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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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从未像如今这般惶恐地动笔写一本小说。我将之称为小说,仅是因为除了小说外,我不知该管它叫什么。本人实在没有多少故事可讲,故事的结局既不是悲戚的死亡,也不是完美的婚姻。死亡是一切的终结,当然是每一个故事的结局,但用婚姻作为故事的结束也极为合适,故事即便是皆大欢喜的大团圆结局,那些精于世故的人也大可不必嗤之以鼻。普通人本能地认为,倘若这样结尾,一切皆会尘埃落定。不管是男人也好,女人也罢,无论经过怎样的悲欢离合,最终都会结合在一起,生儿育女,再将兴趣转移到下一代身上。但我的故事不会给读者留下结局。在这本书里,我只会追忆我过去认识的一个人,我虽然跟他近距离接触过,但每每要隔很长一段时间才会碰面,因此,中间的这段经历我几乎一无所知。虽然我也可以杜撰某些情节来填补这段空白,令故事更加合理,这样叙述起来也会更加连贯,但我没打算这么做。我只想把我知道的事情写下来。

多年前我写过一本叫《月亮与六便士》的小说,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叫保罗·高更[1]的著名画家,其实我对这位法国艺术家的生平知之甚少,但我凭借他的些许事迹,再加上小说家的一点特权,塑造了这么一个人物。而在这本书里,我却不想用这样的方法,也不想杜撰任何情节。为了不让活着的人难堪,书中的角色全都采用化名,还用了别的方法,务必不让人认出他们。我写的这个人并不出名。也许将来永远不会出名。也许在他寿终正寝之时,他留在世上的痕迹不会比一枚石子扔进湖中在水面留下的涟漪明显。到那时,倘若这本书还有人读的话,那他们也是对书本身感兴趣。不过,主人公选择的生活方式,他性格中特有的坚忍和善良带给同辈人的影响兴许会越发强烈,也许在他辞世许久之后,人们才会意识到这个时代曾经有这么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届时,人们就会明白我在书中写的这个人是谁了,而那些想稍稍了解他早年身世的人,兴许能在书中看出端倪。虽然我觉得这本书定会有诸多不足,但如若要为我的朋友作传,本人觉得里面的信息还是可供参考的。

书中的谈话,我不会假装是逐字逐句记录下来的,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我都不会记录别人的谈话,不过那些跟我相关的事情我都记得非常清楚。虽然这些话是用我自己的语言写下来的,但我敢打包票定能如实地反映谈话内容。方才我说过书中绝无可能杜撰,但我现在须澄清一点,就像希罗多德[2]那个时代的史学家一样,我也擅自增加了部分谈话内容,书中有些角色的谈话我并非亲耳听闻,也不可能听得到。而我这么做的理由跟史学家的理由别无二致,如若有些场景仅仅是叙述一遍,实在平淡无奇,加入对话才会生动、逼真。我希望本书能被人传阅,而这种增强可读性的做法也无可指摘。聪明的读者自然会明白我的用意,若要略过不读,也完全在于读者本人。

写这本书还有一个原因令我惴惴不安:书中角色多为美国人。了解别人本就并非易事,我认为除了自己的同胞之外,真的很难了解异国他乡的人。因为无论男女,并非了解他们本身就够了,还需要了解他们出生的地方,他们蹒跚学步的城市公寓、乡村居所,他们孩童时玩的游戏,私底下听到的奇闻怪谈,吃的食物、上的学校、喜欢的运动、诵读的诗歌、信仰的神祇,所有这一切因素拼凑起来,一个人才算完整。这些东西都不是道听途说能够了解的,只有跟他们住在一起才行。只有跟他们成为一样的人才行。好比你想了解一个外国人,单凭观察肯定不行,所以,要将书中的角色刻画得入木三分难度委实不小。即便像亨利·詹姆斯[3]这种细致入微的观察家,在英国生活了四十年之久,也没能创作出一个彻头彻尾的英国人。就拿我本人来说,除了几篇短篇小说外,我从来没想过尝试写外国人,之所以敢在短篇小说中一试,是因为故事角色可以交代得更加简明扼要,让读者了解个大概便可,细节可以交给读者自己去添枝加叶。有人可能要问,既然我把保罗·高更变成了一个英国人,为何不能在本书中如法炮制。我的回答很简单:不可以。如果真这么做,那些人物也就失去了本来面貌。我没想假装他们是美国人眼中的美国人,而只是我这个英国人眼中的美国人。我甚至没打算效仿他们的语言特点。英国作家在模仿美国人说话时闹了不少笑话,美国作家同样捅了不少娄子。俚语中的陷阱不少。亨利·詹姆斯在他的英国小说里写了不少俚语,却不怎么像英国人写的,他本想追求通俗易懂的效果,结果英国人读起来常常觉得十分突兀。

一九一九年,我前往远东时途经芝加哥,在那里待了两三个礼拜,个中缘由跟本书无关。因为不久前我出版了一本畅销小说,当时也算小有名气,所以我刚到那里就有人来采访我。第二天早上,电话铃响,我便去接。

“我是艾略特·坦普尔顿。”

“艾略特?我以为你在巴黎呢。”

“没有,我在这里探望我姐姐,我们希望你今天一起来跟我们吃午饭。”

“太好了。”

他把时间和地点告诉了我。

我认识艾略特·坦普尔顿十五年了。当时他年近六旬,身材高大,仪表堂堂,一头浓密的黑色鬈发略显花白,恰好衬托他出众的外表。他一向穿着考究,普通的服饰一般是在夏尔凡购买的,西服、鞋帽则会在伦敦购买。他在巴黎塞纳河左岸的高档之所圣纪尧姆街有间公寓。不喜欢他的人称他为古董贩子,面对这样的“指控”,他往往会表现得极为愤慨。艾略特品位不错,又满腹经纶,当然,他也从不否认当年初到巴黎时,曾帮那些想买画的有钱收藏家出过主意,后来在交际中听说某些穷困潦倒的英国贵族和法国贵族想卖掉手中佳品,而他又恰巧知道美国博物馆的某位理事正在寻找这样的精品和大师作品,他当然乐意从中搭线。法国有不少家道中落的贵族,英国也有一些,他们境遇不佳,不得不将布尔[4]签名的家具或者齐本德尔[5]亲自制作的写字台悄悄转让,有这么一个知书达理的人能不露声色地把这些事情办妥,他们求之不得。有些人自然认为艾略特捞了不少油水,而有的人极有教养,自会闭口不提。那些刻薄的人则会言之凿凿地认为他公寓里所有的东西都是用来出售的,说什么他邀请完那些有钱的美国佬前来,赔上一顿美酒佳肴后,他们家就会有一两幅名贵的画不见了,或许一个镶嵌细工的衣柜会被一件漆器家具取而代之。每次有人问他上好的东西为什么不见了,他都会振振有词地解释说那东西还达不到他的要求,换了一件品质更好的。末了他还会说每次看着同样的东西好生厌烦。

“这就是我们美国人与众不同的地方[6],”他先说了一句法语,“我们美国人喜欢玩花样,这既是我们的缺点,也是我们的优点。”

巴黎一些美国太太声称对他知根知底,说他家里本来很穷,之所以能够过这种派头十足的生活,是因为这人非常精明。我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少钱,但他那个有着公爵头衔的房东确实收了他不少租金,而且公寓里的陈设又极其名贵。墙上都是些法国大画家的作品,皆是华多[7]、弗拉戈纳尔[8]、克劳德·洛兰[9]之类的名家。镶花地板上铺着萨伏内里和欧比松地毯,客厅里则摆放着路易十五时代精雕细琢的家具,据他所说,那些制作精良的家具极有可能是属于蓬帕杜夫人[10]的。反正他不用怎么赚钱,就足以过上上流社会的体面生活,至于他以前过着什么样的日子,最好不要提及,除非你想跟他老死不相往来。既然在物质上不用再劳心费神,他便一心追求平生最大的志愿,即社会交际。刚到欧洲时,他还是一个拿着介绍信四处拜访名流的年轻人,后来,他跟那些没落的法国贵族和英国贵族建立了业务往来,他的社会关系才得以稳固。他原本是弗吉尼亚一位落魄的贵族,母亲的血统可追溯至一位在《独立宣言》上签过名的人物,正是因为这层关系,他每每拿着介绍信去拜访那些美国的贵妇人时很受重视。他这人非常讨人喜欢,头脑灵活,又很会跳舞,不仅枪法不错,网球也玩得很溜,在各种宴会上都极受欢迎。他出手阔绰,从不吝啬鲜花和昂贵的巧克力。虽然很少做东,但每次请客吃饭时总是别出心裁,十分讨喜。他会把那些阔太太带到苏荷区文人聚集的餐馆或者拉丁区的小酒馆,让她们觉得特别有趣。要是有人求他帮忙,他总会尽力而为,从来不会感到厌烦,每次都是高高兴兴的。他会不厌其烦地讨年纪大点的女人的欢心,所以,不久他就能在那些名流面前左右逢源了,久而久之,他便成了许多豪门的座上宾。他为人亲切随和,要是有人爽约没有前来,找他临时凑数,他也从不介意。你还可以把他安排在一个无聊至极的老太太旁边,他准将对方哄得有说有笑。

也就两三年的时间,无论在伦敦还是巴黎,他将一个美国年轻人所能结交的朋友都结交了,他定居巴黎,然而每年社交季节接近尾声的时候,他都会待在伦敦,初秋时分他则会遍访乡间别墅。当时初次将他引入社交界的贵妇人惊奇地发现,他的社交圈子竟然这么大了,她们往往喜忧交加,令她们欢喜的是,她们当时介绍的毛头小伙居然取得了这么大的成就;令她们稍微恼怒的是,那些跟他私交不错的人跟她们的交情却浅得很。不过,他在她们面前倒也彬彬有礼,很乐意帮忙。但她们感觉怪不舒服的,认为他把她们当成“平步青云”的垫脚石。她们担心他是个势利小人。还真让她们说对了。他就是个不知廉耻的势利小人,要是哪家有宴会,他会恬不知耻地获得受邀的机会;要是他想跟哪位名声在外、有钱有势的老寡妇攀上关系,哪怕对方是个难缠的主儿,他也压根儿就不怕人家冷言冷语,不怕吃闭门羹。

在这种事情上,他有的是耐性。要是他盯上了某个猎物,就会像不屈不挠的植物学家为了获得一株极其名贵的兰花一样,哪怕上刀山下油锅他都非得弄到手不可。一九一四年的世界大战给他提供了最后一次机会。战争爆发时,他便加入了一个救护队,先后在佛兰德斯和阿尔贡服役过,一年后,他戴着红绶带回来了,在巴黎的红十字会谋得一职。那时候他就挺有钱的了,如果有重要的人物想做慈善,他都会慷慨解囊。任何大肆宣扬的慈善活动,他都会凭借自己卓尔不群的品位和组织方面的才能,不遗余力地帮忙。后来,他摇身一变,成了巴黎两家高级俱乐部的会员,这两家俱乐部在法国绝对称得上首屈一指,法国那些声名显赫的贵妇人提到他时,都会以“亲爱的艾略特”相称。他终于飞黄腾达。

初识艾略特时,我还只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作家,他从来都没注意过我。此君对人脸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无论跟我在哪里见面,他都会热情地握着我的手,但无意跟我深交。举个例子,如果我在剧院见到他,比方说他跟一名达官贵人在一起,他自会假装没瞧见我。但那时候,我的剧本获得了出乎意料的成功,不久,我就感觉艾略特逐渐对我熟络起来。一天,我收到他的一封短笺,邀我去克拉里奇参加午宴,那里也是他在伦敦的住处。那次宴会人不多,排场也不大,我总觉得他好像在试探我。但自那以后,我在写作方面取得的成就让我结识了许多新朋友,跟他见面的次数也逐渐多起来。这件事情发生后不久,当时正值秋季,我在巴黎待了几个礼拜,我们在一个双方都相识的朋友家里见了面。他问我住在哪里,一两天后,我又收到了他的午餐请柬。这次是在他的公寓。我到达时,诧异地发现那次宴会相当特别,便自顾自笑起来。我知道此君深谙社交之道,定会知道一个作家在英国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但在法国,一个人只要是作家,就算是有些声望的人物了,我碰巧就是。自此以后,我们的交往还算密切,但从来没成为真正的朋友。我怀疑艾略特·坦普尔顿会跟任何人成为朋友。除了对别人的社会地位感兴趣外,他对其他东西不会有丝毫兴趣。每次我恰巧在巴黎或者他身处伦敦,要是宴会缺个把人,或是他迫于无奈要招待旅游的美国人时,都会邀我前往。我怀疑这些人中有他的老主顾,也有拿着介绍信前来拜见他的陌生人。这也成了他生活中的负累,他必须为他们做点什么,但又不希望他们见到他那班颇有名望的朋友。把他们打发走的最好办法就是请他们吃顿饭,再带他们去看戏,但这样的事情往往并不容易,因为他每晚都要应酬,而且早在三个礼拜前就约好了,何况他也猜得出来,即便能做到这样,那些人也未必满意。因为我是作家,身份也没那么显赫,所以他并不介意把这些烦心的事向我和盘托出。

