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幻情哈利波特之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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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0章 鬼使神差(七)

法国巴黎的卢浮宫博物馆是世界上最古老、最大、最奢华的博物馆之一。

从1674年路易十四迁往凡尔赛后,皇家生活在老卢浮宫的时代就终结了,曾经举办了无数盛大的宴会,供贵族们享受欢愉的女神柱厅被闲置了,装饰富丽堂皇,路易十四用于接见的阿波罗圆厅和长廊也不再那么忙碌。

这是个供人居住的地方,同时也不是。当白天的活人都离开了,晚上卢浮宫就变得空荡荡,现在如此,过去也是一样,为了抵抗这种寂寞和安静,国王们便让乐师们奏响音乐,让臣仆们跳舞狂欢。

但这种热闹是短暂的,当曲终人散,也许会有那么一两个美人会留下来,陪伴在国王的身边,等她们也走了,国王才是真正一个人了,一如那些睡在石棺里的法老。

当他终于一个人时,他终于可以卸下自己脸上的黄金面具,回归真正的自己。

路易十四和很多世袭君主也一样也是年幼时继位,由他的母亲奥地利的安娜摄政,但国家的权力其实集中在首相兼红衣主教马扎的手里。

富凯时路易十四的财务大臣,不过任命他的是马扎,他中饱私囊、侵吞公物,原本路易十四并不知情,尽管他听说这位财务大臣十分贪婪,但出身高贵的路易十四对金钱缺乏应有的概念。

直到某一天,路易十四在财务大臣的邀约下到他家做客,这才发现一个大臣的家都比自己住的皇宫豪华,也正是在此时路易十四动了杀心。

欺负孤儿寡母是很不地道,可是这种话和缺乏真正良心的人来说,说了就跟没说一样。叔本华曾经说过,富有和有权力的人讲诚信,是因为诚信很多时候为我们自己带来了好处,可以保持良好的秩序,并保护自己的财产。穷人没那么多财产,他们看到自己劳累困苦,别人过得富足懒散的生活,这种不平等的心态让他们很难从纯道德中获得原动力。只是严酷的法律约束着人们,一旦出现了千载难逢的机会,可以让他们避开法律的约束,可以一举抛掉贫困的包袱,可以让自己占有和享受那让自己垂涎已久的快乐,那此时此刻,有什么能制止他们?是宗教的信条?还是担心自己失去良好市民的名声?

对埃及文物的盗掘,其破坏程度一点不输加利福尼亚的淘金热,在卢浮宫庭院里,著名的玻璃金字塔广场,有一条暗梯通到地下15米深处,在一道黑色安全门后便是卡鲁塞尔实验室,那里是法兰西博物馆研究与修复中心,里面有世界上唯一一台艺术品专用的粒子加速器。

古代人留下了很多秘密,他们甚至能在几千年前就制造出现代都难以复制的刀剑。制造材料从哪里来?真的是天外来的陨石?制造工艺是什么?如何保存和恢复?

法老卡摩斯一世的匕首并没有被放在卢浮宫的地上展厅,它被存放在卢浮宫地下的实验室里等待研究分析,西弗勒斯便是从这里“借”来了那把匕首。

这把匕首曾经被卡摩斯贴身收藏,放置在木乃伊的裹尸布之中。

文艺复兴让人们的思想从中世纪令人窒息的禁锢中被解放了出来,追求文化和知识成了一种时尚,古董收藏成了绅士的标志。

学者热衷收藏莎草纸,有尚武情节的则热衷于收藏这种做工精美绝伦的匕首,铜虽然不像铁一样容易生锈,但几千年时间还是足够让它变得锈迹斑斑。古埃及帝国士兵并不是拿着石斧、木弓到处征战,靠野蛮取胜,他们用的是青铜兵器,一般贵族也会携带匕首、生前常用的武器下葬,经过时间和历代盗墓贼洗劫,能保存的很少,更徨论是法老的黄金匕首了。

女人喜欢花卉、时装和珠宝,男人则更喜欢刀具,宝马、汽车之类能带来速度感的东西,这是写进基因里的。卡摩斯的匕首则将花卉和匕首融合在了一起,把手的位置很简单,以趁手为目的,用的是皮革编织的,剑鞘则是用的莲花图案,看起来非常精美。

