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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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前言

一九四〇年,欧战正酣,美国对英国的支持至关重要。英国情报部希望毛姆能前往美国执行秘密宣传任务,利用其著名作家的身份争取美国朝野对英国抗战的支持。十月初,毛姆动身前往纽约,这一去就是六年,直到一九四六年五月底,他才重新返回法国满目疮痍的蓝色海岸,着手修缮里维埃拉费拉角他那幢闻名遐迩的玛莱斯科别墅。

因美国仍旧是中立国,而且在一九三五年正式通过了《中立法案》,外国间谍如在美境内进行宣传即被认为违法,所以毛姆此次前来的官方说法是赴美做巡回演讲。为了打掩护,毛姆还特意联系了他的美国出版商、著名的道布尔迪出版公司的老板纳尔逊·道布尔迪,请他寄一封信过来,说迫切需要毛姆前往纽约安排其新书的出版事宜。毛姆为了宣传英国的抗战、争取美国朝野的同情和支持可谓尽心尽力,他在规模不一的集会上发表演说,接受采访,参加筹款晚宴;除纽约之外,还去过芝加哥以及西海岸的旧金山和洛杉矶。直到次年十二月七日的“珍珠港事件”爆发,美国正式宣布参战,毛姆才算是正式卸下了肩头的重担。为了让他能有个安静的环境生活和写作,道布尔迪提议在南卡罗来纳自家地产的附近为他建一幢平房,费用从他将来的版税中扣除;毛姆欣然同意,战争剩余的时间里,他基本上就定居在这里。

毛姆在二战期间最大的创作成就即长篇小说《刀锋》,这也是他创作生涯晚期最重要的作品,已经年近七十高龄的老作家创作力之旺盛真是令人感佩不已。毛姆被誉为最会讲故事的作家,狄更斯之后读者最多、作品流传最广的英国作家,他自己却说他并不擅长向壁虚构:“我从没说过自己有凭空编故事的本领;我往往需要一个事件或是一个人物才好动笔,不过我总是运用想象力、创作力以及戏剧感,把素材变成我自己的东西。”就《刀锋》而言,那个事件是一九三八年他的印度之行,而那个人物当然就是主人公拉里·达雷尔,在回答有关这部作品的问题时,毛姆曾坦言拉里这个人物已经在他的头脑中盘桓了二十年,而他在印度的所见所闻再次提起了他的兴致,促使他最终决定把这个故事写出来。而且这已经不是他头一次探讨人类物质性的世俗世界与属灵的精神追求之间的矛盾这一主题了,在某种程度上,《刀锋》可以说是他对于一九二一年的著名短篇《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的扩充、深化和重写。

毛姆从来都不是个圣人,相反,他“世事洞明”“人情练达”,他喜欢世俗的成功,他享受名利给他带来的便利,他的小说和戏剧作品写的大都是凡俗之人的凡俗人生;他对人性有透彻的认识,因此对人性的弱点也有无限的同情,也正因此,他被人认为“愤世嫉俗”,他被人称为犬儒主义者。但在充分享受世俗世界、凡俗人生的同时,他又一直难以抛却对于人生价值和终极意义的追问,甚至达到寝食难安的程度。就在他成为有史以来最为成功的剧作家之后,他毅然放弃早已驾轻就熟的世俗喜剧的创作,退出名利场,埋头创作他第一部真正成熟的长篇巨著《人性的枷锁》,尽情书写他童年和青年时期刻骨铭心的伤痛与孤寂,这本自传性小说的创作对他而言简直就像是一场“驱魔”仪式:驱除过去魂牵梦绕的心魔,打开那一直束缚着他精神世界的枷锁。《人性的枷锁》的创作正值人类历史上“史无前例”的浩劫——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不合时宜”地于一九一五年出版。而受保罗·高更生平启发,着力描写艺术追求与鄙俗人生对立冲突的名著《月亮与六便士》则创作于一战尚未正式落幕的一九一八年,这部小说的创作实际上可以看作毛姆对于艺术是否可能成为人性超拔的途径、能否为庸常的人生指出一条明路的一次深入探索。创作于人类世界又一场更大的浩劫——二战伊始的《刀锋》,通过拉里上穷碧落下黄泉的求索经历,最后一次、也是最集中地再次聚焦于人类是否可以以及最终如何得救的重大主题。这个主题可以说是毛姆这个表面看来愤世冷嘲的人世挑剔者和人性观察家一生创作的潜流,也应该是所有伟大作家共同探索和诘问的母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刀锋》在毛姆漫长的创作生涯中具有集大成的总结性意味,他本人也将其当作自己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看待,虽然事实上此后他还出版了《过去与现在》和《卡塔丽娜》两部长篇,但那分别是利用他最感兴趣的两个国家——意大利和西班牙的素材创作的历史小说,虽然同样妙趣横生,在某种程度上却只能算是职业作家的游戏之作了。

