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权利观
据我所知,能够和权利观比肩的只有道德观,或者更妥当的说法是,两者是不可分割的。权利观只是道德观在政坛的运用。
人们之所以能对跋扈和暴政进行界定,就是因为权利观。一个人权利观清晰,就能自由而不傲慢地显露自己的意愿,公正坦然而非卑躬屈膝地表明自己顺服的立场。一个人在武力面前妥协,只会觉得屈辱而卑微。可是,如果他遵从的是和他同等的人的领导权,他却能摆出一副比那个指挥者更高的姿态。要知道,如果只靠武力,理智和仁义是无法融合成一体的,所以,所有崇高的人物都德行出众,所有伟大的民族都敬重权利。
我曾经思考过,想培养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民的权利观,有什么方法是可行且能被民众铭记的。最后发现,办法只有一个,就是让人人都温和地使用相应的权利。我们知道,孩子的能力和经验都是后天慢慢养成的,一个婴孩刚学会移动身体时,本能会让他抓住一切触手可及的物品。他不知道什么是财产,也没有这个财产归属的概念。可是,等他慢慢长大,他知道了事物的价值,发现他手里的东西也会被别人抢走,于是他学会了谨慎,为了让别人敬重他,他开始尊重别人。
慢慢地,孩子想要得到玩具的心态,变成了大人想要得到钱财的心态。通常在欧洲各地回荡的那种因为资财短缺而出现的叹气声,美国这个民主到极致的国家的人,是不会发出的。为什么?这还需要解释吗?自然是因为在美国,人人都有产业。原则上所有人都认可财产权,因为所有人都有需要捍卫的个人财产。
这种情况在政界也是一样。美国的所有成年人都有参政的权利,所以他们非常重视政治权利;他们不会攻击别人的政治权利,因为他们要保护自己的这一权利。有政治权利的欧洲成年人甚至不重视国家主权,可美国人却能心甘情愿地对行政官员的微小的权力俯首。
在人民日常生活里的最细微的环节中,也能看到这一真理。法国几乎不存在专门为社会高层建立的娱乐,一切地方,只要富人能去,穷人就能去。所以人们行事大方得体,敬重他们参加的所有娱乐。英国的所有娱乐和权柄都为富人把持着,所以,民怨沸腾,穷人不但喜欢悄悄跑去专门为富人准备的休闲胜地,还乐于在里面搞怪,将这些休闲胜地弄得一塌糊涂。这太正常了,他们肯定知道这对他们没什么影响。
成年人因为财产的划分而有了财产观,同样,民主政府让所有公民都有了政治权利的思想。在我看来,在民主政府最大的优势中,这也是一个。
我的意思并不是说,让每个人都学会使用政治权利不难;我是说,如果做成了这件事,它会发挥巨大的作用。
我再说一句:这个观点,正是产生在我们这个时代。
看见了吗?宗教信仰已经受到怀疑,君权神授的思想已经没落。看见了吗?社会风尚已经腐坏,正义的权利观也和它一起虚弱下来。看见了吗?强辩取代了所有的信仰,阴谋替代了所有感情。
在这场巨大的动乱中,除了将权利思想和根植于人心的个人利益凝结到一起,还有什么别的办法让你有胆量管理社会吗?
