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民间武装与地方秩序:上海保卫团研究(1924至1946)(谷臻小简·AI导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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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江浙战争与上海保卫团的兴起

近代中国战乱不断,上海商民为图自保组织了自卫团体,这就是商民的民间武装。

一、二次革命时期的上海保卫团

上海商民组织的保卫团最早开始于二次革命时期。1913年7月17日下午3时,教育会、商团公会、救火联合会等3团体开临时会,决定组织上海保卫团,推举李平书为团长,设事务所于市政厅内。

从上海保卫团的简章来看,该团体的职能是“临时维持地方治安”,总的来看,上海保卫团的一切活动都是围绕团长而展开的。李平书给上海保卫团制定的方针是“但卫地方,不予军事”,即除了维持地方治安外,其他不在考虑的范围之内。

事实上,保卫团成立后不久,团长李平书就秉持此方针担负起协调各方关系保卫地方秩序的任务。具体来说,李平书主要做了两件事情。第一,稳定警察。第二,消弭战祸,这是李平书和上海保卫团的任务重心。21日晚8时,李平书又以上海保卫团的名义召集上海33个团体代表,在上海市政厅讨论维持治安的办法。

1913年10月,袁世凯当上正式大总统,二次革命失败,上海商团被强制解散,上海保卫团被改编。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这一时期的上海保卫团在“维持内部治安”的同时,把重心放在“弭止战祸”上,无论是章程还是实际运作过程,都是由团长等人出面斡旋,调停当事的各方,希冀以此达到消弭战争的目的,这与后来保卫团通过招募团丁缉捕盗匪来维持治安的常规运作方式是不同的。不过,也应当看到,上海保卫团的成立及其做法,引起上海地方官员的注意,1913年7月21日,上海县知事发出通告,要求各市乡设立保卫团,“即就各巿乡公所所在地点就近设立,名曰上海县某巿乡保卫团”“上海保卫团先已成立,各巿乡应与联络办理,以期接洽”。上海保卫团被取缔,上海县各市乡成立保卫团的计划也就不了了之。

二、1914年《地方保卫团条例》的颁布及其在上海的推行

为巩固其统治,维护地方治安,袁世凯政府在1914年5月20日,以教令第七十号,颁布了《地方保卫团条例》,条例共三章二十七条,为各地保卫团的兴办提供了法律依据。

《地方保卫团条例》总则明确规定:凡县属未设警察地方,因人民之请求及县知事认为需要时,得报明本省长官,设立保卫团。实际上,北洋政府统治时期,由于警察力量严重不足,急于需要设立地方保卫团来增强镇压力量,所以在执行的过程中,即便是设立警察的地方也成立了保卫团,并且根本无所谓“人民之请求”,也不必“县知事认为需要”。可见,地方保卫团的成立是强制性的法律措施。

《条例》规定,保卫团的职责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第一,清查户口。第二,缉捕盗匪。

《条例》还规定了对团丁的奖惩办法,特别强调,对缉捕盗匪中的立功的团丁,“得由总监督酌量情形给奖”,因捕拿盗匪被伤或毙命者,由总监督呈明省长,照警察恤赏章程办理,对于犯有过失和玩忽职守的人员,由总监督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惩罚或撤革,罪行重大时,要呈明省长严办。

关于保卫团的枪械,《条例》规定:“须报由总监督验明烙印编号,因事实发生必须添置时,须由总监督呈明省长核准。”

《地方保卫团条例》的出台,为各地组织保卫团提供了法律根据。上海境内各县也遵照省政府的命令,饬令所属市乡成立保卫团,但收效不是很明显,除了上海县外,闸北、浦东、宝山等地也先后成立了保卫团。这些保卫团的成立一般都是遵照《地方保卫团条例》,由县知事委任地方绅商主持成立的。

与江浙战争时期成立的保卫团不同,这一时期成立的上海保卫团,其团丁基本上来自农民。不过,上海保卫团在缉捕盗匪方面却用力甚勤。作为警察的辅助组织,上海保卫团经常与警察一起,破获盗匪,制止他们的犯罪企图。在日常生活中,上海保卫团更多时候是独自行动,昼夜出巡,查缉盗匪,不少盗贼甚至是作案多年的惯偷。有时,上海保卫团也会制止赌博行凶行为。