在将它抽出来后,并没有那种金光闪闪的效果,反而和贝拉的那把匕首一样,散发着逼人的寒光。

作为一个领兵法老的贴身武器,它应该杀过人这种“工艺品”在精品店是断然买不到的,它危险并且致命,并且很容易携带,如果卢浮宫卖出的纪念品和谋杀案扯上了关系,那就太糟糕了。

纯白的纸上沾了污点就难以洗掉,“大人物”不会去干那些肮脏的事,避免将自己的白手套被弄脏,不过他们也有逼不得已的时候。

比如刺杀凯撒就是贵族们自己动的手,那些贵族连杀人都不会,23刀才要了凯撒的命,波莫娜倒是很好奇那些刺死凯撒的匕首现在在哪里放着,相对而言,她就对自己获得的狮子护身符没兴趣了。

她此时此刻的心情,让她想起了那些用来抵抗曼德拉草哭声的粉红色耳罩,男孩们受不了那个颜色,将上面的粉色绒毛给揪掉了,女孩们也跟着揪,后来那没毛的、光秃秃的龙皮耳罩成了最抢手的。

有些东西,是因为有人抢了才觉得珍贵,波莫娜看得出龚塞伊也很喜欢那把黄金匕首,不过却并不是那么渴望。

他或许也想要波莫娜手里的狮子护身符,不过他可断然不会当着一个“穿格子裙”的苏格兰佬,抢一个女人手里的东西。

埃及墓葬中常见的护身符是荷鲁斯、圣甲虫,甚至阿努比斯也不少见,猫头神巴斯特的护身符就很少见了。

巴斯特是一位混乱、反复无常的神祗,她并不要求人们的信念坚决而忠诚。对于自己的宠爱之人,芭丝特会给予其非凡的祝福,可一旦被激怒,她的愤怒同样无法估量。

她是赛特的死敌,传说巴斯特的原型是狮子,本来那种在家里“喵喵”叫,喜欢把主人东西打翻的混蛋和狮子都是一个科的。

巴斯特都那么少,何况是狮子护身符。狮子一向被视为勇猛,作为一个战将的护身符再合适不过了,卡摩斯似乎还戴着它走向冥界。波莫娜拿着手里的黄金小饰品,又看了一眼自己脖子上的草狗护身符,忽然笑了起来。

“有什么觉得有趣的?”西弗勒斯问。

“我也是猫狗双全的人了。”波莫娜举着自己的狗和“猫”护身符,两个男人对她投来怪异的目光。

“把它戴好。”西弗勒斯一手拿着匕首,一手拿着魔杖“我们要开始了。”

“你觉得那些修建运河的工人会不会找你们索命?”龚塞伊故意对她说道,好像是想吓唬她。

“别忘了,那事也有你们的一份。”波莫娜淡然得笑着“你有没有想过,你为什么会看到那列满载着王子们冲进尼罗河的火车?”

“比起平民,贵族的诅咒更可怕,你要不要也戴个护身符?”在龚塞伊回答前,波莫娜就说道。

龚塞伊将一根项链从脖子上拿了出来。

“我早有准备了。”龚塞伊将那根有荷鲁斯之眼的项链放回了衣领。

“荷鲁斯会救溺水的人,但你觉得他会不会救你这个法国人?”波莫娜问。

“那你觉得狮子会救你吗?”龚塞伊反问。

“当然。”波莫娜笃定得说“我可认识不少‘狮子’。”

与此同时,西弗勒斯摇动了木棍,他选择了一个棋子走了一步。

一种怪异的感觉忽然笼罩了她。

“荧光闪烁。”她尝试着用这个最简单的魔法,可是魔杖却毫无作用了。

“它们夺走了我们的魔力。”西弗勒斯讥讽得笑着“这样我们就没法作弊了。”

龚塞伊举起魔杖,冲着一个小雕塑用漂浮咒,他还能正常使用魔力。

“是因为这个?”他拿出了刚才从冥想盆里拿到的圣甲虫护身符。

“我怎么知道。”西弗勒斯干巴巴得说“看来你确实拿了一个好东西,勒鲁瓦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