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灵异深夜小巷:寂寞高跟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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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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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的日子里,锋又在父母的安排下见了几个女人。每次和女人近距离接触时,锋都会止不住的心跳加速,脸冒虚汗。锋的手会不禁的颤抖。甚至到最后,锋会想到逃跑。

一方面,锋极需要女人在肉体和精神上的安慰。一方面,见到女人锋又会惊慌不安。一面是,“度假村”里女人们的体香伴随着锋进入甜蜜的梦乡。一面是,锋无数次从噩梦中惊醒。锋在感官的刺激和良心的自责中挣扎。锋在虚拟的激情和痛苦的现实中挣扎。锋不能理解自己,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内心深处的矛盾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像是有一座大山压得锋喘不过气来。变态的生理需求像一根带刀的鞭子,把锋抽打得遍体鳞伤。变态的生理需求是一根带刀的鞭子,驱赶着锋如幽灵般的穿梭在夜色中。锋感觉自己到了精神崩溃的边缘,锋变得面黄肌瘦。

公厕在“度假村”的西北角,那是一座老式的厕所。男厕和女厕之间隔着一道墙,厕所的后面是一道一米多深的粪便池。

一个炎热的中午,一位工友的妻子在公厕里小便。她忽然听到身下的便池里发出轻微的碰撞声,她低头一看,发现了一张因异常兴奋而通红的、变形的脸……

身上沾满了粪便的锋躺在地上,扭动着身子。男人们愤怒的鞋和挥舞着的棍子踢打着、抽打着肮脏的锋。愤怒的男人砸开了锋的房门,床下的皮箱里飘出五颜六色的彩旗。愤怒的男人把锋如猪狗般赶到了厂长办公室。红色的血和肮脏的粪便招来了不少的苍蝇。……锋被全厂通报批评。厂里给锋记大过一次,留厂察看。男人们把锋的衣服连同锋一起扔出了“度假村”。

似乎只是在一夜间,人们发现锋的腰变弯了,锋的头发变白了。锋见了人总是远远的躲开,他呆滞的目光总是在自己的脚面上徘徊。行走时,锋如同一只受到惊吓的老鼠,沿着墙角小心的挪动。车间里,锋只会低着头卖命的干活。实际上,锋已经成了一只只会干活的老鼠。26岁的锋,像是一个62岁的老人,也许更苍老。

锋结婚了,新娘是一个走路歪歪扭扭的农村女人。锋结婚那一天,没有通知厂里任何人。

岁月是无情的风,把山峦削砍地怪石嶙峋。岁月是耐心的溪水,把尖利的顽石打磨成鹅卵。岁月中人们已经渐渐淡忘锋的过去。就连曾经住在“度假村”的女人,也开始同情这个被自己折磨地面目全非的男人。

那是2004年的冬天,厂里的收发室开始陆续收到寄给锋的汇款单和各种杂志的样刊,峰一下子又引起了厂里工人的注意。可是工人们发现,他们对锋的了解还只是停留在十几年前那个变态的肮脏男人和十几年间一只畏畏缩缩的老鼠上。

这时的厂子已经处于半停产的状态中,有一半的工人下岗,一半的工人虽然还在上班,却开着少的可怜的工资。锋越来越多的汇款单,让厂里的工人眼红。锋越来越多的汇款单,让原本走路歪歪扭扭的农村女人也变得鲜亮起来,扭得好看起来。厂里的工人开始不理解了,为什么一个流氓突然变成了作家。厂里的工人们开始愤怒了,为什么一个变态狂变成了富人。

收发室里的门卫开始敲锋的竹杠,让锋去买酒、买烟。厂里的工人们开始有意的靠近锋,开始向锋借钱。锋还是原来的样子,小心翼翼的,怯怯的贴着墙行走。当人们跟他说话时,锋只会用胆怯的目光盯着对方看。人们才想起,锋已经很多年没有说过话了……

疑惑的工人们撕开了包着样刊的牛皮纸,刊物上找到了一篇题为《收集乳罩和女人内裤的日子》的文章,文章内容和当年的锋极为相似。但是作者的名字却并不是锋,是一个叫枯木老妖的陌生人。

杀不死的狼

吴军辉

邓大贵住在中南山下的邓家沟村,他以前曾经是个猎户。这些年山上的野兽越来越少,他也只好改行。

这天,邓大贵的侄子邓根子慌慌张张地跑到邓大贵家。邓根子一进门就气喘吁吁地说:“叔。我今天在山沟里看见一只狼。像个小牛犊子……差点把我给吃了。”邓大贵听完也大吃一惊,这山上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过狼的影子。邓大贵眼珠子一转问:“这狼的事情,你没有告诉别人吧?”邓根子说:“没有。”邓大贵狠狠地说:“狼没有把你吃了,咱就把它给吃了。”狼现在是国家保护动物,狼皮和狼的头盖骨在黑市上价格可是不低呢。

