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谁的青春不腐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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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心上的那棵树

“我怎么在这里?”

“裴子煜扛回来的,你喝得不省人事,跟死猪一样,他叫我看着你点,老娘就一晚上眼都没合一下。”

“对不起,下次不会了。”我面有愧色,讨好地蹭蹭她的手臂,却被她嫌弃地打开:“滚你丫的!赶紧去洗个澡跟我吃饭,你忘了你答应你妈好好读书的,我要监视你!”

我自知理亏,灰溜溜地下床,随手抓了两件换洗的衣服,钻进了浴室。

热水令人神智清醒,在逐渐回忆起昨天发生的一切后,不禁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后悔。真的,我这辈子活到现在,干过最后悔的事无非两件,一是和周卓宇分手,二则是在得知唐熹微和周卓宇走到一起后,逃也似的办了休学,去了丽江。

我走得悄无声息,却气吞山河。悄无声息指的是,在办理休学这件事上我没有通知任何人,而是花钱找人假扮我妈,解决得干净利落;而气吞山河则是我此行的目的,我想没有谁可以跟当时的我一样脑残,倒腾出剩下的所有积蓄,只为了破罐子破摔,去艳遇高发地丽江找所谓的艳遇。

丽江不愧是丽江,找好入住的客栈后,我一个人默默地溜达了一圈,最后得出一个十分令人振奋的结论,那就是这里果然连空气里都漂浮着荷尔蒙的气味。

话虽这样说,我却不知道荷尔蒙是个什么味道,但清楚知道酒是什么味道。那几天我几乎晃遍了古城里的所有酒吧,最后经过删选,我决定在艳遇高发地的SAKURA里面蹲点。

本质上我是一个有贼心没贼胆的人,蹲了三天,搭讪的不乏,我却总是在最后关头打退堂鼓,抛出各种稀奇古怪的理由,在对方或诧异或鄙视的眼神中落荒而逃。

后来我差不多是绝望了,干脆连店都懒得进了,直接蹲在店外面,和那些买花的本地姑娘们闲磕牙。

话题渐渐由“你一个月能赚多少”拓宽到“本地姑娘泡不泡吧”“本地的爷们帅不帅”,越发显得不着调,然而也就是在这不着调的氛围里,我感到许多虚晃的快乐。

蹲门外的第四天,一卖花姑娘在去厕所时放心把花交给我托管时,我忽然深刻地意识到,我这趟艳遇之行算是彻底泡汤了。

我百无聊赖地抱着那些看上去已经有些蔫了的花傻傻地坐在石栏上,望着脚下流动的江水。

那时候的我究竟在想着什么呢,已经记不清楚了,或许是想唐熹微此刻是不是正和周卓宇在一起吧?是在接吻,还是别的……我的脑中渐渐一片混沌,直到一个听上去颇好听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小朋友,你的花多少钱?”

裴子煜的初次登场就是在这样灯红酒绿的背景下,一点都不英伟,甚至还带着几许风流。

恰好那姑娘上完厕所回来,看见有人要买花,自然很高兴,屁颠屁颠地跑过来接过我手里的花:“你好,先生,两百块一束。”

裴子煜的笑容依然挂在脸上,借着酒吧里闪烁的光线,我隐约觉得那好像一层伪装力极强的面具,但这并不妨碍我真心觉得这张面具很好看。

我自嘲地笑笑,换了个姿势抱着自己的双腿,却没料到买过花的裴子煜竟再度向我凑过来:“愿意的话,给我你的号码吧。”

08

从一开始我就知道,裴子煜虽然不是什么正经的好人,却是一个极有风度人。若是你真心不愿意,他是决计不会强迫的,只是抱着手,站在一旁,似观望,又似关注,令人抓心挠肺,觉得怎样做都无所适从。

他跟我要号码时便是拿出这种姿态,像是并不十分介意结果,却还是耐着心性。

后来我无数次想过,若是那一刻没有周卓宇恰好打来的电话,我一定会断然拒绝的,就像前几次一样。然而有些事却就是这样,在微妙的地点,微妙的时刻猝不及防地发生,然后一切扭转跌至另一条命轨,并不受谁的意识支配。

