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着瞧!”事实上,葛道宏向应物兄推荐费鸣的时候,应物兄脑子里也曾出现这几个字。费鸣当初就是这么威胁他的。说起来,费鸣倒是言行一致,说到做到。当然,也正因为如此,应物兄至今想起,胸口还隐隐作痛。
他从美国访学回来之后,整理出版了一部关于《论语》的书,原名叫《〈论语〉与当代人的精神处境》,但在他拿到样书的时候,书名却变成了《孔子是条“丧家狗”》。他的名字也改了,从“应物”改成了“应物兄”。为此,他和出版人季宗慈大吵了一架。但是木已成舟,他也只能认命。这本书是根据他在高年级开设的选修课《〈论语〉精读》的讲稿整理的,增加了一些不宜在课堂上讲述的内容。为了阐发孔子和弟子们的语录,他讲了很多发生在历史和现实生活中的事例。它们或者是他听来的,或者是从媒体上看到的,有些则来自于朋友间的闲聊。惹得费鸣大为恼火的那段话,出现在八十九页到九十二页。
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他解释说,《关雎》是《诗经·国风》之首篇,写的是一个男子爱上了在河边采荇菜的女子。荇菜又名水荷叶,为多年生水生植物,在地球上分布极为广泛,从欧洲到亚洲都有它的踪迹,其茎可供食用,也可入药,其药效主要是利尿——与金彧提到的玉米须的功效相同。河面上相和而鸣的水鸟,随波荡漾的荇菜,都使男子想起了姑娘美妙的身材。什么叫“淫”呢?“淫”就是流于放荡。什么叫“伤”呢?伤就是过于悲伤。
“淫”和“伤”都失去了分寸,都缺乏必要的节制。在孔子看来,这都是要不得的。孔子对这首诗的评价,实际上表明了儒家的艺术哲学:又热烈又恬静,又微妙又率直,又深刻又朴素,既贯通喜怒哀乐,又提升七情六欲,最后达到“思无邪”的境界。但是,当代很多人已经把“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忘到脑后了,走向它的反面,也就是“淫乐”。
比如,很多人对硬度的追求,对做爱次数的追求,已经类似于体育比赛了。有些男人走到哪里,都要带上几粒伟哥。以前他们带的还只是六味地黄丸,现在咸与维新,鸟枪换炮了。就是出国,也不忘带上几粒伟哥,以备不时之需,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配偶不在身边,带那么多伟哥做什么?
他写到,那与其说是纵欲,不如说是禁欲。这种纵欲主义其实是另一种禁欲主义。与古代的禁欲主义相比,现代的禁欲主义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处于禁欲状态的人,其实并不知道自己是在禁欲,而且是被迫禁欲。相反,他好像一直有欲望,并且好像一直在获得满足。但是实际上,他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被阉割了。
应物兄接下来分析说,你之所以带着伟哥,是因为你的朋友带着伟哥。你之所以去嫖娼,是因为你的朋友要去嫖娼。你本人并没有一种属己的、内在的、强烈的欲望和冲动。你不仅没有欲望满足后的解放和轻松,反而还常常陷入这样的境地:你不得不认可由他人和市场强加给你的欲望和消费方式。即使你在消费中明显感到不适,你也要努力让他人,也使你自己相信,你正获得一种高级的享受。