邓大贵兴奋地从地窖里拿出他那套打猎用的家当,他又从鸡窝里掏出一只老母鸡,装进挎包里。邓根子在前面带路,叔侄两人悄悄地上了山。

在邓根子发现狼的地方,邓大贵果然找到了几个梅花样的狼足迹。邓大贵把那只老母鸡掏出来杀死后,把鸡血在周围撒了一圈。他说这样一是可以用血腥味吸引狼,还有就是可以掩盖一下人的气味。邓大贵把死去的老母鸡放在鸡血中间,却把铁夹子布在了鸡血外面。邓根子看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邓大贵说:“狼这东西生性狡猾,它不会轻易去碰可疑的食物。但是,它禁不住血腥味的诱惑,肯定会跑过来围着食物转圈子。”邓大贵拍拍身上的土说:“走,回家。今天晚上叔请你喝酒。”

第二天,邓大贵叔侄起了个大早跑到山上布夹子的地方。这一看,可大吃一惊,那只鸡没了,铁夹子也不见了踪影。铁夹子是固定在石头上的,狼不可能把铁夹子拖走啊!邓大贵急忙在地上寻找狼留下的痕迹。突然,听到邓根子一声惨叫。邓大贵忙跑过去一看,他的铁夹子竟然被藏到一棵小树后面,邓根子去树后小便,被夹住了腿,鲜血直流。邓大贵忙跑上前把铁夹子打开。铁夹子像是被人动过手脚,不然邓根子这条腿非被夹断不可。

邓根子疼得龇牙咧嘴,突然他傻了一样地瞪着邓大贵身后看。邓大贵感觉不对劲也忙回过头。这一看,邓大贵也被吓呆住了。只见一只灰褐色的大公狼就站在他身后两、三米处。那只大公狼只要往前一扑,就能轻松地咬断邓大贵的脖子。大公狼似乎没有攻击他们的意思,它咧了下嘴,像是在嘲笑这对叔侄。邓大贵忙摘下腰间的猎刀,弓着身子准备和大公狼硬拼。大公狼却猛地转过身,飞一样地消失在山坡上。

这倒好,狼没有捕捉到,邓根子却被夹伤了腿。邓大贵只好背着侄子沮丧地下山了。邓大贵暗下决心,一定要抓住这只狼,给侄子报仇。

邓大贵回到家后,从地窖里的一个酒坛子里取出一小瓶液体,这是他家祖传捕狼的绝活。那液体是从发情的母狼下体处提取的,液体装进小瓷瓶后,再用蜂蜡密封好瓶口。再将密封好的小瓷瓶泡在酒坛子里,就可以保存很多年。用的方法也很简单,只要在有狼出没地方的石头上,树干上涂抹上这种液体,然后再沿途布置陷阱,那些发了情的公狼很容易上当。公狼个头大,皮毛好,远要比母狼皮值钱。

邓大贵背着猎刀带着小瓷瓶再次来到山上。把一切布置好后,他哼着小曲下山了。

那只大公狼个头之大,是邓大贵这么多年都没有见过的,肯定能卖个好价钱。一高兴,邓大贵就让老婆给他炒了个好菜,烫上一壶酒。邓大贵吃饱喝足后,趁着兴奋劲一把抱起老婆就往床上放。

邓大贵正地趴在老婆身上卖力,老婆突然拍了他一下,示意他不要出声。邓大贵仔细一听,门口处传来“吱吱”的声响,好像是有人在扒门。这山村里家家户户养着狗,怎么有人进了院子,狗连叫都不叫一声呢?想到白天里的那只大公狼,邓大贵心头忍不住“咯噔”了一下。

邓大贵穿上裤子下了地,他悄悄地趴到窗户上往外看。月光下,他家的大黑狗一动不动地团缩在狗窝前。他把脸贴在窗户上,顿时间惊得头皮发麻。就看见那只大公狼人一样地站立起来,两只前爪搭在门上,正通过门缝向屋里张望。

邓大贵从墙角抄起猎刀,悄悄地靠近屋门。顺着门缝,邓大贵把猎刀狠狠地刺向大公狼。大公狼倒在地上打着滚哀号了几声,便不再动弹,地上和大公狼的胸前满是狼血。邓大贵这才心有余悸地打开房门,他使劲地在大公狼身上踢了几脚,才确定那只狼已经死了。

邓大贵再走到狗窝前一看,怪了,大黑狗竟然睡得呼呼的,他踢了黑狗几脚,都没有把黑狗踢醒。邓大贵发现黑狗的嘴角里叼着几根绿草叶,他把草叶从狗嘴里拿出来一看,竟然是山上一种可以使人迷幻的草药。难道是那只大公狼先用草药迷倒了黑狗,然后再趴到屋门上偷窥?

