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布尔丛林的深处,一个骑着魔鹿的怪物现身了。
不平整的光头上凌乱的缝线横七竖八,血红瞳,獠牙,骨瘦如柴。
原本应该长着手与脚的地方被类似爪子一样的动物肢体代替了。
勉强从他的鼻子和布满裂缝的脸颊看出他应该是个人或者是与人类有关的什么东西。
他就是曾经大名鼎鼎的“食人者”范克斯。
现在,他的每一寸肌肤,甚至是每一滴血液都早已不属于他,是的,他出卖了自己的血液和肌肤才换来现在不人不鬼的样子。
如果把时间退回到五年前,范克斯绝对是一个在兰开斯洛大陆可以只手遮天的人物。
五年前,他拥有着开采不尽的银矿山,拥有着这个大陆上三分之二雇佣军和几乎全部奴隶,还有从兰开斯洛大陆上各地送来的源源不断的烟草、珠宝、琥珀、香料和舞姬。
五年前,根本就没有伊力特尼亚这个国家,埃德蒙·埃弗顿也就只是一个无名小卒罢了。
谁知,接下来突然爆发的奴隶暴动把这一切都改变了!
一切都来得太突然了!
在这之前,奴隶暴动,实在是太寻常了,监工的鞭子抽得狠了些或是饿了几天都抢不上吃的……总之,各种各样的原因,什么原因都有可能引起奴隶的暴动。
解决暴动的一般方案也很简单,无非出些钱,找来一队要钱不要命的雇佣军,很快就能把暴动镇压下去。
于是,在那一次的暴动,照例派了一小队雇佣军去镇压,结果,第二天,那队雇佣军队长的头颅就被扔进了他的庄园。
不对头!
不对头!
可能这回的暴动也许并不那么好解决!
然而一切也都已经晚了。
更糟的是,他派去管理银矿山的部下也被埃德蒙的人刺杀。
监工们被公开处死,奴隶全都揭竿而起。
银矿山没了!
控制了银矿山的埃德蒙开始利用白银收买雇佣军。
范克斯只得打开自己积蓄多年的宝藏地窖,取出其中两颗拳头大小的钻石,暗地里收买了一支被埃德蒙雇佣的雇佣军。
要钱不要命的雇佣军果然阵前倒戈,成功把埃德蒙抓了回来。
范克斯最擅长折磨人,他把埃德蒙抓回来并没有把他立即处死,而是先折磨他:范克斯心满意足地得到了一根埃德蒙的右手食指,剁碎,然后烹制成了他最喜欢的香肠当着埃德蒙的面一口吞下,食人者,绝非浪得虚名。
从那以后,只要是提起“食人者”、“范克斯”的名字,埃德蒙虽然表面上装作镇定,但在心底里早已涌起万丈波涛。
在那期间,埃德蒙就有了一个念头:杀掉“食人者”,一血前耻!
后来的事情就很简单了,范克斯因为抓了埃德蒙,被愤怒的奴隶们围攻。
范克斯只得交出埃德蒙来缓和攻势,然后趁机从密道出逃。
此时他已是孤家寡人。
没有钱,雇佣军怎么可能会为你卖命?
成群的怒吼着的奴隶可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范克斯又没带多少珠宝。
本来以为邻近的几个领主会帮他一起镇压奴隶暴动,谁知,这些可恶的领主原来也觊觎他的财宝已久。恨不得他马上死,然后瓜分掉他的财宝。尤其是帕沃尔的拜德国王,已经挂上了他的通缉令!
高价通缉令吸引来不少赏金猎人。
似乎越是没人的地方就会越安全。
那就往荒芜人烟的地方跑。
……
谁知,下定决心一雪前耻的埃德蒙穷追不舍。
最后在绝望崖的峭壁上两人终于做了了结,愤怒的埃德蒙一把把范克斯推下悬崖。
埃德蒙得偿所愿,他有生以来唯一的耻辱也终于亲手洗净!从此他就是一个“无败绩”的国王了!
……
范克斯这里,一定是必死无疑。
生还是绝对不可能的了。
然而,并没有。
悬崖之下虽然没有水,但是却有比水还强大的存在——女巫。
“这是百年难得一见的邪能!”
女巫舔了一口范克斯的血如是说。
范克斯知道自己生前是多么的罪恶滔天,罪行也是罄竹难书,也许就是因为血液里有邪能?
……
奄奄一息的范克斯恳求女巫救她一命。
不能死!我绝对不能死!
夺走我的土地,杀害我的埃德蒙!我要你血债血偿!
