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悬疑寻龙天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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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2章 钟鼎之齐

五代至宋时期,无论帝王将相,或是四民百姓,以铜为棺椁的情况其实已经很少见了,伴随着南方的进一步开发,许多上好的木料已经走入贵族之间,所以,这个时期的墓葬多是以一些罕见的名贵木料为棺椁。

似刘鋹这等明明身处南方,却用铜铸造棺椁的,大抵也是万中无一了。

棺椁必定是用青铜的,从未听说用黄铜的,眼下这一具棺椁也是如此。

倒不是说古人造不出黄铜,新石器时期就已经有这东西了,不用来做棺椁,只是因为这东西不适合罢了。

古人虽然没有物理化学这些概念,但经年累月的生活中,对这个世界的认知未必比我们现代人差,用现在的视角来解释的话,青铜的相对稳定,而黄铜则耐磨一些,做棺材的,搁在地下自然是要用性质稳定的,哪有用耐磨的道理?

我们几人分站在几个方位,始一上手,我便知道自己等人大抵是遇到规格最高的那种青铜棺椁了。

古时候的一切都有着章程可寻,青铜的铸造也是如此,有六齐之分,就是用铜锡比例对青铜进行划分,明确规定不同的青铜应该用在不同的地方,刘鋹的这具棺椁如无意外应该就是六齐当中的钟鼎之齐,主要就是用来制造钟鼎等礼器的,铜锡比例大概是六比一,铜比锡重,所以,这钟鼎之齐是六齐里面最为沉重的。

这样的重量差距看似很细微,若是放在巴掌大的青铜合金上,自然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可问题这是一口十几吨重的罕见双人棺椁,再细微的重量差距也会被无限放大,最终达到一种惊人的地步。

我、老白、无双、鹞子哥,四人一道上手,齐齐发力,那将近占据棺椁三分之一重量的椁盖才稍稍掀动一些而已,发出的轰鸣声好似夺命机关启动了一般。

老白白胖的脸涨的通红,手上在发力,下面也不消停,屁声噼里啪啦如同炒豆子似得,眼珠子里都隐隐泛起了血丝,唉声咒骂道:“古时候铜可就是钱,这狗日的睡在这么大一坨钱上,享福享的都造孽,也不知这龟孙子睡得安不安稳……”

“别说话,再使使劲!”

我咬牙道:“这钟鼎之齐在古代有时都用来镇压水脉的脉眼,听说过黄河铁牛吗?最早的时候就琢磨着用钟鼎之齐,古人当然知道那是好东西,无奈盘算了一下,觉得实在是太贵,铸造不起,这才以铁代钟鼎之齐,咱们哥几个撬这口棺材,好比是在撬动镇压脉眼之物,能撼动已是不易!!”

不得不说,用了这等比例的巨椁,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一种防盗手段了,撇开像孙殿英那种带着军队来盗墓的主,民间土夫子大都是二三人一道下手,一人踩点,一人上面等着拿东西,一人下墓,倘若是这种规模的团伙,遇到这等规格的棺椁只能干瞪眼。

古往今来的盗墓贼里有几个孙殿英?大多数都是民间穷的过不了的主,才把主意打到了死人身上,这等布置,可以说是直接挡住了十之八九的盗墓贼,简单实用,就是有点费钱,满满的都是土豪味道,跟现在那些动辄就来几组648,一言不合就一刀999让别人毫无游戏体验的主差不多……

几人好似被刺激的红了眼的斗牛一样,一个个沉腰发力,几乎累到虚弱,总算是掀开了这尊棺椁,最后关节,无双取来撬棍,如同开啤酒瓶儿一般,轻轻那么一撬,椁盖直接被掀翻,“轰隆”一声,直把停棺台都砸的裂开。

