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资产的经营性与非经营性
在这种情况下,国有资产不存在经营问题,只有生产问题,因而,也就不存在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概念,国有资产只有生产性与非生产性之分。
(一)经营性国有资产及其特征
从构成来说,经营性国有资产是国家通过各种形式投资以及投资收益形成的,或者依法认定取得的国家所有者权益,具体包括各类经济组织的国有资本金,以及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中的国有部分。
因此,市场经济体制下经营性国有资产具有以下特征:
1.资产存在的资本性
2.资产经营的价值性
3.资产使用的效益性
4.资产布局的流动性
5.资产配置的市场性
(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及其特征
与经营性国有资产相比,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相比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1.资产存在的实物性
2.资产使用的社会性
3.资产补偿的间接性
4.资产布局的稳定性
5.资产配置的计划性
二、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授权托管经营
市场经济下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运行分为授权托管经营与投资经营两个大的环节。
(一)经营性国有资产授权托管的基本界定
在市场经济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是一个行政机构,而国有资产出资人是一个经济组织,从这一前提出发,两者之间建立一定的国有资产关系,其现实选择有三:行政管理、委托代理、授权托管。
1.授权托管与行政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作为国有资产的终极所有权代表主体,不能以行政的方式管理国有资产出资人,其理由是:国有资产出资人是一个经济组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它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法则来运转。
3.经营性国有资产授权托管的初步实践
(二)经营性国有资产授权托管经营的内容
国有资产的授权托管经营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由作为国有资产最终所有者的政府授予国有资产出资人有关国有资产方面的权力;二是政府对国有资产出资人规定的有关国有资产方面的责任。
1.授权托管的权力
3.授权托管的考核
(三)经营性国有资产授权托管的运行环境
1.建立规范的资本运行秩序
2.培育休戚与共的利益主体
3.明确资本经营与产品经营的关系
4.区别不同种类的国有资本
(四)经营性国有资产授权托管经营的原则与方式
1.授权托管的原则
第一,管理运营必须规范。
第二,授权协议高度权威。
第三,资产运作重在价值。
第四,资产组合力求优化。
2.授权托管的方式
3.注意授权托管中的不规范行为
三、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投资经营
通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授权,国有资产出资人拥有了被授权国有资产的产权,作为产权主体就有权力和责任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投资,以实现资产经营的目标。
(一)经营性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的方式
国有资产出资人作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产权主体,拥有所授权国有资产充分的投资经营权利,原则上讲,凡法律允许的投资经营方式都可以进行。
1.产业投资
2.金融投资
(二)经营性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的目标
经营性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既与一般资产的投资经营有类似的增值目标,也有不同于一般资产的政策性目标。这些目标归纳起来有以下三大目标。
1.盈利目标
2.控制力目标
3.政策性目标
(三)经营性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的原则
1.效益性原则
2.市场化原则
3.政策性原则
4.自主性原则
(四)经营性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的管理
1.对全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
(1)投资经营决策的制度体系。
(2)投资经营执行的制度体系。
(3)投资经营监督的制度体系。
2.对控股参股企业的经营管理
3.对其他投资方式的经营管理
四、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运行
(一)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运行体制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基本管理体制,根据资产使用的公共性程度,可分为特殊法人制度与资产监管制度两类。
1.特殊法人制度
所谓特殊法人,是指其组织及有关关系,类似于企业法人但又有一些特殊性的经济组织。
2.资产监管制度
(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运行原则
1.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原则
2.先维持后发展原则
3.以实物管理为主原则
4.效率最大化原则
(三)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
1.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使用责任制
2.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创收管理制度
3.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批制度
4.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清查与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