与古代儒学家不同,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走出来的应物兄,对西方哲学家的著作也多有涉猎。这段话的主要观点,就来自他阅读德国著名现象学家舍勒[3]的著作时随手写下的笔记。九十年代初,他非常着迷于现象学,囫囵吞枣地读了很多现象学著作。如果什么地方读不懂,他就去问芸娘。芸娘是考古学家姚鼐先生的弟子,后来从考古学走向知识考古学又走向了现象学研究。芸娘的讲解总是深入浅出。每次从芸娘家里出来,他都有拨云见日般的感受。不过,关于舍勒的这段话,他并没有请教过芸娘。他说不出口啊。
按照书的体例,接下来他还要举出一些具体例子。他想到了他听过的一个故事。那是一对夫妇,丈夫是一个先锋派剧作家,成名之后沉迷酒色;妻子是一个翻译家,曾翻译过生态学著作,她本人也钟情于绿色食品,亲自在自己家的花园里种菜,西红杮、辣椒、茄子、丝瓜、四季豆。肥料都是从农科所里拉来的经过发酵的鸡粪,看上去就像黑豆。古老的农业文明与现代科技在那个小小的花园喜结连理,硕果累累。但很有讽刺意味的是,她本人的乳房、鼻子已经不属于绿色产品了,因为它们都是动过手术的,里面填充了硅胶。接下来他写道:
我这对朋友一直想要个孩子,但就是生不出来。遗传学上相近的物种,譬如生活在非洲的黑猩猩和倭黑猩猩,尽管它们在一百万年前开始分别进化,但仍然可以通过交配产生后代。DNA研究也表明,狼和狗早在十三万年前就分道扬镳了,但狼和狗也仍然可以产生后代。但我的这对朋友,这对时代的精英,却生不出来一个孩子。医学检查证明,他们在生理上并没有问题,只是缺少精子和卵子罢了。人是精英,睾丸里却没有精子,卵巢里却没有卵子,徒唤奈何!后来,这个女士就精心计算排卵日期,并想出来一个办法。遇到排卵期,他们就抓紧时间颠鸾倒凤,然后她还要来个竖蜻蜓。她倒立在床上,头朝下,脚朝上,身体弯成一张弓,两只经过改装的乳房,就像伊甸园之门上的一对门钉。她这样做,是为了让精液最大限度地进入她的子宫。问题是,精液里又没有精子,进去那么多又有什么用呢?到时候还不是要乖乖地全都尿出来。
费鸣竟然主动对号入座,认为这段话写的就是他,而那个女翻译家就是他当时的女友。费鸣以前确曾写过话剧,并由学校话剧团搬上舞台,那些话剧非常抽象,有一部话剧从头到尾所有的句子都有毛病,比如:我后天吃过饭了,前天将看电影;脸贴向大地,脚踩向天空,等等。当然还有英语,有一句英语是这样的:Who pa who[4]?谁如果说看不懂,费鸣就说,这是先锋派戏剧。其实,应物兄写到的“先锋派剧作家”另有其人,那个人远在广州。至于那个“女翻译家”,他以性命担保,原型并不是费鸣的女友,而是一个研究湿地生态的人。
从出版人季宗慈那里,他听到了费鸣的反应。费鸣曾勒令季宗慈把书收回,化为纸浆。不收回也可以,但必须马上再版,将那段话中的“先锋剧作家”换成“儒学家”,将“女翻译家”换成“新闻系副教授”。“新闻系副教授”当然就是指乔姗姗了。费鸣是不是昏了头了?忘了乔姗姗首先是乔木先生的女儿?
“为了表达我的歉意,我向费鸣表示,可以将他的几部剧作结集出版,如果字数不够,就多放一些剧照。”季宗慈说,“但费鸣说,书可以出版,放入剧照也是个好主意,图文并茂嘛。但那本书,必须收回。”
他对季宗慈说:“你不该妥协。我写的本来就不是他。”
季宗慈说:“费鸣说了,他的女友也喜欢在院子里种菜,也做过美容手术,做爱之后也喜欢竖蜻蜓。她的网名就叫蜻蜓。费鸣还说,是蜻蜓首先看到那段话的。她认为是费鸣把那些闺房秘事讲给您的,痛斥他有露阴癖。蜻蜓还把他的电脑从窗户扔了出来,西红杮秧子都砸断了。他们已经分手了。”
世上还有这样的女人?不仅往自己头上扣屎盆子,还要往男友头上扣屎盆子!这样的女人,不要也罢。我们的应物兄甚至觉得,自己无意中做了一件好事,将费鸣从一个疑神疑鬼、有暴力倾向的女人那里解放了出来。费鸣,你不仅不应该恨我,还应该感谢我呢。
“小心一点,我看费鸣不会善罢甘休的,因为他还丢下了一句话,‘等着瞧!’”
