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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亚当和夏娃的日记

上篇:亚当日记选

星期一

这个披着长发的新造物真是碍手碍脚。它成天吊在我的脖子上,我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我一点也不喜欢这样,我不习惯有人像尾巴一样寸步不离地跟着我。我巴不得它能和其他的动物待上一阵子……今天阴云密布,东边起风了,看来我们就要淋着雨了……我们?我从哪个鬼地方弄来这么个词?我现在想起来了——是那个新造物老用这个词。

星期二

我们正在观赏那个大瀑布。我认为,它是我们所有产业中最壮观的一部分。这个新造物称它为尼亚加拉大瀑布——它为什么要给它起这个名字,我就不得而知了。说它看起来像尼亚加拉大瀑布吧,这简直不能称为理由,这不过是那个愚蠢的新造物一时心血来潮的果实。我自己几乎从没有什么机会给任何东西命名。因为这个新造物总是在我还没来得及提出抗议之前就给所有我们遇到的东西起了名字,并且它老是用同一个借口——它看起来就像那种东西嘛!例如,渡渡鸟这个名称。它竟然说当任何人一看到这种鸟,即使只瞄上一眼,就会同意这种鸟的确“看起来像渡渡鸟”。

星期三

我造了个茅草棚躲雨,但是住在里面我的日子也毫不安宁。因为那个新造物闯了进来。我正想把它赶出去,这时从墙上的破洞里淌进来一些雨水,它看到了便用它的两只前爪背将水揩掉,同时发出一种类似其他动物在哀伤时才会发出的呜咽声。于是我动了恻隐之心,把它留下了。我希望它不要说话,可它总是唠叨终日。我这么说听起来似乎对那可怜的造物颇不公平,也显得有点尖酸刻薄、吹毛求疵,但这绝不是我的本意。我还从来没有听到过人的声音,任何新侵入我的耳朵里的怪声音都会打扰我原有的梦幻般孤独和庄严的静谧。这些声音就像那些谄媚虚伪的辞令一样令我的耳朵颇不受用。这种新的声响离我太近了,差不多在我肩膀上,或者就挨着我的耳朵,开始在左边然后又到了另一边,以前我听到的声音都或多或少地离我身体有点距离。

星期五

我们的命名工作还在鲁莽地进行下去,尽管我百般阻挠也无济于事。我的领地原有一个很好的名字,它听起来既悦耳也很美妙——叫作伊甸园。我现在私下里还叫它这名字,但在公开的场合,我一般不这样叫了。那个新造物说它里面有森林,有岩石,还有其他的景物,因此一点也不像座花园。说它像花园,还不如说它像所有其他的东西来得恰当些。因此,它没有同我商量,就给它起了一个新名字——尼亚加拉瀑布公园。它的这种所作所为使我感到了它的专横霸道。一会儿过后那里已经立起了一块牌子:

不准践踏草坪

我以前无忧无虑的生活永不复返了。

星期六

这新造物太贪吃了。眼下咱们的果子都要被它吃光了。我又用了“咱们”这个鬼词——这是它的发明创造,“是我的”这句话也是一样的,都是它的专利,近来,这个词我真听够了。今天早上起了大雾。我自己一般从来不在浓雾里窜来窜去,可那新造物喜欢。它才不管刮风下雨,每次出去不是满脚泥污地跨进屋里它决不罢休。进来就叨叨个没完,过去那种安然自得、安宁自在的日子哪儿去了?

星期日

总算是熬过去了,日子一天比一天更令人感到痛苦不堪。早在去年11月就有意留出这一天作为安息日。可在那之前,我每一周都有三天休息时间。早上我一醒来就发现那个新造物正想打那棵禁树上的果实。

星期一

这个新造物说它的名字叫夏娃。很好,我没意见。它说,如果我想叫它到自己身边,就叫这个名字。我说简直是废话,那还用得着它告诉我。这个名字显而易见使我对它感到肃然起敬;它真是一个很有意味、耐听的好字眼。它说它不是“动物的它”,而是“女人的她”。这可能还值得商榷,但是我觉得它们二者没什么两样;我关心的只是她什么时候能自己滚蛋或者闭上她的臭嘴,其他的事对我来说都没有什么实质意义。

星期二

她不时地从她嘴里喷出一个个可诅咒的名词,为我地产上的东西命名,那块浑然天成的领地上一会儿就星罗棋布着各种标牌:

由此处去旋涡

由此处去羊岛

风洞请走这边

她说这个公园将成为一个整洁可观的避暑胜地,如果能想办法吸引些游客过来的话。避暑胜地——这是她的众多天才创造中的又一颗明珠——仅仅是串词语,毫无意义可言。什么是避暑胜地?但是切记不要拿这样的蠢问题去烦她,她最恨人家要她解释什么了。

星期五

她想方设法蒙骗我,甚至是苦苦哀求我,请我再也不要去观赏那个大瀑布了。她说去那里总让她觉得浑身起鸡皮疙瘩。我简直对她的所作所为感到莫名其妙;我已经习惯去那里了——我在它的水流中感到清凉快意。我一直认为在其中漂流冲浪,感受它的清澈凉爽才真正体现了它的价值。据我看,这些瀑布没有其他的用处,即使造物主创造时有他自己的意图。而她却说,它们存在的唯一目的是营造壮丽的景观——正像犀牛和乳齿象一样,它们的存在有其自足的价值。

我坐在一只木桶里在瀑布上漂流——由于对她感到不满。我坐上一只木盆——还是出于心中的愤懑。我穿着无花果做的裙子在涡流险滩中冲浪游玩,衣服被弄破了。因此,她没完没了地抱怨我的挥霍浪费、不知好歹。我在这里生活得百无聊赖,很不顺心。我真的需要改变一下生活环境。

星期六

我上个星期二晚上从我的那个窝棚里逃出来了,一连走了两天,现在我又在一个幽僻之所建了另一个藏身处,我注意涂掉自己一切可能被追踪的痕迹。但是借助她所驯养的一只叫狼的动物,她还是把我找到了。又来制造那种可怕的噪声,同时也将漏洞里冲进来的雨水排出去。我被迫和她一起重返故里,但我时刻准备着一有时机就再次出逃。而她还是忙忙碌碌地做着一连串的蠢事。比如,她想去搞清楚那些被叫作狮子和老虎的动物为什么要以花草为食。然后,她断言从这种动物长着的牙齿可以预测它们迟早有一天会互相蚕食,如果真的像她所说的那样的活,依我的理解,到时候就会带来一种伊甸园里从来不曾有过的东西,那就是“死亡”。我曾经说过,我的领地里的生物还从来不知道“死亡”二字。如果真如此的话,那才叫惨哪!

星期日

总算又把今天打发过去了。

星期一

我相信我终于明白整个星期派何用场了,它的用处无非是让我们有时间从星期日的疲劳中调整劳累的身心。这好像很有点道理……她又在爬那棵树了。我用土块把她从树上打了下来。她说不会有人看见的。她认为即使撞上任何危险她都能理直气壮地为自己开脱。我把我想到的这句话告诉她。“理直气壮”这个词给她的印象很深刻,她简直开始要对我大大地崇拜起来了——当然其中也不乏嫉妒的成分,我是这么看的。它的确是一个不错的词。

星期二

她告诉我,她是从我身上取下的一根肋骨做成的。这种说法不是耸人听闻的话,也至少和扰人视听差不多。我身上的肋骨一根不差……她如今又在为鹫犯愁,她说鹫很不适应以草为食,她害怕用这种方法不能把它们养大,她觉得它们更愿意吃腐肉。必须让它们顺应自己的天性,率性而为才会茁壮成长。我们是绝不可能推翻整个计划在园里喂养这种鸟的。

星期六

昨天,她失足落入池塘里了,当时她正全神贯注地欣赏池中自己的倒影——她常干这号事。这使她差点被淹得背过气去了,感觉很不好受。这场遭遇使她深为生活在塘里的生物感到忧心,她把那种生物称为鱼,因为到现在她还是老毛病不改,继续把各种名字像贴狗皮膏药似的到处乱贴,不管别人需不需要这个名字,也不管叫它们这个名字它们会不会跑过来,她都一味任性而为。对她这种笨蛋来说,她才不在意结果是什么呢,只要自己高兴只要对得住自己蠢笨的良心就行了。昨天晚上,她从池子里抓到了很多鱼并把它们都带到屋里来,然后把它们放到床上盖上被子保暖,整天我都在不时去照看它们,可是我看不出它们比以往更高兴到哪儿去,不过是变得更加安宁些罢了。我想到了晚上我就把它们全都扔到屋子外面去。我再也受不了跟它们睡在一起了,因为我发现如果我不穿衣服和它们又冷又黏的身子贴在一起是件极不舒坦的事。

