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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英国是怎么来的

不列颠是一个岛屿,与法兰西隔英吉利海峡相望,我们在前面说到了,恺撒征服高卢人之后,顺便渡海征服了不列颠南部。

英国的历史从此开始。

英国的历史有一条比较明显的中线,从这条线往前和往后是两段特点鲜明的历史,这条中线就是法国人诺曼底公爵的征服。

早期不列颠

恺撒的征服之后,英国南部就成了罗马帝国的一部分。过了百把年,罗马另一个皇帝克劳狄乌斯一世对不列颠进行了全面的征服,建立了行省,把不列颠大部分纳入了全盛时期的罗马版图。

但这时不列颠的土著们,他们现在被称为不列吞人,也就是凯尔特人,也开始建立起自己的国家。其中生活在北部的不列吞人勇敢善战,从没有被罗马人征服,还时不时袭击已经被罗马人征服的南部。后来,罗马皇帝、“五贤帝”之一的哈德良只好在靠近苏格兰的地方筑起了一道“长城”来拦阻他们,样子有点像秦始皇筑的长城,隔一段距离也有座用来点烽火的瞭望台。只是长度比不上长城一个零头,总共才三百多里。

在文明的罗马人的统治下,不列颠渐渐文明化了,大家都说上了拉丁语,建立了一些罗马式的城市和大马路,还有不少人成了基督教徒。

罗马人统治了几百年后,到公元5世纪初,撤退了,罗马人的撤退开始了英国人自己的历史,这是一段更为复杂的历史。

罗马人后脚刚走,另外的入侵者就踏进了门,这些人就是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他们都是日耳曼人,原来与其他日耳曼部落一样住在易北河与莱茵河一带,当罗马帝国崩溃时,他们与其他日耳曼人一起蜂拥进入罗马帝国,把罗马帝国原来的领土当作自己的蛋糕切来就吃。英国也是蛋糕之一。

不列颠原来的土著凯尔特人在这些蛮族的攻击之下,再一次沦为自己家园的奴隶,直至像许多别的古代民族一样,被消灭了。他们肯定曾进行过英勇抵抗,所谓亚瑟王和圆桌骑士的传说就是最好的证明,但他们毕竟不是日耳曼人这些“金发野兽”的对手,所以现在的英国人仍是盎格鲁-撒克逊人。

蛮族们来到不列颠后,一开始建立了三个小国家,分别叫东、西、南萨克森。到公元7世纪左右,盎格鲁人和萨克森人的小国增加到了七个,包括肯特、威塞克斯等。这些小国斗来斗去,形成了英国的战国时代。先是肯特做了霸主,接着是威塞克斯,它的王艾格伯特先后征服了肯特等国,逼它们称臣纳贡,承认他是“全不列颠的统治者”。事实上他统一的只是盎格鲁-撒克逊诸国。

这也是英国统一的开始,英国的常用称呼“英格兰”就是这时候开始的。

公元8世纪后期,不列颠发生了另一次大入侵,这次的入侵者是丹麦人,公元9世纪时他们已经从东到西横扫不列颠,眼看盎格鲁—撒克逊人就要被征服,就像他们征服不列吞人一样。这时一个人站了起来,带领英国人奋勇抵抗,他就是威塞克斯的阿尔弗雷特大帝。他组建了一支强大的军队与丹麦人作战,并于878年打败了丹麦人,使英国得免举国沦陷。但泰晤士河以北仍归丹麦人占领,称“丹麦区”。

阿尔弗雷德大帝死后,又经过几番大战,丹麦人再次取得了优势,他们打败英国人后,大索贡金,史称“丹麦金”,到1014年,英国人共付七次,总数达15万8000金镑,这在当时可是笔大得吓人的钱,1016年,丹麦人卡纽特登上了英国王位,他又要了8万2500镑作丹麦金。他死后,其子哈地卡纽特继位,这位哈地卡纽特死后继位的却是阿尔弗雷德大帝的后人爱德华,他一直寄住在法国的诺曼底公爵家,是个十分虔诚的基督教徒,被称为“忏悔王”,这是1042年的事。

