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唱着生活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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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下辈子不能在一起

金凤嫁给明宇的时候,金凤五十五岁,明宇五十八岁。把他俩撮合到一起的是紫霞。

金凤的男人在世时是一个很有本事的男人。白手起家,山里山外的跑,终于在县城拥有了一家专卖店,首付十万购置了一百四十多个平方的期房。男人也是个好男人,对金凤体贴、关爱,风里雨里都是自己一个人在外奔波。金凤呢,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就够她忙的了。男人常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拥了金凤说,我会让你幸福的,我会让你过上和城里女人一样的生活。

紫霞就常常说她,金凤,你这是饱汉不知饿汉饥,身在福中不知福啊。你男人抽烟不喝酒不打麻将,能挣钱又顾家还疼你不,这是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男人啊。也是你上辈子修来的福。你呀,别不知足!金凤的脸上就荡起一层笑意。是啊,我是应该知足。

知足了的金凤其实也是个好妻子,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帮男人经营店面的生意是一把好手,做出的饭菜总能赢来男人和孩子的啧啧称赞。

阳春三月,一家人开了车去离县城百里之外的瓮沟游玩,也有欢声,也有笑语;也有情趣,也有温馨……金凤以为她这辈子就会这样幸福地生活下去,命运偏偏和她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男人在大女儿出嫁后的第二年撒手离她而去----男人是肝癌晚期,发现的时候就回天乏术了。病因就一个字----累的。

男人下葬的时候,金凤的眼里已没有了泪水,金凤整整伺候病榻上的男人七个月,从县城到西安,又从西安到县城。男人对金凤说,不用花冤枉钱了,留着,给你和孩子花吧!金凤就流泪,金凤的泪水在这七个月里,在背过男人的时候就流干了。

第二年,就有人给金凤找老伴了。金凤摇头,第三年,又有人给金凤说,两个孩子上大学,难啊!找个老伴吧,也有个帮手。你有个头疼脑热的也有个照应啊。金凤还是摇头。

这时候,明宇出现了。那是在一次同学聚会上,紫霞在花灯初上时硬拉了金凤,说,别总把自己关在房子里。三年了,还不能从阴影里走出来吗?柳林山庄,咱们同学聚会呢。

青砖、青瓦,正房、厦子,楼门、院墙,火罐罐灯笼。院子里的一树繁花在灯影里也掩不住她的洁白,那是带雨的梨花;墙角的那枝粉红色的花开的正艳,那是桃花。金凤的心情一下子好起来,像这三月里春夜的风柔柔的。是金凤吗?金凤一抬头,站在她面前的就是明宇。多少年了?第一眼还能彼此认出,金凤的心竟然突突地跳起来。五十多岁的人了,脸上竟热热的,发烧的感觉。紫云在旁边说,瞧,咱们班的才子佳人又见面了。周围就响起了很响的笑声,大家竟拍起手掌来。

明宇还是那么硬朗,那么英俊,那么潇洒。金凤看着明宇伸出的手,把自己的右手也伸出去,金凤分明感觉到了明宇握她手时自己手的颤动。

明宇是在高二时从县城转到金凤所在的镇上中学的。金凤是班上的文体委员,人长得漂亮,歌也唱得好,舞也跳得棒。明宇的学习成绩总是在班上遥遥领先。金凤记得很清楚,她的抽屉里的书中,她的书包里的文具盒里常常有笔迹不同的求爱信,而高三时收得最多的是明宇的。后来,明宇考上了大学,金凤在父母的坚持下谈婚论嫁了。平平常常的生活中,金凤总有一种莫名的期待和憧憬,冥冥之中,难道一直在等他吗?

饭局上,推杯换盏之间,紫霞伏在金凤耳根说,再续前缘吧,明宇如今也是一个人啊。金凤的脸就一热,偷眼看了对面的明宇,谁知他也正在看自己,就匆匆低了头,喝一口红葡萄酒掩饰过去,紫霞,别胡说啊。

那年金秋,仍然是这柳林山庄,金凤和明宇结婚了。

不事张扬的酒席上,金凤上大二的女儿举起酒杯,那漂亮的高脚杯里是血样的红酒,女儿祝妈妈晚年幸福!那个“爸爸”二字始终没有说出口。明宇的儿子倒是喊了“妈妈”,那样勉强,那样毫无色彩。

金凤到这时候才知道自己心里还放着明宇啊。和明宇在一起,她的心不再是湖,而是溪、是河、是江、是大海,始终有一种涌动的感觉。金凤过生日的那天,明宇还写了一首诗给她。明宇说,你知道吗?当我知道你结婚后,我痛哭了一个晚上。毕业后,我就远离父母到海南去了,这一去就是三十多年啊。我没想到今生还能和你在一起,这是上天在怜悯我们啊。

金凤伏在明宇的肩膀上嘤嘤地哭了。

砚川河畔,云燕楼下总会看到明宇和金凤手挽着手在散步;春天的姹紫嫣红,秋天的硕果累累,总会见到金凤和明宇指指点点的身影。

时间过得可真快啊,一转眼,三年又过去了。身板硬郎郎的明宇有一天突发疾病,送到医院就没救了,原来是突发性脑溢血。

看着明宇的儿女们把明宇送进他们母亲墓室的另一侧,金凤的心“卡嗒”一下,像是被什么重物狠狠地砸了一下。

明宇的女儿开始整理、搬走明宇的东西。金凤说,把那个相框给我留下吧。

明宇的女儿说,没必要了,他是要和我母亲的放一块的。

金凤的女儿就说,有啥稀罕的!我妈白白伺候了你爸三年!

明宇的女儿头也没抬,伺候?是我爸白白养活了你妈三年!

金凤的头嗡的一声就大了,天旋地转……

妈—妈—

金凤的木棺最后也送进了孩子他爸的双筒墓。

这是陕南山里的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