身后绾娘儿立即踮起脚将手电筒照向棺椁。

如我们所料,这棺椁中果然是有两人,一男一女,姿态如同夫妻二人在睡觉一般,男人平躺着,女人则蜷缩侧躺缩在男人腋下,好似在从男人身上汲取某种安全感一样。

有意思的是,这男人肉身丝毫没有腐坏的迹象,面色苍白中透着一丝暗青,女人则如干尸一般无二,可偏偏女人身上衣着如新,男人身上的袍子则如烧掉的纸灰一样,只余下黑乎乎的一层,附着在皮肤上,但上面的图案依稀可见,这袍子很是衬托书卷气,正是古时候常说的白鱼龙服。

不必说,这男人便是刘鋹了。

白鱼龙服是古时候帝王微服出宫才有的行头,可见这刘鋹终究还是有一丝不甘心,最终还是以帝王的行头下葬了,偏偏胆色还不足,怕惹毛了老赵家来刨他的坟,于是没敢穿帝王的行头,便有了这白鱼龙服下葬的四不像。

“卧槽!”

老白一直在斜着眼观察那女人,此刻惊呼了一声,失声道:“这哪是个娘们啊,这是个老爷们,他娘的,胡子好长,活脱脱就是美髯公二世啊!!”

因为女子是侧身躺着,几乎缩在刘鋹尸体腋下,最初我确实没注意到这一茬,经老白提醒方才看到,这女尸胸口处果然压着一团黑乎乎的毛发,那毛发正是来自于女子的下巴与上唇,只是伴随着尸体干枯,已然脱落了。

女子长须,这不是什么稀罕事,不少女人都有这个问题,但似眼前这位,胡须能长出几十公分长的还真是罕见。

我想到了小稚说过的话,神情古怪,喃喃道:“樊胡子,这就是樊胡子,有意思了,和刘鋹同棺的,居然不是宦官李托的养女李贵妃,而是……樊胡子!!”

这当中就很是耐人寻味了……

鹞子哥伸手摸了摸那男尸,看起来血肉饱满,可血肉却早已无弹性,僵硬的好似从冰箱里拉出来的冻猪肉一样,使劲摁了摁,立即在其手臂上留下了一个坑,却是恢复不了原状了。

“刘鋹诈尸了!”

鹞子哥淡淡说道:“冰冷僵硬,血肉不腐不枯,这正是吸血跳尸的模样,虽然不像飞尸之流的凶悍,但也是僵尸里个顶个厉害的主了。”

说着,他屏息打开刘鋹尸体的嘴巴,果然,里面已经长出了獠牙。

“奇怪了……”

鹞子哥摇头道:“这吸血跳尸最为凶毒,于活人而言,威胁性也最大,因为这东西是含怨睁眼,不是被人度了阳气的那种诈尸,多是魂魄无法安息,一口怨气咽不下,于是兴风作浪,许多死后遭遇了莫大羞辱的主容易出现这种情况,一旦诈尸,就像是野兽一样,需要不断进食吸血,但凡被吸了的人,哪怕没有竭血而死,也要被尸毒给毒死,这东西嗅觉极其灵敏,对人血最感兴趣,几公里之内,一旦出现活人就会立即醒来,可眼前这位居然这么安逸,几个大活人站在面前都一动不动,有意思了!”

我闻言心中一动,手结三清指护身,用手指抵在跳尸的下巴上微微向上一顶,这跳尸立刻抬起了下巴,却见,在其脖颈上系着一条黑色的带子,那带子如同皮筋一样,只是乌黑油亮,还泛着些油光。

随后,我又揭开对方已经腐败的不堪入目的白鱼龙服,在其手腕,脚踝上,也有类似的带子。

鹞子哥见我看出端倪,就扭头问我:“这是什么东西?”

我没有回应,却没敢用手去触碰那些带子,犹豫一番,又从背包里取出一双白手套,手上拍了糯米粉以后,这才戴上白手套,去触碰那黑色的带子,手套上沾上了一点类似于血浆一样的东西,凑到鼻尖儿上嗅了嗅,恶臭难闻,正是腐尸气味,脱掉手套以后,手上扑的糯米粉也被染黑了,忙拿水冲洗掉。

至此,我才有些纠结的说了三个字:“邪压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