这个在毛姆的头脑中酝酿了二十年之久的拉里的形象,他对人生终极意义、人性救赎之道的苦苦追寻和不懈探索,也正代表了作家本人长达一生的精神探索的历程;拉里的“得道”之路可以视作毛姆本人对这一艰难探索的终极认识。

亲眼目睹最亲密的战友为了救自己而丧生,促使年轻的拉里开始思考人生的终极意义,为此他先是拒绝成为证券经纪人,摆脱职业的束缚,开始通过广泛阅读心理学和哲学著作,试图从先贤那里找到现成的答案;两年后,未婚妻伊莎贝尔跟他解除婚约,他由此也摆脱了婚姻乃至性爱的羁绊,开始了全心全意探索人生意义的漫长历程。先是主动到一个煤矿上做矿工,通过艰苦的体力劳动放空自己、消化前两年紧张阅读的成果,随后又在一位同事的影响下接触到神秘主义思想,经过长时间的漫游和学习后遇到恩舍姆神父,来到神父的修道院,劳动、静修,希望在宗教中觅得出路而终究未果。再度踏上漫游之路的拉里在一条游轮上找了个水手的工作,本想回到故土的他因机缘巧合留在了印度,通过日复一日的静坐、冥想和修炼,终于在印度的精神哲学中找到了人类精神的终极出路,并切身体验到“得道”那神秘而又极乐的感受。大彻大悟之后,重新回到俗世人生的拉里对于究竟该“怎样生活”的回答即:“平静、节制地生活,满怀慈悲、无私忘我并且禁欲克己”;“我个人以为人类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就是自我的完善”——绚烂之极,归于平淡。

拉里之外,《刀锋》中的其他几位主要人物也各有特色,各擅胜场,年近七十高龄的毛姆集一生的创作经验和识人智慧,举重若轻,信手拈来,无论从人物塑造的独特性、丰富性和深刻性来衡量均大有可观,“庾信文章老更成”,确实“姜还是老的辣”。

既然整部小说的主题即俗世的物质世界与属灵的精神追求的对立,我们也可以通过物质与精神的角度来衡量和审视《刀锋》中的几个重要的人物形象。

如果按照通常的重要性来排列,拉里之外,《刀锋》中的几个人物分别应该是艾略特(另一位男主角)、伊莎贝尔(女主角)、索菲(第二女主角)、苏珊(女配角)、格雷(男配角)、布拉德利太太(女配角)和考斯蒂(男配角)。但如果衡之以“物质”和“精神”的标准,按照从“精神”到“物质”的顺序排列的话,则应该是拉里、索菲、苏珊、考斯蒂、布拉德利太太、格雷和艾略特,第一女主角伊莎贝尔则恐怕要垫底了。比照一下这两种排列方式得出的结果,会是件非常有意思的事。

从重要性上来说,艾略特可以说跟拉里不分伯仲,所以我们可以说,《刀锋》应该有两位男主角,分别代表了精神和世俗的两个极端;而且大部分评论家都认可:这位终生混迹于名利场上的势利老人在人物形象的塑造上远比虚无缥缈的拉里更加生动、丰富而又深刻得多,他才真正是小说的第一男主角,相比而言,属灵的拉里真像是个硬纸板剪出来的刻板人物,毫无血肉可言。这话可以说也对也不对。艾略特当然是老于世故的毛姆以自己多年来在世俗名利场上的切身经验塑造出的一个势利典型,并且以其对人性的深刻洞察,并未将这个人物漫画化:艾略特是个彻头彻尾的势利老人,却并非一个势利小人,在他深入骨髓的势利之下,还有真正的慷慨大度和良善仁慈,这就使得这个人物格外丰满立体。而拉里,正如前面所言,说极端一点,他代表的是作家一生精神探索的坎坷历程,他的存在意义并不体现在人物形象的血肉丰满上。毛姆在集中记录拉里讲述自己精神历程的那一部分,曾特意提醒读者:“我觉得应该先跟读者打个招呼,他完全可以跳出这一章而不会失去我本书中要讲的故事线索,因为其中的大部分内容都不过是对于我跟拉里的一次谈话的记录。可是话又说回来了,如果不是因为这次谈话,我也可能觉得根本就不值得去写这本书了。”从人物形象的塑造上来说也是同样的道理:拉里的形象当然不可能血肉丰满,但若非这个在毛姆心中酝酿了二十年之久的人物,也就根本不会有《刀锋》这部小说了。值得一提的是,毛姆对于东方精神哲学的推崇,比“垮掉的一代”那些参禅嗑药的“达摩流浪者”们整整早了十到二十年。