星期日

又混过去了一天。

星期二

她新近结识了一条蛇。园中的其他生物都感到很高兴,因为平时她总是拿它们开刀,没完没了地烦它们;我也觉得如释重负,因为那蛇能说会道,这的确帮了我一个大忙,我终于可以耳根清净几天了。

星期五

她对我说,那条蛇劝她去吃那棵树上的果子,并说这样做就会受到一种非常好的、很体面的、奇迹般的教益。我劝她说,那样做也可能会带来另一种严重的后果——那样就会把“死亡”引到这个世界里来的。我后来才知道说这句话又是一个更大的失误——我本该把它咽在肚子里不要说出来的。这句话只会激发她的一个坏主意——她也许可以凭借死亡的威力营救那些病恹恹的鹫,同时为那些处于绝境中的狮子和老虎提供一些鲜肉。我要她离那棵树远点,她说她就不。我预感灾难就要降临了。

星期三

我已经过上了丰富多彩的生活。昨晚我又逃出来了,我骑在一匹马上狂奔了一整晚,我希望自己能躲到一个别的什么国家去,在预感的灾祸来临之前与那个所谓的尼亚加拉公园彻底划清界限,可是事与愿违。太阳升起一个小时后,那时我正驰骋在一个百花竞放的大草原上,那草原上有成千上万的动物在那里或安详地吃草,或随意地躺在草地上歇息,或互相逗弄玩耍,它们显得随心所欲、优游自在。可是顷刻之间乱了套,草原上突然响起一阵令人恐惧的噪声,如暴风雨一般咆哮着。几乎就在同一时刻,广袤的大平原上硝烟四起,在狂热的骚乱中每一只动物都在厮杀自己的同类。我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夏娃已经吃了那禁果了,死亡也随之来到尘世间……老虎毫不在意我呵斥它们住嘴,竟把我的马吃了。如果我还待在那里,没准儿连我自己也成了它们的腹中物——我才不干呢!于是我只好仓皇地从那儿逃走了……我在园子外找了个地方住下来,在那里舒舒服服地过了几天好日子,可好景不长,我又叫她给追查到了。找到我之后,她把我在的那个地方称为托纳万塔——她说它看起来就像那样。实际上,这次我没有为她的到来感到很不高兴,因为在平原上仅留存下来的果子都是被挑拣过后剩下的又瘦又小的玩意儿。她还记得给我带了些那种树上的果子。我太饿了,巴不得马上把它们吞下肚去。这样做的确有违我的初衷,不过我发现这种信念在现实的强力面前是如此的软弱无力,除非一个人总是吃得饱饱的,否则,还奢谈什么信念……她来的时候下身穿着一条由一些长着叶子的枝条或藤蔓编成的裙子,于是我问她周身弄些劳什子干什么,边问边顺手将它扯下来扔到地上,她脸上现出尴尬羞涩的笑容,脸变得通红。以前我从没有看到过哪个人羞涩地笑着或者脸变得通红,对我而言这似乎显得不很体面,有点暧昧,简直是一副白痴相。她说,用不了多久我也会亲身体会到这种滋味。她说得一点不错。尽管我仍然饥肠辘辘,可我只好把那个只吃了一半的苹果放下了——这肯定是我曾见到过的最好的苹果,毕竟它已经熟透了——我不得不赶紧把那些从夏娃身上扯下来扔在地上的枝枝叶叶往自己身上裹,同时厉声叫她走开去弄些枝叶来把自己收拾起来,不要在这里当现世宝。她奉命而行。然后我们匍匐着走到开始那些野兽互相残杀的那个战场,收集了些皮毛,我让她用骨针把它们缝起来做两套能在公众场合穿得出去的衣服。的确,它们穿在身上很不舒适,可是它们相当时髦、好看,这不就是衣服的主要用处吗?……我越来越觉得她算得上是一个好伴侣。我知道,如果没有了她我将会是多么孤独和沮丧。还有呢,她说从此以后我们将注定要一起为我们的生活而奔波。以后她是会有很大用处的。我会让她服从我的意志行事的。

十天之后

她硬把那场灾难的起因归结到我身上!她说,态度显得极其认真而诚恳,那条邪恶的蛇一再地向她保证,那棵树上长着的禁果是栗子而不是苹果。我说这跟我毫无关系,况且,我也从来没有吃过什么栗子。她又说,那条毒蛇告诉她所谓的“栗子”是一个比喻用语,指的是一个陈腐发霉的老笑话。听到这里我的脸倏地变得惨白,因为我以前也常编造一些玩笑来打发无聊的时光,它们中可能有某些还是可以被归为此类的,虽然我一厢情愿地假设在自己讲那些笑话的时候,它们还是相当新颖的。她又问我,当那场灾难发生的时候我在说这种老得发霉的玩笑话没有。我迫不得已承认的确当时自己对自己讲了一个老笑话,可是声音不大。这也是事实。当时我正想到我们园子里的那挂大瀑布,我就自言自语地说:“要是我能再看一眼那瀑布声势浩大地奔涌而下该多好啊!”然后立即有个即兴的想法闪现在我的头脑里,我任由自己的想象展翅飞翔,脱口而出道:“要我能回那里看看它一泻而下的声威那就再好不过了。”——当草原上的那些生物爆发战争互相残杀时,我快要被自己内心里对它们的自相残杀的蔑视和嘲笑窒息了,我还是赶紧逃命吧!“哪里,”她说,带着胜利的口吻,“就是这事,那条蛇所说的就是这个笑话,并称之为破天荒的大笑话,还说这笑话堪与创造天地万物之说共存。”哎呀,我的干系不小,我真不该那样诙谐逗笑。唉!要是我从来没有这些奇特的念头该多么好!

第二年

我们给那个东西取名为该隐。她捉住它的时候我正在伊利河北岸一带安置陷阱捕捉猎物。她是在离我们挖好的掩蔽壕一两英里外的森林里把它抓到的——或许是离那里四英里吧,她对具体离那里有多远搞不很准。那个家伙激起我们一些朦胧的记忆,或许它是我们的亲属也说不定。她是这样想的,但以我的判断,这绝对是错误的。由于它的身体的大小与我们有很大的差别,保证了我的结论的权威性,我的结论是,它是与我们不同的一种全新的物种——也许,它是一条鱼。可是,当我把它放进水里试一试,它却往下沉,接着她就冲进来把它从水里捞了出来,使我没能做完这个试验以便确定它的真实身份。我仍坚持认为它是一条鱼,可她对它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显得有些冷淡,也不愿意让我继续自己的试验。我真搞不懂她的意图。这个新来的生物好像整个改变了她的性情,使她失去了所有的好奇心,同时也反对别人搞点试验。她在它身上倾注了很多心思,这种关心定比她对别的动物来得强烈,只是我不能讲明白她的这些变化从何而来。也许她的神经错乱了——每个迹象都表明这点。当那东西想咕哝点什么,或者想到水里去玩一下的时候,她总是心疼地把那条鱼抱在怀里,一抱就是半夜。有时候,当她看到有水从那小家伙看东西的那两个孔中流出来时,她总是轻拍那鱼的背部,同时嘴里发出温柔关爱的声音,轻声细语地安慰它,那时她脸上透出真切的怜爱和焦虑之情无以言喻。我从没有看到她以这种方式对待过其他的鱼,这使我忧心忡忡。她过去也曾经这样抱过虎崽,并与它们玩耍,这是在我们失去伊甸园之前的事,那时不过就是同它们玩玩而已,没有别的;每当那些小虎崽不吃东西的时候,她可没有像对这个东西一样焦心地劝了又劝。

星期日

她没有做事,好几个星期天都如此,躺在那里,没精打采,可她却喜欢那鱼儿随意地在她身上打滚儿;她弄出些傻里傻气的声音来逗乐它,她还装模作样地用牙齿嚼它的两只爪子,这种方式把它逗得咯咯大笑。在这之前,我还从没见过一条能笑的鱼。这使我对自己以前所下的结论心存疑虑……我自己也开始喜欢星期日了。整整一周的监管工作使我心烦意乱,一周应该多几个这种星期日。以往的星期日总觉得闲得发慌,可现在却觉得星期天很受用。

星期三

它根本就不是什么鱼。我实在是搞不清它是什么。当它觉得不顺心的时候,老是大发雷霆,发出恶魔般的怪声响;而当它高兴的时候,嘴里就不停地嘟噜着“咕——咕”的声音。它不像我们中的任何一个,因为它不会走路;它也不会是鸟,因为它不能飞;它也不是一只青蛙,因为它跳不起来;它也不可能是一条蛇,因为它也不会像蛇一样爬行。我开始确信,它并非一条鱼,可是我没机会去弄清楚它到底会不会游泳。它老是整天躺在床上,而且总是背靠在床上躺着,双脚朝上。我以前从来没有看到任何动物像它这样子。我对夏娃说我相信它是一个没法破解的谜;可是她仅仅对“谜”这个词赞叹不已,并不了解它的真实意义。以我的判断,它要不是一个“谜”,要不就是某种虫子。如果它不幸死去,我倒要把它解剖开来,看看它体内的构造。我还从来没有碰到这么棘手的事呢!

