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柏桦讲清代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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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蓝鼎元审案

蓝鼎元(1680-1733年),字玉霖,号鹿洲,福建漳浦县人。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他以县试第一、院试第一的成绩取得生员的出身。康熙六十年(1721年),他作为幕僚随族兄蓝廷珍前往台湾平乱,因功而被选拔到京师,参加《大清一统志》的编纂工作。雍正五年(1727年),以大学士朱轼的推荐,被选授广东潮州府普宁县知县,不久又兼理潮阳县。为知县不到两年,就因为得罪了上司被罢职,经过了四年多的周折,才在新任总督鄂弥达疏奏辩诬的情况下,被特旨赴京召见,雍正帝与之谈话良久,赏赐许多物品,并命他署理广州知府。蓝鼎元得有出头之日,是因为当时广东高官之间的派阀之争,可以想象一名知县级的人物,能引出雍正皇帝的许多朱批,是当时高度集权的产物。雍正皇帝不能容忍地方大员随意罢免知县,大权不能旁落,若不是在雍正时代的话,蓝鼎元不可能恢复名誉,有可能就那样消失了。雍正帝虽然为蓝鼎元恢复名誉,还让他荣归广州去担任知府,却没有想到一个把所有上司都得罪了的人,如何能够再允许他厕身于官场呢?所以蓝鼎元上任不到一个月,便因病去世,又留下一个疑案,是真病死,还是被人毒死?在没有真凭实据的情况下,只能够是推测。

这是蓝鼎元在广东潮阳知县任上所承办的兄弟争产案,也是蓝鼎元自己认为审断非常得意的一个案子,编入自己写的《鹿洲公案》中。

潮阳县的陈阿明与陈阿定是亲兄弟,后来各自娶妻成家,并且分家另住。不久他们的父亲去世了,留下了7亩土地,因为继承权的问题,兄弟出现纠纷,在亲族不能够调解的情况下,双方争讼到县衙。

土地之争,在那时候被认为是“细事”,也就是小事。对于这类小事县太爷在一般情况下都批回宗族、保甲去调解,如今宗族不能够调解,县太爷只能够受理。蓝鼎元先让他们出示证据,但见哥哥陈阿明出具父亲生前的分家书,上面写明“父亲百年之后,此田给付长孙”,所以陈阿明要求将7亩田断给他;弟弟陈阿定则出具父亲亲笔所写的遗书,上面清楚地写道:“此田承继给次子阿定”。故此,陈阿定认为7亩田应该是自己的。

蓝鼎元经过仔细辨认,确定文书无误,彼此证据都很充足。分析原因,想必是他们的父亲将一田两许,如今其父亲已经死了,也无法追究其责任,便决定开导这兄弟俩,让他们协商解决。

于是蓝鼎元说:“田土是小事,你们弟兄相争才是大事。田土嘛,我现在还不能够裁断归属;不过兄弟嘛,还是可以断定是不是一奶同胞。现在你们兄弟各伸出一只脚,我用夹棍来夹,谁能够忍痛不喊,则田地便断给他。不过,我不知你们是左脚疼,还是右脚疼,自己选择吧!我不强迫你们,速将你们那不疼之脚伸过来!”

兄弟二人,面面相觑,最后都说:“无论是哪只脚,都会疼的。大老爷您免枷吧。”

蓝鼎元说:“唉!这就怪了!你们两脚没有一只不疼痛的,你们的身子就如你的父亲。在你的父亲看来,陈阿明就是他的左脚,陈阿定就是他的右脚。你们兄弟尚且不肯舍去一脚而受刑,你们的父亲会舍去儿子吗?这事一时难以辨明,等他日再行审断。来人啊!将他们兄弟用铁索绑了!”衙役将兄弟二人用铁索锁定,送进狱神庙,把钥匙交给蓝鼎元。为什么将兄弟送进狱神庙,而不是关入监狱呢?

原来,明清州县监狱分成内、外监,共计四个层次:第一层靠近狱神庙,称为软监,关押那些轻罪人犯,这个层次还设有女监,关押女犯人;第二层称为外监,关押罪则稍重的非死刑犯;第三层称为里监,关押已经拟罪为死刑的重犯,等待刑部批复;第四层称为暗监,即所谓的黑狱,关押准备执行死刑的罪犯。无论哪个层次,关押的都是犯人,陈氏兄弟是否犯罪,还没有确定,因此不能够关进监狱,所以关到狱神庙,算是羁押。狱神庙规模不大,一般建在监狱大门内,与监房隔开。狱神庙所供主神是蓐收,是传说中的西方之神,主管刑罚,其形似兽,有威性。在大门上画有“狴犴”图案,也称“宪章”,传说是龙的第四子,青面獠牙,狰狞可怖,主要是为了震慑罪犯,增加恐怖感。不过,有些地方的狱神庙的主神是人,如广东增城县狱神庙供奉的是狱神亚孻,旁边有一个犯人陪伴,这是因为在1618年,亚孻因为狱囚可怜,便释放他们回家过年,狱囚均如约回狱,但有一个囚徒没有如期回来,按照法律规定,亚孻私自释放囚徒,肯定是死罪,所以便饮药自杀了。刚刚自杀,那个囚徒就赶了回来,是因为大雨耽误赶路,也就是晚了两个时辰,见亚孻因为自己自杀,便一头撞在墙壁上身死,所以狱神肖像是亚孻坐在椅子上,殉葬囚徒立在旁边。之所以供奉这样的人像,则强调监狱的另外一个功能,即感化犯人,要给他们以自新的机会。蓝鼎元将兄弟二人关进狱神庙,当然是想给他们以自新的机会,也想化导他们的天良。