“美国那些写介绍信的人真是有点强人所难。倒不是说我见到这些人就不高兴了,但也不能连累我的朋友啊。”

他会给他们买很大的玫瑰花篮和大盒巧克力,算是补偿,但有时候还得做点别的什么。也就是在那时候,他跟我说完这些后,居然天真地邀请我前去参加他筹办的这种宴会。

“他们很想见你。”他在写给我的短笺中奉承我,“某某太太很有文学修养,你写的每一个字她都读过。”

后来某某太太告诉我,她非常喜欢我写的那本《佩林先生和特雷尔先生》,还祝贺我的剧本《软体动物》演出成功。第一本书的作者是休·沃波尔[11],剧本则是休伯特·亨利·戴维斯[12]写的。

如果我笔下的艾略特·坦普尔顿让读者认为是个卑鄙小人,那我着实冤枉他了。

从某方面来说,法国人会用“serviable”来形容他,不过据我所知,英语里找不到对应的词。词典里倒有“serviceable”这个词,这个词在古义中是“乐于助人”“友善”的意思。这正是艾略特的为人。他十分慷慨,虽然在早年他买花、买糖果给熟人的举动或被诟病为别有用心,现在继续这么做已无必要,但他仍然照做不误,而且乐此不疲。他热情好客,家里的厨子能跟巴黎任何厨师媲美,到他家吃饭保管能吃上最早的时鲜美味。他家的酒更能证明他是品酒的行家。没错,他的客人都是根据他们的社会地位而定,并不一定得到志趣相投的伙伴,不过,他至少会邀请一两个能说会道的客人,所以他的宴会上几乎从来不缺少好玩的东西。人们总在背后笑他,说他是个龌龊的势利小人,但每次收到邀请的时候,都会屁颠屁颠地前往。他的法语非常流利,语法没问题,口音也很完美。他花了很大的气力学习像英国人一样说英语,你得有一对非常灵敏的耳朵,才能偶尔听出他的美国腔。只要你设法不让他谈论公爵和公爵夫人的话题,他绝对是个非常健谈的人,但即使谈到这类人,特别是他跟你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也能把你逗乐,反正他的地位已经不容置疑了。他说话刻薄,却能逗人发笑,那些达官贵人的流言蜚语都会传到他的耳朵里。我从他那里听来了很多八卦消息,比如某某公主最后一个孩子的父亲是谁,某某侯爵的情人又是谁。照我说就连马塞尔·普鲁斯特[13]也不如艾略特·坦普尔顿那么了解上层社会的逸闻趣事。

我在巴黎的时候,经常跟他一起吃午饭,有时在他的公寓里,有时在餐馆里。我喜欢逛古董店,偶尔也会买一两件东西,但更多时候只是看看,艾略特很喜欢陪我去。他懂行,而且真心喜欢漂亮的艺术品。我想巴黎的古玩店就没有一家他不知道的,而且他跟老板也混得很熟。这家伙喜欢讨价还价,我们出发的时候,他都会跟我说:“如果你真想买什么东西,自己不要开口。给我使个眼色,余下的交给我就行了。”

他最开心的事情是帮我买一件我喜欢的东西,只需原价的一半。看他杀价也是件乐事。他会软硬兼施,先是争执,然后连哄带骗,发一通脾气,想办法叫卖家心软,之后还会讥讽对方,挑商品的毛病,威胁永远不会光顾,他会叹气,耸肩膀,正言相告,还会愠怒地朝门口走去,等到最后谈下他出的价钱的时候,他会伤心地直摇头,像是吃了很大的亏一样。然后他会用英语小声对我说:

“赶紧拿下,即使价钱翻倍都便宜。”

艾略特是一位狂热的天主教徒,他在巴黎住下不久后便遇见了一位神父,这位神父曾让许多异教徒皈依天主教,名头不小。此人应酬颇多,出了名的巧言善辩。不过,他的教务活动仅限于那些非富即贵的人家。虽然此人出身卑微,却被一些重门深锁的豪门府邸奉为座上宾,艾略特必然想结交这样的人。于是,他私下告诉一位最近被这名神父说服皈依天主教的美国阔太太,说虽然他的家人都是圣公会教徒,而他本人却一直对天主教很有兴趣。一天晚上,美国太太邀请艾略特吃晚饭,席间安排他跟神父见面,在场的就他们三个人。神父一番高谈阔论,女主人趁机将话题引到天主教上,神父饶有兴趣地谈及这样的话题,丝毫不见迂腐,尽管身为牧师,两个深谙世故的人却相见恨晚。艾略特发现神父对他了如指掌,不免有些受宠若惊。

“旺多姆公爵夫人上次还跟我说起过你呢,她觉得你是个特别聪明的人。”

艾略特脸都红了,特别高兴。他的确经人介绍去拜访过公爵夫人,但从没想过她会把自己记在心里。神父心胸开阔,对时事的看法跟得上潮流,态度宽容,谈论天主教的一番言辞见识卓越,却又和颜悦色。听他谈论教会,艾略特总觉得那里就像一个高级俱乐部,任何一个有教养的人都应该加入。半年后,艾略特便加入了天主教。皈依了天主教,再加上他在教会举办的慈善活动中慷慨解囊,过去那几扇对他关闭的大门也被他叩开了。

他放弃祖辈的信仰也许动机不纯,但他皈依后,对天主教极为虔诚。他每个礼拜日都会去上流人士常去的教堂做弥撒,还会定期去神父那里忏悔,每隔一段时期还会去罗马。后来,他便因为这种虔诚的行为被封为教宗侍从,又因为恪尽职守被授予圣墓勋章。他作为天主教徒所取得的成就一点也不比周旋于上流社会取得的成就少。

我时常问自己,他这么一个才华横溢、心地善良而又知书达理的人怎会被势利蒙住双眼呢。他绝不是个暴发户,他的父亲曾是南方一所大学的校长,祖父则是一位颇有威望的神学家。艾略特这么聪明,不会看不出那些接受他邀请的人只不过是为了得到一份免费的饭食,那些人有的十分愚钝,有的毫无价值。想必是他们响亮的头衔晃得他眼花缭乱,看不到他们的缺点罢了。我只能这样猜测,跟那些家世古老的人套近乎,给那些贵妇人鞍前马后地跑腿,能带给他一种永不生厌的成就感。我想这一切的根源定是狂热的浪漫主义情调,他能在那些孱弱的法国公爵身上看到当年追随圣路易[14]到圣地的十字军战士,在咋咋呼呼、猎捕狐狸的英国伯爵身上看到跟随亨利八世远赴金缕地[15]的祖先。跟这些人在一起,他觉得自己生活在过去那种广阔、雄伟的天地里。我想当他翻阅《哥达年鉴》[16]时,那里面的一个个名字定会让他梦回远古的战争,史诗般的攻城略地之战,著名的决斗,让他联想到诡谲的外交谋略、帝王的风流韵事,总之,这就是艾略特·坦普尔顿。

我正在洗漱,准备应艾略特之邀去参加他的午宴,这时,前台打来电话说他已在楼下。我稍感意外,但我一收拾好便下楼了。

“我觉得还是过来接比较保险一点,”我们握手的时候他说,“我不知道你对芝加哥熟不熟。”

我看出他的这种感觉许多在海外生活过的美国人都有,总觉得美国是个艰难之所,甚至是个危险的地方,让一个欧洲人独自去找路是会出岔子的。

“反正还早,我们可以走一段路。”他建议道。

空气中有些寒意,但天上万里无云,活动活动腿脚倒也惬意。

“我觉得在你跟我姐姐见面之前,最好还是先了解她的为人。”我们一边走,艾略特一边说,“在巴黎的时候她在我那里待过一两次,不过我记得你好像不在。今天参加宴会的人不多,只有我姐姐和她的女儿伊莎贝尔,还有格雷戈里·布拉巴宗。”

“那个室内装潢师吗?”我问。

“是的,我姐姐的房子难看得要死,我和伊莎贝尔都希望她将房子重新装一遍。我正好听说格雷戈里在芝加哥,所以今天我姐姐也叫他来吃午饭。那人虽然品行不怎么样,却很有品位。他为玛丽·奥利芬特装修过拉尼城堡,还为圣厄尔兹装修过圣克莱门特·塔尔伯特府。公爵夫人喜欢他。你亲眼去看看路易莎的房子就行了。我就不明白了,这么多年了,她怎么住得下去。既然说到这件事,我也不明白她怎么能在芝加哥待得下去。”

原来布拉德利太太是个寡妇,带着三个孩子过活: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但她的两个儿子比女儿大很多,早就成家立业了。一个在菲律宾政府供职,另一个则子承父业,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外交部门工作。布拉德利太太的丈夫过去曾在世界各地工作过,在罗马当过几年一等秘书,后来又被派往南美洲西海岸的一个共和国当公使,人也是在那边去世的。

“当年她丈夫去世的时候,我希望路易莎把房子卖掉,”艾略特继续道,“但她对那栋房子有感情。那宅子在布拉德利家族手上有些年头了。布拉德利家也是伊利诺伊州最古老的家族之一。他们是一八三九年从弗吉尼亚迁过来的,在离现今芝加哥大约六十英里的地方置下田地,现在那些地方仍然归他们所有。”艾略特犹豫了一会儿,看着我,想知道我会做出怎样的反应,“你也许会觉得当时在这里安家的布拉德利一家只是农民。我不清楚你是不是知道,大约在上个世纪中期,中西部开始开发的时候,许多弗吉尼亚人都是些殷实人家的子弟,受到未知事物的诱惑,离开了锦衣玉食的故乡。我姐夫的父亲切斯特·布拉德利发现芝加哥很有前景,便进了这里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反正他挣的钱足以让儿子过上富足的日子。”

尽管艾略特解释得头头是道,但从他说话的神情可以看出,那位已故的切斯特·布拉德利离开祖传的豪宅,撇下良田万顷,进入一家律师事务所肯定另有隐情。但他毕竟攒了一大笔钱,至少可以补偿他的部分家财。后来,布拉德利太太给我看了几张他们在乡下“房舍”的照片,艾略特很不高兴。我看到照片上是一间普普通通的木房子,外带一个很小的花园,但谷仓、牛棚、猪圈什么的都隔着一箭之遥,周围是一片荒芜的平地。我不由得想,切斯特·布拉德利先生舍弃这些到城里去寻找出路,心里是有数的。

过了一会儿,我们叫了一辆出租车。车子在一幢褐石房子前面把我们放了下来。房子窄窄的,很高,要爬上一段陡峭的台阶才能上到前门。那里有一排房子,房子位于通往滨湖大道的一条街上,即使在晴朗的秋日,房子的外观也极其阴郁,让你不由得想,什么人会对这种宅子有感情呢。开门的是一个身材魁梧、头发花白的黑人管家,他把我们领进客厅。进入客厅后,布拉德利太太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艾略特把我介绍给她。她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个大美人,尽管五官稍微有点大,但长得十分端正,眼睛也很漂亮。不过那张几乎完全没有涂脂抹粉的蜡黄色脸孔皮肤松弛,看得出来,她显然是在跟中年发福的战斗中败下阵来,我估摸她并不甘心接受失败。因为落座的时候,她的腰杆在直背椅上挺得笔直,像她那样穿着硬如铠甲一样的束身内衣,坐在直背椅上显然要比坐在加软垫的椅子上舒服。她穿着一件蓝色的长袍,袍子镶了不少饰带,硬邦邦的高领是用鲸鱼骨衬着的。她一头漂亮的白发密密匝匝地烫成波浪形,头发盘得极其繁复。她的另一个客人还没到,等待的间隙,我们东拉西扯地聊着天。

“艾略特告诉我,你是打南边的路线来的,”布拉德利太太问,“你在罗马落过脚吗?”

