前说什么“共产主义不适合于中国呀”那一套,我不会讲出同志们的住址,更不会出卖同志、连累同志。我说回家养母,有什么不妥呢?谁无父母,谁不养母?又是孤儿寡母!也可以回家,回家了什么时候都可以再离开家嘛!但对国民党我决不能轻信,我这样作了,他们也未必就会对我善罢甘休。这样的戏,他们演得多了。到了晚上,冯达又说:“我想过了,对国民党为什么不可以欺骗呢!你写张简单的条子,不要给他们留下什么把柄,有什么不可以呢?等离开这里以后,再想别的法子;兵不厌诈嘛!我看,你可以再考虑一下。”

我想,我可以考虑一下,应当仔细考虑,我反复思索了好几天。我想,对付杀人如麻、诡计多端的国民党反动派,革命者为什么那末老实,不能欺骗呢?但是敌人比狐狸还狡猾,我用什么办法能骗过他们呢?怎样既能欺骗敌人,同时又不伤害党、不损害革命利益呢?怎样才能使自己继续回到革命的大路呢?我应该继续跟敌人周旋,可以采用新的方法跟敌人周旋。只是自己的社会经验太少,能力有限,得千万小心,要不授人以柄,不能伤害党,不能连累他人。

最后,我决定同意,可以写一张条子给他们,大意说我因误会被捕,生活蒙受优待,出去后居家养母。我想,这样如果真能骗过敌人,我便先回湖南,以后再设法出来,就可以远走高飞,回到同志们中间;一时留在湖南,也一样能继续革命。我这样写无损于一个共产党员的清白,也没有断绝自己继续革命的道路,顾顺章拿来了一张八行信纸那样大的一张白纸,我就在那上边写了:“回家养母,不参加社会活动。”还加了一句,“未经什么审讯。”这一句是按冯达的意思加的,表示我没有受刑,这张纸条不是刑逼出来的而已。我当时和现在都一直认为我写给国民党的这张纸条没有什么价值,既不是叛变、自首,也不表示动摇、妥协。对敌人来说,这没有什么用处。对我自己,则可能是摆脱敌人的一种手段。因此,我相信,只要设身处地、客观地细想一下当时的政治形势和我的困境,便不能借此说我有什么问题,更不能就此责备我有什么政治问题。以后无论旁人怎样说、怎样论定,怎样揪住不放,我不认为这是一件坏事,错事。一九八四年中央组织部在为我彻底平反的文件中也说:“丁玲同志这个‘申明书’只是为了应付敌人,表示对革命消沉态度,没有诬蔑党、泄露党的秘密和向敌自首的言词。”一个星期以后,顾顺章传话说,明天可以动身,回湖南去。我赶忙问是不是恢复自由,由我自己回去?顾说:“派人送你去。到了湖南再放,就自由了。”我立刻明白,我并没有自由。而且我明白,他们想把我转移到湖南;到了内地,不只是没有自由,而是在地方军阀的封建黑暗专制统治下的更不自由。我回想马日事变后的湖南大屠杀,那暗无天日的生活,比地狱还坏,还黑暗,还残酷。我在南京,是所谓国民政府的所在地,国民党担心我会揭露他们在外国租界非法绑架的罪行,更顾虑社会上还有人主持正义,进行声援营救。如果把我押送回家,落在湖南内地军阀的陷阱中,我休想能活着脱离魔掌。于是我斥责国民党的欺骗无信,坚持要在南京就地释放,坚持让我自己回湖南,坚决拒绝国民党派人押送。这样僵持了几天,我天天骂国民党不讲信用,顾顺章也不再来我这小院了。又过了几天,他却又来传话,希望我能理解他们的难处,他们决定送我和冯达同上莫干山。我说,天气都冷了,已经到阳历十月上旬了,这个时候去莫干山干什么!但这是国民党单方面的决定,不是谈判,没有商量的余地。我赖着不走不行,骂也无用。三四天后只得动身了。国民党为了要加紧对我的防范和监视,决定在冬天把我禁锢在与世隔绝的莫干山上。看来他们对冯达也不能完全放心,所以在押送人员中,除了那些看守外,还增加了另一对夫妇。在一个还不亮的清晨,我离开了王公馆。影影绰绰中我走出了一扇巍峨而并不辉煌的旧的大门,像五月十四日在上海昆山花园路和五月卅一日半夜在南京的旅馆一样,我被一群人簇拥着塞进一辆轿车,离开了王公馆。那位王先生早已悄然隐去,再也没有露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