三个月之后

我的疑虑不但没有消除反而愈来愈加重了。我几乎都要急得睡不着觉了。那家伙现在不再只躺着了,它开始用它的四条腿爬来爬去。不过它的四条腿有别于其他种类的四条腿的动物,因为它的两条前腿出奇的短,这导致了它下身的那玩意儿怪不舒服地高高挺起。这实在是极不雅观。它现在真的越长越像我们了,可它行走的姿势又分明显示出它并不与我们是同类。它短短的前腿和颀长的后腿表明它可能是袋鼠家族的一名成员。但它和袋鼠这个物种有着显著的不同,因为袋鼠是跳着走的,可是它却从来不跳。也许它是属于一个更奇妙、更有吸引力的种类,以前还从来没人把它归入哪一类吧!由于是我发现了它还没有归类,所以我理所应当地认为我有权保障自己的发现权,于是我把自己的名字附加在袋鼠类的后面,然后它就有了一个别出心裁的名字——亚当袋鼠……我想它来到我们这里时还很年幼,因为从那以后它简直是一个劲儿地长。现在,它已经长到刚来的五倍那么大,就像它过去那样,一不顺心它就要弄出些古怪的噪声,不过现在的声响与起先相比响亮了二十二到三十八倍。恐吓它停止吵闹也无济于事,它反而变本加厉了。因为这个原因我只好另谋他途来改造它。她通过轻言细语的说服教育来安抚它,或者干脆就用把它想要的东西交到它手上的办法来缓解它的胡闹,而她原先告诉过我她是绝对不会把这些东西给它玩的,前面我已说过,当它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我并不在家,她跟我说她是在林子里发现它的。不过令人难以相信的是它竟然是那个物种中绝无仅有的一只,但事实或许真是如此。因为我一连几周累死累活想在那个林子附近一带找到另一只同种类的生物用以增加我的收藏,同时也可以为那小家伙找个玩伴。因为我们相信只要有个同伴陪它玩玩,它那暴躁的脾气就会渐渐安静下来,这样我们就可以更容易管教它了。但是这种搜捕总是无功而返,在那里没有发现它的同类的任何踪迹;最让人感到不解的是,哪里都找不到它们的足迹。它们只能在地面上生存,这是确信无疑的;既然如此,它们怎么会在地上四处走动后却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呢?我也曾经在那附近设置过一打以上的陷阱,但毫无用处。所有的小动物我都捉到过,可就是没见到过那种东西。我想那些误入陷阱的小动物只是出于好奇,想弄明白为什么要把奶放在陷阱里,它们才会落入圈套。实际上它们从来就没吃过奶。

又过了三个月

这只袋鼠还在不停地长,这的确让我感到极为蹊跷、困惑。我从来没有见到哪种动物需要如此久的生长期。现在它的头上开始长出一些绒毛,这种毛一点也不像袋鼠的皮毛,却酷似我们的头发,不过它比我们的头发更细更软些,毛发的颜色也是红色,而不是黑色的。一想到这个在动物学上难以归类的怪异东西竟在成长过程中如此变幻莫测、令人困扰,我就险些丧失理智。假设我可以擒获另一只——不过这是毫无希望的;它绝对是属于一种新变种,独一无二的标本,这是显而易见的。我也确实抓过一只真正的袋鼠,并把它带回家里,心想那家伙由于孤单一定很愿意与之为伴的,因为有个伴总比一个人好点吧!我想任何一只境况可悲、孤零零的动物都是希望从别人,甚至是陌生人那里得到些亲昵和同情的吧!即便是这些陌生者既不熟悉它的生活方式和习惯,也不知道怎么去让它感觉它已经处在一群朋友之中,但我又想错了——当它一看到那只袋鼠便歇斯底里地大发作一通,最后竟昏过去了,这使我确信在此之前它还从来没有见过一只袋鼠。我很同情这只不停吵闹的可怜家伙,不过我觉得要把它哄高兴,我的确无能为力。要是我能把它驯得乖乖的——可是这好像绝无可能;我越想要制服它,事态就会变得越糟糕。每当我听到它委屈时发出的雷霆般声嘶力竭的哭喊,我真是柔肠寸断,伤心欲绝。我想把它放走,可是她就不听。她真是太残忍了,简直有些变态,不过也许她也有自己的道理。如果把它放出去的话或许它会更加孤苦无依,因为迄今为止,连我都还没有发现任何一只与它同类的动物,它又怎么能找到呢?

五个月后

它不是袋鼠,绝对不是,因为它现在可以抓住她的手指站立起来了。还可以用两只后腿站立踉踉跄跄地走几步,然后跌倒在地。它可能是某种熊,可它又没有尾巴——还有,除了头上以外,它身上没有长毛。它还在继续长——这种现象真稀罕,因为一般的熊到这时早就已经停止发育了。熊这种东西是令人畏惧的——自从那场灾难发生后更是如此——我居然让这种危险的动物不戴口笼在这个地方随心所欲地爬了这么久。要她同意把它赶出去的话,我会答应给她抓一只袋鼠回来玩的,可是这个希望又落空了——我想,她是存心想把我们置于如此愚蠢的危险境地里。她利令智昏了,可她以前从不这样胡闹。

两周之后

我查看了它的嘴,目前它还不是很危险:因为那里面只有一颗牙齿。它现在也还没有长出尾巴来。不过现在它弄出的声响比以往什么时候都要大——而且主要在晚上。我已经搬出去住了。不过早晨我总回那里去吃早餐,顺便看看它长出新牙齿没有。到它满嘴都长着牙齿的时候我就必须要赶它出去,不管有没有长尾巴,因为对熊来说没有尾巴同样危险可怕。

四个月后

我外出到这个地方狩猎捕鱼已有一月之久,她称这儿为“野牛”。莫非是因为这里根本就见不到一头野牛?除此之外,我的确想不出她有任何理由起这个名字。就在这段时间,那熊已学会全靠它的后腿摇摇晃晃地到处走,还叫着“爸爸”“妈妈”。它无疑是熊的一种新变种。它那酷似说话的声音或许只是某种巧合,当然,其中既不存在任何用心,也不包含什么意义。但即使如此,它的这种能力也是超乎寻常的,任何其他的熊都不可能有这种本领。鉴于它对人话有很好的模仿能力,再加上它周身都没长毛还没长尾巴这几点,足以证明这是一只新品种的熊。对它的习性进行进一步研究将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课题。同时,我决定要深入北部森林里去探险,彻底搜寻它的同类。在那里的某处肯定还会有另外一只,那样如果把它和自己同类的伙伴放在一起可能危险性小些。我准备即日出发,但我走之前要先给它戴上嘴笼。

三个月后

这搜捕工作简直是疲于奔命,结果还是两手空空,无功而返。而我外出时,她甚至没有出自家的门,就轻而易举地抓到了另一只!这样的好运从来没有光顾过我。就算我在这林子里打上一百年猎,我可能也碰不到这号事。