法国人的征服

这年,忏悔王死了,他妻子的兄弟哈诺德被推为国王。爱德华王曾长期寄居在法国诺曼底公爵家中,威廉公爵称爱德华曾经亲口说愿死后把王位给他,以表达对他的感激之情,他又是爱德华王的亲戚,有继承王位权利。他于是统军渡过海峡,进入英国,在哈斯丁一役中大败哈诺德,12月,法王的封臣威廉在伦敦戴上了英国的王冠,史称“征服者威廉”,他建立的王朝称“诺曼底王朝”,这是英国历史一个崭新的开始。

俗话说,三十年风水轮流转,昔日征服凯尔特人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如今也得尝尝被人征服的滋味了。他们也曾想反抗,但徒劳无功。征服者威廉看到法国国王把大量土地赐给臣子,弄得自己倒成了穷光蛋,甚至被封臣们欺侮,他可不做那样的傻瓜。他首先让自己的直辖领地超过任何一个封臣,其他土地也主要封给了兄弟子女等近亲。他也知道他之所以获得英国王位,有一半功劳属教会和教皇,所以他也把大量土地给了教会。他还解除了各个城市的武装,拆除了许多城堡。这种种措施被延续下去,使英国以后不致像法国那样陷入四分五裂的封建割据之中——这就是英国以后日渐强盛的基础。

1135年亨利一世死后,诺曼底王朝就完了,继之而起的是“金雀花王朝”。它的建立者是法国的安茹伯爵,他是征服者威廉孙女的儿子,史称亨利二世。

亨利二世在位期间,继续加强王权,他向胆敢反抗他的封臣们发动战争,他不但在英国、还在法国拥有广大领地,封臣们的势力远没有他强大。他命令诸封臣解散私人军队,拆除了300多座城堡。他还不再要封臣们自己带兵跟从他作战,他知道这也是他们扩大自己势力的最好办法,他命令他们改为交钱代役,他用这笔钱去请人当兵。这样建立起来的军队只忠于他一人,领主们也再没有借口武装自己。他又与势力过于强大、大有不把他这个国王看在眼里之势的教会展开斗争,暗杀了不可一世的坎特伯雷大主教。

亨利二世的这些措施大大加强了王权,使英国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他的继位者却一个比一个糟糕,先是那个号称“狮心王”的理查,他在位十年有九年不在英国,他也热衷于用战争为英国开疆拓土,但碰上的却是法王奥古斯都·腓力,所以连战连败,1199年战死沙场。查理的弟弟约翰继位,他有个称号“无地王”。为什么他有这个怪号呢?因为他是亨利二世的小儿子,所以没有能在法国分得一块领地。

这个无地王被称为英国历史上最昏庸的君主,对外对内都搞得一塌糊涂,惹起全国上下的一致反对。在这些暴风雨似的内外夹攻下,他被迫与人民妥协,签署了“自由大宪章”,中心是限制王权,保护贵族、骑士和市民们的权利、自由和钱袋。这是英国议会制度的萌芽。

无地王死后,他的儿子继位,称亨利三世,他是个比忏悔王还要虔诚的基督教徒,对教皇有求必应,遭到臣民们的激烈反对,一些贵族乘机向国王发动“兵谏”,强迫亨利三世同意他们所订的《牛津条例》,又大大限制了国王的权力,亨利三世心有不甘,一找到机会就宣称条例是废纸一张,不惜与贵族们的代表孟福尔展开了内战。

战争之初,孟福尔取得了胜利,并且在1265后召开了英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的国会,参加国会的代表不但有贵族和教士,还有骑士和市民。但孟福尔好景不长,不久他就在另一场战役中大败被杀。

亨利三世虽然掌了权,国会却开始成了英国政治的一种传统。1295年,他召开了所谓的“模范国会”,特点是贵族和主教们在一个地方开会,市民和骑士们则在另一个地方,它们后来就分别发展成了英国国会的上院和下院,现在仍然如此。

英国与一般国家不一样,被分成了几个相对独立的部分: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它们又是如何与英国结合在一起的呢?