按照《地方保卫团条例》,各地举办保卫团,其经费均“就地筹集”,实际上则变成对广大农民的一种掠夺。举办地方保卫团,出力的是农民,出钱的也是农民,受害的也是农民。由于市乡各公团的反对,宝山县议会增加亩捐举办保卫团的举措也就不了了之。

总的来说,《地方保卫团条例》出台后,上海县境内先后成立的保卫团,官办色彩十分浓厚,治安效果也比较有限,尽管如此,北洋政府办理保卫团的举措后来还是被国民党政府继承,成为他们办理保甲制度的借鉴。而《地方保卫团条例》在江浙战争期间也被上海绅商援引,成为他们举办保卫团的法律依据。

三、两次江浙战争期间及其以后成立的上海保卫团

(一)两次江浙战争期间成立的上海保卫团

1924年9月2日,江浙战争爆发。

1.闸北上宝两县保卫团。

1924年9月4日,由闸北地方绅商王彬彦、沈联芳、尹邨夫、姜怀素等发起成立。该团初定120人,后扩大为6个支团。闸北保卫团设团本部于大统路闸北慈善团,团本部设团总1人、副团总2人,“以当地各业领袖董事公延富有军警学识者”担任,保卫团分闸北为六区,闸北保卫团最初人数不多,闸北保卫团的经费,由董事负责募集,1924年年底,闸北保卫团共有各种枪械数819支,防卫实力大为增强。

2.南市保卫团。

成立于1924年9月11日,由绅商姚慕莲、姚文枏、莫子经等发起成立,初定300人,后扩大至350人,共分6队。至1929年9月,南市保卫团的枪械总数达到846支,居所有保卫团之首,其规模与实力可见一斑。

3.南市董家渡天主堂保卫团。

成立于1924年9月15日,由南市董家渡天主堂董事朱志尧、陆伯鸿等人邀集各商界领袖发起成立,其团员暂定50人,“现有职业备具志愿书,由殷实商号保证者为团员”,枪械则借自法租界。

4.浦东洋泾市保卫团。

1924年9月13日,洋泾市总董刘志涛邀集各镇绅商学界开会集议,决定组织洋泾市为第一保卫团,烂泥渡镇为第二保卫团,十六铺其昌栈镇为第三保卫团,推定团长、副团长等职务,并于同日呈请上海县署备案。

5.虹口虹镇保卫团。

由虹镇商界联合会及虹镇救火会组织而成。两组织经过与闸北第六支团保卫团团长朱静庵磋商,决定分成两组,每组10人,经费自筹,“在外不捐分文”。该团于1924年10月3日晚出防。

6.漕河泾保卫团。

成立于1924年10月10日,由漕河泾镇当地绅商议决成立,公推漕河泾乡乡董杨福元为团长,共有团员40名。晚间会同当地警察,分头巡逻。

7.浦东高行镇保卫团。

由该镇绅商学三界在1924年10月成立。

8.上海县属马桥镇保卫团。

成立于1924年10月,团长为钮世英。

9.龙华镇保卫团。

成立于1924年11月6日,由龙华镇绅商各界集议组织,经费自筹,该保卫团隶属于漕河泾保卫团,属于该保卫团的支团之一。

10.浦东杨家镇保卫团。

该团由浦东杨家镇士绅姚揖君、张纪昌等人发起组织,于1924年11月11日正式成立,团员人数60人。

11.宝山引翔港乡虹北保卫团。

成立于1924年11月24日,公推乡董周铭之为团总。

12.宝山彭浦乡保卫团。

该乡议事会推派代表与闸北保卫团洽商,决定定名为“上宝两县闸北保卫团彭浦支团”,附属于闸北保卫团,“以一制度”。该团正式成立于1924年12月9日,推选侯奇章为支团长,1924年,该团购买的枪械分为马枪、步枪、手枪3类,共有101支。