翌日

我把这新来的家伙与原来的那只两相对照,清清楚楚,它们是同类。我想把它们中的一个制作成标本收藏起来,她总是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来袒护它们,所以我不得已放弃了这个想法,虽然我自己认为这样做很失策。如果它们竟双双逃走,这岂不是科学界的一个无法弥补的损失?那个稍大的家伙现在好像比过去听话多了,它能发出笑声并且如鹦鹉般学舌,由于它总喜欢和鹦鹉搅在一起,无疑,它从鹦鹉那里学会了说话,它的模仿才能真是非同寻常。如果它们最后被确认为一种新型鹦鹉,我肯定会惊得目瞪口呆;不过想想也没什么可感到震惊的了,因为从它刚来被误以为是鱼开始它的身份就不停地发生变化,时而这样,时而那样,直至想遍了所有物种。新来的这位现在的样子和大的那个刚来时一样难看,同样是硫黄和生肉般的肤色,脑袋光秃秃的没长一根毛。她叫它亚伯。

十年后

他们都是男孩儿,多年前我们就明白了。他们刚来时那小小的尚未发育成形的样子迷惑了我们,以至于我们想都没把他们往人身上想。现在我们又有了一群女孩子。亚伯是个好孩子,可是假使该隐被一只熊吃了,可能对他有利多了。这么些年过去了,我才明白自己一开始就误解了夏娃;我现在觉得同她一起生活在伊甸园之外远比我一个人独自生活在里面要开心得多。当初我总嫌她喋喋不休,可如今倘若那声音归于沉寂,从我的生活中消失,我会感到莫名的沉闷和孤独。我衷心感谢那树上的禁果,正是它让我同夏娃相依为命,让我切身体会到她善良的心和令人愉悦的性情。

下篇:夏娃日记选

星期六

到目前为止,我来到这个世界差不多一整天了。我是昨天来的。我猜事实大概也是如此。也只能是这样,因为如果真有一天叫作前天的话,那天我也碰巧不在现场,否则我多少应该对它有点印象。当然,不排除另一种可能性。我实际上前天就来了,只是我当时没有留心把它记载下来。不错,完全可能这样!不过,从今天起我要引以为戒,时刻保持警惕,假如还有像前天那样的日子出现,我一定要把它赶紧记录下来,以防它悄悄溜走了。那就让我从现在起尽量避免这份记录流于含混不清,因为我有某种直觉,多年后,这些貌似琐碎的生活细节将会对历史研究做出不可估量的贡献。因为我很喜欢做实验。我觉得写日记就是一种实验;这个世上再没有一个人比我更热爱做实验了,因此我渐渐深信我自己不是任何别的东西——不过是一个实验品而已,我的生活是一场实验,而我是其中的一个实验品,仅此而已。

倘若我自己是一个实验品,那我会不会是绝无仅有的实验品?不会的,我认为自己绝不可能是唯一的实验品,我想除我以外,其他东西也应成为这实验的一部分。诚然我在实验中应该唱主角,但我也承认除我之外,其他的实验品也应占有一席之地。我在其中的主导地位是天赋的呢,还是我必须时刻为捍卫自己的地位而拼搏努力?也许是后者。凭直觉,我知道只有那些需要持之以恒,需要不断争取守护的东西才会有至高的价值。(这句格言很不错,我认为对我这样的年轻人来说实在是大有教益。)

看来,今天发生的一切远比昨天要好。昨天的一切都在匆忙急就中完成,山峦显得粗糙不平,某些大平原上四散着垃圾和废墟,以至于整个平原的模样叫我目不忍视。高贵优雅的艺术品绝不可能仓促而就。我现在所在的这个壮丽无比的新世界真可谓一件最高贵、最优美的艺术品,尽管费时不多,但它似乎完美得无可挑剔。或许某些地方的星星过于拥挤,某些地方的星星又过于稀疏,但毫无疑问,这种微瑕是不难补救的。昨晚月亮逃走了,它开始悄悄地往天边上溜过去,最后从自己的轨道上逃脱了——损失巨大,一想到它的逃逸就令我肝肠寸断。天空中没有别的装饰物和玩具能与之媲美,因为它是如此的精致漂亮。我们本应该把它拴得牢牢的。假设我们能把它抓回来该多……

可是,谁说得准它逃到哪儿去了呢?再说,像这样的宝物谁抓到了都会把它偷偷关起来。我这么说是因为如果是我也会这么干的。我相信,在别的任何事情上我都能做到坦诚老实,不过我渐渐开始意识到:我的性情中的核心和要害是爱美的天性,强烈地渴求美的欲望,要是我抓到这么个月亮,而这个月亮的主人又不知道它在我手上,此时你要再相信我会坦诚老实、乖乖地把它交出来的话,你就未免对我估计过高。我可能会把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现的月亮放走,因为我害怕自己的偷窃行为被人看到了;可如果在黑漆漆的晚上看到它,我简直找不出什么借口原谅自己竟然向别人说自己曾看到过它。因为我的确好爱那些月亮,它们都好漂亮好罗曼蒂克。我巴不得有五六个月亮,那样我就可以成天不睡觉,我会躺在那个长有苔藓的岸边孜孜不倦地瞻仰它们的美丽姿容。

星星当然也是好的。我希望我能捉一些来点缀我的头发。可我想这是难以如愿的了。要是你知道它们离我们有多么遥远,你一定会很惊讶的,因为它们看起离我们并不很远。昨晚,当它们第一次闪耀在我眼前,我就想用一根竹竿敲几个下来,可是竟然沾都没沾到它们的边,奇怪吧!然后我想是竹竿太短,就用石子用力扔出去想把它打下来,直到我干得筋疲力尽,也没搞到一个。这主要是由于我是左撇子,因此命中率极差的原因。即使我先前瞄准的是这一个,命中的却是离它足有十万八千里的另一个,我也绝不会为此深感意外的。不过有时候我的确差点就命中它们了,因为我分明看到了一个黑点径直飞向那个光晕的正中心,这种情况起码出现了四五十次,但最终还是差那么一点点,要是我能持之以恒再多坚持一会儿,说不定我早捉到一个了。

我为此哭了一小会儿,这也正常,我认为,对我这种年纪来讲这是很自然的。过后我好好休息了一场,然后挎着一只篮子,向天际走去,那里的星星差不多就长在地上,我只要弯下腰就能拾起一篮子。那样可能更好,在那儿我可以轻手轻脚地抓住它们,而不会像从高处敲下来一样把它们摔坏了。但是到天边的路途之遥远超乎我的想象,最后我只得打消了这个念头;我太累了,简直再迈不动一步。再说,我的腿又酸又痛,简直让我无法忍受。

我走不回家了,因为我已经离家太远了,况且天气又开始转凉了。不过我找到一些老虎,在它们中间躺下来,这种滋味别提有多舒服了,它们的呼吸闻起来甭提多么芬芳香甜,令人心旷神怡了,因为它们都靠吃草莓过活。我以前从没见过一只老虎,可是一看到它们身上的条纹,我就知道它们是老虎。如果我自己搞到几张那种皮的话,我一定要用它做件可爱的睡袍。

今天我对距离有了些新的认识。我是如此急于抓住各种美好的事物,以至于总是轻率行事。有时候是在当它离我太远的时候,有时候是它离我只有六英寸或仅有一英尺的时候——啊呀,可其间隔着荆棘!我算学到了一条教训,我自己因此创造了一条格言,全凭我自己的思考——我是首创者。一朝被棘刺,十年怕杂草。我觉得这条格言对每个年轻人来说都极有裨益。

昨天下午,我跟在另一个实验品的后面,同它始终保持着一段距离。如果可能,我想弄明白它是何物。可我始终分辨不出它到底是什么东西。我觉得它可能是一个男人。我以前还没有见到过人,可它那样子看起来就像是个人嘛!我相信它确实是个男人。我意识到自己对它的好奇心远远超过了对其他的爬虫。如果它是一只爬虫,我想它该是一只爬虫吧;因为它的头发蓬乱,有着两只蓝眼睛,活脱脱一只爬虫。它没有髋部,它的某个部位像一根胡萝卜;当它整个身子直立起来,伸展开四肢时活像一个吊货架。因此我认为它是一只爬虫,但它也可能会是一座建筑物。

开始我有点怕它,每当它转过身子我就开始逃跑,因为我误以为它要追赶我。可渐渐地我发现它那么做不过是想摆脱我的跟踪,从那以后我就没什么好怕它的了,只管几个小时地跟在它身后,跟它保持着二十码的距离。我的跟踪使它心烦意乱,很不高兴。最后,它越发烦躁地爬到一棵树上。我在下面等了很长时间,最后只好放弃这种傻等回家去了。