几个女性人物中,论重要性排在首位的女主角伊莎贝尔是个特别耐人寻味的形象:从青春洋溢还有点婴儿肥的健美少女,到风情万种、成为时髦和优雅化身的绝代佳人,作者非但自始至终没有一字一句贬词,而且一直都对她称赏不已、赞美有加,但其结果却成为小说中最世俗物质甚至不择手段的人物形象。含而不露的春秋笔法、游刃有余的随意点染,毛姆在塑造这个人物身上所表现出来的高超技巧实在令人叹为观止。而与伊莎贝尔形成鲜明对比的索菲则恰恰相反:这个酒鬼、瘾君子外加慕男狂的堕落女人却拥有美好、诗意的灵魂,连拉里都说,他这辈子碰到的唯一可能娶的女人就是索菲。此外,地母般爱所有画家的风尘女子苏珊以及直率又不乏幽默感的布拉德利太太,均不乏可爱之处,魅力十足。

不能不提的小说人物还有一位毛姆先生。这当然不是毛姆头一次以第一人称的方式来讲故事,《月亮与六便士》和《寻欢作乐》这两部长篇名著都是以第一人称讲述的,还有数不胜数的短篇小说,一九三一年毛姆结集出版的那本短篇小说集干脆就调侃地叫作《以第一人称单数写的六个故事》。但这确实是他头一次在作品中干脆被人称呼为“毛姆先生”,而且这个第一人称的叙述者可能也是头一次不再是那个“冷眼旁观”、“玩世不恭”、与故事无涉的旁观者,而是与其他人物处于同等地位,同样成为故事情节的参与者甚至是推动者。毛姆惯用的这种第一人称叙事方式看似简单省事,实则是举重若轻:故事的叙事方式和节奏无不经过苦心经营。在约翰·福尔斯看来,身为一位作家,掌握“毛姆式短篇小说的技巧就像画家掌握绘画艺术”一样必要;同是情节大师的雷蒙德·钱德勒则衷心赞誉毛姆:“他的情节从容冷静、一击致命,对时机的把握完美无缺。”《刀锋》情节的安排、故事的讲述亲切有度、从容不迫,大事件外有小点染,大关节处有小穿插,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大有深意;“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七十岁的毛姆在小说的叙事艺术上真正做到了“从心所欲不逾矩”。

四十多年前,一八九九年,在毛姆情之所钟的遥远的北国俄罗斯,同样已经年逾七旬的托尔斯泰即将完成他最后一部长篇杰作《复活》。自《安娜·卡列尼娜》以后,长期以来对人生终极目的的追问和探索使托尔斯泰经历过一场严重的精神危机,这位伟大的文豪早已放弃“艺术作品”的创作,转而埋头于为自己以及全人类寻求摆脱精神危机的终极出路,就自己的宗教、社会、道德和艺术观写了一大批论文和专著。之所以重新回到“艺术作品”的创作,主要的动因竟是为了将稿费收益用于安置一大批被迫迁居北美的分离派教徒。

在一封致精神同道切尔特科夫的信中,托尔斯泰不经意地说起他在文学创作中“关心的主要是描写体现于各种场面的精神生活”,而就《复活》的很多章节估计无法在书刊检查机关通过这一棘手的麻烦,已多年不再从事小说创作的托尔斯泰在写给出版商阿·费·马克斯的信中却是这样说的:“有句谚语说:故事好讲,事情难办;可我要说:事情好办,故事难讲。本来就是如此,因为事情再大也不会永存,最后什么也留不下来,而故事如果是美好的,就会长久流传下去。”

冯涛

二〇一五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