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处于一个文学畸形的时代,处于最需要短篇小说,而又盛产长篇小说的时代。
细想想,这种状态也由来已久。单拿外国文学为例,我国出版的长篇小说名著,当数以百计,而以短篇小说称得上大师级的作家,数来数去,还是那么几个,无非是莫泊桑、契诃夫、欧·亨利、茨威格等,再尽量往上加,也达不到两位数。
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写长篇小说的大家,在文学发达的国家,总是人才辈出,而创作短篇小说的圣手,无论在哪里都难得一见。
以十九世纪法国文学为例,大师级长篇小说家,至少能列举出雨果、巴尔扎克、司汤达、大仲马、福楼拜、左拉。然而,短篇小说家大师级人物,只有“短篇之王”莫泊桑一人而已。
多不容易,一个世纪才出一个,还是在文学达到鼎盛的十九世纪的法国。
到了小说成为文学创作主流的二十世纪,这种状况并没有改观。在法国,小说越写越长,称“长河小说”,卓有成就者有普鲁斯特、罗曼·罗兰、杜·伽尔、杜阿梅尔、特洛亚等。但是,真正意义的短篇小说圣手,也只有被称为“短篇怪圣”的马塞尔·埃梅了。
究其原因,并不是创作长篇容易而短篇难,而在于长篇凭其篇幅能无限延长,图新求变就有巨大的空间;反之,短篇小说囿于篇幅短小,求变也没有用武之地,而且三变两变,往往变成中篇甚至长篇,丢了芝麻,得了西瓜,何乐而不为呢?
这就是为什么,小说越写越长,长篇小说家越来越多,时而聚拢渐成声势,终成流派。况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和阅读品味的变化,长篇小说也逐渐取代诗歌,引领文学的潮流了。相比之下,优秀的短篇小说,往往是长篇小说大家的余墨。
这也就是为什么,短篇小说形成不了独自的流派,短篇小说家只有个人风格,而短篇小说圣手或者大师,只能天马行空,独来独往了。
说来也很有趣,“王”者,孤家寡人也。冠以“王”者,唯莫泊桑一人而已。他虽然也有《一生》《漂亮朋友》等六部长篇,但只能冠以“短篇小说之王”,设使去掉“短篇”冠以“小说之王”,肯定早就被推翻了。世界文学史上那些长篇小说大师,个个都有王者风范,但谁也不敢称王,恐怕就是这个道理。有什么办法,怪只怪短篇小说苑中无老虎。
短篇小说,西文“conte”,本义就是短小的故事。莫泊桑写了三百多篇故事,无可争议地成为“故事大王”。
讲故事,讲俗人俗事,表现人生百态,这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喜闻乐见的文学形式,也是世俗文学最鲜明的一个特点。莫泊桑的短篇小说就是体现这种文学传统的典范。
文如其人,其人如文,在莫泊桑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其文何文?正是市民百姓喜读乐看之文;其人何人?也正是市民意识最强的一个人。
在著名作家中,莫泊桑不仅是市民意识最强的一位作家,还是市民生活方式过得最滋润的一个人。要知道,莫泊桑的父亲曾是银行职员,他本人也在海军当职员多年。父亲因婚外恋而夫妇离异,儿子干脆终身不娶,当了一辈子的帅哥儿……他的作品中许多场景,正是他的生活场景。
莫泊桑小说的故事背景,都是法国西北部的诺曼底地区,或者巴黎及其郊区。诺曼底是他童年和少年时期的故乡,而巴黎则是他供职和从事文学创作的地方,写这两个地区的风土人情和各色人物,他自然得心应手。
莫泊桑讲述的故事中的主人公,大多是小人物,有诺曼底狡猾的农民、慷慨的工匠、受欺凌的妓女和女佣、小职员、小店主、小市民,也有比市民还世俗的破落贵绅、富商、工厂主,以及野心勃勃的政客。例如《项链》中因爱慕虚荣而毁了一生的小市民;《羊脂球》中,有爱国骨气的妓女和软骨头的富商与乡绅,在敌人的淫威面前不同的表现;《一家子》中为争取遗产而大打出手的一家人;《泰利埃妓馆》中丑态百出的社会名流;《两个朋友》中宁死也不肯将通行口令告诉敌人的一对友人;《一个诺曼底人》《皮埃罗》《魔鬼》,以极滑稽的场面,勾画出诺曼底人悭吝的性格。