今天跟昨天一样,我还是一直尾随在它身后,它只好又爬上了树。

星期日

它还在那棵树上,看起来它好像正在歇息。可我知道这肯定是它的一个花招。星期天并不是安息日;造物主指定的安息日是星期六。在我看来,这家伙只热衷于休息,而其他的事都激不起它多大的兴趣。假设我休息那么久准烦透了。老是这样坐着望树就已经让我烦得要死。我真想知道这家伙有什么用,我从来没看到它干过任何一件正事。

昨晚,他们把月亮还回来了,我真是喜出望外!我觉得他们的品行真高尚。后来它又溜下去逃走了,不过这次我没有那么丧气;有了如此诚实可靠的邻居还用得着担惊受怕!他们肯定会把它放回来的。我真希望自己能做点什么表表自己的感激之情。我愿意送他们些星星,因为我根本就用不着那么多嘛!“我”的意思仅仅指“我”,不是我们,因为据我观察,那爬虫对这类事情简直是毫不关心。

它的情趣实在是太低下了,而且毫无善心。昨晚上薄暮时分我到那棵树下,看到它已从上面爬下来了,开始在池塘里抓那些正在嬉戏的小斑鱼,我只好向它扔土块,把它赶上树去,让那些小斑鱼在那里自由自在地游玩。我寻思,难道它只能干这种事?难道它真的没有任何善意?难道它对这些小生物就没有一点怜悯之心?难道它之所以被设计和创造出来就是为了完成这等不体面的事?目前看起来确是如此。其中的一块土正好砸到它的耳背上,它居然开口说起话来。这使我倒吸一口凉气,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东西像我一样说话。我没有听懂它的话,不过听起来它们似乎别有深意。

当我发现它居然会讲和我一样的话,我立即对它兴趣倍增,因为我很喜欢有人陪我说说话;我几乎整天都在讲话,甚至在我睡着的时候依然谈兴不减,我对谈话很感兴趣,倘若有个什么人愿意与我交谈,我的谈兴就会成倍增长,如果自己高兴,谈他个通宵达旦也毫无倦意。

假设这只爬虫是一个男人,那么它就不是“它”,对吗?如果用“它”就会犯语法错误,不是吗?我想我应该称它为“他”。我真的这么想。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对它通常做如下的语法分析。主格应该用“他”;宾格应该用“他”;所有格应该用“他的”。噢!我认为它是一个男人,我准备把它称为“他”,直到进一步确定它是其他的某种东西为止。这样暂时把身份确定下来总比一切都茫然不知要爽快多了。

紧接上周的星期六

整周我都在跌跌撞撞地尾随着他,想和他熟识起来。我只得滔滔不绝地跟他讲活,因为他好害羞,可我一点都不介意去讲这些话。他好像有点喜欢我在他身边了,我老是用“我们”这个友善的词,因为我想通过使用它来取悦他,使他觉得自己没有被别人孤立。

星期三

现在,我们俩在一起已经相处得很好了,我们越来越熟悉对方。他现在已经不再试图避开我了,这是一个好兆头,表明他实际上是喜欢我与他待在一起的。这实在令我芳心大悦,我开始想法子在方方面面尽己所能做些有利于他的事,这一切都为了博取他的钦佩和尊重。最后一两天,我几乎包揽了所有为事物命名的工作,这使他如释重负,因为他在这方面毫无天分,为此他显然对我感激不尽。每当遇到一个新事件需要命名,他总是想半天都想不出一个恰当的名字来挽回自己的面子,不过我小心翼翼地避免让他知道我已经知道了他的缺陷所在。无论什么时候,每当一个新造物出现在我们眼前,我总是在他有足够时间用他自己尴尬的沉默来暴露出这个缺陷前就已经脱口给它取了一个名字。用这种方法,我免除了他许多难堪。我几乎毫无类似的缺点。我一看到那种动物的瞬间,我就知道它是什么,根本用不着花时间去想,合适的名字就会脱口而出,这简直就像一种灵感,毫无疑问它就是灵感。因为我确信这些名字半分钟以前都还没有装进我的脑子里。我能凭借那些动物的体形和行为方式,直觉地感知它们到底是什么动物。

看到渡渡鸟时,他居然认为它是只野猫——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他是这么想的。可我及时救了他一把。我总是在不露声色中免除他的尴尬,以免伤了他的自尊心。我总是以一种令人感到乐于接受的略微带点惊讶的语气平和自然地道出这些名字,而绝不让他感觉我居然想借此有意要传达什么信息和教训。我说:“嗯!依我看,说不定它是渡渡鸟!”我于是解释——可我又似乎不再解释——我是怎样断定出那是渡渡鸟的,但我想,即便是这样的语调也会多少令他的自尊心受到伤害,毕竟我知道的东西他却茫然无知。我感觉他对我油然生出许多钦佩之情。这简直令我心花怒放,每次睡觉前我总是心满意足地一遍遍回想他对我的那种钦慕的表情。多么奇怪!即便我们赢得的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东西,也会令我们大喜过望。

星期四

这是我第一次品尝伤心的滋味。昨天他一直在逃避我,好像巴不得我不要跟他说话似的。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事实,我想其中一定有什么误会,因为我是喜欢跟他在一起的,我也喜欢倾听他的谈话声,如此而推知他怎么可能不喜欢和我在一起,不喜欢听我说话呢?我又没有做任何错事!但是,事实好像都在证明这是真的,于是我自觉地离开了他,孤零零地走到那天早晨我与他初次相遇的那个地方,我与他都是在那天早上被上帝创造出来的,那时我还不知道他是谁,也不想知道他是谁。而如今这里变成了我的伤心地,这里的每一件东西都使我想起他,我的心酸楚万分。我讲不清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这种痛苦的滋味我还从未品尝过。它是一种全新的感受,真是太神奇了,简直令我百思不得其解。

可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我再也忍受不了这种难熬的寂寞,我只好又到他修建的新住处去找他,想问他我到底做错了什么,我要怎么做才能重新唤回他的宠爱。可是他把我赶了出来,任凭我被雨浇透,我第一次品尝了伤心的滋味。

星期日

我现在又快乐如初了,简直快活得不得了,可我毕竟过了好几天痛不欲生的日子。如今我已经能够很好地面对他了,因此往事也不必再重提。

我想为他摘些那种苹果,只可惜我总不能命中它们。虽然我失败了,可我想我的好意他一定能明白并且能取悦他的。它们都是禁果,他说如果那么做我会闯祸的,可是如果通过闯祸能取悦他,我为什么还要在乎什么灾祸呢?

星期一

今天早上我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他了,我想因此吸引他的注意力,可惜他一点也不在乎,这真是咄咄怪事。如果他告诉我他叫什么,我肯定会很在意的,我会觉得他的名字比我耳朵里听到的其他任何声响都要悦耳。

他很少开口讲话,也许是因为他觉得自己不够聪明,想通过沉默寡言来掩饰自己那颗敏感而易受伤害的心。他迟早会发现这是他的一大损失,聪不聪明又算得了什么呢?人的真正的价值在于有颗善良的心。我希望能够使他明白,一颗仁慈善良的心是一笔财富,一笔最大的财富,没有了它智慧就会流于机巧、奸猾。

虽然他话不多,可是他的词汇量很丰富。今天早上他竟用了一个令人惊讶的妙语。显然他自己也意识到这个词别具一格,因为他后面又不经意地说了这个词两次。他这种故作漫不经心的伎俩很是拙劣,可从中还是可以看出他有着不错的理解力,无疑这种能力如果得到恰当的指引,一定会修成正果的。

他从哪儿看到那个词的?我想不出我什么时候在他面前用过。

不错,他对我的名字毫无兴趣。我尽力抑制自己的失望情绪,可我想我办不到。我从他的身边走开。我把脚浸到池水里,坐在长着苔藓的岸边。当我迫切希望有个人可以相互陪伴、相互守望、促膝谈心的时候,我总到这里来。可这一切都是不够的——那个匀称白皙的身影印在池水里——可是它又是某种东西,某种优越于纯粹的孤独的东西。当我说话的时候它也会对我倾诉;当我悲哀的时候它会陪我忧伤;它默默地用它的同情来安抚我。它说:“不要伤心,可怜无依的姑娘,我是你的朋友。”它是我的好友,唯一的朋友,它是我的亲姐妹。