“年轻人容易冲动,过一阵就好了。”
季宗慈显然认为事情没这么简单,表示可以安排一个饭局,请他们一起吃个饭,消除一下误解。没这个必要吧。本来没什么事,这么一搞,好像真的有什么事。他谢绝了季宗慈的好意。事实上,他并没有太把季宗慈的提醒放在心上。他想起了孔子的教导:“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一周后,他和费鸣在乔木先生家里见面了。在乔木先生面前,他们照样有说有笑。乔木先生家里有一间房子,是给他和乔姗姗保留的,他本想把费鸣拉进那个房间解释一番呢,但又觉得纯属多此一举。瞧,费鸣还主动给我沏茶了呢,好像已经想开了。应物兄记得很清楚,他走的时候,费鸣还把他送到门口,把外套从玄关里拿出来给他披上。“外面起风了。”费鸣还关切地来了这么一句。
他认为,事情已经过去了。
不久之后,季宗慈拉他参加了一个直播节目,是交通电台的《午夜访谈》。他对此毫无兴趣,但季宗慈板着脸提醒他,出版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呢,他有义务参加必要的促销活动。为了提起他的兴致,季宗慈介绍说,主持人是他的粉丝。当着他的面,季宗慈拨通了主持人的电话。她的声音非常甜美,同时又带着一点孩子的稚气。她自我介绍说,她叫清风在侧。“你可以叫我清风。”她说。依他的经验,女人的声音总是和她们的容貌保持着奇怪的一致性。就像女人的腿肚子,总是和她们的脸型保持着一致性:大多数情况下,一个小腿匀称的女人,其身材和脸型也总是令人赏心悦目,少有的例外只不过是为了证明常例的存在。他想,“音容”这个词,似乎就是为了说明声音和容貌的合一。清风说:“我买过你的书,还做了很多笔记。我还把你的书推荐给同事们看。她们也都想见到你。”
这么一说,他就无法拒绝了。
放下电话,季宗慈说:“清风是个美女。”
他纠正道:“应该说是美人。”
他想到了程济世先生的一个说法。程先生是在谈到子夏与孔子的一段对话的时候,提到美女和美人的区别的。子夏问:“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孔子说:“绘事后素。”子夏又问:“礼后乎?”孔子回答说:“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程先生提醒他,这段话里面提到了“美目”一词,也提到了《诗经》。随后,程先生吟诵了一句诗:“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5]然后,程先生就对“美女”和“美人”做了区分。首先是声调上的区分。程先生说:“美女的声调是仄仄,多难听啊。美人呢,仄平,多么稳当。‘残月出门时,美人和泪辞’[6],意境、声调多么优美。换成美女,则是境界全无,俗不可耐。厩有肥马,宫有美女。美女者,以色事人者也。以色事人者,能有几日好?”
季宗慈说:“好吧,那我们就给这个美人一个面子?”
但他后来见到的却不是清风在侧,而是另一个主持人朗月当空,简称朗月。清风在侧临时出差了,被台长带到外地参加一个读书推广活动去了。季宗慈事先知道了这个消息,神秘地介绍说,朗月比清风还漂亮。
见到朗月的那一刻,他略感失望。如果乔姗姗的容貌可以打九十分,那么她最多打八十五分。朗月脸上最值得欣赏的是她的眼睛。她的眼睛非常活泼,充满着热情,倒用得上《论语》中所说的“美目”一词。但她的颧骨却有点高。在老外眼里,她或许算得上美人。她有点像默多克的中国妻子。他很快就想到,一个拥有如此甜美声音的人,要是长得也很漂亮,那么肯定会被电视台挖走,而不可能在广播电台屈就。“音”“容”分离,真是可惜。这样也好,如果真是个大美人,我可能还会有点胆怯,有点心猿意马,影响到节目的质量。既不漂亮,又不难看,从工作角度上说,正好!他倒是很喜欢她的马尾辫。连大学生都不留马尾辫了,她却大大方方地留着,多少给人一种古典的印象。
他把那本书送给了她。“应物兄,得给我签上名啊。”她说。她的声音之甜美再次超出了他的预料,而且这声音还是当面听到的,不是从电视和电台里听到的。当“应物兄”三个字从她的嘴里吐出来的时候,他第一次感到了这个名字的妙处:它使得我们之间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有如兄妹。
她的开场白以诗句开头,那是经过她本人篡改的诗句:“朗月当空照,天涯共此时。朗月当空很高兴又与听众朋友们见面了。”尽管他从美国回来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朗月还是在节目中介绍说,著名儒学家应物兄刚从美国访问归来——她用的是“访问”,而不是“访学”。她让他先谈谈美国的主要城市是否也像北京一样拥堵。和众多知识分子一样,他也有一个习惯,那就是一到国外,就会变成一只狗,狗不嫌家贫,儿不嫌母丑,中国什么都是好的,容不得外人批评半句;但一回到国内,他就变成了一只刺猬,看到不顺眼的事情,就免不了说话带刺。但这一天,面对着无数陌生的看不见的听众,他发现自己又从刺猬变成了狗。他上来就拿纽约开刀,说纽约的交通状况比北京还糟。还有一句话,他都不敢相信是自己说出来的:“不管从哪方面看,纽约都像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北京和上海。地球毁灭之前,纽约再也赶不上北京和上海了。”
怎么扯到地球毁灭上去了?最近因为要宣传这本书,他和媒体的接触明显增加了,不由自主地染上了媒体所需要的夸张主义倾向。这当然与他的学者身份不符,他也为此提醒过自己。他只是没有想到,一出口,它就又来了。看得出来,她对他的回答暗自兴奋。她需要他的夸张。但她随即问道:“那雾霾呢?纽约总不会有北京和上海那么多的雾霾吧?济州的雾霾也快赶上北京了。”
还真是个问题。
此时,他就感到嗓子发疼,鼻腔发痒。来到演播室之前,他还在洗手间里对着镜子从鼻孔里挖出了一串鼻牛,牛头是硬痂,牛身是半干半湿的泥,牛尾是正在变成泥的鼻涕。那些由鼻腔黏液、灰尘和PM2.5组成的混合物,使他觉得鼻腔的功能被改变了,不再是出气管道、发音器官,而是一个垃圾通道。
但他却听见自己说:“霾这个字,在甲骨文里就有了。造这个字的人,已经告诉我们,遇到雾霾应该怎么办。你看,上面是个雨字,下面是个狸猫。它说明一个事实,当时的人已经开始躲避雾霾了,就像狸猫避雨一样。《诗经》里有一句话,叫‘终风且霾’,说的就是又刮风又有雾霾。所以,雾霾古已有之,不可大惊小怪。”
听众不会骂我吧?