有人说这是冤孽,有人说这是缘分,不管是哪一种,我和裴子煜的一切,便是从那瞬间开始的。

留下电话后,裴子煜并没有急切地邀请我一起喝酒或是其他,要知道,作为一个天生的高手,他想捕获的,并不是最简单的香艳,而是难能可贵的人心。我明白他的心思,却不想就此多解释什么,只顺着他的意思笑眯眯地说了再见,再没有回头。

走出酒吧一条街后,我下意识地望了望手机上显示的未接,不自禁地咬紧了下唇。

隔天裴子煜打来电话,下午一点多,酒精作用使我睡得很沉,电话震了很久,才摸索着接起来:“喂?”

“我是裴子煜。”他自然地报出名字。

我思考了很久,才想起裴子煜究竟是何许人,顿了顿,换上笑颜:“是你哦,什么事?”

“今天天气很不错,你要是醒过来有空的话,可以来河边走走,我在昨天我们碰见的地方喝茶。”

他话不拖沓,简单道明来意后,便把主动权重新丢回给我,丝毫没有急迫的意思,让我忍不住又在心里低骂了一句,靠,高手。

如唐熹微所说,在和周卓宇分开后的这些年里,我确实是换过好些男朋友,虽然最长的不超过一个月,最短的不过三天,但每一次,都是在我所能把握的状况内。而不得不讽刺的承认,唐熹微不愧是了解我的人,只有她知道,每一段过往的感情里,我虽不乏真心,但大都是假意,真真假假,到最后我也分不清剩下的是什么了。但可以肯定的一件事是,他们之中,没有人可以真的伤到我,就算有,也不过是自尊心短暂的折堕,又或者是对自己绝望的嘲讽罢了。

然而此刻对于裴子煜,我却是真的产生了心虚的感觉,我知道,若是我一不小心拿捏不准分寸,一定会死的很难看。

又挣扎了一阵,我终于从床上爬起来,开始换衣服,化妆。在画眼线的时候,我终于茅塞顿开,瞬间什么都不怕了。

是啊,我并不是来找什么破爱情的,我只是来破罐子破摔忘情的,若是一个人不爱另一个人,那他就是无坚不摧的。区区一个裴子煜,说白了也就和我一样,各自求仁得仁,皆大欢喜,我有什么好怕的?

想到这里,我心情不由变得轻快起来,扯起自己刚来那天买的十五块的披肩,朝酒吧一条街走去。

丽江山水如画,而走在这样迤逦的景致中,我打死也没有想到,小半天以后,我会以那样狼狈的姿态折返。

而一切大概本该如旁人所言,丽江是个梦,梦中无恋事。

最怕回忆长成心上一棵树,就算有朝一日连根拔起,余下的也不过是个血淋淋的窟窿。

证明那个人真的来过。

01

那天我赶到时,才发现裴子煜并不是孤身一人,而是在和旁人聊天。那人和他差不多大,只是五官线条看上去硬朗很多,英气逼人。

根据我多年来不靠谱的相面经验,我觉得这丫肯定是被人民供养着捧着铁饭碗的家伙,后来裴子煜的介绍果然证实我押对了宝,这个叫许之行的男人,果然是供职于公安局的,至于官职是什么,裴子煜却只是但笑不语。当然,这本质上也和我没半毛钱关系,我并不是真的想知道。

六月丽江的气温并不算高,木质的窗棂外,阳光稀疏地穿过绿色的枝桠落下,撒了满地斑驳。

裴子煜不动声色地喝着一杯茶,懒洋洋地问我:“我是裴子煜,你叫什么名字?”