这是她第一次离弃我!哦!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永远不会!永远不会!我的心重如铅,我心对自己说:“她是我所拥有的一切,现在连她也离我而去!”我的心绝望地说:“破碎了,我的心,我再也不能忍受自己的生活了!”然后我用手蒙住自己的脸,再没有任何人会来安慰我了。然而当我把手拿开,只一会儿,她又重现在那儿,一个白皙、容光焕发的美丽姑娘,我赶紧伸开双臂投入她的怀抱。

那的确是种无法言喻的幸福,一种我从未体验过的幸福。可它又不纯粹是幸福感,里面夹杂着某些令人心醉神迷的狂热。从那以后,我不再对她妄加揣测。有些时候,她暂时外出——有时一个小时,有时差不多一整天,但我就坐在那里耐心等待,不再疑心她会弃我于不顾;我心对自己说:“她有自己的事要去奔忙,或许她去短途旅行了,但她肯定会再来。”果不出所料,她总是不辜负我的希望。每当夜晚黑漆漆的时候,她就不敢来了,因为她的胆量很小;如果那时碰巧有月亮伴着她的话,一般她都会欣然前往。我不怎么怕黑,可她比我小,就怕了;她比我晚些出生。我总是一再地去拜访她,每当我的生活出现危机的时候,她就是我的安慰,我的庇护所——她的重要性就在于此。

星期二

整个早上我都在不停地干活,想动手把这块领地变得更加宜人。我故意回避他,希望他尝到寂寞的滋味后会主动跑来找我。可他并没来。

正午,我停下劳作,在花丛中追逐蜜蜂蝴蝶,这些美丽的生灵仿佛天生就具有一种卓越的本领,善于捕捉那来自天堂的造物主的恩宠,并将这种恩宠糅入自己身体里去。我采撷各种花,把它们做成花环和花冠把自己打扮起来,然后开始吃午饭——当然,是吃那些苹果;然后我在树荫下坐下来,满怀希望地等待他来找我。可他就是不来。

不过没关系。他来了也不会在意我这身装扮,因为他从来就对花花草草不感兴趣。他称它们为垃圾废物,几乎没有一样花他叫得出名字,他还为他自己能够不为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所左右而感到庆幸呢。他既不在意我,不在意这些花,也不在意日暮时分如诗如画的天空——除了修个破草棚关进去躲避那清澈爽朗的雨水外真不知道他还有点别的情致没有?□嗬!他就会把那些青瓜敲得咚咚响,看成熟没有,还在田野里四处品尝酸葡萄预测收获季节,或成日里算计着树上的果子,看他的财产是增加还是减少了,除此之外他对什么都无动于衷、无所用心。

我把一根干树枝放在地上,并用另一根较小的树枝在里面钻孔。我这样做是为了完成一个我早已想好的计划。钻了一会儿,我被吓了一大跳,从小孔里钻出一股淡薄的、半透明的蓝绿色烟雾,我吓得抛下手头的东西掉头就跑。我想它一定是魔鬼,我真的吓坏了!但我回头看,它并没有跟过来。因此我就靠在一块岩石上喘口气,歇息歇息,同时也好让我那打着战的双腿缓过劲来。然后我小心翼翼地爬了回去,警觉地看着那截木头,准备一有情况就飞奔逃窜。当我渐渐走近它时,我用手拨开面前的玫瑰花枝往外瞧——要是他在我身边多好啊!因为那时玫瑰花丛中的我显得既灵巧又美丽——可那个鬼怪逃走了。我走过去看,发现孔里有一撮粉红色的粉末。我把自己的手指伸进去,摸一摸那到底是什么。哎哟!我把手一下缩了回来,手指头疼痛难忍。我把手指放到嘴里去,不停地跺脚,还不时发出呻吟,以此来缓解我的痛苦。然后我满怀兴致,开始查看那是怎么回事。

我特别好奇,想知道那些粉红色的尘末到底是什么东西。突然我灵机一动,一个名字闪现在我头脑里,虽然我以前还从没听人说起过这个名字。它是“火”!我敢肯定它就是“火”,就像人们能够通过直觉正确地为世上万事万物命名一样毋庸置疑。所以我毫不犹豫地称它为——火。

我创造了一种以前未曾存在过的东西;我又为本来拥有无穷财富的世界增添了一种新事物;我自己意识到这点,并为自己创造的丰功伟绩而自鸣得意。我打算马上跑去找到他,告诉他这件事,希望因此能抬高点自己在他心目中的位置——可我转而又想,还是不要这么冲动,不要这么一厢情愿吧——因为他才不会在意这玩意儿呢!他会问我这种东西到底有什么用,那我该怎么作答呢?因为它实质上对什么东西都没有实用价值,它只有美,纯粹的美而已……

因此我叹了口气,没有贸然行事。因为它没有任何实际用处。既不能用它修房,也不能使青瓜长得更香甜,更不能催生果子的数量,它简直是百无一用,它是蠢物,更是无聊的虚空,他肯定会大肆诬蔑它,说些伤感情的话。但是对我而言,我一点也不觉得它卑下。我将赞美道:“哦!火啊!我爱你,你这优雅的粉红色的生灵,因为你是美的——那就足够成为你存在的理由!”我要去找些来拥入怀中,但是我暂且克制了自己一时的冲动。这时我头脑里又浮现出了另一句格言,但是它与我创造的第一句格言如此相似,以至于连我自己都怀疑它不过是前一句格言的拙劣抄袭:“一朝被火灼,十年怕木孔。”

可我还是又犯错误了。当我造出大量的火灰时,我就把它从孔里清出来放到一大把褐色的干草上,想用那个草把把它带回家去,珍藏起来,不时把玩把玩。可是狂风使劲吹在它身上,它跳起来狠狠地咬了我,我又只好扔下它逃走了。当我向后看去,发现那个蓝色的精灵蹿得老高,张牙舞爪,发狂般在空中翻滚,活像一朵红黑相间的花脸云,我灵机一动,又为它起了一个名字——“烟”!当然,这又是我的独创了,因为我从前从没有听到过这样的词。

顷刻,穿过浓烟,耀眼的黄黄红红的火光直冲云霄,我立即想好一个名字——“火焰”——我这次又没说错,这绝对是世上绝无仅有的一束火焰。它们一会儿就爬上了树,穿过浓重的烟雾不停地舔着火舌,大量的火星子从它们的嘴里喷溅出来,气势颇为壮观。我忍不住向它们拍手欢呼,在狂喜之中边笑边唱。它们是这样的新奇、壮观而又美不胜收。

他跑着到这里来,停在那里,瞪眼呆望,惊得好几分钟都说不出一句话。等缓过神来后,他问我那是什么东西。噢!真糟糕,他居然一开口就直截了当地问这个问题。当然,我还得乖乖地回答他,那我就回答吧。我告诉他那是火。如果他刚好这么问了而我又刚好知道答案这件事会令他感到不高兴的话,那也绝不是我的错,我可是从来不想激怒他的。停顿片刻他又问:

“它是怎么来的?”

又一个直截了当的问题,因此它也应该有一个爽快的回答。

“是我造出来的。”

火越跑越远。他走到火燃过的土地边缘站住往下看,问道:

“这些又是什么?”

