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毛姆经典长篇套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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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但这一切都是题外话而已。

我写第一本书的时候还非常年轻,却因为机缘巧合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各色人等都想与我结识。

初次踏足伦敦文学界时,尽管有些羞怯,但也算热切,回忆起当时的情景,多少带些哀情愁思。自那以后,我许久没去过伦敦。如果现在的小说中描绘的场景是真的,那里定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文人骚客的聚集地已有变化,切尔西和布鲁姆斯伯里代替了汉普斯特徳、诺丁山门、高街和肯辛顿。过去,年纪不到四十就可能成为了不起的人物,而现在超过二十五岁仍会被人当成笑柄。我觉得那时候我们在表达自己的情感时有些许羞愧,因怕人嘲笑,我们都会有所收敛,不让人觉得自己是多么自命不凡。我倒也不相信当时放荡不羁的文化人会有那般洁身自好,却不记得那时候的文艺界会有今日这般淫乱不堪。如今,我们往往会对自己的荒诞之举缄默不语,却不认为这种做法是多么虚伪。我们讲话时断然不会“出口成脏”。当然,那时候女性的地位尚未完全独立。

我住在维多利亚车站附近,记得当年去某些热情好客的文人家做客时,要乘坐巴士兜很大的圈。因为我这人有些腼腆,往往会在街上徘徊一番才会鼓起勇气按响门铃。然后,我会惶恐地被人领进一间密不透风、满屋子都是人的房间。有人会在那些名人面前一一介绍我,他们会针对我的书说些恭维的话,这让人极不舒服。我感觉他们觉得我也会妙语连珠,但每次等到聚会结束后,我都想不出一句。为了掩饰自己的窘态,我会装作给人倒茶水、涂黄油,将切得不成样子的面包递到人们手上。我不希望任何人注意我,这样,我才能毫不拘束地看着这些名流雅士,聆听他们妙趣横生的话语。

我记得当年有不少身材魁梧、腰杆挺得笔直的女人,那些女人长着大鼻子,目光贪婪,穿着犹如甲胄的衣服;我还想起来一些身材瘦小,如同老鼠一样的老处女,这些人说话时柔声细语,目光中透着精明。我总喜欢看她们戴着手套吃奶油吐司,在她们认为没人看见的时候,就会偷偷地在椅子上揩手,这一幕让我很是钦佩。不过,主人的家具可就遭殃了,但轮到主人去她们家做客时,应该也会对她们的家具施以报复吧。有些人穿着入时,她们说怎么也不明白,为什么写小说的非要穿不那么时兴的衣服。如果你有副好身材,为何不尽量展现出来?你在小脚上穿上一双时髦的鞋子也绝不会妨碍编辑用你的“东西”吧。但也有人觉得这只是轻佻之举。有些人或是穿着“艺术气质十足的布料”,或是戴着复古的首饰。男人很少在外表上哗众取宠,他们会尽量打扮得不像个作家。希望被人当成深谙世故之人,无论去到哪里,都能被人当成大公司的管理人员。他们看起来总是稍显疲态。我以前从来没接触过作家,却发现他们还真是奇怪,总觉得这些人都不那么真实。

我当时总觉得他们的谈话精彩绝伦,他们的同行刚一转身,就会被他们批评得体无完肤,听到他们幽默辛辣的言辞,我总是惊诧不已。较之其他人,艺术家倒有他们的优势,他们可以竭力讽刺友人的相貌、性格,还可以讥笑他们的作品,他们的评论恰如其分,侃侃而谈,本人真是自叹弗如。那时候的谈话还真是一种需要下功夫的艺术,一句机敏的应答远比锅底荆棘的爆裂声动听得多。当时,格言警句还不是无趣的人冒充机敏的呆板工具,一些温文尔雅之人随便闲聊几句就会字字珠玑,可惜我不记得当年那些妙趣横生的话了。但我记得他们谈论起出版业的细微处时,就不会那么舒服了。我们在谈论完一本新书的优点后,自然会谈到这本书会售出多少,作者又会得到多少预支的稿酬,凭这本书他一共能得到多少收益。然后我们还会提到各家出版商,比较一番,谁更大方,谁又是铁公鸡,我们还会争论该把书交到版税丰厚的出版商手里,还是更擅长做“推销”的出版商手里,让作品发挥出它全部的价值。有的出版商广告做不到点子上,有的却深谙此道;有的出版商会顺势而为,有的却因循守旧。然后我们还会谈论版权代理人以及他们为我们拓展的门路,我们自然也会谈起编辑和他们喜好的作品,谈论他们一千字愿意付多少稿酬,结款的时候是痛快还是拖拉。对我来说,这些事情都极具浪漫气息,像是为这种颇为神秘的兄弟会情谊平添了一丝亲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