这年头,只要混江湖的,谁没有两个艺名,我临危不乱,笑着答:“你叫我维维就行。”

维维,薇薇,我自觉已经非常厚道了。

大概是看出来我没有报真名的想法,裴子煜也不再继续在这个无聊的问题上纠缠了,而是看看表,问我要不要一起去一趟束河。

束河其实和我们现处的大研没什么差,如果真要说差什么,那大概就是相对这里来说差开发,酒吧什么的没大研多,因此造就了一堆附庸风雅的文艺小青年铆足劲儿往那里跑,回去后还要痛心疾首地表示,还是束河好啊束河好!

然而在我心目中,只要是抱着一颗艳遇的心,无论哪里更清丽,哪里更媚俗,本质不都是一样的。不过既然裴子煜对自己的定位是风流不下流,那么附庸风雅的事情我也是会做的,谁叫我当年作文比赛还拿过第一名呢?

我们坐着许之行的车一路往束河古镇开去,下午三四点的风吹进车内,一阵凉爽。我又看了几眼手机上堆积得越来越多的未接,终于一咬牙,准备一条道走到黑。

进了古镇,沿着石板路一直往里走,我才发现,束河的确是比大研安静许多的。至少街边没那么有多酒吧,小有情调的咖啡店倒是不少。

我跟着他们一路向里,途中许之行打了几个电话,电话打完后一脸抱歉地向我们表示,有事要回大研,随后再联系。

如果我再年少几岁,年少到死心塌地爱着周卓宇的那个年纪,我想我可能会真心相信他现在一脸正经讲的鬼话。但我已经混到了这个份上,虽然没爱上别的什么人,却也莫名其妙搞到近乎情感残废,自然不是什么很傻很天真的无知少女。

在裴子煜贯穿始末的微笑里,我也维持着非常友好的态度向这位警察哥哥说再见,心里想的却是,大概是再也不见了。

当晚和裴子煜自然而然地吃过晚饭,在咖啡馆聊天坐到入夜,我们才并排往客栈走。

不得不说,眼前的这个人,是个自信心和自尊心都极高的人。不然他不会专门等到隔天,酒精效应都过得差不多再把人约出来喝茶吃饭聊天最后才奔主题。走江湖的人应该都知道,艳遇这种事,时间拖得越久,提早鸣金收兵的可能性就越高。若是行事作风不急不缓的,要不就是对自己有自信,要不就是手腕极高。

裴子煜这个人,似乎是占齐了。

一切都顺利得如我初衷,就连前台登记,裴子煜将身份证递还给我时,都绅士地没有仔细看过它。想来,那时我们已是默默达成了共识,今夜以后,各走各路。

然而我没有料到的是,一切到最后还是毁在了周卓宇的手上。

02

进了房间,裴子煜便径自走去为自己倒水,说晚饭的菜烧太咸。

对于他刻意没话找话扯开话题的行为,我领情地理解为是为了让我放松情绪。因为这个人眼底的东西太深,我实在没有把握他是否看出来了,眼前这个一路佯装镇定的女生,其实还是第一次,说起来都没人相信的第一次。

是啊,我如孤魂野鬼似的游荡了这么久,却从没有一个人真的得以近身,而到了最后,我却终究沦落到找一个陌生人。

想着这些,我忽然也就不那么紧张了,一屁股坐在床沿上,声音冷冷的:“算了,不要搞得那么麻烦,直接开始好了。”

裴子煜转过来看我的眼光里多少带着短暂的困惑,可就算是这样,他招牌式的假笑还是挂在脸上:“我还是第一次听见女孩子跟我这么说的,小朋友,你挺有趣的。”

我抬起头看他一眼,顿了顿答道:“我可以把这个理解为恭维吗?”