于是他又打手势又眨眼睛,提醒她赶紧换个话题。她心领神会,抿嘴一笑,说道:“好在今天晚上空气不错。天气预报今晚有雪,还是大雪。以前,刮风下雨下雪,都是坏天气,现在都成了好天气。不过,这里还是要提醒听众朋友,尤其是司机朋友,雪天路滑,一定要注意安全。”然后,她调整了一下耳机,说有听众朋友要向应物兄提问,这个朋友声称读过应物兄的所有著作,是应物兄的忠实粉丝了。电话接进来之后,那个听众来不及寒暄,立即说,他填了一首关于雾霾的词,叫《沁园春·霾》,请应物兄斧正。没等主持人回应,这个听众就声情并茂地朗诵起来。
本来这个人说话他们是听得清的,一朗诵都蒙了,声调完全盖住了字词,只有一个不雅的字他们听清楚了。
他看着朗月,朗月迅速调整过来了,不慌不忙地说,看来听众朋友一谈起雾霾,气就不打一处出啊。随后她就说到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习惯于用性器官来表达否定,这是不是说明,在中国人的头脑里,“性”本身是脏的。她抚着话筒,侧过脸来,问道:“应物兄是儒学家,儒学家也认为性是脏的吗?”
想起来了,这是午夜节目,它的真正意义是给司机朋友提神,是陪夜猫子们聊天。那些听众喜欢听到一些与身体有关的话题。他当然不认同她转述的观点。于是,他又提到了《诗经》中的《关雎》,提到了《孟子》中的“食色,性也”,提到了道教与房中术的关系。房中术作为一种文化,虽然主要是受道教的影响,但它的发展过程,也与儒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许多著名文化人都深谙房中术,比如李白。据考证,李白除了诗写得好,还有两项功夫,一个是剑术,一个就是房中术。她插了一句,说:“这些诗啊、文章啊,都是男人写的,女人好像不谈这些话题。就是想谈,她们也说不出口啊。”
“谬也!你知道班昭吗?就是班彪之女,班固、班超之妹,她曾著有《女诫》一书,其中专门说道:‘夫妇之道,参配阴阳,通达神明,信天地之弘义,人伦之大节也……夫不贤则无以御妇,妇不贤则无以事夫。’而所谓的‘参配阴阳,通达神明’,其实就是房中术。”
朗月做了一个篮球裁判的暂停手势,说要插播一条新闻。
原来,就在他们谈性论道的时候,在二环路的彩虹桥下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拉炭的毛驴车与一辆林肯牌轿车在桥下相撞了,司机没事,但车夫当场昏迷过去了,已经送到了附近医院。她说:“但愿车夫朋友平安无事,但这里还是要提醒农民朋友,不要将毛驴赶到城内。如果已经进城了,最好尽快把车赶到城外。”说到这里,她模仿一声赶车人的口令:嘚唷,驾!然后她又说道:“好了,让我们来看看事发时的具体情况。”
如果是刚打开收音机,你会认为她正在转播一场赛事。她非常详细地讲到当时林肯的车速是一百迈,毛驴车的车速是二十五迈。她甚至还饶有兴趣地把林肯、宝马、奥迪、凯迪拉克的安全系数做了一番对比。一连串的数据报完之后,她又提到了毛驴。应物兄还以为她会说到毛驴奔跑的速度呢。照她这种真真假假、胡连八扯的主持风格,她就是提到非洲野驴也不会让人吃惊的。还好,她没有提到野驴,说的还是那头闯祸的毛驴。“毛驴哭了。”她说。这确实是她的原话。好像她的听众都变成了儿童,需要她做出这种拟人化的表述。随后,她又突然变成了一个抒情诗人:“毛驴的悲鸣像咏叹调一般响彻夜空,却又轰然倒地,四脚朝天,和这个世界拜拜了。”她夸张地叹息了几声,似乎在和毛驴告别。随后,她又给观众出了一道选择题:
毛驴的蹄子分为几瓣?两瓣,三瓣,四瓣,还是不分瓣?
