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那么,”爱比克泰德问道,“你觉得自己做得对吗?”“这种行为是自然的。”
在所有案例中,仅有一个也是同样一个原因导致我们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说什么或者不说什么,喜悦或者悲伤,逃避或者追求。而这是什么呢?除了意志以外,难道还有什么能左右我们吗?但是,如果意志先有旁骛,我们的行为除了服从它,还能怎么办呢?总之,导致我们做或不做什么的不是死亡、流放、痛苦或一切诸如此类的因素,而是我们自己的观念和意志。
因此,这就是每个案例的原因,结果也都是那样。那么,我们从今往后就仅该把做错事归咎于指使我们那样做的意志;这也是我们应该付出比清除肿瘤和脓疮更大的努力要从体内驱除和消灭的东西。同理,我们也能证明,也是这个原因致使我们去做正确的事;所以我们不能再把它称作“坏”的诱因。如果我们不去想当然地看待事物,我们的行为就不会被这种观念牵着鼻子走;而去想或者不去想的支配能力在于我们自身,而不在于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