“是啊,我在那里待了一个礼拜。”

“亲爱的玛格丽特王后好吗?”

她的问题让我惊讶,只好说我不认识她。

“噢,你没去瞧过她啊?她人挺好的。当年在罗马的时候,她对我们极好。那时布拉德利先生还在那里当一等秘书。你为什么不去看看她呢?你不会跟艾略特一样可恶吧,连奎里纳尔宫都进不去吧?”

“哪里话,”我笑道,“我本来就不认识她。”

“是吗?”布拉德利太太说,像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似的,“可这是为什么呀?”

“实话告诉你吧,作家一般不会跟王侯过密地交往。”

“可她真是个好心肠的女人。”布拉德利太太劝告我,像是我不认识皇室成员是非常傲慢的行为,“我相信你一定会喜欢她的。”这时,门开了,管家把格雷戈里·布拉巴宗领了进来。

除却他的名字外,这位格雷戈里·布拉巴宗跟浪漫可沾不上边。他又矮又胖,那个秃头活像个鸡蛋,只有耳朵旁边和脖颈后面有一圈黑发,那张光秃秃的大红脸像是马上就要生出满头大汗,灰色的眼睛骨碌碌地转动着,充满肉欲的嘴唇,厚厚的下巴耷拉着。他是英国人,我在伦敦文人骚客举办的宴会中见过他。他天性快活,有着一副热心肠,总是喜欢哈哈大笑,但你识人的本领无须多厉害,也能瞧出来他这种嘻嘻哈哈的亲热劲儿只不过是一种掩饰,内里则是一个精明的生意人。这么多年来,他在伦敦都是一个颇为成功的装潢师。格雷戈里声音洪亮,一双肥嘟嘟的小手极富表现力。他只需做出一番生动手势,再加上那番慷慨激昂的说辞,就能让一个犹豫不决的客户浮想联翩,客人几乎无法拒绝这样的交易,像是接受这样的交易等于自己受到很大的恩惠似的。

这时,管家用盘子端着鸡尾酒再次进来了。

“我们不等伊莎贝尔了。”布拉德利太太说着端了一杯鸡尾酒。

“她去哪儿了?”艾略特问。

“她去跟拉里打高尔夫了,说可能晚点过来。”

艾略特转头看着我。

“拉里的全名叫劳伦斯·达雷尔,伊莎贝尔应该跟他订婚了。”

“我不知道你喝鸡尾酒,艾略特。”我说。

“我本来就不喝,”他喝了一口酒,冷冷地答道,“但这个野蛮的国家不是禁酒了吗,你有什么办法?”他叹了口气,“巴黎有些人家也开始喝鸡尾酒了,滥交朋友只会败坏品德[17]。”

“真是胡说八道,艾略特。”布拉德利太太说。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和颜悦色,态度却很坚决,让我觉得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女子,她看艾略特的眼神有些顽皮,但也透着一丝精明,从她的眼神不难判断,她对艾略特并不迷信。我禁不住想,不知道她是怎么看待格雷戈里·布拉巴宗的。我留意到,他刚进来就用职业的眼光扫了一眼整个房间,还不自觉地扬了扬他那浓密的眉毛。这房子确实令人吃惊,墙纸、印花棉窗帘布,以及家具上的软垫都是同样的花饰。墙上的油画用金色的大框镶嵌,显然是布拉德利一家从罗马买回来的。拉斐尔风格和圭多·雷尼[18]风格的圣母像,祖卡雷利[19]风格的风景画和帕尼尼[20]风格的古迹。他们在北京居住时的纪念品,雕刻得十分烦琐的红木桌子,巨大的景泰蓝花瓶,还有他们在秘鲁或智利购买的纪念品,硬石刻的胖人儿和陶瓷花瓶,齐本德尔式写字台和镶嵌细工的玻璃橱窗。灯罩是用白色的绸子做的,不知哪个鲁莽的画家在上面画了身着华多式服装的牧童和牧羊女。房子设计得真是难看,但不知怎的,我却又觉得很讨喜。它透着一股居家过日子的温馨,让你觉得杂乱不堪的布置中也有特定的意义。所有的物品虽然很不协调,却能融为一体,因为那些东西都是布拉德利太太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我们刚喝完鸡尾酒,门忽然被推开了,一个女孩走了进来,后面还跟着一个男孩。

“我们来晚了吗?”她问,“我把拉里带回来了,有他吃的东西没有?”

“这是我女儿伊莎贝尔,”布拉德利太太转身对我说,“这是劳伦斯·达雷尔。”

伊莎贝尔匆匆跟我握了一下手,蓦地转向格雷戈里·布拉巴宗。

“您是布拉巴宗先生吗?我早就盼着能见见您了。我很喜欢您给克莱门汀·多默装修的房子。您也觉得这房子很难看吧?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想说服妈妈好好拾掇拾掇,既然您现在在芝加哥,我们总算逮到机会了。您跟我说实话,这房子怎么样?”

我知道布拉巴宗怎么也不会说。他很快瞥了一眼布拉德利太太,但她表情淡然,什么也看不出来。他拿定主意,伊莎贝尔才能指望得上,便哈哈大笑起来。

“我觉得这房子特别舒服,的确是这样的,”他说,“但是如果你真要我说实话,我确实觉得这房子的布局很糟糕。”

伊莎贝尔个子高挑,长着一张瓜子脸,高挺的鼻梁,生得眉清目秀,圆润的嘴唇显然是他们这个家族的特征。她长得很标致,不过有点胖,我觉得是年龄的关系,等长大一点就会苗条了。她那双强健有力的手十分好看,不过也有那么一点点胖,她短裙下露出的腿也略微粗了点。她的皮肤不错,带着红润的血色,想必是经常锻炼的结果,当然,跟刚才坐敞篷车回家也有很大的关系。整个人看起来神采奕奕,活力十足。浑身上下散发着的健康因子,喜欢玩乐的快活,对生活的喜爱,以及发自内心的幸福感,让人看了精神为之一振。她是那样自然,尽管艾略特也是极尽文雅之风,但跟她相比,难免过于庸俗。她是那样朝气蓬勃,相形之下,布拉德利太太那张布满皱纹的煞白脸庞是那么疲惫、苍老。

我们下楼去吃午饭的时候,格雷戈里·布拉巴宗一看到餐厅,不由得眨了眨眼睛。餐厅的墙上糊的是暗红色的仿呢纸,挂着一些面色阴郁、一脸苦相的男女画像,而且画得十分糟糕,都是布拉德利先生的直系祖先。布拉德利先生的画像也在上面,他留着浓密的胡子,身子僵直,穿着双排扣长礼服,戴着浆洗过的白色领子。布拉德利太太的画出自法国一位九十年代的画家之手,挂在壁炉上方,画中的她穿着一件淡蓝色缎子晚礼服,脖子上戴着白色的珍珠项链,头发上别着星形钻石,一只戴满珠宝的手拿着一条蕾丝围巾,画得极为细致,上面的针脚都一一数得清,另一只手则心不在焉地拿着一把鸵鸟羽扇。屋子里的家具都是黑橡木做的,显得十分笨重。

“您怎么看?”大伙坐定后,伊莎贝尔问格雷戈里·布拉巴宗。

“我敢说钱肯定花了不少。”他答道。

“没错,”布拉德利太太说,“这是布拉德利先生的父亲送给我们的结婚礼物。我们带着这些东西跑遍了全世界,里斯本、北京、基多[21]和罗马,亲爱的玛格丽特王后羡慕得要死。”

“如果这些东西是您的,您会怎么处理呢?”伊莎贝尔问。

布拉巴宗还没来得及回答,艾略特替他答了。

“一把火烧了。”他说。

他们三个开始讨论如何装饰这间屋子。艾略特主张用路易十五的风格,伊莎贝尔则想要一张长餐桌和意大利式的椅子。布拉巴宗则觉得齐本德尔式的家具更符合布拉德利太太的性格。

“我总觉得这事挺重要的,”他说,“我是说人的性格,”他转头看着艾略特,“想必你一定认识奥利芬特公爵夫人吧?”

“你说玛丽吗?跟我特别熟。”

“之前她要我装饰餐厅,我一见到她本人,就说用乔治二世的风格。”

“眼光不错。上次吃饭的时候我就留意过她家的餐厅,很有品位。”

谈话继续,布拉德利太太在一旁听着,但谁也猜不出她的心思。我也极少说话,伊莎贝尔带来的那个年轻人拉里,对了,我忘记他姓什么了,一句话也没说。他坐在桌对面的布拉巴宗和艾略特之间,我时不时往他那边瞥一眼。他看上去很年轻,跟艾略特差不多高,约有六英尺,挺瘦的,四肢柔软灵活。看起来挺招人喜欢,长得不算英俊,但也不丑,相当腼腆,丝毫没有出众的地方。虽然自打他进入房间后,几乎没说过几句话,但我觉得这个人挺有意思的,他没有丝毫的局促,虽然没有说话,却表现得非常好奇,就像也在参与他们的谈话一样。我注意到他的手非常修长,但相对于他的身材,不算大,手很漂亮,但又非常强健。我想画家一准会乐意画这样的手。他稍微有点瘦,但并非弱不禁风。我反而觉得他长得挺结实的,给人一种百折不挠的感觉。他平静的脸透着一丝严肃,本来白皙的脸晒成了褐色。他五官端正,却并不出众。颧骨很高,太阳穴凹陷下去。黑褐色的头发稍微有些鬈曲。眼睛看起来比实际要大,因为深陷在眼眶中,睫毛又浓又长。他的眼睛很特别,不是伊莎贝尔和她母亲以及她舅舅那种深栗色,他眼睛的颜色很深,看起来像是虹膜跟瞳孔的颜色没什么区别了,这让他的眼睛色泽度格外饱满。他举止中带着一份引人注目的自然优雅,难怪伊莎贝尔会被他迷住。她的目光不时在他身上逡巡,我似乎察觉得出,这种举止并非仅仅出于爱,而是款款深情。他们眼神交错时,他的眼底透着一股美丽的柔情。没什么比见证年轻人的爱更让人感动的事了,虽然我已人到中年,却对他们艳羡不已。不过,不知怎的,我又为他们难过。这样的想法够蠢的,因为在我看来,没有什么能妨碍他们的幸福,两人家境殷实,他们完全可以共结连理,永远幸福地生活下去。

伊莎贝尔、艾略特和布拉巴宗仍在继续谈论重新装修房子的事,都想让布拉德利太太至少发表一下意见,说房子可以动工,但她的脸上依旧荡漾着盈盈笑意。

“你们就别逼我了。我得花时间好好想想,”她转头看着男孩道,“你怎么看,拉里?”

他的眼底透着一抹笑,环顾了一下桌旁落座的人。

“我觉得装不装修都无所谓。”他说。

“你这个蠢货,”伊莎贝尔大声叫道,“我之前还特地吩咐过了,叫你支持我们的。”

“如果伯母自己觉得很满意,为什么还要改变呢?”