所以,要是有人告诉我不该扩张民主权利,因为法律已经无能为力,被统治者乐于惹是生非,人心易于冲动,品德已经没落。那么我会告诉他,我之所以认为应该扩张民主权利,正是因为这些实情。而且政府终会消失、社会却会永远存在,我坚信,相比于社会,政府更关注对民主权利的扩张。可是我完全没有过多地将美国作为典范的意思。
在美国,人民享有政治权利时,正处于公民数量有限,社会风气简朴而不擅长使用政治权利的困境中。后来,美国人数增加了,但民主的权利可以说并未扩张,扩张的不过是民主的范围。
一个民族,从来没享受过政治权利,当它获得这一权利时一定会发生巨变,这毫无疑问。这种巨变通常并不安全,虽然它总是不可或缺。
孩子在不了解生命的可贵之时,或许会杀人,在不知道自己的东西也会被别人抢走时,或许会抢夺别人的东西。成年人得到政治权利时,对政治权利的观感,就像懵懂的孩童对自然的观感一般。homo puer robustus(意气风发之辈)这句名言说的就是此时的成年人。
这个真理在美国也一样适用。最先让公民享有政治权利的州,通常就是公民对政治权利运用得最出色的州。
以下言论也算得上中肯:最能让人大有斩获的才能,就是维系自由的技术,最难以学会的事情,就是如何使用自由。
可专制不是这样。专制体制通常给人这样一种感觉——它在救助受难者,它在弥补过往的缺陷,它认可合理的权利,它维护遭受剥削之人并建立秩序。它创造暂时的兴盛以迷惑人民,让人民陷入昏睡,然而等人民醒来,却无法从苦难中脱身。和专制不一样,自由往往是在狂风暴雨中产生的,它在内战的苦难中发展壮大,除非已经瓜熟蒂落,否则它的优势,人们是感受不到的。
美国敬重法律
无论是直接呼吁,还是间接呼吁,想让人民制定法律,并不是总能成功。不过应该承认,一旦成功,法律所拥有的权威会非常大。立法者的德行和才华,或许会受到这一群众基础的巨大冲击,可它的力量却会得到极大的提高。
全民的意愿蕴含着一种势不可当的力量。这种力量的绽放会让任何想与之为敌的人主动蛰伏起来。
至于这种情况是否真实,我想所有党派都非常清楚。
所以除非无法做到,否则每个党派都会去拉拢多数。如果参与投票的人没能构成多数,各个党派就会去弃权的人中寻找;如果这些人也无法构成多数,各党派就会去无权投票的人中寻找。
在奴隶、仆人和仰仗政府救济的穷人之外的所有美国人,都有权参加选举,并以此对法律制定造成间接影响。所以,一个人如果想要攻击法律,必须在以下两种办法中选择一个——要么想办法改变整个国家的言论,要么无视人民的意愿——公然付诸应用。
这是一个重要原因,而在此之外,我还可以列举一个原因。这个原因更直接,也更有效,即现在不是多数的人,以后或许会成为多数,眼下说会尊重立法者意愿的人,很快也会让别人尊重他的意愿,所以美国没有哪个人的个人利益是和他所遵从的法律无关的。因为法律除了是大多数人的成果,也是民众个人的成果,所以一项法律,就算再惹人气愤,美国民众也不会轻易反抗。对他们来说,立法就是签署协议,而自己已经在协议上签字了。
所以,大量将法律视为天然的敌人,因恐惧、质疑法律而总是聚集到一起惹是生非的情况,在美国并不存在。恰恰相反,你肯定会发现,对于国家当前的法律,各个阶层都怀着极大的信任,如同爱戴父亲、母亲一般爱戴它。
我说各个阶层好像不太合适。美国人颠倒了欧洲人的权力阶梯,让富人的地位如欧洲的穷人一般,使得富人倒成了总是抵制法律的人。有时人们将民主政府的优势认定为维护所有人的利益,而我在本章前边已经说了,并非如此,它的优势在于维护了大部分人的利益。在美国占据统治地位的是穷人,因为担心穷人肆意使用手中的权力,富人通常非常谨慎。