“火炭。”

他弯腰拾起一块想仔细瞧瞧,可他立即转变了这个念头又把它扔在地上。然后他又走开了,真的没什么东西能打动他的心。

可我却兴趣盎然,那里的灰,灰白色的,又细又软,看起来很漂亮——我立刻就知道它们是什么。还有那些余烬,我也知道它们的名字是余烬。我还在这些灰烬中找到了我那些苹果,并把它们一个个刨了出来,找到它们让我觉得心情愉快,因为我正年轻,食欲旺盛。可我失望了,它们全部都被烧得爆裂开来,还粘上了黑灰。看起来它们好像腐烂得不成样子;可事实上它们并没有腐烂,它们现在吃起来比生的美味多了。火不仅很美,而且我想,终有一天人们会发现它也是有用的。

星期五

我又看见他了,可时间并不长,是在上星期一夜幕降临的时候,不过也只是那么一小会儿。我一直尝试着把我们的领地变得更像样子,为此我不停地在上面忙忙碌碌,我本希望他能看到我的良苦用心,多少夸我几句的,可我的努力并没有取悦他。他反而悄悄地逃走,弃我于不顾。同时另一件事也可能大大地触怒了他。我曾苦口婆心地劝说他不要再到那挂瀑布上去漂流冲浪。那是因为火唤醒了我的一种新感情——一种相当新奇的,决然不同于爱的感情,那就是忧伤。我还发现了其他情感——如“恐惧”。它是令人恐怖的事!我宁愿自己从来没有发现它;它给我带来灰暗的时光,它腐蚀了我的快乐,它令我发抖、打战。可我说服不了他,因为他现在还不知道恐惧为何物,因此他绝对没法真正地理解我。

亚当日记补遗

也许我该记住,她还很年轻,只是个小女孩儿,需要多些体贴。她兴趣广泛,生气勃勃,活泼快活。在她看来,世界是如此迷人、新奇、神秘,令人神清气爽。每当她发现了一种从没见过的花,她的欣喜之情简直无法言喻,她会抚爱它,照料它,不停地闻它的香味,轻声细语地与它交谈,脱口而出一堆亲昵的名字来称呼它。她还是个色彩迷:褐色的岩石,黄色的沙子,灰色的苔藓,绿色的叶子,湛蓝的天空,还有拂晓时分珍珠般的朝露,以及笼罩在山峦之上的那些淡紫罗兰色的薄雾,落日时分血红的海上隐现的那些金色的岛屿,在片片乱云中缓缓而行的有着幽怨愁容般苍白面容的月亮,及那闪耀在浩渺天宇间钻石般的星星都会令她心醉神迷——在我看来,这些东西毫无实用价值,可因为有着迷人的色彩和庄严肃穆的外观,就足够令她痴迷了。要是她可以一次性安静下来沉默一两分钟不说话,那倒是件稀罕事。如果真的如此,我想我会愿意时刻见到她的;实际上,我相信自己完全会愿意见到她,因为我已渐渐开始意识到她有着超凡脱俗的美,一个惹人怜爱的造物——灵巧,娇柔,整洁,丰满,匀称,敏捷,优雅;有一次,当她站立在一块大石头上,她的肌肤犹如大理石般白皙,整个身子沐浴在柔和的阳光中,她充满青春活力的脸庞微微后仰,用一只小手遮在两只眼睛上,挡住刺目的阳光,看那些在蔚蓝苍穹中自由飞翔的鸟,那一刻我意识到了她令人心动的美。

星期一正午

如果在这个星球上有一件东西是她不感兴趣的,那这种东西一定在我的知觉能力之外。我对那些动物一点也不感兴趣,可对她而言却绝非如此。她毫无种族歧视观念,她对所有的造物都一视同仁,她认为它们每一个都是弥足珍贵的,每种生物都讨她喜欢。

当那只威力无比的雷龙大步跨进我们的藏身处时,我认为一场大灾难就要降临到我们身上了,而她却把它看成自己意外收获的一个活宝。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两人看待事物的观点完全缺乏和谐一致。她想把它驯养在家里,我却认为我们最好紧急搬迁,让雷龙在这里乖乖待着最安全。她相信只要温情脉脉地对待它,它那火暴的脾性会得到改善的,那样它会不失为一只好宠物;我说让一个有着二十一英尺高、八十四英尺长的宠物待在这个地方很不合适,因为,就算是最好的假设,这只雷龙对我们毫无恶意,可是它一在屋子里坐下,所有东西都会被它压垮。因为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它的眼神看出它时常做事都是漫不经心。

她还是老样子,坚持要收留那只巨兽,她真的不想轻易放弃它。她想我们可以用它来开个牛奶场,她还想让我帮她干挤奶的活,我可不干,那么做简直是太冒险了。何况它是只公雷龙,并不是母的,而且我们也没有梯子可以爬得那么高。然后她又想骑在它背上观赏风景。它的尾巴拖在地上长达三十到四十英尺,活像一棵倒地的大树,她想从它尾巴爬到它背上去,可她想错了,当她爬到那较陡峭的部位时,由于上面溜滑,她又滚到尾巴尖上,要不是我在那里当护花使者,她早就摔得鼻青脸肿了。

她现在该满意了吧?绝不会。任何事除非被事实证明,否则她绝不会满意;未被证实的理论绝对休想使她相信,更别想让她按之行事。这是一种科学精神,我也赞同;这种实证精神打动了我;我感到它的影响力巨大;我与她待在一起的时间越长,我就越发相信自己也有坚持这种精神的必要。嗯!她还有一个关于这个庞然大物的理论未得到证实:她认为要是我们坚持训练它,友好耐心地对待它,当它性情温顺下来后,我们可以让它站在好深的河水中给我们当渡桥。当一切迹象表明它已经被驯化得很好了——至少在她看来是这样——这时她开始证明她的理论,可是理论失败了。每次当她把它赶到河里的恰当位置,自己爬上岸来想从它身上渡河的时候,那只巨龙总是尾随在她的后面上了岸,活脱脱像一座温驯的宠物山。它总像其他动物一样,它们总是模仿人类行事。

夏娃日记续

星期五

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今天,我都没有见到他。一个人孤零零地熬了这么长时间,不过,哪怕是孤独也比讨人嫌要好得多。

我必须有个伴——我天生是为了伴侣而活,我想——所以我以动物们为友。它们有着无穷的魅力,它们有着最温柔的性情和最礼貌得体的处世态度;它们从来不会显得尖酸刻薄,也不会让你感觉你的存在给它们造成了威胁;它们常常对你展露如花笑颜,轻摇它们的尾巴,表示自己对你的眷恋和喜爱;如果它们与你在一起,它们总是随时准备跟你嬉戏玩耍,四处郊游,乐意满足你的心愿。我觉得,它们才够得上是纯粹意义上的绅士。这些天来我与它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开心的时光,使我不再感到孤寂。孤寂!不!我并不寂寞。啊!它们总是成群结队地围绕在我身边——有时在我周围方圆四五英亩的土地上都铺满了我的伙伴——简直令人目不暇接、数不胜数。当你站在高高的岩石上四下环顾,你就可以看到在你周围形成了一个皮毛的海洋,这个海洋变幻莫测、斑驳陆离,一直延展到远方,各种亮丽的色彩即刻令你双眼大放异彩,此起彼伏的皮毛光泽、闪烁的阳光、波浪般的斑纹都会令你产生一种犹如置身于一汪满是艳丽花朵的湖泊中的幻觉,只有你定下心来,才知道它并不是真正的湖。这里也有成群结队好与人打交道的鸟,它们飞旋的翅膀能掀起阵阵狂风,当阳光直射在它们翻动雀跃的翅膀上时,呈现在你眼前的是片片燃烧的色彩焰火,它们足以灼伤你的双眼。

我曾与这些动物到远方同游,使我眼界大开。我想,我几乎对这个世界无所不知了,因此,可以说我是世上第一个旅行家,独一无二的旅行家。在行程中,我们所见到的景观是那么壮丽——这儿的景象没有一样赶得上那些洋洋大观。为了舒适,我骑上一只老虎或一只豹子,因为它们的毛很柔软,浑圆的背部令我感到惬意,还因为它们都是那么温良的动物,但是如果是长途跋涉或者为了看到更美的景象时我就会骑着一头大象。它总是用它的长鼻子把我卷起来轻轻放到自己的背上,而下来的时候我靠自己就行了;当我们到达歇息处,它便蹲在地上,让我从它的后背上下来。

鸟和动物总是友好地彼此相处,它们对任何事都不会产生争执。它们总是喜欢讲话,它们总是滔滔不绝地跟我促膝谈心。可它们的话很可能是外国话,我怎么听都听不懂一个字。可它们能听懂我的回答,特别是狗和大象。这令我颇感惭愧。这说明它们的天资比我更聪明,因此它们应当主宰我。这想法令我恼怒,因为我自己想成为实验中的主角——我希望如此。

我已经从外界学到了很多东西,应该说,我从外界所受教益颇多,可最初我好像并不善于学习,一开始我简直是幼稚无知。那时候,我常常苦恼不堪,尽管我不停地观察,我还是没有弄明白水什么时候才会从山坡下往上流,可如今这再也难不倒我了。我试验了又试验,直到现在我才知道水是从来不会往高处流的,除非是从地下的渠道。我知道,在地底下,水通常是由低处往高处流的,因为高处的池子好像从来也没有干过。当然,如果池塘干了,就证明水不会从地底下流上来的了。证明一件事的最好办法莫过于做一个切实的试验了,做完了你就知道了。要是你老是靠猜度,靠假设,靠推测,你可能永远也不能达到真知。