请打电话或发短信,把你选中的答案告诉我们。
您将有机会领取应物兄先生签名的《孔子是条“丧家狗”》。
这就是所谓的软广告了。对于那些无所不在、无孔不入的广告,我们的应物兄向来很反感,几乎是本能地拒斥。他没有想到,自己现在也变成了广告,而且是和驴蹄子捆绑在一起。毫无疑问,这是季宗慈的主意。哦不,应该是季宗慈与交通电台合谋的结果。很快就有电话打了进来。第一个电话说分两瓣,第二个电话说分五瓣。他们言之凿凿,都声称亲自观察过的。第三个电话终于答对了。打电话的人自称是开出租的。那个人很有礼貌,先感谢了一番主持人和导播,然后说:“毛驴是奇蹄目动物,单蹄,不分瓣。”
“恭喜您,答对了。工作人员随后会将应物兄先生签名的《孔子是条‘丧家狗’》寄给您。”
“不需要寄了,我已经有了。主持人,我能和应物兄先生说句话吗?”
“这位朋友,你不要替我们省钱啊。作为幸运听众,你可以有两分钟时间和我们的嘉宾交流。”
“我就想问一下,应物兄为什么给这个书起名叫《孔子是条‘丧家狗’》?”
哦,这算是戳到他的痛处了。关于这个话题,应物兄虽然在不同场合已经解释过多次,但他还是愿意利用这个机会再说一遍。他说,这是出版人给改的书名,自己也很不习惯,为此还和出版人有过争论。因为季宗慈就在玻璃隔板后面坐着,他不便说得太多,只是强调,出版人已经向他道歉了。他说:“虽然出版人告诉我,孔子都自称是丧家狗,我不应该太介意,但我还是要求他把书名改过来。”当他这么说的时候,他扭头看了看玻璃隔板后面的季宗慈。季宗慈朝他做了个双手合十的动作。
“孔子什么时候自称‘丧家狗’了?孔子说的是‘丧家犬’。”
那一瞬间,他觉得他和季宗慈的争吵又回来了。当初,他就是这么对季宗慈说的。季宗慈的回答是:“犬不就是狗吗?”他记得很清楚,当时他忍不住给季宗慈上了一课:虽然“狗”和“犬”在生物学意义上是一样的,指的都是由狼变来的、长着具有散热功能的长舌头的动物,但在哲学、文学和心理学的意义上,它们却是不一样的。犬子是自谦,狗崽子却是骂人。狗特务也不能叫犬特务。犬儒学派,不能称为狗儒学派。“丧家犬”是对一种状态的描述,但“丧家狗”在伦理意义上却是骂人的。用这个做书名,真是莫名其妙!他还对季宗慈说,严格说来,即便在生物学意义上,“犬”和“狗”也是不一样的。《说文解字》说得很清楚,“犬,狗之有悬蹄者也。”犬有五趾,与人一样,而狗只有四趾。犬的第五趾平时悬着,不着地。只有在奔跑或者搏击的时候,第五趾才会派上用场。他对季宗慈说,如果你真的喜欢这个书名,就把“丧家狗”改成“丧家犬”。
这会,他听到这名听众说:“犬非狗。狗屁,总不能说犬屁吧?”
因为对方号称是开出租车的,所以朗月说道:“这位司机朋友,犬非狗,那么犬是什么呢?”
对方说:“狗是犬的一种。假如政府有令,杀天下之狗,那并不是要把天下的犬都杀光。军犬就不能杀。”
应物兄说:“你说得对。犬,狗之有悬蹄者也——”
但对方很快就说:“这是许慎的话。许慎认为,先为‘狗’字,后有‘犬’字,所以犬只是狗的一种,所谓‘狗之有悬蹄者也’。但他弄错了。甲骨文中只有‘犬’字,没有‘狗’字。退一步讲,即便犬是狗,它指的也是大狗。《尔雅》里说,‘未成毫,狗’。还没有长毛的小崽子才叫狗,就像‘驹’说的是小毛驴、小马驹。应物兄先生,你认为,孔子是一条还在吃奶的小狗吗?”