他一语中的,而且通情达理,我笑了。他看了我一眼,也笑了笑。

“别以为你刚才说了句蠢话就可以咧嘴傻笑了。”伊莎贝尔嗔怪道。

但他仍然笑呵呵地咧着嘴,我发现他两排小牙又白又整齐。他瞥了一眼伊莎贝尔,不知怎的,她的脸忽的一下红了,一时忘了呼吸。要是我没猜错的话,她一定疯狂地爱上了他,但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想,她的情爱中尚有一丝母爱的成分。在这样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子身上还真是有些意外。跟着,她的嘴角扬起一丝浅浅的笑,再次求助格雷戈里·布拉巴宗。

“不要理他。这人蠢得很,又没什么文化,除了飞行这档子事,他什么都不懂。”

“飞行?”我问。

“他在战争期间当过飞行员。”

“我还以为他年纪这么小,不会去打仗。”

“他本来就小,实在太小了。不过这小子坏得很,逃学后居然跑到加拿大,扯了一大堆谎话,让人误以为他真的有十八岁,就这样混进了空军。停战的时候,他还在法国打仗呢。”

“你这样说只会让妈妈的客人厌烦的,伊莎贝尔。”拉里说。

“我打小就认识他,上次他回来的时候穿着一身神气的军装,上衣戴着漂亮的绶带,我只管坐在他门前的台阶上,可以这么说,直到他答应跟我结婚,才有了片刻安静。当时的竞争可激烈啦。”

“的确如此,伊莎贝尔。”她母亲说。

拉里朝我俯身过来。

“一个字也别信她的。伊莎贝尔虽然不是什么坏女孩,但就是喜欢撒谎。”

午餐过后,我和艾略特很快告辞了。之前,我跟他说想去博物馆看画,他说带我去,其实我不大喜欢有人跟我一起去画廊,但也不能挑明说自己想一个人去,所以,我只得答应让他作陪。去博物馆的路上,我们聊到了伊莎贝尔和拉里。

“看到两个年轻人这么相爱真好。”

“他们太小了,不能结婚。”

“为什么?就是要趁年轻的时候相爱、结婚,这样才有意思。”

“别扯了。她才十九岁,他也只有二十岁。再说了,他连份工作都没有,收入微薄,路易莎告诉我他一年才三千美元。而且路易莎自己也没什么钱,所有的收入只够自己花销的。”

“那么,他可以找份工作啊。”

“问题就在这里。他压根儿就不想去找,好像就喜欢这样游手好闲。”

“要我说,他准是在战争中吃了不少苦头。可能需要休息休息。”

“他都休息一年了,时间已经够长了。”

“我觉得这孩子不错。”

“噢,我也不是针对他。他出身不错,其他方面也都可以。他父亲是巴尔的摩人,以前是耶鲁大学罗曼语助理教授,反正差不多就是这样的职务吧。他母亲以前是费城老教友派的信徒。”

“你口口声声都说以前什么的,他们过世了吗?”

“是的,他母亲是分娩的时候去世的,父亲死了大约十二年了。他是他父亲在大学里的一个旧友带大的,那人在马文当医生,路易莎和伊莎贝尔就是这样认识他的。”

“马文在什么地方?”

“布拉德利的庄园就在那里,夏天路易莎会去那里,她很同情那个孩子。尼尔森医生是个单身汉,哪里会带孩子。路易莎坚持说要把他送到圣保罗教堂去,每逢圣诞节的时候,她会把孩子接出来。”艾略特像法国人一样耸耸肩,“我想现在的结果她当年就该预见了。”

说话间我们已经到了博物馆,我们的注意力转到了画上。艾略特在画作方面的渊博知识和品位再次令我叹服。他领着我在画廊里转悠,像是把我当成游客,讲解画的时候,任何一个美术教授都没他厉害。我觉得将来独自来一趟,到时候随便怎么逛都行,反而玩得开心,这次就随便他了。过了一会儿,他看了看手表。

“走吧,”他说,“我参观画廊从来不超过一小时。一个人的艺术鉴赏力只能维持这么久,我们改天再把它看完。”

分手时,我热情地向他道谢,但我自己一个人看画也许能多学点东西,他这样的行为确实挺让人窝火的。

跟布拉德利太太道别的时候,她告诉我转天伊莎贝尔要邀请她几位年轻的朋友来家里吃饭,吃完饭后还会跳舞,如果我愿意来的话,等他们走后,我和艾略特还可以聊一聊。

“你算是帮他的忙,”她又说,“他在国外待得太久了,回国后很不习惯,似乎找不到跟他有共同爱好的人。”

我接受了她的邀请,在博物馆门前的台阶上分手时,艾略特告诉我,说我答应去那里他很高兴。

“在这么一个偌大的城市里,我如同一个孤独的灵魂,”他说,“我先前还答应路易莎要跟她待六个礼拜呢。自从一九一二年后我们就没见过了。现在我是掰着指头算什么时候再回巴黎。那座城市是文明人唯一住得下去的地方。我亲爱的朋友,你知道这里的人是怎么看我的吗?他们把我当成怪胎。他们才是野蛮人呢。”

我笑了笑,随即走了。

第二天傍晚,艾略特打电话说要来接我,我拒绝了他的美意,也没费什么周折就找到了布拉德利太太家。先前因为有人来看我,我有些耽搁,稍稍去晚了。我走在台阶上的时候,听见客厅传出非常嘈杂的声音,心想宴会的客人一定不少,等我进去的时候却发现包括我在内总共才十二个人。布拉德利太太穿着一件绿色的缎子衣,配着一串小粒珍珠项链,透着一种雍容华贵的气质。艾略特则穿着一件剪裁入时的晚礼服,那种高雅的气质当真卓尔不群。他跟我握手时,一股阿拉伯香水味直冲鼻孔。他将一位身材魁梧的红脸男子介绍给了我,那人穿着晚礼服,莫名地让人觉得不舒服。他就是尼尔森医生,但当时这个名字对我毫无意义。参加宴会的其他人都是伊莎贝尔的朋友,他们的名字我刚刚听到就忘了。女孩年轻、漂亮,小伙子也很英俊。但谁也没给我留下什么印象,只有一个人例外,因为他的个子相当高大,肯定有六英尺三英寸或六英尺四英寸[22],肩膀也特别宽阔。伊莎贝尔打扮得非常漂亮,穿着一件白绸子礼服,一条窄底长裙正好可以遮住她的胖腿。从上衣的式样看,她的胸脯发育得极好。尽管她露着的香肩稍显丰腴,脖颈却很漂亮。她很兴奋,一对明眸闪着光亮。她毫无疑问是一个非常漂亮迷人的女子,但稍不留神,没准会胖得过了头。

吃饭的时候,我坐在布拉德利太太和一个腼腆且毫无生气的女孩之间,她看起来比其他人还要年轻。我们坐定后,布拉德利太太为了让我不拘谨,跟我解释说这位姑娘的祖父母就住在马文,她和伊莎贝尔过去曾是同学,名叫苏菲,这个名字也是我当天唯一一次听到提起过。席间,大伙尽情地开着玩笑,所有人都高声说话,屋子里一片欢声笑语。他们彼此之间似乎非常熟悉。我趁女主人没有说话的时候,试图跟邻座的女孩攀谈,却没有成功。她比其他人要安静。人不算漂亮,脸蛋却很逗趣。小小的鼻子有点翘,宽嘴巴,蓝绿色的眼睛。沙褐色的头发,发式简单,非常瘦,胸部几乎跟男孩子一样平。大伙开玩笑的时候她也会笑,但有些勉强,让人觉得她其实并不觉得那么好笑。我猜想她只是在努力迎合大家,我也猜不出她到底是有些笨还是过分腼腆,我尝试用各种话题跟她攀谈,却总是无功而返,后来实在想不出什么话题,只好问她在座的都有谁。

“呃,尼尔森医生你总认得吧。”她指着我对面,正对布拉德利太太的中年男子说,“他是拉里的监护人,我们在马文的人都找他瞧病。他很聪明,发明了许多飞机零件,可是谁也不理他,不搞发明的时候他就喝酒。”

说到这里的时候,她浅色的眼睛里闪着一道光亮,让我不由得想,她也许并没有我当初想的那样愚笨。她继续一个个地给我介绍那些年轻人,告诉我他们的父母是谁,介绍男生的时候,她还会告诉我他们以前在哪儿上的大学,做过什么工作,不过都只是点到即止。

比方说,“她人很好”,或者说,“他的高尔夫打得不错”。

“那个眉毛又粗又浓的大个子是谁?

“那个吗?噢,他叫格雷·马图林。他爸爸在马文河边有座大房子,是我们这里的百万富翁。我们都以他为荣,他给我们挣了面子。马图林、霍布斯、雷纳和史密斯是芝加哥最有钱的人,格雷是独子。”

她讲到这一连串的名字时,反讽的语气中夹杂着一丝逗乐的意味,我好奇地看了她一眼。她瞥见后,脸唰的一下红了。

“再跟我讲讲马图林先生呗。”

“没什么好说的了。他可有钱了,算是个德高望重的人。他给我们在马文修了一座新教堂,还向芝加哥大学捐了一百万美元。”

“他儿子可是个大帅哥。”

“他人不错。你绝对想不到他的祖父是个穷酸的爱尔兰人,他的祖母是个瑞典人,在一家小饭店当侍女。”

其实格雷·马图林长得不算英俊,却也引人注目。整个人看起来有些粗犷,像是未加修饰似的。鼻子又短又平,充满肉欲的嘴唇,红红的肤色像极了爱尔兰人,一头厚厚的黑发油光发亮,浓密的眉毛下面长着一双清澈的蓝眼睛。虽然块头很大,但身材比例倒是不错,如果脱光衣服,肯定有一副健美的身材。他的力气想必很大,男子汉气概十足,令人印象深刻。尽管拉里只比他矮三到四英寸,但坐在他旁边却显得十分瘦弱。

“爱慕他的人不少,”我旁边那个怯生生的女孩说,“我知道有几个女孩为了得到他,就差没置对方于死地了。不过,她们可轮不上。”

“为什么轮不上呀?”

“你还真是什么都不知道啊?”

“我怎么知道?”

“他疯狂地爱着伊莎贝尔,被她迷得神魂颠倒,但伊莎贝尔爱的是拉里。”

“那他为什么不敢横刀夺爱?”

“拉里是他最好的朋友。”

“这就不好办了。”

“要是你也跟格雷一样高风亮节的话,那是自然。”

我不是很清楚她说这话的时候是认真的,还是语带嘲讽的。她的言谈举止分寸掌握得很好,既不唐突也不冒失,但我总觉得她并不缺乏幽默感,人也很精明。我不禁在想,她跟我谈话的时候心里到底在想什么,但我知道我永远也别想弄清楚。她显然不怎么自信,我猜想她应该是个独生女,曾跟年纪比她大得多的人过着隐居的生活。她身上有种谦虚恬静的气质,让我很是喜欢,但要是我猜得没错,她的确常过着孤独的生活,我想她肯定会时常静静地观察跟她一起生活的长者,形成一套特有的看法。我们这些上了年纪的人很少会察觉年轻人对我们的判断是多么的无情,又是多么的有见地。我再次看着她那双蓝绿色的眼睛。

“你多大了?”我问。

“十七岁。”

“你经常看书吗?”我试探性地问道。

但她还没来得及回答,布拉德利太太一心要尽地主之谊,已经跟我攀谈上了,我还没来得及脱身,晚宴已经结束,年轻人立即走得不知所终,只剩下我们四人去了楼上的客厅。

今天他们居然邀请我参加宴会,这令我有些诧异,因为他们东拉西扯一阵后,很快谈到了一个在我看起来比较隐私的话题。我一时不知该起身告辞,还是做一个冷漠的旁观者,兴许能帮得上忙呢。他们争论的焦点是拉里为什么死活不愿去找工作,这可太奇怪了。后来他们还提到了马图林先生可以在他办公室给拉里一个职务,马图林正是在座的那个男孩的父亲。这可是个好机会。拉里有本事,也很勤奋,到时候肯定会挣不少钱。小格雷·马图林就盼着他能接受那份工作。

他们说的原话我记得不太清楚了,但主要意思还清楚地记在脑海里。拉里从法国回来后,他的监护人尼尔森医生建议他去念大学,但他拒绝了。其实他这段时间什么都不想干倒也正常。他在打仗的时候吃了不少苦头,还受过两次伤,虽然不是太严重。尼尔森医生认为他还没从战争的创伤中恢复过来,休息一段时间也好,等到彻底复原再说。但先是休息了几个礼拜,然后一拖就是几个月,现在从他脱掉军装算起,都一年多了。他当初在空军混得不错,回到芝加哥后算小有名气,好几位商界人士都叫他去他们那里工作,但都被他谢绝了。他也拿不出像样的理由,只是说还没想好下一步做什么,后来他跟伊莎贝尔订了婚。因为这么多年来,他们两个一直都难舍难分,所以对布拉德利太太来说并不觉得奇怪,她知道伊莎贝尔爱他。她很喜欢他,也觉得拉里能让伊莎贝尔幸福。

“她的个性比他强,正好可以弥补他的缺点。”

尽管两人都还小,布拉德利太太却非常愿意他们立即结婚,不过,拉里总得找份工作,她才会让他们结婚。他自己有笔小钱,但即使他现在的钱比这多十倍,她也会坚持让他找份工作的。根据我的推测,她和艾略特实则是希望从尼尔森医生那里打听到拉里到底想干什么。他们想让尼尔森医生给他施压,让他接受马图林先生的工作。

“你知道我从来不管拉里,”尼尔森医生说,“甚至在他很小的时候,也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我知道。你向来都是由着他的性子来,他现在变得这样好还真是个奇迹。”

尼尔森医生喝了不少酒,没好气地看了她一眼。本来就很红的脸变得更红了:“我太忙,有自己的事要做。我收养他是因为他没别的地方去,他父亲是我的朋友。这样的孩子可不容易管教。”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说,”布拉德利太太尖刻地回答道,“他的性格很好啊。”

“他从来不会和你顶嘴,但每次都会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每次你气得不行的时候,他只会跟你说声对不起,任由你大发雷霆,面对这样的孩子,你会怎么办?如果他是我的亲生儿子,我可以揍他。但面对这样一个举目无亲的孩子,他父亲觉得我会对他好,才把他托付给我的,我总不能下手打他啊。”

“你说的哪儿跟哪儿呀,”艾略特有些生气地说,“现在的情况是:他游手好闲的时间够长的了,现在就有这么一份好工作摆在他面前,眼瞅着就要赚大钱,如果他想娶伊莎贝尔,就得接受。”

“现在的时局就是这样,他得明白,”布拉德利太太也插嘴道,“人在世上就得工作。现在他的身体好得很。我们都知道,美国内战过后,有些人从战场上回来,什么活儿都不干。他们只会成为家庭的负担,对社会也毫无用处。”

这时我插了一句话。

“可是这么多人给他找事做他都拒绝了,他的理由是什么?”