裴子煜摇摇头:“不,你可以理解为调情。”

他就这样径直走过来吻了我。

由起初的徐缓到慢慢的深入,我迷迷糊糊地想,这大概是我吻的为数不多的人里,吻技最好的一位了。这样想来,我眼光也是不错的,虽然听上去有点讽刺。

一切气氛都刚刚好,裴子煜甚至顺势关了房间的灯。然而正当他缓慢地开始移动双手时,我掉在床单的手机又再一次震动起来。周卓宇的电话真的跟金刚圈一样,牢牢将我箍住。

我想我已经表现得很镇定了,我至今都不明白,裴子煜是怎么从我脸上读到了那些我根本没有表现出来的情绪的。

一切或许只能归咎他比我活多了好几年,比我更有阅历,比我更能识破眼下这种蹩脚而尴尬的把戏。

怔忡了几秒,他慢慢松开抱着我的手,声音里有淡淡的冷漠和厌恶:“Sorry,这种老土的事情我最反感了。”

没有比现在更尴尬的情况了,我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像个木偶一样,眼泪却不听话地不断流下来。

黑暗中,我固执望着裴子煜,裴子煜也望着我,我不能清楚地看见他的表情,而他却在短暂地停顿之后,打开了灯。

世界忽然处于一片明亮之中,我的狼狈更是无所遁形。裴子煜慢慢从床上站起来,捡起被丢在地上的我的披肩为我披上,语调冷静地说:“你走吧。”

我坐着没动,一时没明白他话里的意思,直到他毫不怜惜地拽着我的手腕,将我拉出去关上门,我才意识到刚才发生了什么。

可是我没有敲门的勇气,因为就在刚才,我那点好不容易攒起来的,破罐子破摔的勇气,已全部用完了。

在前台为我开房的服务员复杂的目光中,我失魂落魄地走出了那家客栈,在街角哆嗦地蹲到天亮,才打车回了大研。

那之后我就开始发烧,客栈的小妹帮我买了药,我就跟一只鸵鸟一样窝在房间再不出门,吃饭也只是跟住客栈的其他人拼桌。就算味道不好也没有关系,我已味同嚼蜡。

不要问我那些天都想了什么,后来我仔细回忆过,我发现我什么都没有想。真正绝望的时候,大脑其实是空白的,根本没有闲情逸致去思考——经过此事,我算是彻底懂得了。

离开丽江那天我的烧总算是退了,帮我买药的小妹人很好,怕我又发热,不但帮我拿行李走到古城门口,还帮我叫了车。

我对她说谢谢,眼泪却已很难看地横尸满脸。

回程的飞机上我一路睡到底,唯独下机的时候看见走在我前面的一个背影,像极了裴子煜。我只当是自己杯弓蛇影,并没有细想。

却不知道,这看似结束的场景,却是另一出的开始。

03

回去之后朱珠先结结实实地给了我两拳,说我一直不接电话吓死她了,险些就报警了,还说唐熹微来过店里。

我觉得自己像死过一次的人,只剩下一具空壳,也就不那么在意唐熹微是不是又来哭诉过,说了些什么,只是恹恹地冲朱珠摆摆手:“我要睡觉,有什么睡醒再说。”

我一觉睡了三十多个小时,期间还一直发热,朱珠怕得好几次想给我妈打电话,但见我一直念着“周卓宇”的名字,怕无端生事,才强忍着等我清醒。而我甫一睁开眼,就得到朱珠恶狠狠的一巴掌:“你他妈也死去活来过来,既然没死成,就别惺惺作态,给老娘好好过日子!”

我一怔,扑进她的怀中,整个人哭成一团。

那天之后,我总算是基本回到了正常状态,能工作,能吃喝,也伶牙俐齿,朱珠终于放心了一些,也就没有计较我三天摔烂她十一个杯子的事。

我清楚记得裴子煜出现在店里是六月末快要放暑假的一天,眼见我才勉强从噩梦中爬出来,他的出现,却又彻底将我打入了另一道阿鼻地狱。

准确说来,一开始我是没有注意到他的,临近期末,店里总是窝着很多蹭空调复习的人,朱珠一向对有文化的人抱有盲目好感,从不计较他们往往只点最便宜的饮料,还乐呵呵地帮他们百度论文下载。

对于朱珠这种缺钙缺氧缺心眼的行为我向来是不支持也不反对,反正只要我有异议,她就肯定会用她多出来的那20%股份压我,我何必自讨没趣,所以一般这种时候,我都会躲在店里的角落里看下载的动画,尤其是那种几百年也看不到结局的,类似《名侦探柯南》,总能激起我活得比作者长的斗志。

当我呵欠连天地看到五百七十三集的时候,店里突然响起了一声突兀的摔杯子声。

我一听到这个声音,整个人就跟打了鸡血似的火了,妈的,你蹭我们店里的空调不够,还胆肥到开始摔我们店里的杯子了?