范克斯恳求女巫将自己复活。
于是,女巫用一种神奇的丝线和针,将范克斯零碎的肢体、残缺的器官,一点一点的,就像是缝补撕碎的衣服一样,缝在一起,因为有些肢已经跌烂成了一摊肉泥,所以女巫只好用动物的来代替。
无数条丝线穿过范克斯零碎的肢体,丝线被染成鲜红色,每当这时,血液就会顺着丝线一滴一滴的流下。
“嘀嗒,嘀嗒,嘀嗒……”
缝好,拼接只是第一步,后面还要用蜡油将大大小小的裂缝粘合起来,防止血液溢出。再用一种特殊的药水浸泡范克斯的心脏和胃、肺,以保证范克斯能够继续呼吸,进食。一开始,心脏上的几个小洞总是一汩一汩的渗血,女巫就钉了几个铁钉进去,才止住了血。最难处理的就是脑浆,里面还保存着范克斯生前的记忆,现在已经是一摊泡在颅骨里的淡粉色、布满血丝且结有凝块儿的糨糊了,其中少许从破裂的后脑勺迸溅出来,喷射在地上……
总之,这一遭比进地狱苦多了!
就这样,女巫把他变成了一个个彻彻底底的怪物:血红瞳、獠牙、利爪,和游荡的恶鬼没有什么区别。
作为回报,范克斯要每天都给女巫喝自己的血。
虽然沦为了女巫的“奶牛”,但是范克斯至少活了下来,并且还有“草”吃,还有女巫保护——一只在黑暗里能发出绚丽的光的魔鹿。
埃德蒙害他一无所有,以及埃德蒙如何把他推下悬崖,这些情景范克斯历历在目。
他找了个机会抓到了当年叛变的丑八怪弟弟加尔森,把当年那把用来割下埃德蒙手指的匕首交给了他。
他这么做,目的很明确,激怒埃德蒙,让埃德蒙知道他并没有死,让埃德蒙来找他,他要报仇。
范克斯知道,埃德蒙是绝对不会允许自己有“败绩”的。
关于他的丑八怪弟弟,加尔森,范克斯并不确定他是否还值得信任,于是女巫的事并没有跟他多提。
要是埃德蒙知道有女巫的力量帮助他,早有防备来怎么办?于是,他只是说悬崖下有水,侥幸活下来了。
这样,埃德蒙肯定觉得他已经不堪一击,就会急着来取他的人头。然后他趁机利用女巫的邪能杀死埃德蒙就能报仇雪恨了。
果然,前几天从南边飞来的信鸽告诉他:国王已经上钩了。
范克斯的魔鹿在黑暗的丛林中可以随意奔跑、跳跃,能做到几乎不发出任何声响。
他此时正骑在魔鹿的背上在坎布尔丛林深处静静地埋伏,只要他一屏息,他和魔鹿就会慢慢变成半透明的形态,一般人肉眼根本无法察觉。
“沙沙沙”
丛林入口的地方有了动静,范克斯诡异地笑了笑。他用獠牙咬破自己的手指,将黑紫色的血液滴在了一根巨大的藤条上。
巨大的藤条和血液一接触就好像活了一样,像只巨大的蟒蛇一样扭动起来把把旁边的一棵巨树震得晃个不停。
“报告!那里好像有动静!”远处有人大喊着。
“我们去看看!”
……
范克斯趁机骑着魔鹿一跃而过。
立刻,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他吸引过来。根本没人注意自己脚下的藤条。
“报告!看到魔鹿了!”
“追!”
“遵命!”
越往丛林的深处走,藤条就越多。
范克斯满意地笑了笑,然后屏住了呼吸,在一颗树下他隐身了。
……
“父亲,肯定是范克斯,没错吧。”
“神啊!赐予我圣光,制裁那恶魔吧!”
父亲惊魂未定,满头大汗,喃喃道。
“啊——”
忽然前面的士兵惨叫了一声摔落马下。
“怎么了?”
艾克王子拔出佩剑来挥砍眼前阻挡视线的树枝、树叶,不想却换来了更多的惨叫。
黑色,巨型的藤蔓高高甩起把人拍落马下,然后地上的细一点的藤蔓会死死地将落马的人缠住,直到窒息。
“是会动的藤条!这是邪能!我们对抗不了的!”国王身边的护卫队长皮塔姆失声喊道。
“少废话!今天,谁敢当逃兵我第一个宰了他!”艾克王子晃了晃锋利的佩剑,威风凛凛地喊道。
“遵命!”
“报告!前方有魔鹿!”
前面的士兵又喊道。
“全体!追击魔鹿!”
……
他们这里斗志越高,范克斯就越开心。
范克斯挥了挥自己的破布袍子,从破布袍子里抖出了一团烟雾,烟雾逐渐化成了小鬼儿。
“主人,我们听从差遣。”那团烟雾化成的小鬼儿跪在范克斯脚下。
“把他们射成筛子!”
“遵命,我的主人。”
小鬼儿一跺脚,立刻从地底下钻出来无数个像它一样的小鬼儿。
十分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