有些事情似乎靠实验你不能马上找到答案,这时好像你不靠猜测,不靠假设,你就永远也不会知道正确答案似的,绝不会的。这种情况下,你应该耐心地坚持自己的实验,总有一天你会发现那些你以为不能发现的东西。这种处事态度令人感到很满意,正因为它我们的世界才会变得如此迷人。要是世上没有什么东西等着我们去勘探、挖掘,那将是多么索然寡味。即使你试图去发现某种东西而最终你没有找到它也同样与你试图去找到某种东西最终如愿以偿一样有意思,我不知道二者还存在什么优劣之分。去发现关于水的秘密就如同去找到一座宝库,一旦你找到了它,所有的激动就会化为烟云,我已经品尝了这种兴奋之后的失落感。

通过实验,我知道木头会游泳,那些干树叶、鸟羽毛和其他许多东西也是如此。凭这些成堆的事实你可假设岩石也会浮起来。可你不应该依据简单的推测就妄下判断,因为目前你还没有任何手段可以证实它——直到现在还没有。可我应该尽力找出一种方法——当我找到它时,我的兴趣也会随之消失殆尽。如此的往复简直令人沮丧透了,因为渐渐地当我了解了所有事物,终有一天我就不会再为任何事感到兴奋和激动了,我的确只爱兴奋激动之本身!有一晚,我不停地思量着这个可怕的念头,竟然彻夜无眠。

起先,我搞不懂自己活着是为了什么。可我现在想我活着的目的是去不断探求这奇妙的大千世界里蕴藏的秘密,快乐地生活,时刻带着感激的心情去赞美创造这个美妙世界的造物主。我想这里还有无穷无尽的秘密需要我们去追索——但愿如此;我想只要注意节俭,不要好大喜功,这种探险的机会在几周之内暂时还不会绝迹。我殷切希望事实如此。当你把羽毛抛上去它就会飘浮在风中,逃出你的视线;可是你扔起一团土块,它却不是如此,它们立即就跌落下来,毫无例外。我曾经一再地试了又试,它还是老样子。我奇怪为什么它会这样。当然事实上它们并没有往下掉,可为什么它们看起来像往下落的样子?我猜这不过是一个视错觉。我的意思是,羽毛和石块中必定有一种情况是属于幻觉。我不清楚哪一个是。可能是羽毛,也可能是土块,我找不出什么办法来证明哪一个是,我只能肯定到这一步,即二者中必有一个是幻觉,到底哪一个则由人们自行选择。

借助自己的观察,我知道星星不是永恒不灭的。我曾经看到一些最亮的星星渐渐黯淡下来,最终从苍穹中陨落。因为如果有一颗会变暗而消失,其他的肯定也会,因为它们都会黯淡消失,那么有一天它们就会消失殆尽。那个悲惨的瞬间必将降临于世——我清楚。我开始每晚熬夜,目不转睛地仰望着它们,直到自己再也睁不开眼睛为止。我想把这些星光闪闪的苍穹刻在我的记忆里,为了在某天当我们不得不面对黑暗的天空时,我还能想象出它们消逝以前的光辉,并让这无数可爱的星体在我的心中闪烁,一如从前。在朦胧的泪光中,它们会成倍增加。

堕落之后

当我回忆以前发生的一切,伊甸园里的生活就恍如一场春梦。它是美的,有着无与伦比的美,销魂夺魄的美。可现在一切都不复返了,我再不会有幸一睹它的芳容。

失掉了伊甸园后,我赢得了他,我感到心满意足。他对我的爱无微不至。我也爱他,以我力所能及和我与生俱来的全部柔情。我想,对我这样的年轻女人来说,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如我扪心自问为什么我要爱他,我找不到确切的答案,也不很在意非要找到个确切的答案,所以我想这种爱是超越了理性推断和统计学的一种未知物,就像人们不能解释自己为什么喜爱动物和爬虫一样。我想这种想法有一定道理。我喜欢某种鸟因为它们的歌唱,我可不会因为亚当唱歌而爱上他——不是,绝对不是这个原因。他越唱我就越觉得不顺耳。有时候我也要求他来几首,不过那是因为我想学着适应每一种他感兴趣的东西。我肯定我可以渐渐学会喜欢他所喜爱的一切,因为最初的时候我总是不能容忍他的歌声,可现在我可以。他的歌声甚至可以让牛奶变酸,可这并没有什么要紧的,我已经习惯了去喝这种牛奶。

我爱他也绝不会因为他的聪明——不是,绝对不是这个原因。他绝不应当把自己只有那点聪明归咎于己,因为这错完全不是由他自己一手造成的。他是受造于上帝,因此这就足够了。上帝在其中一定注入了自己某种明智的目的,我知道。时机一旦成熟,那种命定的目的就会自行呈现出来,可我想这个过程不会一蹴而就。不过,也用不着操之过急,他现在的样子已经很好了。

我爱他也不是由于他的仁慈和体贴抑或是谨慎。绝不是,上述这几个方面都与他无缘,可没有这些他已经足够好了,而且对他的好感还在我心里不断升温。

我爱他也绝不是因为他勤奋——不是,这绝不是我爱他的理由。我觉得他身上肯定有勤奋的因子,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遮遮掩掩地不敢将它在我面前展示一下。这的确让我感到痛心疾首。现在别的方面还好,他总是开诚布公地将他自己袒露在我面前。我敢肯定,除了勤奋这项美德以外,他没有向我隐瞒过任何东西。我感到无比忧伤,他居然还有秘密不想让我知道,有时,一想到这里就令我失眠,可我知道我应该放宽心不要再想它了,不能让它冲淡或破坏了我原已志得意满的幸福。

我爱他绝不是出于他的教养——不是,绝不是这个原因,他全靠自己才学会了不少东西,也可谓博学了吧,可是它们都不是靠正规教育获取的。

我绝不是因为他的侠义心肠而爱上他的——不是,我的原因绝不是这个。他背着我对别人说三道四,可我并不怪他。我想那是因为性别的不同导致的癖性,而他的性别并不由自己主宰。当然,我可从来没有对他有什么微词,我可能会先他而去,我想这也是性别使然,我不认为这该归咎于我,因为我同样也不能自己选择自己的性别。

那么,到底为什么我要爱他呢?我想:“因为他是一个男人,仅此而已!”

归根结底,他心眼不坏,待我也不错,所以我爱他,可是假设没有这些优点,我还是照样会爱他。如果他打我、虐待我,我也许也会继续爱他。我深知,这不过是性别的原因,我想是这样。

他长得很强壮也很英俊,我因此爱他,我为他的这些优点而钦佩他,为他感到自豪。可我仍会去爱他,如果他一无是处。如果他的脸色苍白,我也会爱他的,如果他破了相,有残疾,我同样会继续爱他。我还会为他操劳,为他祈祷,我会守候在他的床边直到自己去世为止。

是的,我认为我爱他仅仅是因为他是属于我的,还有他是一个男人。再没有别的原因了,我猜。所以我觉得对于爱这个问题还是那句老话:这种爱绝非可以靠理性和统计来认识清楚的。它仅仅是存在着——没有人知道它从何而来——它本身是难以解释的,也没有必要去解释。

这就是我所思索到的全部。不过由于我只是一个女人,并且是第一个经历和思索此事的女人。由于我的无知和幼稚,或许我的思考并不完全正确。

四十年后

我祈祷,我渴望着我们能够一同与这个世界道别——这个渴望将永远不会从地球上消失,它将会在每一个体验过爱情的妻子心中长驻,直到世界终结时,而且她们将会以我的名义呼唤着这个美好的夙愿。

但是假如我们中必得有一个人先死,我祈求让我先行,因为他还硬朗强壮,而我已经老迈,我对他已经没有像他对我这么重要了——没有他的生活不配叫生活,我怎能禁受得了呢?这个愿望也将是永恒不朽的,我的子孙万代定会生生不息,而这个愿望也绝不会终止。我是人间第一个妻子,而直到世界上最后一个妻子,她也还会一遍遍重复这个愿望。

夏娃的墓志铭:

亚当:她在何处,何处便是伊甸园。

1893年,19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