我火速冲到了三号桌面前,抱起双手,准备教训一下这俩不识时务的学生。然而当一脸奶茶的裴子煜抬起头望向我时,我的腿却不受控制地开始打颤。

与我满脸的苍白相较,他的笑容被反衬得十分闪耀:“是你。”

只用了十秒,我就基本了解到眼前发生了什么事。不就是最常见的“甩与被甩”嘛,这个姑娘的反应也太过时了,还在整这种八十年的老把戏,顺带毁了我家店里一只无辜的玻璃杯,真是不值得原谅。

不过平心而论,此刻这个哭得梨花带雨的姑娘如果能好好洗把脸,再补个妆,肯定是明艳照人的,至少比灰头土脸的我美多了。

出于这种对美的由衷欣赏,我对旁边坐着的满脸奶茶的裴子煜自然没能产生多少同情心。在下意识的心虚过去后,我产生了一种土地主的心理,那就是这是姐的地盘,你现在得听姐的。思及此,我顿时产生很多安全感,气势也提高了不少,连带递毛巾给裴子煜的动作,也带着一股傲气:“喏,先生,先擦擦吧。”

我觉得我此刻的表现已经很明确的表示出想要和他划清界限,井水不犯河水的美好意愿,但裴子煜却摆明了跟我装聋作哑,淡然地接过我的毛巾,问我:“我是裴子煜,你叫什么名字?”

一模一样的台词,且还是当着刚刚被甩的前任,我觉得这屋子里的人加起来都没眼前这个家伙不要脸。

但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对于那种不要脸的人,你千万不能认真,你只能更不要脸,我索性笑得跟朵花一样:“先生,我们做小生意的,哪敢结交您这样高贵的朋友。”

“这个小朋友,你这样说就不对了,我总觉得我们在哪里是见过的……”裴子煜佯装思考的样子让我恨不得冲上去掐死他,是啊,我们是见过的!我们还差点做过!

就这样,在这一来一去的拉锯战中,美丽的姑娘脸色已经快白过墙上的瓷砖,用一种看阶级敌人的眼神看我,仿佛在意念中已将我挫骨扬灰N次。

我再也忍受不住眼下古怪的气氛,决定直接和裴子煜撕破脸:“这位先生,你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擦完滚蛋;二,现在就滚蛋,选吧!”

裴子煜似乎是很认真地在思考我的话,而后扬眉一笑:“那还是第一种吧。”

04

当天关门后我和朱珠没走多远,就看见裴子煜的车停在路边。他靠在车身上,似乎就在等我现身。

朱珠瞟了我一眼:“谁?”

“我跟你提过的那个。”对于那段羞耻狼狈的记忆,我并没有隐瞒朱珠。

朱珠心领神会地点点头:“那你自己解决,我先回去,解决不了就call姐帮你解决。”

“好,路上小心。”

朱珠走后没多久,裴子煜便不疾不徐地走了过来,边走边夸朱珠:“你朋友是个人精。”

我皱皱眉:“我不觉得人精是个褒义词。”

裴子煜无谓耸肩:“也不算贬义词吧。”

对于“人精”是褒义还是贬义这个话题,我无心继续跟他继续讨论,深深地剜了他一眼后,径自往前走。

他追上来,挡住我的去路:“我话还没说完,小朋友。”

说真的,裴子煜笑起来始终是很好看的,甚至夸张的说,那种笑容很容易晃得人三魂丢了五魄。不过对于我这个被晃过,还被赶出来过的人来说,这一切都已经不再成立了。所以看着他现在这副很想跟我继续聊天的架势,我干脆抱着胳膊不动了,想听听他能说些什么。

然而没想到他说的话,却让我惊起一身冷汗。

“你一定在想,为什么世界这么大,却还是倒霉地被我搭讪了吧?”