怕被村里人发现,当天夜里邓大贵就给大公狼剥了皮。狼肉放进水井里泡一夜后去掉狼身上的臊气,可以送到县城的狗肉馆里当狗肉卖掉。狼皮就挂在墙上,等晒晾干后,再找一个合适的买家。一切都干完后,天也快亮了,邓大贵一头倒在床上呼呼地睡着了。

睡梦中,邓大贵梦到了那只被他杀死的大公狼。大公狼曾经是狼群里的头狼,后来狼群的数量由于人类的杀戮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大公狼自己。大公狼也被杀死过很多次,奇怪的是,被杀死后的大公狼每次都能够死而复生。突然,大公狼的皮从墙上掉下来,扑向床上的邓大贵。邓大贵吓得满头大汗地,惊叫着醒来。他扭头看了一样,狼皮还挂在墙上。

让邓大贵感到不安的是,从此以后他就再也没有睡过一个好觉,每天晚上都会梦到那只大公狼,每天晚上都会从噩梦中惊醒。邓大贵把自己的梦告诉老婆后,老婆就劝他去西山的庙里去送点香火钱,据说庙里的方丈会些法术,能够降妖除魔。

于是,邓大贵带了些钱,就直奔西山而去。

到了西山的庙里后,小和尚说方丈下山采购去了,要到两天后才能回来。小和尚得知邓大贵来的原因后,说:“施主不如先在庙里住下,等师父来后,再为你做法事。”邓大贵一想也只好这样,反正在家里他每天夜里梦到狼,也没有办法睡好。

两天后,方丈回到了庙里。方丈把邓大贵单独叫到厢房。方丈开门见山地问:“施主前来找我,是否因为一只大公狼?”邓大贵这才把事情的前后经过向方丈说了一遍。方丈叹了口气说:“你遇到那只狼,是我的师弟啊。”原来,很多年以前,方丈的师父在山上修炼,又冷又饿晕倒在山洞里。恰好山洞里来了一群狼,那群狼在头狼的指挥下,不仅没有吃掉师父,还把他围在中间为他取暖,这才救下了师父的性命。后来,师父终于修成正果。师父为了报答狼群的救命之恩,便为头狼施了咒语。头狼死后,可以通过它的狼皮再次投胎。谁如果用了头狼皮做的褥子,穿了头狼皮做的衣服,就会被头狼附体变成一只狼。邓大贵听完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怪不得那只狼会动自己的夹子,还会使用山上的草药,说不定它就是被头狼附体的某个人呢。邓大贵不解地问:“可是那头狼夜里跑我家干什么去了?”方丈笑着说:“阿弥陀佛!人被头狼附体后,就同时具备了人和狼的本性。一定是你那诱狼的液体激起了头狼的****,他才跑到你家偷看你夫妻的房事。”邓大贵听完后目瞪口呆。方丈告诉邓大贵,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把狼皮披在狗的身上,让狗变成狼后,回归山林。

邓大贵谢过方丈后,慌忙往家赶。

回家的半路上,邓大贵遇到了自己的老婆。老婆表情慌张,跑得满头大汗。邓大贵忙上前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老婆哭着说:“我爹昨天夜里不见了,我们找遍了所有亲戚朋友家都没有找到他。我这才跑来找你。”邓大贵再一问才知道,原来邓大贵出门后,他老丈人到家里来串门。老丈人有腰腿疼的老毛病,见到挂在墙上的狼皮就想要回去做件狼皮背心,老婆也就自作主张地答应了。邓大贵一听连连叫苦,他说:“快,快到山上去找吧。咱爹现在变成狼了!”

此时,在西山的庙前,方丈正若有所思地望着远处的山林。方丈自言自语地说:“师父啊,幸亏您当年为头狼施了咒语。不然,这中南山上就再也见不到狼了!”

爱人花

吴军辉

在非洲稀树大草原上生长着一种不引人注意的小野花,这花总共只有两片叶子,一大一小,两片叶子中间托着一朵红色的小花。当地人称这种花叫“也露冷卡”,翻译成中文就是“爱人花”。

相传在很久以前,在一个叫蔓金萨的部落里有一个叫杜列安的猎人爱上了大酋长的第八十六个妻子普兰拉拉。他经常偷偷的把一些水果和肉放到普兰拉拉的门前。

在那个部落里面,一个普通人爱上大酋长的妻妾是件大逆不道的事情,要被处于乱石砸死。

普兰拉拉嫁给大酋长后并不快乐。大酋长总共有一百多个老婆,他要轮流在不同老婆的茅屋里过夜,还要处理部落的各种日常事务。大酋长已经很老了,自从普兰拉拉嫁给大酋长,大酋长总共只在她的屋子里面住过三个晚上,其中一次就是她和大酋长结婚那天。因为普兰拉拉始终没有能够给大酋长生下个儿女,所以大酋长并不宠爱她。

大酋长有一支贴身卫队,那卫队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大酋长的安全、为大酋长的妻妾们运送生活必需品和惩罚部落里面的叛乱分子。

给普兰拉拉送生活用品的酋长卫队刚刚离开,杜列安就跑到普兰拉拉的茅屋前。发现没人注意自己后,杜列安唱着歌、跳起了求爱的舞蹈。这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随便有个部落的人发现后告诉大酋长,杜列安就算没命了。

普兰拉拉看着在屋子前唱歌跳舞的男人笑了,她很小的时候就嫁给了大酋长,从来没有一个男人为她唱过歌、跳过舞。

看到普兰拉拉笑了,杜列安向四周扫视了一眼,快步冲进她的屋子里面。

普兰拉拉说:“我是你的主人,你不可以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