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人民群众观,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员一定要认真学习。马克思的人民群众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马克思认为,历史的主体和创造者的确定依据在于生产劳动实践。只有从事生产劳动实践的人,才是历史的推动力。这些从事生产劳动的人在马克思那里称之为“人民”或“人民群众”。马克思有时称之为“人们”、“我们”,有时称之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等。列宁在介绍时还特别指出:“人们即人民群众。”
马克思对历史进行了分析,认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整个历史过程是由活生生的人民群众本身的发展所决定的。
历史是由“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民群众创造的,历史是人民群众的历史,而不是其他人,即不劳而获的剥削阶级的历史。但是,人民群众能否随意创造历史呢?当然不能。
马克思认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这是马克思在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对人民群众历史作用的科学肯定,反驳了过去的英雄史观。人民群众创造了历史,创造了整个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与享有者却是分离的。创造了一切财富的人民群众倒身无分文,与贫穷、卑贱、不自由为伍。这令马克思大为吃惊。为了揭开这个谜,马克思把目光投射到了劳动分工身上。
马克思从分工出发,认为分工提高生产效率继而带来剩余产品的出现,而剩余产品又导致私有制的出现。历史证明,马克思的论断是正确的。
对于阶级范畴,列宁更是做了详细的论述。在阶级社会,生产资料不是归人民群众所有,而是被极少数人的特权阶级所占有。这部分特权阶级利用独占社会生产资料的优势,强力地驱使人民群众生产社会财富,继而霸占这些社会财富。
因此,在阶级社会地位上,人民群众总是处于被统治地位,而那些剥削阶级总处于统治地位。贫穷、卑贱、不自由,也就随之与人民相伴。在这个阶级社会,人与人之间的更为重要的关系是阶级关系。
但是,在这种社会地位极不平衡的阶级社会中,被统治阶级不可能始终认同这种身份。为了争取自身的利益,被统治阶级发动了对统治阶级的斗争。人民群众作为生产力的主体,代表了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而剥削阶级建立的社会关系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势必受到人民群众的反对。这也正是社会基本矛盾在社会发展中的表现。对这种阶级斗争,马克思不仅不厌恶,相反还持十分赞赏的态度。在马克思看来,阶级斗争构成了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是历史进步的重要推动力。
当然,“人民群众”的内涵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阶级斗争的发动者和革命力量也是因时而异的。在资本主义时期,“人民即无产者,小农和城市贫民”,无产阶级,即工人阶级成为最主要、最坚定的革命力量。
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是人民群众反对剥削阶级的最后一个形式。可是,资本主义作为私有制发展的最后形式,也是最发达的形式,势必对工人阶级的革命产生极大的阻碍。
然而,马克思并不对此感到为难。马克思相信,无产阶级代表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以公有制代替私有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无产阶级需要做的是组建自己的政党共产党,作为自己利益的代言人,从而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消灭所有的剥削阶级。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
无产阶级在资本主义时期反对资产阶级以及其他一切剥削阶级的斗争,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共产主义革命”。共产主义革命所要建立的是这样一个社会: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个社会我们称之为共产主义社会。以上的分析,就是马克思人民群众观的形成过程。
马克思的人民群众观从实践出发,确立历史的唯物性和客观性,探究人民的社会历史作用,进而呼吁人民斗争和无产阶级革命,实现全人类的终极利益。马克思人民群众观所具有的强烈的现实性和紧密的逻辑性,论证了马克思人民群众观的科学性。
(二)人民利益观
马克思、恩格斯的人民利益观,是无产阶级政党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马克思、恩格斯就在《共产党宣言》中深刻地论述和庄严的宣告: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或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运动。共产党人为工人阶级的最近的目的和利益而斗争,他们在当前的运动中同时代表运动的未来。这些精辟的论述深刻地阐述了共产党的根本性质和唯一宗旨是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奋斗。
一切剥削阶级政党为夺取政权而奋斗时,总是标榜自己代表人民利益,并在一定程度上能满足人民的某些利益要求。而一旦获得政权,成为执政党以后,其为某一阶级政党谋私利的本质就暴露无遗。比如原本是无产阶级政党的苏联和东欧各国共产党,在执政以后,本能始终如一地解决好立党为公和执政为民的问题,在党内形成一个既得利益集团,使党成为少数领导集团谋取私利的工具。背弃了代表本国人民利益的初衷,最终失去民心、失去执政地位也不足为奇。
因此,在执政条件下的无产阶级政党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人民利益观,关键要解决好“立党为公”和“执政为民”的问题,使所有公务员必须真正代表好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而绝不允许以权谋私,绝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