我挑眉看他,不懂他话里的意思。

“其实你在那里蹲了好几天,我也在那里喝了好几天,看你每天和一群卖花姑娘聊天觉得有趣才上去搭讪的,没想到我们会是同城人。”

我自认我普通话是标准的,和他一样。我都没能听出他是哪里人,他又怎么能听出来。我的后背渐渐浸出细密的冷汗,警惕地望着裴子煜,没想到他却又笑起来:“小朋友,我没你想的那么变态好吗?我也是在还你身份证时不小心瞟到了一眼罢了,不过今天能遇到,还真是意外。”

他语态稀松,却吓得我魂飞魄散,脸色越来越苍白,咬着唇想说些什么,却还是无话可说。最终还是开车过来的许之行将我解救,他看了我一眼,眼里似乎多出些什么难以言明的东西,却还是礼貌地跟我打了声招呼:“你好,好久不见。”

那之后裴子煜便成了店里的常客,倒没有到每天都来报到的地步,但一周总是要来个一两次的。一来二去,他也和朱珠混了脸熟,朱珠过去本来就是混江湖的,三教九流的人都认识,和一个高级的臭流氓打交道自然不在话下。两个人凑在一起说话的次数,比我搭理裴子煜的次数还多。

那时没几天就要放假,开学时有个女生曾来打过临时工,后来也成了店里的常客,看到裴子煜时常来,难免不私下拿我开玩笑:“薇薇姐你真好命,那个男的一看就是冲着你来的,条件看上去也很好的样子,真是好梦幻啊!”

我望着眼前这个花痴梦还没做够的无知少女,皮笑肉不笑道:“是啊,好梦幻啊,就像噩梦一样。”

那女生看着我一副吞了大便的表情,我也不想跟外人解释我和裴子煜有过的尴尬往事,干脆任由她把我当做傻逼或者装逼,反正无论是其中哪一种形象,我都觉得自己能够驾驭得起。

学期末的最后一天,我和朱珠早早关门大吉,去吃散伙饭。从火锅店里出来,朱珠临时接到电话,去和以前的朋友泡吧,问我的打算,我想了想决定回去洗澡睡觉,明天坐早班车回家。

步行回家的一路恰好要路过奶茶店,裴子煜的车就大喇喇地停在门口,他站在店门外,一副“我等了你这么久,你怎么才来”的模样。

对于应付这个自尊心奇高,心思极难揣测的家伙,我已经感到由衷的疲惫了。抬起头冷淡地瞥了他一眼,决定视他为无物,径自向前。

还没走出两步就又被他挡住了,这一次,我真的有点火了:“你到底想怎么样?”

裴子煜似乎很满意我终于肯开口说话这件事,点点头,笑意融融:“这就对了,小朋友,怎么想,就要说出来……我只是过来喝杯奶茶的,没想到关门了。”

“放假了啊,”我不耐烦地斜睨他一眼,“如果这么想喝,下学期再来吧!”

说罢,大步往前。

车子的引擎声就是这个时候响起的,我下意识地回过头,就看见一辆莲花停在裴子煜的车旁。

车中的女人只摇下半扇窗,因此我只看见半张脸,可就是这半张脸,已足以让我羞愧地去自毁容貌。

我迟疑了片刻,最终还是强压住自己的好奇心,继续走。

裴子煜并没有追上来,我也不是那种自恋的神经病,还有什么隐隐的期待。我只是琢磨着该回去联系一下唐熹微的前男友宋嘉了,既然她和周卓宇要做绝,那么我就把事情做得更绝,天下大乱最好。

那天,其实是我第一次见林蓼蓝,她没把我当回事,我虽然把她当了一回事,却没想过,那是和我有关的事。

人生际遇往往如此,往后蓦然回首,也只剩嗟叹。

05

在经过那晚我喝多了,在他面前狼狈大哭的事情之后,裴子煜在半个月后又毫无征兆地来到了店里。

他还是和以往一样,坐在3号桌的位置,跟招小狗一样把我招过去点单:“小朋友,招牌奶茶。”