可以肯定,这个人不是出租车司机。他问了一句:“这位朋友,您是做什么的?您说得太好了。我们下来可以交流一下。我看您不像是开出租的。”他试图从对方的声音中听出对方的年龄。这个人似乎感冒了,鼻子发齉。如果对方是个年轻人,他倒想招进来做自己的学生。
“你说对了,我不是开出租的,我是给别人抬轿子的。”对方说。
朗月提醒了一句:“对不起,这位朋友,两分钟时间已经超了。”
应物兄是爱才的,他对朗月说:“请再给他两分钟时间。”
那人说他现在就在毛驴车和林肯车相撞现场,正在等着交警疏通道路。“我想问一句,”那个人说道,“孟子什么时候说过‘食色,性也’?这话怎么会是孟子说的呢?分明是与孟子同时代的告子说的。犯下如此低级错误的人,也算著名儒学家?”
应物兄这才感到对方不怀好意。他赶紧解释说:“刚才确实说得不够严谨,孟子二字应该带上书名号。因为做的是对话节目,为了简洁起见,才这么说的。不过,我还是要感谢您的提醒。听得出来,您是个专家。”
那个人根本不领他的情,继续说道:“你的书里也提到这句话,也没带书名号。这又如何解释?”
他只好认错了,说:“这是我的错。我应该再看一遍校样。谢谢您的指正。”
那个人接着又说:“还有,你的书里多次提到伟哥。孔子跟伟哥有关系吗?你到底是谈孔子,还是谈伟哥?洒狗血嘛。你是不是担心,不洒狗血人们就闻不到味?闻不到味,就不会围过来看你卖的是什么膏药?当然了,洒不洒狗血,那是你的自由。但你把狗血喷到别人脸上,又算怎么一回事呢?曾子说,吾日三省吾身。应物兄先生,你是不是也该——”
没等那人把话说完,朗月就把电话掐了,然后她把责任推给了对方:“电话怎么断了?这位幸运听众的信号好像出了点问题。好了,刚好有别的听众打进来电话——”此时,我们的应物兄已经被那个人问得满头大汗。她斜过身来,递给他一包湿纸巾,同时拍了拍他的手背以示安慰。当她恢复坐姿的时候,她的马尾辫就像钟摆一样晃了过来,扫到了他的脸上,有一绺头发扫到了他的嘴角。那个时候,他正在舔嘴唇呢,所以也刚好舔到了她的头发。
其实她并没有像她所说的那样立即去接听电话,而是先放了一段音乐。在演播厅里,反倒是听不见音乐的,除非你戴上耳机。那是后台的工作人员通过另外的渠道插播进来的。她一直戴着耳机,为的是与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她凑到他的耳边,低声说道:“什么样的听众都有。上次的嘉宾,被听众训得心脏病都要犯了。从此我们都不得不准备速效救心丸。但我相信您能够挺住。”
“人家说得也有道理。”
“一会,我请你出去撮一顿,为你压惊。”
“撮一顿”是本草地区方言,意思是聚餐。莫非她也是本草人?如果不是,那就说明她已经提前做了功课,知道他的老家在本草。他想,她大概确实如季宗慈所说,已经看完了他的书。他对她顿时产生了信赖感。正是由于这个信赖感,接下来他不由自主地就被她牵着鼻子走了。她突然说,她看到了一则报道,报道中说他在书中逐条反驳了《〈论语〉与心得》。又说,她已经听说了,作者心得女士通过他们共同的朋友捎话,要跟他面谈一次,好当面向他请教。哦,他还不知道,那个报道的始作俑者此时就坐在玻璃隔板后面。没错,这就是季宗慈干的。
“啊?这本书我从未看过,又怎么反驳呢?”
“是吗?”她吃惊地问,“那你知道作者心得吗?”
“听说过。我也上网嘛,也看报嘛。出于对同行的尊重,我不便评论。”
“那你总看过心得的节目吧?”