“哪有什么理由,就说不喜欢。”

“难道他什么都不想干吗?”

“这不明摆着的吗?”

尼尔森医生又倒了一杯掺了苏打水的威士忌,喝了一大口,看着他的两个朋友。

“我可以说说我对他的印象吗?不敢说我看一个人就一定很准,但有了三十多年行医经历,我觉得我还是了解一些情况的。战争对拉里的确带来了影响,他这次回来后像是变了一个人。不只是年纪大一点,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的性情完全变了。”

“会发生什么事情呢?”我问。

“我也不知道。他闭口不提打仗的那段经历,”尼尔森转头看着布拉德利太太,“他跟你们说过吗,路易莎?”

她摇了摇头。“没有。他刚回来的时候,我们也想让他说说那段冒险经历,但他只是跟往常一样冲我们笑,什么也没说。他甚至都没告诉伊莎贝尔。她每每想让他开口,可一句话也没从他嘴里撬出来。”

他们就这样不痛不痒地说着话,不一会儿,尼尔森医生看了看表,说要走了。我也准备跟他一起离开,但艾略特硬要我留下来。尼尔森医生走后,布拉德利太太向我道歉,说不该用私事麻烦我,还担心我已经厌烦了。

“不过,你也知道现在我心里就惦记这事。”她最后说。

“毛姆先生很有分寸,路易莎,有什么尽管跟他说。我总觉得鲍勃·尼尔森和拉里没那么亲密,我和路易莎觉得有些事情最好还是不要跟他说。”

“艾略特。”

“你已经对他说了那么多了,不妨把余下的事情也都告诉他。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格雷·马图林刚才也在吃饭?”

“他身材那么高大,没注意到他就怪了。”

“他喜欢伊莎贝尔。每次拉里不在的时候,他就会特别殷勤。其实她也挺喜欢他的,要是战争再持续得久一些,她还真可能嫁给他。格雷还向她求过婚。她没有接受,路易莎估摸她是想等到拉里回来再做决定。”

“格雷为什么没去打仗呢?”我问。

“他打橄榄球的时候弄伤了心脏,不过也不算严重,但部队不肯收他。反正拉里回来后,他就没机会了。伊莎贝尔跟他摊了牌。”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于是干脆什么都不说了。艾略特仍在继续说。他仪表堂堂,再加上一口标准的牛津口音,他要不去外交部门做名高级官员那真是屈才了。

“拉里这小伙子当然相当不错,而且他逃学去参军这事也干得漂亮,不过,我很会看人的……”他狡黠地笑了笑,说了一句他只会在艺术品交易发了大财时才会说的话,“要不然我手头上也不会有这么一大笔金边股票[23]了。我觉得拉里永远都不会有什么出息,他一没钱,二没地位,格雷·马图林就完全不同了。他的祖上在爱尔兰就很有名望,家族中出过一位主教、一个戏剧家,还有好几个声名显赫的军人和学者。”

“这些你是怎么知道的?”我问。

“这样的事情得知道啊,”他轻描淡写地答道,“事实上,那天在俱乐部里,我恰巧翻了一下《英国人物传记辞典》,碰巧看到这个姓氏的。”

我觉得还是不要重复一遍刚才邻座的女孩告诉我的情况,马图林的祖父是个穷酸的爱尔兰人,祖母只是个端盘子的侍应。艾略特仍在继续说。

“我们认识亨利·马图林很多年了。他人很好,又有万贯家财。格雷即将在芝加哥最好的证券行里做事,说前程似锦也不为过。他也想娶伊莎贝尔,要是真为她着想,这绝对不失为一门好亲事。我个人是完全赞同的,我知道路易莎也有此意。”

“艾略特,你离开美国太久了,”布拉德利太太不无苦涩地笑了笑,“你忘了现在在这个国家,女孩的婚事当妈的和做舅舅的可做不了主。”

“路易莎,这可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艾略特严肃地说,“根据我这三十年的经验,我可以告诉你,通过地位、财产和门第安排的婚事哪方面都会比自由恋爱强。法国绝对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文明的国家,要是伊莎贝尔在那里,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嫁给格雷。然后,过了一年后,她愿意的话,还可以让拉里当她的情人。格雷则找一个女明星,将她安置在豪华的公寓里,岂不是皆大欢喜。”

布拉德利太太可不是傻子,狡黠地看了一眼弟弟,觉得好笑。“艾略特,问题是纽约的剧团来这儿表演的时间可不长,就算格雷想在他那豪华的公寓里留住那些女明星,时间可由不得他。这样一来,大家都不满意了。”

艾略特笑了笑。

“格雷可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买个席位嘛,如果真想住在美国,我觉得纽约是不二之选。”

不久我就离开了,但在离开之前,我也不明白艾略特为什么问我是否愿意一起吃午饭,到时候可以见见马图林父子。

“亨利在美国企业家里绝对算是个中翘楚。这么多年来,我们的投资都交给他管理。”

其实我不大愿意见他,但也拿不出拒绝的理由,于是干脆说了句乐意之至。

在芝加哥逗留期间,我被安排在一家俱乐部里,那里有个很好的图书馆,转天早晨,我去那里翻阅一两种大学刊物,这样的杂志除非订阅用户,否则极难买到。那天天色尚早,除了我之外,图书馆里只有一个人。他正坐在一张皮椅上聚精会神地看书。令我惊奇的是,这人居然是拉里。我真没想到能在这里碰见他。我经过他时,他抬起头,认出了我,准备起身。

“别动。”我说,然后不假思索地问道,“你在看什么?”

“一本书。”他笑着说,他的笑容非常迷人,尽管他的回答有些冷漠,但看到那样的笑容你也不会生气了。

他合上书,用那双难以捉摸的眼睛看着我,然后把书拿在手里,这样我就看不到书名了。

“昨晚玩得开心吗?”我问。

“开心啊。玩到五点钟才回家。”

“那你这么早又来这里了,还这么精神,真是勤奋。”

“我经常来这里,平常这个时候就我一个人待在这里。”

“我不会打搅你的。”

“你没有打搅我。”他说着又笑了笑,这时我才觉得他的笑是那样的好看。他笑得并不是那么灿烂,脸像是被一种发自内心的光点亮了。他坐在一个由书架围成的角落中,旁边有一把椅子,他将手搭在椅子的扶手上。“你要不要坐一会儿?”

“好的。”

他把手里的书递给我。“我看的是这本书。”

我瞥了一眼,发现是威廉·詹姆斯[24]的《心理学原理》,这当然是一本经典著作,是心理学史上一本很重要的书,可读性极强,但我没想到这样一个年纪轻轻的飞行员居然会看这样的书,他头一天晚上还跳舞到五点钟。

“你为什么看这样的书?”我问。

“我懂得太少。”

“可是你还非常年轻呢。”我笑道。

他良久没有说话,我觉得这样的沉默有些尴尬,正准备起身去寻找那些刊物,但我总觉得他有什么话要说似的。他盯着没人的地方,神情严肃、专注,像在沉思。我等在那里,好奇地想知道会发生什么事。他开始说话的时候,好像只是接着方才的话题,并没有察觉相隔许久。

“我从法国回来后,他们都希望我去念大学。可是不行,有了过去的那段经历后,我没办法再回到学校了。先前我在预备学校什么也没学到。我感觉我无法适应大学一年级的生活,他们不会喜欢我的,我不会做我不喜欢做的事情,而且我觉得我想知道的东西老师也教不了我。”

“当然啦,我知道这事跟我没什么关系,”我答道,“但我觉得你说得不对。我应该明白你的意思,我能理解,你打了两年仗后再回大学念书,在开头的一两年里,别人都会把你当成一个令人敬仰的学生,这种事的确挺无聊的。我对美国的大学不是很了解,但我觉得这里的大学跟英国的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差别,美国的大学没准更吵吵闹闹一点,不过大体上应该差不多,都是些通情达理的好孩子,我想即便你不想过他们那样的生活,只要你稍微圆滑一点,他们也会让你过自己的生活。我的几个兄弟都在剑桥念过书,我却没有。我本来有机会,但被我拒绝了。我想早早地步入社会,这件事情一直是我心头的痛。我觉得如果念了大学,就会少犯很多错误了,在有经验的老师指导下,你能学得更快。要是没人指导你,你可能会浪费很多时间往死胡同里钻。”

“你也许说得对。不过,我不担心犯错。兴许我还能在某个死胡同里找到我想要的东西呢。”

“你想要什么?”

他犹豫了一会儿。

“问题就在这里,我都不晓得我想要什么。”

我没说话,因为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作为一个从小就十分清楚自己目标的人,他的话让我有些不耐烦,但我很快自责起来,直觉告诉我,这个孩子在灵魂深处苦苦追寻某种令其困惑不解的东西,可能是自己还没想明白的念头,也可能是朦胧的感情,我说不上来,他苦苦追求的这些东西搅得他内心不得安宁,自己也不知道去哪儿寻找。我有些同情他。之前我从没听他说过这么多话,现在我才察觉他的声音是那么悦耳、动听,宛若一贴疗慰伤痛的膏药。想到这点的时候,再加上他那迷人的微笑,极富表情的黑眼珠,我总算明白伊莎贝尔为何如此钟情于他了。他身上的确有一种特别惹人怜爱的东西。这时,他转头看着我,脸上并无半点窘迫之意,那样的眼神像是在审视我,又有几分逗乐。

“昨晚我们去跳舞后,你们肯定还在谈论我,对吗?”

“有段时间的确在说你。”

“我想他们硬把鲍勃叔叔叫来吃饭肯定就是为这事,他最讨厌出门了。”

“好像他们给你找了份很好的工作。”

“工作的确不错。”

“你会接受吗?”

“不会。”

“为什么?”

“我不想去。”

这件事情跟我并无干系,我却在这里管闲事,但我觉得正因为我是一个来自异国他乡的陌生人,拉里才会觉得跟我聊聊也无妨。

“你知道,只有没别的本事的人才会去当作家。”我笑道。

“我没什么天赋。”

“那你到底想干什么?”