兄弟俩被锁在一起,要坐就需同时坐,要站就需同时站,连大小便也得在一起,片刻不能离。蓝鼎元让监视者每天来汇报情况。第一天兄弟俩相互辱骂,各自埋怨对方;第二天则谁也不说话,背面而坐;第三天开始互相亲近,虽然不说话,但脸色好了许多;第四天便相对叹息,渐渐有话说;第五天则兄弟俩一起吃饭,相互谈心了。

看看差不多,蓝鼎元便再次提讯兄弟俩,带上来便问他们是否有孩子?原来兄弟俩各有两个儿子,都在14岁至18岁之间。于是蓝鼎元便将他们的儿子带上堂,然后对兄弟二人说:“你们的父亲不该生你们二人,所以你们才争讼。现在你们也不幸各有两个孩子,他日也难免争夺仇杀,何日可了?我今天为你们除患,让你们二人各留一子。陈阿明是长子,就留长子;陈阿定是次子,就留次子;其余的送到养济院收养,或赏与丐头为义子,丐头没有田地,也不会出现争产。”养济院是官设的收养鳏寡孤独穷人的机构。丐头是乞丐的头目,是由官府认可的,负责管理有乞讨资格的乞丐。

兄弟俩一听县太爷要把自己的一个孩子送到养济院,或者赏给丐头,便惊慌起来,一边哭泣,一边磕头说:“大老爷,我们再也不敢争产了,求求您饶了我们和我们的孩子吧!”

蓝鼎元说:“为什么不敢争产了?让本官怎样饶恕你们?”

陈阿明说:“我知罪了,愿意把田让给弟弟,至死也不和他相争。”

陈阿定说:“我不接受,愿意把田让给哥哥,我终身不后悔。”蓝鼎元看到他们相让,便故意说:“看来你们二人都不是真心,本官不相信。”

兄弟二人连忙磕头发誓说:“我们都是真心,如果将来后悔,让我们不得好死,天打五雷轰!”不断地发毒誓,以期得到谅解。

看着时机基本成熟了,蓝鼎元决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便说:“你们二人既然都是真心相让,但你们的妻子也未必肯让。这样吧!你们先回去,与你们的妻子商量好了,三天以后再来决定。”

三天以后,兄弟俩带着他们的妻子郭氏、林氏,还邀请他们的族长陈德俊、陈朝义等,来到县衙请求和息。但见,郭氏、林氏两妯娌相互搀扶,跪在地上哭泣说:“自今以后,我们永远相好,都不爱田地,只重视情谊。”

陈阿明、陈阿定两兄弟也哭泣说:“我们兄弟愚蠢,不知礼仪,不明道理,致使大老爷您费心。现在我们已经如梦初醒,惭愧得要死,后悔也晚了。我们兄弟都不愿意得到这7亩田,要把田捐给寺庙,您看可以吗?”

蓝鼎元道:“不许胡说!你们这样做是最大的不孝。再敢说把田地捐给寺庙,我就用大板子把你们当场打死!你们的父亲用辛勤的劳动换来的产业,你们兄弟鹬蚌相争,却使那些和尚渔翁得利,你们的父亲在九泉之下能够瞑目吗?你们为兄的让弟,为弟的让兄,互相推让不得,还不如交还你们的父亲。从今以后,这7亩田是你们父亲的祭祀产业,你们兄弟轮年收租祭祀父亲,子孙永远不要再为此起争端,这是一举而有数善的做法,你们认为如何?”

于是族长陈德俊、陈朝义与兄弟二人及两妯娌都伏地磕头称善,当堂致谢而去。看到兄弟俩和好如初,妯娌间亲亲密密,蓝鼎元会心地笑了。

按照一般的审断,兄弟俩各有证据,县太爷将他们兄弟各打三十大板,责罚他们不睦;然后再将田地均分,使他们无争;这是再简单不过的审断,但兄弟是否能够和好,则不能保证了。蓝鼎元花费那么长的时间,用天良感化他们,这是治本,也是移风易俗,使民间崇尚和谐。正因为如此,在公案小说中都将此案写入,可惜办案的主人已经不是蓝鼎元了。

说起蓝鼎元裁断兄弟争产案件的奇特之处,就在于他能够深明人情世故,有很强的责任心,正如他所讲:“兄弟妯娌友恭亲爱,岂三代以下风俗哉!”蓝鼎元认为倡导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贤能地方官应该尽到的责任,也是当官的重要职责,而如何去履行这些职责,需要当官者身体力行。正因为如此,蓝鼎元为了一个原本是“细事”的争产案子,处心积虑地为他们着想,用了5天时间,让兄弟俩共同在一起,期待他们的天良发现。本是同根生,无论兄弟之间有什么纠纷,当他们冷静下来,回想儿时的相互照应,互亲互爱的情景,怨恨自然会平息,这是蓝鼎元深明兄弟情谊所采取的手段,当然会取得效果。天下父母谁不爱子?蓝鼎元利用这种爱,不但感化了兄弟,也感化了妯娌,可谓是善于利用人情者。这正是:

保民若子方成子,治邑如家莫为家。(清·赵申乔:《守令》)

这是清初大臣赵申乔送给儿子赵凤诏的诗中的两句,当时赵凤诏要到沁水县赴任,赵申乔要他“保民若子”,寒则衣之,饥则食之,要处处为人民着想,这样才能够成为自己的好儿子;要赵凤诏“治邑如家”,即管理一个县的时候,要像管理家那样尽心,千万不要把所管理的县当成自己的家,想要什么拿什么。赵申乔是个清廉之官,也希望儿子是个清廉之官,但没有想到儿子真的把县当成家了,最后因为贪污,被论罪处斩了,可怜赵申乔是白发人送黑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