有很长一段时期,威尔士、苏格兰与英格兰平起平坐。但英格兰的君主一直想把它俩吞而并之,原因简单得很: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到亨利三世的儿子爱德华一世时,英格兰人对苏格兰人的征服取得了胜利,威尔士成了英国的一部分,并迅速被英格兰化了。

但对苏格兰的战争要难得多。也是这个爱德华一世,他乘苏格兰由于王位的继承闹得不可开交时,设法把效忠于他的约翰·戴贝亚弄上了王位。但这个戴贝亚一登上王位就翻脸不认账了。爱德华一世率军入侵,把戴贝亚逮捕流放了。但以布鲁斯为首的反英斗争并没有平息,1314年,在班诺本之战中,他决定性地击败了爱德华二世的军队,使苏格兰重获自由。

接下来的大事就是百年战争了,它的起因与经过我们前面讲法兰西的成长时已经说过,这里就不再重述。

玫瑰之战

一开始,由于约克公爵才能优异,又得民心,在战争中屡屡得胜,但他为人心慈手软,俘虏了国王又将他释放,终于在玛格丽特王妃发起的复仇之战中失利被杀。但他的儿子继承父业,决定性地击败了王军的势力,自己得登王位,建立约克王朝,称爱德华四世。但玛格丽特是个不屈不挠的女人,在法国的支持下,一度胜利地回到英国,赶走爱德华四世,让她的夫君亨利六世复了位。爱德华逃亡后,并没有投降,而是养精蓄锐,东山再起,1471年在德克斯贝里等战役中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并杀了亨利六世和他的儿子。

兰开斯特家族似乎在这场玫瑰之战中永远失败了。然而意外出现了。

爱德华四世的弟弟理查是个阴险残酷的家伙,一心想登上王位,当他的王兄死后,他便将两个侄儿暗杀了,自己做了国王,称理查三世。他的这种行为和他的为人使得全英国都起来反对他。为了令自己的统治合法化,理查三世想了个歪主意:要娶爱德华四世的女儿、自己的亲侄女伊丽莎白为妻。

这时兰开斯特家族乘机再次登上了舞台,他的代表就是亨利·都铎。他率军向天怒人怨的理查三世发动了战争,战败并杀死了他。

红白玫瑰战争是这样结束的:亨利·都铎娶了伊丽莎白,将兰克斯特家族与约克家族合二为一,他于1485年登上王位,称亨利七世。

亨利七世和都铎王朝开始了英国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至此英国在政治上已经统一,经济开始大发展,各个行业尤其是养羊业和毛纺业享誉全欧,为国家积累了巨额资本,这是以后英国成为世界第一强国的先声。最重要的是英国民族文化形成了。我们知道,当罗马人侵入英国后,英国人说起了拉丁文,后来盎格鲁-撒克逊人也把自己的语言带了进来,这些语言慢慢地融合成了原始英语,但英语起初只是“没有文化”的英国人才说,有教养的人说的都是法语,特别是在宫廷,满耳全是法语,说英语被认为是没有层次的标记。这种情况到爱德华三世时有了改变,也许因为他自己法语说不好,也许因为他是个爱国者,总而言之他在1362年下令法庭用英语审判案件。此后亨利四世更是大胆,竟然在英国宫廷里说起英语来!不过他毕竟是国王,没有人敢因此嘲笑他,甚至效法他,慢慢地英语就在贵族中流行开来。英国走向成熟的标志是出现了英语写就的文学作品,最有名的如诗人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

这一切加在一起就构成了一样东西——英国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