马克思、恩格斯的人民利益观认为一切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人。即社会发展的最高目的是实现人的自由的全面的发展。马克思把人的发展概括为三个阶段,即从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拥有人身强制的人对人的依赖的阶段发展到以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阶段,再到既不依赖于人,也不依赖于物的自由的全面发展阶段。后一个阶段指的是共产主义阶段,它以两点为前提:一是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能满足人们的各种需要;二是人民的素质极大提高,人人都为他人而工作。而前者又是后者的基础。这就是说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人民,应该围绕人民的需要、人民的自由来推进发展,同时选择发展的内容和道路。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同其他无产阶级政党不同的地方只是:一方面,在无产者不同民族的斗争中,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另一方面,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中,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
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马克思、恩格斯的人民利益观,还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才能不断提高执政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不断推动党的事业向前发展。跳出剥削阶级政党难以逾越的“人亡政息”周期率的怪圈,为我国人民谋取更大的利益。
(三)党群关系
对于任何政党来说,都存在着如何处理政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就关注着党群关系,正是他们提出的一系列理论观点,为确立共产党与人民群众的基本关系奠定了基础。
然而,把党群关系的好坏、亲疏与党的执政地位相联系,却是在无产阶级即将夺取政权以及成为执政党之后。在此期间,列宁曾经把人民群众比作大海,而共产党人和党的干部只是沧海一粟;斯大林把人民群众比作大地母亲,把布尔什维克党比作安泰,这说明密切党群关系,对于党夺取政权、巩固政权并长期执政,具有决定意义。关于党群关系,马克思主义革命导师的观点主要有:
第一,革命导师都把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同党的政权意识和执政意识紧密联系在一起
政权意识,就是指尚未执政的无产阶级政党,把夺取政权、执掌政权、使人民摆脱受剥削受压迫的地位作为自己的基本追求。执政意识,是指已经执掌政权的无产阶级政党,把巩固执政地位、为人民带来利益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无论是在争得执政地位,还是在巩固执政地位的过程中,人民群众对于党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获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赢得胜利并且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决定性因素。马克思、恩格斯之所以开宗明义地讲无产阶级政党不存在自己的特殊利益,反复强调无产阶级政党最能代表运动的方向,就是为了说明党作为共产主义运动的领导者是合理的,是必然的、是得到广大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赞同的。在当时那样的历史条件下,在人民群众没有得到民主选举权利的时代,马克思、恩格斯的这种证明是非常重要的。无产阶级天然的革命性,以及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无产阶级自己的历史责任,使无产阶级政党最终赢得了领导者的地位,成为社会主义运动的先锋。巩固政权是政党执政之后的首要任务,虽然巩固执政地位的方法有多种,但对于无产阶级政党来说,民主执政是唯一的执政方法,也就是说,无产阶级政党不能选择专制的执政方法。而保持良好的党群关系,紧紧依赖广大人民群众,是民主执政的内容之一。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不良,就是不合格的执政,与人民群众关系恶劣,就有丧失政权的危险。
第二,革命导师都把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密切党群关系的核心
对于人民群众来说,利益问题是非常敏感、非常重要的问题,他们通常以此为标准来决定对政党的选择。革命导师深知这一点,他们都没有回避利益问题,并且恰恰是从利益问题入手,讲明了无产阶级政党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他们公开表明无产阶级政党没有任何的集团私利,它只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以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为党的最高标准。也正是因为这个特点,党才能够在地下状态时,深深地吸引广大人民群众义无反顾地跟着党。
第三,革命导师都指出党群关系是一种辩证关系,党与人民之间存在着有机联系,共同构成了执政的整体
关系就是事物之间的联系,而联系的含义指事物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相互包含的关系。在考察马克思主义党群关系理论时,我们发现,革命导师把党与人民群众二者置于这种辩证的关系之中。党群关系是一系列相互对立统一的概念的集合,无产阶级党群关系的基本内容应该包括:无产阶级政党是人民群众事业的推动力量和领导者,人民群众是无产阶级政党的社会基础;无产阶级政党是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者,人民群众是无产阶级政党行为的监督者;无产阶级政党是科学思想的唤醒者,人民群众是无产阶级政党智慧和力量的源泉。这些关系表明了无产阶级政党与人民群众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的联系。并不是党把自己强加给人民群众,也不是人民群众要百依百顺地服从党。党与人民群众是有机相连的整体,二者都是政党政治中的必要因素,二者共同构成了执政的整体。
第四,执政党必须同脱离人民群众的官僚主义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分析,党的产生与发展是有时限的,人民群众则是永远的;党群关系出现裂痕,责任不在人民群众,而在手握重权的执政党。正是从政党自身来反思,革命导师做了两个方面的探索:一是针对党执政后出现的官僚主义等弊端,提出体制改革的思想。比如列宁的《给代表大会的信》、《宁肯少些,但要好些》,就体现了共产党克服执政体制弊端的决心;二是下大决心治理脱离人民群众的消极腐败现象。为此,列宁提出加重法庭对共产党员的判罪的要求。
马克思主义党群关系理论告诉我们,要密切党群关系,就要清醒地认识人民群众不满意的是什么,反感的是什么,对人民群众造成伤害的是什么,从而以改革的精神建设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