他承认,他曾经在电视上看到过心得,也看到过别人对心得的批评,说她的知识性错误过于扎眼。不过,此人并不是专门研究《论语》的专家,你不能用专家的标准去要求她。她把《论语》当成了心灵鸡汤,这也没什么不好。她对孔子思想的普及还是有贡献的。他说:“我只是不喜欢心得夸夸其谈的风格。”
她食指托腮,用眼神鼓励他说下去。
他回想着电视上心得的形象就有话说了。他的脑子里有个开关,有个频道,一旦打开,各种想法就会纷至沓来,嘴巴也就滔滔不绝。他本来不该这样的,因为乔木先生早就提醒过他,要管住自己的舌头,但在这个演播室里,他暂时把这个提醒忘到脑后了。他听见自己说:“众所周知,所有的拳击手都把对方看成敌人,都是在用拳头教育对方,比的是谁的胳膊粗,谁的拳头硬。而所有的辩手,都是通过抽签来确定自己的文化立场的。如果一场辩论赛的直播时间是四十分钟,那么,辩手保持那个立场的时间就是四十分钟。你认为同性恋者可以结婚吗?正方是可以,反方是不可以,请抽签。如果你抽中的是正方,即便你在生活中一看见同性恋者就起鸡皮疙瘩,你也必须引经据典,认为他们或者她们应该结婚,《圣经》和《论语》中并没有反对同性恋婚姻嘛。古今中外很多伟大的诗人、伟大的艺术家当中,都不乏同性恋者。我们之所以能够享受那些伟大的艺术成果,就是因为他们和她们是同性恋者。他们和她们用语言和身体表达了人性的丰富性。”
“如果抽的是反方呢?”她问。
“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喽。即便你本人就是同性恋者,即便你走进辩论赛直播厅的时候,刚给同性恋人打过电话,试图通过那些绵绵情话来缓解自己的紧张,此时你也必须一口咬定那是一种变态行为。《圣经》或者《论语》从来都没有说过同性恋是可以容忍的。古今中外的艺术家当中,确实不乏同性恋者,但他们创造出来的艺术总是带着病态。什么人类情感的丰富性?完全是一派胡言。当杀人犯举起刀子的时候,刀锋上同样闪烁着人性的丰富性,但只要我们在场,我们就有必要扑上前去,夺走刀子。”
他说得激动起来,右手不由自主地舞动着,既像挥刀,又像夺刀。
“应物兄太谦虚了。那么,你怎么看待中天扬呢?”
“中先生?我们曾在武汉见过面。他口才很好,给人的感觉就像是正站在历史和现实、正剧和喜剧、传说和新闻、宗教与世俗的交会点上发言。他好像同时踏入了几条河流。”他也补充了一句,“这当然也是本事,可惜我学不来。”
她又让导播接进了一个电话。不过,那个人只说了一句感谢的话,她就朝着身后打了一个响指。那其实是一个暗号,意思是提醒导播再换一个听众。她耳朵很尖,因为她立即听出对方就是刚才那个把他搞得满头大汗的听众。她做得很巧妙,对着话筒说:“怎么回事?这位朋友怎么不说话了?看来是信号问题。应物兄的时间很宝贵,还有很多听众希望和应物兄讨论问题。我们这就接通下一位观众。”说完这话,她又凑到他耳边,说:“这个听众,入戏太深了。”
谁能想到呢?反正应物兄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那名听众就是费鸣。
做完节目已经是凌晨一点半了。他真的有点饿了,肚子在咕咕叫。她说:“说好了,我要请你吃饭的。今天我学了很多知识。你大概不知道,心得也曾是我的嘉宾,就坐在你刚才的位置。她还劝我把头发剪短呢。”
季宗慈说:“朗月,再把心得请来一次,让她谈谈这本书。”
“你以为心得是好请的吗?我们的预算很紧张的。”
季宗慈说:“经费问题,你别考虑。我可以赞助一下。”
“那也得看看人家有没有档期。”
他知道季宗慈是想挑起他和心得的战争。他当然不想这么做。于是他换了个话题,“朗月,你的马尾辫千万别剪。又简洁又典雅,打理起来也方便。”
“方便?这是韩式的。做一次,麻烦得很。”
马尾辫还分韩式与中式?以前,满大街都是马尾辫。不会是韩国抢先把它当成专利注册了吧?不过,再看的时候,他果然觉得那是升级版的马尾辫:头发显然是烫过的,很蓬松,头发遮住了耳朵,只露出了白净的耳垂。她的耳垂上戴着钻石耳环。他突然想起,自己也曾给乔姗姗买过一对钻石耳环。
他们一起下楼。在电梯里,季宗慈问朗月:“你真的曾拜心得为师吗?”
“是啊,不过,我也可以拜应先生为师啊。”
“朗月说笑了。”
“应先生,这里没有外人,您可以说真话了。您真的没看过心得老师的书?”
“在书店翻过,只看了半页。因为第一句话她就错得离谱。她说,宋代开国宰相赵普曾经标榜过,自己是以半部《论语》治天下。宋代开国宰相是谁?范质、王溥和魏仁浦。赵普是开国四年后才当上宰相的。”
“你们这些学者是站在研究角度看问题,她是站在普及角度看问题。”
“世界上有哪个问题,从研究角度看是错的,从普及角度看是对的?”