这种精神状况或许会让富人感到不快,可是富人质疑立法者的那个原因,也让他不得不听命于立法者,所以社会不会因此发生剧烈震荡。作为富人,他们无法参与立法,而为了守住自己的财产,他们也不敢违背法律。文明国家的人,除非一无所有,否则是不会发动叛乱的。所以,或许不是每项民主的法律都值得敬重,通常来说,却都会受到敬重,因为自己制定的且对自己有益的法律,就是准备违法的人也会遵守。不仅如此,就算违法能让自己获益,顾及自己的德行和地位,公民也会对立法者的所有决议俯首听命。
此外,除了法律是自己制定的这个理由,美国人还有一个遵从法律的理由,就是如果万一法律危及了他们自身利益,他们可以修改法律。这意味着,他们视法律为他们自己用以磨砺自身的苦难来承受,一方面他们又将法律当作能够随时消除这种苦难的钥匙来看待。
美国各党派在政界的活动及其对社会的影响
从一个自由国家到一个非自由国家,其中的差别非常大,会让你非常惊讶:前一个国家,人们干劲儿十足地为了筹备各种活动而奔忙着;后一个国家,四处静静无声,行动中规中矩,似乎所有的事都静止了一般。一个国家,人们研究的是变革和发展的问题;一个国家,社会只会传承原本的资产而不会创造发展,人们不从事生产,只知在享受中醉生梦死。可是一个国家,激励人民制造幸福的,通常比对自己的命运无动于衷的要繁荣和兴盛。对比这两种国家:前者没有一天不觉得需要革新,可后者看上去却对那些新事物没什么需求,人们实在无法理解为什么会如此。
此种观点,若是在一个仍维持君主政体或者仍保有贵族体制的自由国家中,都能说得通,那在民主共和国就更说得通了。推动社会发展这种工作,在民主共和国已经不是部分人在做,是所有人都以极大的关注之情在做。此时生活的必需品和闲适是供应给所有阶层,而非某个阶层的。
美国人普遍拥有自由,这并非不可想象;对于美国人非常平等的状况,大家也可以有一个简单的印象。可是,你若想了解席卷美国的政治风潮,就一定要去亲眼看一看。
只要你踏上美国的土地,就会被喧嚣热闹包围。四周都是嘈杂的大声疾呼,你的耳朵会同时听到不计其数的呼喊,而一种呼喊就是一种社会诉求。你向各处探看,发现所有人都在行动:
这儿是一群开会研究怎么修建一所教堂的人;那儿是一群忙着选举议员的人;更远一些,某个选区的代表正为了讨论地方上的一些改革事宜,着急忙慌地奔赴乡镇;另一边,一群农夫丢下田里的工作,正为乡里修建公路或者学校的计划争执不休。公民们聚到一起做什么呢?有些是为了告诉大家,他们对政府的工作不认同,有些是想告诉大家,一个官员成了当地的掌权人。有的美国人认为国家的灾祸主要是酗酒引起的,这些人聚集到一起召开会议,郑重宣布,他们会身先士卒地带头戒酒[179]。
外界只能看到一个活动,就是美国立法部门接连举办的大型政治运动。这一运动,不过是那个全国性运动——从最下层民众开始慢慢扩张到所有阶层的运动——的一个插曲或者延伸。这是为了寻求幸福而进行的最艰难的运动。
在美国,成年人参与政治生活时,关注的职位是哪些,很难分辨出来。对美国人来说,最重要的事,也可以说是他们知道的仅有的趣味,就是参与到社会管理之中,并对管理的相关事宜进行探讨。你从这里能够发现美国人生活习惯的细微之处。女性可以通过聆听政治讨论来缓解家务的烦闷,所以她们也时常参会聚会。在某种程度上,讨论协会对女性而言可以说是休息娱乐的地方。一个不擅长与人聊天的美国人,却可以是个辩论的高手,他或许不会夸夸其谈,却能一语中的。
他会如同在大会上演讲一般和你讲话;若是说得兴起,他还会和自己的听众来一句:先生们!