他对我粲然一笑。

“游荡。”

我迎合着笑了笑。

“要我说芝加哥还真不是个可以游荡的地方。”我说,“好吧,我还是不打搅你看书了。我得去找《耶鲁季刊》了。”

我起身走了。等我离开图书馆的时候,拉里还在聚精会神地看威廉·詹姆斯的书。我独自在俱乐部吃了午饭,因为图书馆里安静,我又回到那里抽雪茄,在那里打发了一两个钟头的时光,看看书、写写信什么的。我吃惊地发现拉里仍在埋头读书,像是我离开后他压根儿就没挪动过。四点钟我离开俱乐部的时候他仍然在那儿。我这样来来去去,他并没留意。下午我有很多事情要做,直到要换衣服参加宴会时我才回到布莱克斯通旅馆。回来的路上,因为好奇心驱使,我再次回到了俱乐部,去了图书馆。当时那里已经有很多人了,都在看报纸什么的打发时间。拉里仍然坐在同一把椅子上,专心致志地看着同一本书。奇怪!

第二天,艾略特邀请我去帕尔默饭店见马图林父子,就我们四个人。亨利·马图林是个大个子,身材跟他儿子一样高大,长着一张红通通的脸,脸上肉挺多的,大下巴。跟他儿子一样,又短又平的鼻子给人一种咄咄逼人的感觉,眼睛比他儿子的要小,也没那么蓝,但看上去非常精明。应该不到六十岁,因为花白的头发稀了不少,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大十岁。第一印象并没有给人留下好感,他看起来像是养尊处优惯了。我觉得这个人残忍而又十分精明能干,这种人在生意上绝对不会留丝毫情面。他一开始没怎么说话,我感觉是在打量我。我当然知道他把艾略特当成一个可笑的人。格雷倒是温和可亲,很懂礼数,他几乎一句话都没说,要不是艾略特深谙社交之道,一直滔滔不绝地说着话,宴会的气氛可就尴尬了。我猜想他以前肯定跟一些中西部的商人打过交道,获得了不少经验,如若不来一番花言巧语,那些人怎会出高价买一张旧时名家的画作。不一会儿,马图林先生就觉得没那么拘谨了,发表了一两番评论,这才让人觉得他并没有表面看上去的那么呆板,的确还有些冷峻的幽默。有那么一会儿,话题转移到了证券和股票交易上。我发现艾略特讲起这些事情时知识非常渊博,不过我并没有觉得诧异,因为我早就知道尽管他有些不着调,但绝非傻子。这时,马图林先生说:“今天早上我收到格雷的朋友拉里·达雷尔的一封信。”

“你可没跟我说,爸爸。”格雷说。

马图林先生转向我。

“你认识拉里,对吧?”我点点头,“之前格雷劝我把他招进公司里,他们是要好的朋友,格雷很敬重他的为人。”

“他在信上怎么说的,爸?”

“他向我表示谢意,说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经过深思熟虑后,得出了一个结论,将来恐怕会令我失望,想想还是拒绝算了。”

“真是个蠢货。”艾略特说。

“的确。”马图林先生说。

“真对不起,爸爸,”格雷说,“要是我能跟他在一起工作该多好啊。”

“强扭的瓜不甜。”马图林先生说这话的时候看着儿子,精明的眼神软了下来。我这才发现这个铁石心肠的商人也有柔情的一面,想必特别溺爱这个大块头的儿子。这时,他再次转向我。

“你知道吗,这孩子礼拜天的时候在我们家的高尔夫球场上两次都以低于标准杆完成了比赛。一场赢了我七杆,另一场赢了我六杆。我真想用九号杆狠狠敲他的脑袋,想想看,他打高尔夫还是我亲自教的呢。”他说这话的时候自豪之情溢于言表,我开始喜欢上他了。

“我运气好嘛,爸爸。”

“这可不是运气的问题。你把球从沙坑里打出来的时候,就落在离洞口六英寸远的地方,难道这也叫运气?那一杆打了三十五码远。明年我想让他去参加业余高尔夫锦标赛。”

“我可没时间。”

“我是你的老板,对吧?”

“难道我不知道吗?我要是上班迟到了一分钟,就会被你骂得狗血淋头。”

马图林先生咯咯地笑了。

“这小子是想说我是个暴君。”他转身对我说,“别信他的,我家的生意全指着我呢,合伙人都不咋的,我挺为我的事业感到自豪的。我叫这孩子从底层干起,就是希望他和我公司里其他年轻人一样,一步步往上升,等将来他可以代替我的时候,他就能胜任了。像我这样的行当,责任重大。有些客户叫我帮他们料理投资上的事,一晃三十年过去了,他们非常信任我。不怕跟你说实话,我宁愿赔自己的钱,也不愿让他们赔本。”

格雷笑了。

“前几天有个老姑娘过来,想把一千美元投资在一项靠不住的计划上,说是牧师建议她这么做的,我爸没有接这份单子,但她一再坚持,他把她骂得哭哭啼啼地走了,后来又打电话给牧师,把他也臭骂了一顿。”

“别人对我们这样的经纪人,说了很多难听的话,但经纪人里面也有区别。我不希望人们赔钱,我希望他们赚钱,但见识了大部分人的做法,你会觉得他们生活的目标就是花光身上的每一个子儿。”

“对了,你觉得他这个人怎么样?”马图林父子离开我们去上班后,艾略特问我。

“我常常乐意见到一些不同类型的人。我觉得他们父子之间的感情相当感人,这种情况在英国可不多见。”

“他特别宠爱这个儿子。要说这人还真是个怪人,挺矛盾的。之前他针对那些客户的话全是肺腑之言,他手上有好几百个客户,有老太婆、退伍军人、牧师,他们的积蓄都交给他打理。换作是我,就会觉得这些全是吃力不讨好的事。但别人信任他,让他觉得挺自豪的。不过,要是碰上大买卖,他能赚一大笔钱的话,谁也没有他那样心狠手辣。那个时候他一点情面都不会讲。如果他想割下对方的一磅肉[25],他非把这事办成不可。你要是把他惹毛了,他一定会让你好看,事后还会乐得屁颠屁颠的。”

艾略特一回到家就告诉布拉德利太太,拉里拒绝了亨利·马图林的工作。当时,伊莎贝尔正跟女友一起吃午饭。他们还在谈论这件事情时,她进来了,他们便告诉了她。我根据艾略特的叙述不难猜出,他定是以他那舌灿莲花的口才对这件事大谈特谈了一番。尽管他十年来什么正经事也没做,而他过去积攒下万贯家财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但他却认为勤勉二字是人类进步的必要条件,并对此深信不疑。拉里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年轻人,没有社会地位,没有任何理由不遵从这个国家的好习俗。在艾略特这种高瞻远瞩的人看来,美国即将进入一个空前繁荣的时代。拉里有机会搭上这班车,如果他能够脚踏实地地干下去,到四十岁的时候,他很有可能赚得盆满钵满。如果届时他希望退休,过体面的日子,比方说,在巴黎的杜波依斯大街买一套公寓,再到都兰买一座城堡,他艾略特自然无话可说。但路易莎·布拉德利的话更是一语中的,让人无法辩驳。

“如果他爱你,就应该为你去工作。”我不知道伊莎贝尔对他们的轮番发难是如何回答的,但她是个聪明人,心里肯定知道长辈站在他们的角度说这些话自有其道理。她所认识的年轻人都在拼命学习,想求得一份职业,有的已经在公司里忙忙碌碌了,拉里不可能指望他在空军立下的那点战绩过一辈子。战争已经结束,所有人对这档子事都早已厌烦,只希望尽快忘记。最后,他们讨论的结果就是伊莎贝尔同意跟拉里摊牌。布拉德利太太建议伊莎贝尔叫他开车送她去马文。她要给客厅定做新窗帘,但量好的尺寸丢了,所以她想让伊莎贝尔再去量一下。

“鲍勃·尼尔森会请你们吃午饭的。”布拉德利太太说。

“我有个更好的主意,”艾略特说,“给他们准备一个午餐篮,让他们在门前露台上吃午饭,吃完饭就可以聊这事了。”

“挺好玩的。”伊莎贝尔说。

“没有什么比舒舒服服地吃一顿野餐更惬意的事了,”艾略特以说教的口吻说,“老于泽斯公爵夫人以前常跟我说,在这样的环境下,最难管教的男人也会变得言听计从。你午餐给他们准备了什么?”

“酿鸡蛋和鸡肉三明治。”

“真是胡来!野餐哪儿能少得了鹅肝酱饼。先给他们来份咖喱虾,再来一份水晶鸡胸肉,外加一份生菜心沙拉,这菜得我亲自下厨,吃过鹅肝酱饼后,按照你们美国人的习惯,可以来一份苹果派。”

“艾略特,我就给他们做酿鸡蛋和鸡肉三明治。”布拉德利太太斩钉截铁地说。

“那好,你记好了,到时候事情肯定办不成,你可别怪我。”

“拉里吃得很少,艾略特舅舅,”伊莎贝尔说,“我觉得他压根儿就不会在意吃什么。”

“但愿你不会觉得这是他的优点,傻孩子。”她舅舅答道。

但是布拉德利太太说他们应该有什么就吃什么。艾略特后来跟我说起这次出行的结果时,耸了耸肩膀,姿态像极了法国人。“我早说不行的。当时我可以说是求路易莎将一瓶我战前送给她的蒙哈榭葡萄酒放进去,但她就是不听我的。他们只是用热水瓶装了一瓶咖啡,什么都没带了。那还能指望什么?”

后来情况好像是这样的,听到车子在门口停下的时候,路易莎·布拉德利和艾略特正坐在客厅里。那时天刚黑,窗帘已经拉上。艾略特躺在壁炉旁边的靠椅上看小说,布拉德利太太正在织挂毯,用作防火帘。艾略特从眼镜上方看着姐姐。

“我想她应该是先去脱帽子了,马上就会下来。”她说。

但伊莎贝尔并没有下来。好几分钟过去了。

“也许困了,可能躺下休息了。”

“你原先不是还以为拉里也会来?”

“艾略特,犯不着生气。”

“好吧,反正是你的事情,又不是我的事情。”

然后他继续看书,布拉德利太太则继续织挂毯。但半小时后,她突然站了起来。“我想最好还是去看看她怎么样了。如果她在休息,我是不会打扰她的。”布拉德利太太离开客厅,但很快就下来了。“她在哭。拉里要去巴黎,要去两年。她答应等他。”

“他为什么要去巴黎?”

“你问我有什么用,艾略特。我也不知道。她什么都不会告诉我的。只说她理解他,不会阻止他。我对她说:‘如果他打算离开你两年,那就说明他根本不怎么爱你。’‘那我也没办法。’她说,‘问题是我非常爱他。’‘即使发生今天的事后你还爱他吗?’我问。‘发生今天的事后,我比以前更爱他了。’她答道,‘他是爱我的,妈妈,这点我非常确定。’”

艾略特思索了一会儿。“那两年之后又会怎样呢?”

“我告诉你我不知道,艾略特。”

“你难道不觉得这事非常棘手吗?”

“没错。”

“现在只能这么想了,他们两个还很年轻。再等两年对他们来说并不打紧,两年时间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他们同意还是先不要去打搅伊莎贝尔。那天晚上他们出去吃的晚饭。“我也不希望搅得她心烦,”布拉德利太太说,“要是她两只眼睛都哭肿了,说不定人们还会好奇呢。”

但是,第二天他们三个吃完午饭后,布拉德利太太再次提到了这个话题,但她什么也没从伊莎贝尔嘴里问出来。

“该说的我都跟你说了,妈妈。”她说。

“问题是他去巴黎干什么呀?”

伊莎贝尔笑了,因为她知道母亲一定会觉得她的回答很荒唐。

“游荡。”

“游荡?这话什么意思?”

“这是他的原话。”

“我真是受不了,如果你还有一点点志气的话,就马上跟他解除婚约,他这不是明摆着在玩你吗?”

伊莎贝尔看了看她戴在左手的戒指。

“那我能怎么办?我爱他。”

这时艾略特也加入了这场谈话。他拿出自己扬名立万的撒手锏。“孩子,我现在不是以舅舅的身份跟你说话,而是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跟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孩交流一下。”但他的效果比她妈妈好不了多少。我听说她叫他不要管闲事,说话的语调肯定很有礼貌,但意思说得非常清楚。那天晚些时候艾略特在布莱克斯旅馆通我那间小小的起居室里,把事情原原本本都跟我说了。

“路易莎当然说得对,”他又说,“反正这事挺棘手的,不过只是根据相互之间的爱慕来安排年轻人的婚姻,就肯定会碰到这样的事情。我叫路易莎不要担心。我觉得事情会比她设想的要好。现在拉里不在,小格雷就有机会了,结果不是明摆着的嘛。十八岁的小姑娘感情非常强烈,但来得快也去得快。”

“你还真是通晓世故,艾略特。”我笑道。

“拉罗什福科[26]的那些书可不是白读的。你知道芝加哥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他们经常会见面。有个男人一心一意地爱自己,女孩总会觉得脸上有光。等她知道她的那些女朋友都想争着嫁给他的时候,我问你,真到了那时候,她是不是恨不得把所有人都挤掉?人的本性就是如此。我的意思是,你明知某个宴会无聊得要死,吃的喝的只有饼干和柠檬水,但你还是去了,因为你最好的朋友都削尖了脑袋要往宴会里钻,而他们一个个都没被邀请。”

“拉里什么时候走?”