要是换做以往,我铁定会还他一个超级卫生眼的,但这一次不知怎么了,想起那天他拍着我的背,轻声哄我哭出来的样子,我却无论如何都摆不出这么绝情的姿态了。大概是感激他当时的温柔,我知道那种耐心,绝对是装不出来的,而对象还是他这种人,所以才来得更加珍贵。

我不同以往的柔顺态度换来了朱珠的质疑,她笑眯眯地打量了我许久道:“嘿嘿,你丫是突然茅塞顿开,想通了打算和他大爷来一段了?”

朱珠这冷不丁的一席话吓出我直冒冷汗:“放屁,我还不想找死,我这种人,和他在一起玩,怎么死都不知道,你明知道我最擅长的就是虚张声势,还把我往火坑里推,你是脑子抽了,还是脑子抽了?”

朱珠对我的态度并不苟同:“老实说,以前我起哄叫你陪他玩,那确实是说说玩的。不过一个假期回来,我总觉得这厮似乎是有那么点认真了,以老娘阅人无数的眼光看,就算没有十分,也有三分了。”

我咧着嘴对朱珠冷笑:“为了三分真情叫我跳火坑,你也真是绝了。”

“说不定其实有五分呢?”朱珠依然笑得恬不知耻,“你不试试,鬼知道有几分,本来爱情这种玩意,最忌讳就是太当真啦!”说罢,朱珠是扭着屁股,去洗杯子了。

朱珠说的没错,爱情里最忌讳当真,无奈我却是那种太较真死认理的人,而我那时不知道的是,如今说着这样无情话的朱珠,却是在往后最重情的那一个。

口是心非,说的大概就是这种人吧。我叹口气,对着桌前的裴子煜招招手:“我想好了,你刚才说请我吃饭的事,还是我请你把。”

然而最终我还是没有请成裴子煜,因为裴大爷在车上幽幽地告诉我,哪有真让小朋友买单的道理。说罢是自顾自戴上耳机开始打电话:“之行,晚上有空没有,一起吃个饭……是,就是我们平时常去的那儿,你先到就点菜,不用等我们,这个时间这边挺堵的。”

挂了电话,裴子煜回头望我一眼,眼里挂着哄小孩似的笑:“小朋友,你海鲜过敏吗?”

我想了想,摇摇头,他也就乐得继续开车,不再搭理我了。

我们到的时候许之行已经先到了,对于这个捧着铁饭碗的家伙,我是由衷地羡慕嫉妒恨,再望一眼他一脸正气的脸,又由衷地为他感到可惜,怎么就瞎了眼和裴子煜这种臭流氓混在一起了呢……

我不知道我此刻的思想有多少暴露在了我的表情里,反正许之行接下来说的话是让我恨不得咬舌自尽:“你肯定在想,我和裴子煜这种家伙是怎么凑在一起吧?”

我忙不迭点点头又摇摇头。

然而许之行却堂而皇之地忽略了我的意愿,自顾自地跟我灌输他和裴子煜的友情史:“我和子煜是高中同学,那时候他看我不惯,说我每天绷着个脸,跟别人欠我一百万似的,我也受不了他,一脸桃花相,于是某天我们因为一件现在都不记得了的鸡毛蒜皮的事打了一架,而后就成了朋友……”

我算是听懂了许之行的话,一言以蔽之他们的友情,无非是“不打不相识”,所以说男人的友情真是一件奇怪的事,要是换做两个女人打一架,估计是八辈子不会再往来吧。

思及此,我脑海中浮现了唐熹微那张楚楚可怜的脸,顿时觉得有些如鲠在喉,真是自寻晦气啊。

饭吃到一半,我的电话震了起来,我本以为是朱珠没事找事的询问电话,没想到显示在屏幕上的却是一个近两年都没有看到的号码。

顾斯彤在电话那头笑得意气风发:“喂,姐姐你在哪找乐子呢?快来接驾,你姐们儿我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