“看来,我真得拜您为师了。”
他当然不会把这话放在心上。这时候他们已经来到了门外。果然下雪了,而且下得正紧。院子里的车辆已被大雪弄得圆鼓轮墩。他们一共六个人,包括导播和一个现场工作人员。她让他上了她的车,说还有些问题需要请教。季宗慈开车带着她的同事跟在后面。
“方向盘太冷了,手都要冻上去了。”她说。
她把右手伸向他。按他的理解,她那是撒娇。如果他不抓住她的手,那就显得太不解风情了。他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并不冷,反而热乎乎的。她并没有把手抽回去,他也没有把手拿开。她单手开车,车开得很快。她还叼上了一支烟,等着他给她点上。“你也可以抽。”
后来他们坐到了一个粥店里。她说喝粥养胃。他们点了海鲜粥、百合粥、红薯粥、红豆粥、薏米粥、杏仁粥,等等。后来,当事情弄得不可收拾的时候,他会经常想起那一桌粥。他的生活之所以乱成一锅粥,好像就是从那个粥店开始的。喝粥的时候,他的脚脖子突然变得冰凉,就像被烫了一下。原来,是她靴筒上的雪融化了,滴到了他的脚脖子上。那冰凉的感觉正从脚脖子向脚面、向脚弓漫延。她是故意的吗?好像不是。他把脚挪开了。但他随即感到,她的靴子又贴了过来。他顿时心慌意乱,只顾埋头喝粥。
她却开起了玩笑:“慢点喝,别把嘴烫坏了,我们可都是靠嘴吃饭的。”
“不好意思,确实有点饿了。”
她说:“老师饿了,学生管饱。”
他感到她把靴子挪开了。我可能误解了她。对自己的胡思乱想,他有点不好意思。又一碗粥端上来了,是鲍鱼粥,她从侍者手里接过来,放到了他的面前。
“喝不完了。”他说。
“那我替你分一点。”她拿起勺子,用左手从那只碗里舀粥,同时有意地把切成豌豆大小的鲍鱼留下了。她翘起的无名指上戴着钻石婚戒。他想起一个古老的说法:左手无名指上有一根血管是跟心脏联系在一起的,离心最近,婚戒戴在那里,意味着心心相连。他一时管不住自己的嘴了,问:“朗月,你先生是做什么的?”问过之后,他就后悔了,觉得不该打听别人的私生活。
“他?开飞机的。今天去了日本。”
“开飞机的?好啊,小伙子一定很帅。”他说。
“不是去土耳其了吗?我还要他给我捎一只海泡石烟斗呢。”同事诧异。
“不是去了日本就是去了土耳其。”她说。
这个姓窦的同事是个好赌之人,吃饭的时候也通过手机与朋友在赌球。现在他要求有人和他赌一下,朗月的丈夫到底是去了日本,还是去了土耳其。朗月没有参与。另外几个人,包括季宗慈都说去了土耳其。那家伙不高兴了,说:“不行,必须有人赌去了日本。不然,我们怎么赌啊?”
应物兄说:“好吧,我赌他去了日本。”
“好,就赌那个海泡石烟斗。你赢了,我送给你。你输了,再给我买一个。”
“别跟他赌!”朗月说,“他们是朋友。我先生去了哪里,他比我还清楚。”
“我觉得他应该去了日本。”
“为什么?”
“因为这样才能凑成一个对子:本日飞机飞日本,朗月当空当月朗。要是去土耳其,就凑不成对子了。”他之所以这么说,其实是表示对她的婉转拒绝。
姓窦的当场给朗月的丈夫打了个电话。果然是在土耳其。朗月接过手机,说:“我们刚录完节目。小窦想提醒你,别忘了他的海泡石烟斗。”
这时候,另一个工作人员在和季宗慈谈论合同的事。季宗慈已经和电台签约,将要整理出版这档节目的对话稿,书名暂定为《午夜情谭》。她也就顺便告诉应物兄,速记员已经把本期的访谈整理成了文字,包括观众的提问。她说:“我用微信发给你,你补充整理完之后发给我。”他们互相加了微信。
她的微信名叫“朗月当空照”。他说:“这个名字有意思。”
“我的同伴清风,微信名叫‘清风在侧畔’,都是陈台起的。”他们的台长叫陈习武,曾发来聘书,让他和乔姗姗共同出任一个名叫“家和万事兴”的夫妻朗诵比赛的评委,但被他们不约而同地拒绝了。
“你们台长很有情调啊。”他说。
“谁说不是呢。”她说。
“合同上写明了,凡是和嘉宾说过话的幸运听众,也都有稿费。”姓窦的同事对季宗慈说,“咱们赌一下,今天哪个听众,会买十本以上的书。”
她把对话稿发过来了。每个幸运听众,都是以来电显示的电话号码注明的。他觉得其中一个号码非常熟悉,就是朗月说的那个“入戏太深”的听众的电话——那个人的话整理出来足有两千字。他把那个号码输入了手机。最后两个数字还没有输进去,他已经觉得,那好像是费鸣的号码。
手机屏幕上果然跳出了两个字: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