“还不知道。我想他还没做决定吧。”艾略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又长又扁的东西——一个铂金和黄金制成的烟盒——从里面拿出一根埃及烟。法蒂玛、吉时、骆驼、好彩香烟都是他不抽的。他看着我,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当然,这话我不会跟路易莎说,但我不介意告诉你,我暗地里对那个小伙子还有些同情。他应该是在打仗的时候见识过巴黎,如果他的心被那座城市迷住,我也不怪他,那可是世界上唯一配得上文明人居住的城市。他还年轻,我敢断定他肯定想在踏踏实实结婚过日子前浪荡一段日子。这样的想法倒也合情合理,到时候我会关照他。我会把他介绍给合适的人。这小子挺懂礼貌的,事后我稍加指点,他日必成气候。我可以保证让他看到法国人生活的另一面,美国人很少有这样的机会。相信我,老伙计,普通美国人上天堂容易,要进入圣日耳曼大街可就难多了。他才二十岁,又挺有魅力的。我估摸能给他物色一个年纪大一点的女人,这会让他变得成熟。我一向认为给上了一定岁数的女人做情人对年轻人来说是再好不过的教育,当然,女的必须符合我的要求,得是上流社会的女子,这样,他在巴黎的地位马上就有了。”

“你跟布拉德利太太说了吗?”我笑着问。艾略特咯咯地笑起来。

“老兄,我别的本事不敢说,就是做什么事都很有分寸。我没有告诉她,反正她也不会理解的,这样的事情我永远没办法理解路易莎。她大半辈子都在外交界混,去过世界上半数国家的首都,但仍然是个无可救药的美国女人。”

那天晚上我去滨湖大道一幢石砌的大楼赴宴,那幢房子看起来就像建筑师原本打算把它盖成一幢中世纪的城堡,中途改变主意,把它盖成了瑞士式样的别墅。宴会人很多,我走进宽敞、豪华的客厅时,雕像、棕榈树、枝形吊灯、早期大师的画作尽收眼底,家具堆得满满的。不过倒也有几个认识的人。亨利·马图林把我介绍给了他那浓妆艳抹、枯瘦如柴的妻子,我还向布拉德利太太和伊莎贝尔打了招呼。伊莎贝尔身着一件红色丝质礼服,跟她那乌黑的头发和深栗色的眼睛很配,非常漂亮。她看起来兴致很高,谁也猜不到她刚刚遭遇过烦心事。这会儿,她正兴高采烈地跟围在她身边的两三个年轻人聊天,格雷亦在其中。晚餐时,她坐在另一桌,我看不见她。晚饭后,我们男人慢条斯理地喝咖啡、利口酒,抽雪茄,回到客厅后,我找到了一个和她说话的机会。因跟她不熟,我不好把艾略特跟我说的事都告诉她,不过,我觉得有些事情跟她说说,她没准很高兴听到。

“那天我在俱乐部见到你男朋友了。”我不经意地说。

“哦,是吗?”

她说话时态度也很随便,但我看得出她立即警觉起来,眼神也很戒备,我想我从她眼神里察觉出了一丝恐惧。

“当时他在图书馆看书,非常专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十点刚过进去的时候就发现他在看书,吃完午饭回来他仍在看,我晚上前去赴宴途经那里时他还在看,我相信他起码在那里待了十小时。”

“他看的是什么书?”

“威廉·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

她垂下眼睛,我无法知道我说的这些对她有什么影响,但我觉得她可能既摸不清头脑,又松了一口气。这时,主人来找我打桥牌,等我打完牌,伊莎贝尔和她的母亲已经走了。

几天后,我去向布拉德利太太和艾略特辞行,发现他们坐在那里喝茶。我进去不久伊莎贝尔也回来了。我们聊了聊我即将开始的旅行,我感谢了我在芝加哥逗留期间她对我的热情款待,待了适当的一段时间后,我便起身要走。

“我送你到药店吧。”伊莎贝尔说,“刚想起来,我正要去那里买点东西。”

布拉德利太太最后叮嘱我的话是:“下次你见到亲爱的玛格丽特王后的时候,一定要代我向她问候,好吗?”我不想再次承认我不认识这位尊贵的夫人,便满口答应下来。

我们走到街上后,伊莎贝尔面带微笑,斜睨了我一眼。

“你能喝冰淇淋苏打水吗?”她问我。“试试无妨。”我谨慎地答道。

我们到达药店前,伊莎贝尔始终没有说话,我本就不知道该讲什么,所以也没说话。我们进了药店,坐在桌旁的椅子上,椅子的靠背和椅腿都是由扭曲的铁丝编成的,坐上去很不舒服[27]。我点了两份冰淇淋苏打水。有些人在柜台旁边买东西,还有两三对男女坐在别的桌子旁边,但他们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所以实际上就我们两个人在那里。伊莎贝尔用长长的吸管惬意地喝着饮料,我点了一支烟,等在那里。我感觉她有些紧张。

“我想跟你谈谈。”她突然说。

“猜到了。”我笑道。

有那么一瞬间,她若有所思地看着我。

“前天晚上在萨特思韦特家你为什么跟我说拉里的事?”

“我觉得你会感兴趣,觉得你可能不明白他说的‘游荡’是什么意思。”

“艾略特舅舅就爱搬弄是非,上次他说要去布莱克斯通旅馆找你谈谈,我就猜到他什么事都会跟你说。”

“我跟他认识很多年了。他这人就好这口,喜欢说人家的是非。”

“没错。”她笑了笑。但脸上的那抹笑容转瞬即逝。跟着,她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眼神十分严肃。“你觉得拉里这个人怎么样?”

“我总共才见过他三次,看起来是个不错的小伙子。”

“没别的啦?”她的语调带着一丝伤感。

“不是,不止这些呢。不过我说不上来,你也知道,我跟他也不太熟。当然,他挺招人喜欢的,身上有一种谦虚、友好、温文尔雅的气质,挺吸引人的。他还这么年轻,就这么有自制力。他跟我在这里见过的别的男孩子完全不同。”

我就这样含糊其词地把我脑海里对他的印象变成自己的话说出来,伊莎贝尔专注地看着我。我说完的时候,她轻轻地叹了口气,仿佛心中悬着的一块石头落了地,对我嫣然一笑,笑中带点顽皮的意味。

“艾略特舅舅经常说他很佩服你的观察力。他说什么都逃不过你的眼睛,不过,身为作家,你最大的优点就是很有常识。”

“我能想到一种更宝贵的品质。”我淡然道,“比如才华。”

“你知道的,我找不到可以商量这事的人。妈妈只会从她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她希望我的将来能得到保障。”

“这是人之常情,对吧?”

“艾略特舅舅只会看人的社会地位。我自己的那些朋友,我是说那些跟我年纪差不多大的朋友,觉得拉里是个窝囊废。这话听着真叫人伤心。”

“没错。”

“并不是他们对他不好,谁都想对拉里好。但他们现在把他当成了笑话。不管他们怎么开他玩笑,他也不会在意,这反而让他们更加生气了。而拉里只会一笑置之,你知道现在事情弄成什么样了吗?”

“我只晓得艾略特跟我说的那些情况。”

“我可以把上次我们去马文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你吗?”

“当然可以。”

下面有关伊莎贝尔的叙述,一部分是根据她当时跟我谈话的回忆写的,一部分是根据我的想象写的。但她跟拉里的谈话很长,绝对要比我现在的叙述长得多。按照常识推断,他们在这样的场合下肯定说了许多不相干的话,而且一些话肯定还重复了很多遍。

那天伊莎贝尔醒来,见天气不错,就打电话给拉里,跟他说她妈妈叫她去马文办点事,要拉里送她。除了她妈妈吩咐尤金在篮子里放的那瓶咖啡外,为了保险起见,她又在篮子里放了一热水瓶的马丁尼酒。拉里的那辆敞篷车刚买不久,他特别自豪。他开车的速度很快,风驰电掣的速度令两人都很兴奋。他们到达那里后,伊莎贝尔量了需要更换的窗帘的尺寸,并让拉里记下来;后来他们准备在露台上吃午饭,露台上风吹不到,正值小阳春,太阳照在身上特别舒坦。那幢房子建在一条土路边上,跟新英格兰那种别致的旧式木屋相比,那房子要逊色得多。那里顶多只能说宽敞、舒适,不过,从露台望去,景色倒也赏心悦目,那头是一个红墙黑顶的大谷仓和一片古树林,树林那边,极目之处是一片棕色的田野,景色虽然单调,但阳光和深秋鲜艳的色调给当天的风景增添了一丝怡人的美好。面前那片无际的空旷令人情绪高涨。冬日,这里定是一片荒凉、萧瑟、阴郁的景象,盛夏时分,这里肯定炙热难当,只有在这个季节才会让人兴奋莫名,因为无边的景色会将你的灵魂撩拨得痒痒的。

两个年轻人胃口不错,午饭吃得很香,伊莎贝尔倒出咖啡,拉里点上了烟斗。

“亲爱的,想说什么就说吧。”他说,眼底透着一股愉快的笑意。

伊莎贝尔吃了一惊。

“说什么呀?”她问,脸上尽可能装出无辜的表情。

他咯咯地笑了。

“宝贝,你还真以为我是个十足的傻瓜啊?要是你妈不知道客厅窗帘的尺寸,我把我的这顶帽子吃了。她叫我开车把你送到这里来,还不就是因为这个。”

这时伊莎贝尔已经恢复了镇静,冲他粲然一笑。

“也有可能我觉得咱们单独玩上一天也挺好的。”

“这也可能,不过我觉得不是这样的。我猜是艾略特舅舅已经把我拒绝亨利·马图林工作的事跟你说了。”

他说这番话的时候既轻松,又愉快。伊莎贝尔觉得不妨以同样的语调谈论余下的话题。

“格雷肯定很失望。他本来觉得能跟你一起工作特别开心,你反正也要找工作的,拖的时间越久越难找。”

他一边抽着烟斗,一边望着她,温柔地笑着,她也弄不清他有没有当真。

“你知道我这辈子不想只靠卖债券为生。”

“那行啊。你可以去律师事务所,或者去学医。”

“不,这些事情我也不想干。”

“那你到底想做什么?”

“游荡。”他平静地答道。

“噢,拉里,别开玩笑。这是件特别严肃的事情。”

她的声音有些发抖,眼里噙满了泪水。

“亲爱的,别哭。我不是存心叫你难过。”

他走过去坐在她身边,抱着她。他的声音里透着一股温柔,让她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眼泪簌簌地往下掉。过了一会儿,她擦干眼泪,嘴角勉强挤出一丝笑来。

“你说不是存心叫我难过,说得轻巧,你现在就是在伤我的心。我爱你,这你是知道的。”

“我也爱你,伊莎贝尔。”

她重重地叹了口气,从他的臂膀里挣脱开来,坐开了一点。

“我们得理智点。男人必须工作,这牵涉男人的面子问题。我们的国家还很年轻,男人有责任参加国家的活动。那天亨利·马图林还说,我们国家正在开创一个新的纪元,跟这个时代相比,我们所取得的成就根本就微不足道。他说我们国家的未来不可限量,他相信到了一九三〇年,我们的国家将成为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你不觉得这是件特别令人兴奋的事吗?”

“的的确确。”

“对年轻人来说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我原以为,这么好的工作摆在你面前让你做,你肯定会很自豪的。这是多么美妙的经历。”

他只是轻松地笑了笑。

“你说得一点没错。阿莫尔和斯威夫特那样的公司会做出更多、更好的肉罐头;麦考密克那样的公司会生产更多、更好的收割机;亨利·福特会生产更多、更好的汽车。所有人都会变得越来越富有。”

“那你为什么不想接受那样的工作?”