这些人物构成了法国社会的主体,他们身边发生的故事,便构成世俗社会的万象。这种万象的光怪陆离、色彩纷呈,在任何作家的作品中,都不如在莫泊桑的小说中展现得如此充分。不知到了十九世纪下半叶,法国进入了空前的世俗社会,还是这个时期的法国社会,在莫泊桑的笔下得到空前的描绘。
总之,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这三百篇故事中,几乎没有莫泊桑的笔触及不到的地方。
莫泊桑一开始写作,似乎就给自己定了基调,并且一直遵循:每篇作品都要写成生动有趣的故事,写成纯而又纯的故事。他不同于雨果、巴尔扎克、司汤达,也不同于福楼拜、左拉等名家,讲故事就是讲故事,既不是为了表现某个主题,也不借题发挥,长篇大论。他总是带着市民意识和平常心,每次写作都保持这种状态,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他在仅仅十年(1880—1890)的创作生涯中,无论是创作思想还是创作风格,都应该是变化最小的作家。他就好比一位技艺纯熟的工匠,制造出“众生相”的一个个精品。
以三百篇故事而称王,可见这些故事的分量,许多篇目如《羊脂球》《西蒙的爸爸》《项链》《两个朋友》等,都已成为世界名篇。莫泊桑的短篇小说,是自自然然地讲故事的典范,也是以世俗故事登上经典殿堂的典范。
这里不得不重复多少评家盛赞莫泊桑的话:
盛赞他是讲故事的高手,每部作品完全围绕着所讲的故事而剪裁,精心追求故事本身的喜剧性或悲剧性效果。《我的叔叔于勒》读来令人心酸,行文起伏跌宕,忽喜忽悲,家人对于勒的态度也忽爱忽憎;其喜尤显其悲,其爱更增其恨。亲情已如此,人生冷暖便不言而喻。《归来》更是纯粹的人生命运的故事,作者手法之高妙,喜剧性和悲剧性完全融为一体,直到故事戛然而止,读者也难断言其喜其悲。《火星人》和《魔椅》两篇,可以说是超现实主义故事,在以写实主义为主旋律的莫泊桑短篇小说中,这两篇该算是另类。然而超现实也可能像周期性的彗星,成为封闭的弧线,总要周期性地回到现实这个点上。喜也人生,悲也人生,莫泊桑的故事,就是在讲人生。有些故事似乎没有主题,其实脱离不开人生这个大主题。
盛赞他具有双重视觉,观察人情世态细致而深刻,能从日常小事和人的寻常行为中,看出人生哲理和事物的法则。莫泊桑叙事语气生动风趣,善于烘托气氛,制造戏剧效果,放得那么开,正因为有人生哲理和事物法则的底蕴,而这种底蕴,总是到故事的最后才揭示或暗示出来,令人拍案叫绝,这便是作者的高超艺术。例如精品杰作《项链》,女主人公为赔偿一串丢失的钻石项链,赔进去了整个青春年华,十年后再见到女友,正为保住自己的人格而扬扬得意时,女友却坦言那是一串假项链。轻声一语,不啻一声霹雳。人生命运的轻重得失,就蕴涵在这个简单的故事中。
还盛赞他是法兰西语言大师:他的小说语言清新自然、生动流畅,堪称法语的典范。借著名作家法朗士的话说:“他(莫泊桑)的语言雄劲、明晰、流畅,充满乡土气息,让我们爱不释手,他具有法国作家的三大优点:明晰、明晰、明晰。”
就连最看重创新的安德烈·纪德,也难得给莫泊桑以这样的定位:“不失为一个卓越超群、完美无缺的文学巨匠。”
居伊·德·莫泊桑(1850—1893)一生短暂,却留下大量至今还拥有广大读者的作品。三百篇故事,在世界短篇小说名苑中,更是争奇斗妍,雅俗共赏。在生活节奏加快、最需要短篇的今天,我们越发感到,莫泊桑是无可替代的。
李玉民
2006年8月8日
于北京花园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