一些国家的民众,对于法律赋予自己的政治权利,总是摆出一副厌烦的样子。他们觉得没必要把自己的时间浪费在为公共利益奔忙之中。他们热衷于将自己封闭在狭窄自私的圈子中,在身边修筑高耸的墙壁,挖掘深邃的沟渠,将自己和外界彻底隔绝开。
美国人则截然不同。你若是想让他们只为自己的私事奔忙,他们生活的乐趣就少了一半;他们会觉得生活在无尽的空虚中,承受着难忍的折磨[180]。
要是哪天专制制度居然得以在美国掌权,相比于遏制民众对自由本身的向往,更难的是解除自由所养成的习惯。
没过多久,整个居民社会都被民主政府带入政坛的这种接连不断的疯狂的激励席卷了。我不清楚民主政府最大的优势是不是这个,但我期望相比于现在,民主政府将来的成就,会更加出色。
人们干预公共事务通常会将事情弄得一塌糊涂,这毫无疑问。
可是,想让人民参与公共事务,必须提升人民的思想水平,让人民从旧的风俗习惯中走出来。
所有得到授权,可以参加社会管理的人,对于自己的身份都有相应的了解。如此,他凭借手中的权力就能使用那些知识极为渊博的人了。向他求助的人蜂拥而至,这些人在想方设法蒙骗他时,也教会了他一些东西。政治活动虽然和他之前的工作不同,却让他生出了浓厚的兴趣。
他每天都能从人们口中听到新的增加公共财产的建议,所以也想让自己的财产有所增加。和前任相比,他或许在德行或者幸福感方面有所不足,可是他的眼界和积极性却更高。人们觉得美国的民主制度和物质环境的结合对美国庞大的实业活动是一种直接的促进,实际情况虽然并不是如此,但我坚信也是一种间接的促进。这种实业活动虽然不是法律创建的,可却是人们学会了制定法律之后掌握的一种能力。
抵制民主的人说,将管理政府的工作交给很多人的效果,比不上交给一个人承担时的效果,在我看来,这种说法是对的。如果双方能力不相上下,那么和由多人统领的政府相比,由一个人统领的政府更能前后一致,更能矢志不移,观念更加统一,工作更加仔细,对于官员的选拔也更精准。所有人都会承认这一点,除非他从未见过民主共和国,或者只看了有限的几个例子就下定论。
毫无疑问,就算那时当地的条件与人民的喜好接受了民主制度,它也无法立即拿出一套措施,解决行政管理和政府建设方面的问题。想让民主的自由,如同开明的专制一般将所有事业都做得尽善尽美,绝无可能。通常情况是,一项事业尚未开花结果,就被它搁置,或者用以冒险了。可是时间越长,民主开创的事业就越比专制开创的多。民主确实拥有很多事业,虽然成功的不多。民主体制下,宏伟的事业是由个人独立成就的,而非政府。民主的确给不了人民最睿智干练的政府,但它却能让人民拥有一些最睿智干练的政府通常无法提供的东西——让整个社会长时间充满活力,干劲儿十足,洋溢着只能依存于它和即使处在最恶劣的环境中也能创造奇迹的斗志。民主真正的优势就在这里。
如今,基督教世界的命运看上去正处于迷雾之中,一些人甚至等不及民主发展起来,就将它视为敌对势力,急切地加以攻击;其他一些人却崇拜信仰它,好像它是一个凭空出现的新的神祇。可无论是仇视,还是崇拜,双方都未曾对民主有过充分的了解。他们在黑暗中互相厮杀,通常偶然间才能打中对方一回。你希望社会和政府怎么做?这是一件需要解释的事。
这是你所希望的吗?让人有足够的智商,可以用豁然大度的眼界看待世间万物,让大家可以视金钱如粪土?
你想拥有并且长期拥有坚实的信仰吗?
你想让风气高贵,让言行举止文明典雅,让艺术异彩纷呈吗?
诗歌、音乐和名誉,这是你所期盼的吗?
你想将一个民族团结起来,以武力征服所有其他民族吗?
你准备开创一个无论成功还是失败,都可以名垂千古的宏图大业吗?
如果你认为这是人活着的首要目标,那么放弃民主政府吧,因为这一目标,在民主政府中是绝对无法实现的。
不过你若是觉得,将人的脑力和道德用在获得物质生活所需和制造福利上是有价值的;你若是觉得,相比于天赋才能,理智的判断对人更有好处;你若是觉得,你想要的是培养平和的习惯,而非无畏的品德;你若是希望来自缺陷的罪恶更少,并且宁可让伟大的行为不那么多,也要减少罪大恶极的行为;如果你不是必须生活在一个金碧辉煌的社会中才能满足,只要生活在一个兴旺的社会即可;最后,如果你认为让国家的实力或者名誉尽可能达到最高不是政府的首要目标,让国内所有人免于苦难,拥有最多的福利才是;如此,你要做的就是让大家拥有平等的身份,并组建民主政府。
如果一个压制所有人的最高权力在你尚未选择的时候,就已经无视你的意愿,在这两种政府中选了一个推你进去,那么,你起码应该从你所处的那个政府中得到它能给予的所有利益,探明这个政府善与恶的本能趋势,之后竭尽所能地发展前者,压制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