“问得好,为什么不想?因为我碰巧对钱没有兴趣。”

伊莎贝尔咯咯地笑了。

“亲爱的,别说傻话。人没有钱可不成。”

“我有一点钱,正好可以做我想做的事情。”

“游荡吗?”

“是的。”他笑着回答道。

“你真叫我为难,拉里。”她叹了一口气。

“对不起,我这也是没办法。”

“你有办法的。”

他摇摇头,陷入了沉思中,良久没有说话。等他终于开口的时候,说的话让伊莎贝尔大吃一惊。

“人死的时候还真像死人啊。”

“你什么意思呀?”她迷惑不解地问道。

“就是这个意思。”他不无苦涩地冲她笑了笑,“人在天上的时候有很多时间可以思考,就会生出些古怪的主意了。”

“什么主意?”

“挺模糊的,”他依旧面带微笑,“没什么条理,混乱得很。”

伊莎贝尔想了想。

“你难道没想过,如果你接受了这份工作,这些事情说不定就能理出头绪了,你也会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了。”

“这个我也想过。说不定我会跟一个木匠去干活,或者去修理厂做事。”

“噢,拉里。人们一准会把你当成疯子。”

“有什么关系吗?”

“对我来说当然有关系啦。”

两人再次陷入沉默。后来是伊莎贝尔先开口,她叹了口气。

“你跟去法国之前相比,完全变了个人。”

“这不奇怪,我遭遇过很多事情。”

“比如呢?”

“噢,只不过是些平常的事。我在空军中最好的朋友为了救我的命牺牲了,这件事情很难忘掉。”

“告诉我呀,拉里。”

他看着她,眼里露出非常痛楚的神情。

“还是不要说了,毕竟只是个小小的意外。”

伊莎贝尔本来就是个非常容易动感情的人,眼里再次噙满了泪水。

“你很伤心吗,亲爱的?”

“没有,”他笑着答道,“唯一让我伤心的事是我伤了你的心。”他拉着她的手,那双坚强有力的手抓住她的手时是那样的友善,伊莎贝尔能感觉到他的款款柔情,她咬着嘴唇才没让自己哭出来。“除非我对一些事情有了自己的看法,否则我内心永远也不得安宁。”他严肃地说。跟着他又迟疑了一会儿,“这些事情很难用语言表达出来。刚想讲出来,马上就会觉得尴尬。你对自己说:‘我到底怎么啦,我为什么要纠结这个、纠结那个呢?也许只因为我是个狂妄自大的小子。做什么都循规蹈矩、随遇而安会不会更好些呢?’跟着你就会想到,一小时前还是活蹦乱跳、有说有笑的人,转眼就直挺挺地躺在那里死了。生活就是这样残酷,这样无情。你没办法不问自己,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生活到底有没有意义,还是你压根儿就控制不了自己的命运,到头来只会沦为稀里糊涂的悲剧。”

拉里说话的声音格外动听,时不时停顿一下,像是在强迫自己说出宁愿烂在肚子里的事情,但他说出来的时候,又是那样的真诚,像是非常痛苦,让你为之动容。过了一会儿,伊莎贝尔不由自主地说:“你离开一段时间会不会好些?”

她说这话的时候心中一沉,拉里半晌才回答。

“我也是这样想的。你试着不去理会公众舆论,但这事并不容易。要是舆论是敌对的,就会把你心中的敌对情绪撩拨起来,这样你内心也得不到安宁。”

“那你为什么不走呢?”

“为了你。”

“亲爱的,我们还是坦诚相对吧。现在你的生活里并没有我的一席之地。”

“你的意思是想跟我解除婚约吗?”

她嘴唇哆嗦,勉强挤出一丝笑来。

“不是的,傻瓜。我的意思是我愿意等你。”

“那可能要一年,也许要两年。”

“没关系,也许要不了这么长时间呢。你打算去哪儿?”

他全神贯注地看着她,像是要看到她的内心深处。她轻轻笑了笑,以掩饰心中的悲恸。

“我想先去巴黎。那里我一个熟人都没有,也不会有人干涉我。以前部队放假的时候我去过巴黎几次。我也说不上来,反正我总觉得到了那里后,我脑子里所有乱糟糟的想法都会慢慢得以澄清。那里是个奇怪的地方,会让你觉得你到了那里后,所有的头绪都会原原本本地理清楚。我想我在那边应该能看清自己想要走的路。”

“要是还看不清楚呢?”

他咯咯地笑了。

“那我就老老实实地按照美国人的方式生活,不再折腾了,回到芝加哥,到时候随便找份什么工作我都干。”

当时的场景对伊莎贝尔影响很大,她跟我讲这番话的时候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讲完后,她可怜巴巴地望着我。

“你觉得我做得对吗?”

“我觉得你做了唯一能做的事情,不仅如此,我认为你处理这件事情的方式非常贴心,也很大方,能切实理解对方。”

“我爱他,也希望他快乐。从某方面来看,我并没有因为他的离开感到难过,我也希望他摆脱这种充满敌意的气氛。不仅仅是为了他,也是为了我自己。别人说他一事无成,我也不会怪他们。但他们说这话的时候我真的恨死他们了,我内心深处一直很惶恐,觉得他们说得没错。不过你不要说我理解他,他到底在追寻什么,我还真的不了解。”

“也许你在感情上能够理解他,但在理智上没办法明白。”我笑道,“你为什么不马上同他结婚,然后跟他一起去巴黎呢?”

她眼底闪出一抹笑影。

“我当然求之不得,但我不能那样做。虽然我打死也不愿承认这点,但我真觉得没有我在身边他会过得好些。要是尼尔森医生没有猜错,他还没从战争的创伤中恢复过来,那他只有身处新的环境中,有新的兴趣才能治好他。等他的精神状态恢复正常后,会再回到芝加哥,像其他人一样干一番事业。我也不想嫁给一个游手好闲的人。”

伊莎贝尔从小接受的教养方式让她接受某些灌输给她的原则。她没有想到钱,因为她从来就没想过失去所需要的一切后会怎样,她只是本能地觉得钱很重要。钱和权势、社会地位可以画上等号。男人挣钱是天经地义的事,赚钱这档子事就是他的日常生活。

“你不理解拉里我并没有感到惊讶,”我说,“因为我敢说他自己都不理解自己。如果他对自己的目标讳莫如深,那也有可能是他自己都不清楚。听着,其实我也不怎么了解他,这些都是我瞎猜的:他有没有可能在寻找什么,但那到底是什么东西他自己也不清楚,也许他都不大清楚那东西是不是真的存在,不管他在战争中遭遇了什么事,他的内心都无法安宁。你会不会觉得他可能在追求某种虚无缥缈的理想?好比天文学家单凭数学推算知道一个星球的存在一样。”

“我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苦苦折磨他。”

“你是说折磨他的灵魂吗?可能他对自己都有些害怕。他心灵的眼睛能隐约看到真实的未来,但他对此并没有什么信心。”

“有时候我觉得他非常古怪,我觉得他就像一个梦游者,突然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醒来了,却想不起身在何方。战争开始前他是个非常正常的人。他最可取的一点是对生活充满热忱,整天糊里糊涂地过活,却也乐在其中,跟他在一起非常开心。他心肠很好,又那么有趣。到底是什么令他像换了一个人?”

“我也不知道。有时候一件很小的事情会对一个人带来特别大的影响,一般取决于环境和当时的心境。我记得有一次在万圣节的时候——法国人称为亡灵节——去一个乡村教堂做弥撒,那个村子在德国人刚进入法国的时候被袭击过。里面挤满了军人和穿着黑衣服的女人。墓地是一排排木制的小十字架。当悲戚、肃穆的仪式进行时,不仅女人,就连男人都哭了。我当时就觉得也许躺在小十字架下面的人比我们活着的人舒服。我把我当时的想法告诉了一位朋友,他问我什么意思。我没办法解释,觉得他肯定把我当成了傻蛋。我还记得,有一次战斗结束后,我看到法国士兵的尸体堆积如山,看起来就像一个破产的木偶剧团将一堆木偶堆在布满灰尘的角落里,因为再也派不上用场了。当时我想到的正是拉里跟你说的那句话:人死的时候还真像死人啊。”

我不想故弄玄虚,让读者误以为我对拉里在战争期间影响极深的遭遇闪烁其词,在适当的时候我一定会披露他的这段遭遇。我想他也没跟任何人提到过。但是,在很多年以后,拉里却把这段遭遇告诉了一个我和他都熟悉的女子——苏珊娜·鲁维埃,跟她讲了那个为了救他牺牲性命的年轻飞行员的情况。苏珊娜向我转述了这件事情,所以,我只能根据二手材料写这段经历,而且我是根据苏珊娜的法语翻译过来的。拉里显然跟他飞行中队的那名男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苏珊娜只知道那名男子的绰号,因为拉里就是这么跟她说的。

“他是爱尔兰人,是个红头发的小伙子,我们都叫他疯子,”拉里说,“我从没见过那么精力充沛的人。天哪,那家伙真像是打了鸡血。他长着一张古怪的脸,笑起来也很好笑,所以你只要看着他就会忍不住发笑。他是个冒失鬼,什么疯狂的事都做得出来,常常惹得上级破口大骂。他从来不懂什么叫害怕,打仗的时候哪怕差点把小命丢了,他也会笑得合不拢嘴,就像碰到了天底下最开心的事情一样。但他天生就是当飞行员的料,在天上的时候他非常沉着,非常机警。他教给我不少本事,他比我大一点点,很照顾我。这事说来挺滑稽的,我比他足足高了六英寸,要是动起手来,我能把他干趴下。有一次在巴黎,他喝醉了,怕他惹事,我还真把他揍了。

“我参加飞行中队的时候有点不适应,担心自己不行,但他经常用开玩笑的方式鼓励我。他对战争的看法很古怪,他并不恨德国佬,就喜欢打仗,跟德国佬打仗让他快活得要命。打下一架德国飞机只会让他觉得是一件特别好玩的事情。那家伙脸皮厚,做什么都疯疯癫癫的,还没什么责任心,但他身上有一种真挚的东西,让你没办法不喜欢他。他会随便花你的钱,而他身上哪怕只剩下一个铜板了,也会给你花。如果你觉得孤独、想家,或者害怕了——我那时经常碰到这样的事情,他就会瞧出来,那张丑陋的小脸会笑得满脸起褶子,再说些安慰人的话,让你的心情恢复如初。”

拉里抽着烟斗,苏珊娜等着他继续。

“我们经常连哄带骗地打假报告,这样就能一起休假了,到了巴黎后人一下野了。我们在那里度过了一段开心的时光,计划在三月初休个假,也就是一九一八年,我们早早地制订计划,打算疯玩一番。就在我们出发的前一天,飞行中队命令我们飞过敌人的防线侦察敌情。结果突然碰上了好几架德国飞机,我们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就跟敌机缠斗起来。一架飞机紧紧地跟在我后面,但我先开的火,然后想看看对方是不是被击落了。我用眼角的余光发现另一架敌机也追了上来,我先是一个俯冲想摆脱它,但是那架飞机像闪电一样朝我冲了过来,我心想这下死定了。这时我看到疯子像一道电光一样朝敌机俯冲下来,疯了似的朝它开火,敌机招架不住,只得灰溜溜地飞走了,我们准备返航。我的飞机被打得遍体鳞伤,勉强飞了回去。疯子比我先着陆。我从机舱出来的时候,他们刚把他抬出来。他躺在地上,大家都在等救护车。他看见我时,咧着大嘴笑起来。

“‘我把跟在你后面的那个讨厌的家伙干掉了’。他说。

“‘你怎么啦,疯子?’我问。

“‘噢,没什么。他们打伤了我的胳膊。’

“他脸色煞白,脸上突然露出一种古怪的神情。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就要死了,以前他从来没想过死这样的字眼。他们还没来得及阻拦他,他突然坐起来,哈哈大笑。

“‘哈哈,老子要挂了。’他说。

“说完便倒下死了。他才二十二岁。本来准备打完仗后回爱尔兰跟一个姑娘结婚的。”

我跟伊莎贝尔这次的谈话结束后,转天便动身前往旧金山,准备去那里乘船去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