13.法华乡保卫团。

该团由法华镇绅董杨洪钊、黄寿祺等人发起组织,于1924年12月14日正式成立,公推乡董杨肖岩为团总,该团属于漕河泾保卫团的支团之一。

14.漕河泾梅家弄镇保卫团。

该团由该镇绅商发起组织,于1924年12月21日开成立大会,暂定团员60名,公推潘苍水为团长。

15.漕河泾乡二十三图保卫团。

该团于1924年12月24日开成立大会,该团属于漕河泾保卫团的支团之一。

16.宝山殷行乡保卫团。

该团成立于1924年12月,公推朱宗洛为团长。

17.蒲淞巿诸翟镇保卫团。

12月1日,呈上海、青浦、嘉定三县知事请求备案,后获批准。1925年1月,又呈请护军使,请求给照购买枪械。

18.浦东北蔡镇保卫团。

北蔡镇在上海光复起义时曾设立商团。1925年1月3日开成立大会。

19.法华乡曹家渡保卫支团。

该团成立于1925年1月18日,由李美卿、俞紫标、陶雨生等人发起成立。

20.真如镇保卫团。

成立于江浙战争期间,推王守余为团总,由商号捐募经费。1928年1月,改称淞沪保卫团第二十支团,下设13个分防所,有团员370人,步枪、手枪60余枝,弹药1500余发,并备有部分军服。

(二)江浙战争以后成立的上海保卫团

1.上海总商会保卫团。

1925年江浙战争结束后,由上海总商会负责接管上海的兵工厂及各分厂,为此,上海总商会在1925年2月4日成立保卫团,驻守高昌庙、龙华、浦东等处兵工厂、制药厂及弹药库,推选原闸北保卫团团副江政卿为团长,团员团丁也来自闸北保卫团。

2.江湾燕毛湾保卫团。

1925年2月,由一姓李的绅商发起,集资创办燕毛湾保卫团,并领得快枪数十支,开始招募团丁,着手进行。

3.江湾保卫团。

1924年9月22日,江湾保卫团开第一次董事会,推定严慈荪为团总,由绅商自费担任。

4.蒲淞市北新泾镇保卫团。

该团于1925年3月8日开成立大会正式宣告成立。

5.闸北保卫团罗店市支团。

1925年3月9日,由闸北保卫团本部发给帽章,“以昭一律而示统属”,从而宣告该团的成立。

6.闵行朱家行镇保卫团。

于1925年4月22日正式成立,共召集义务团员40名,公推徐金和为团长,租赁该镇一所民房。

7.宝山刘行乡保卫团。

于1925年4月成立,团长一席由绅士朱剑山担任,团本部设在刘行,定名为“上宝两县闸北保卫团刘行支团”,分防所设在顾家宅以顾竹君为分防所所长。

8.宝山杨行乡保卫团。

1925年5月宣告正式成立,“所有团部简则等情,悉照闸北保卫团办理”。

9.浦东塘桥乡保卫团。

1926年12月31日,在乡公所开成立大会,到团员100余人,决定于1927年1月1日实行出防。

10.宝山川沙镇保卫团。

1925年6月21日开筹备会,议定名称为“淞沪特别市川沙保卫团”,该团成立的具体日期,报纸没有后续报道。

11.浦东杨思桥保卫团。成立日期不确。

12.闵行乡保卫团。

1925年8月7日,在该乡乡公所开成立大会。

13.沪西虹桥镇保卫团。

于1925年12月4日开成立大会,公举顾孝清为团总董,开办经费暂由顾总董及各商店分别认垫。一面依照修正保卫团条例呈请官厅备案,一面购备枪械即日出防。

14.曹行乡保卫团。

由该镇士绅发起成立。

15.吴淞保卫团。

成立于1926年初,本拟1月1日成立,后又推迟至2月1日。

16.浦东洋泾巿张家楼保卫团。

该保卫团于1925年冬发起组织,于1926年2月28日上午举行正式成立典礼。

17.浦东洋泾市第四保卫团。

成立于1926年4月11日,由许庆堂担任团长,傅启明等人担任团董。

(三)江浙战争期间成立的其他类型的民间武装

江浙战争期间成立的民间武装,除了保卫团外,还有自卫团、商团、保安会、保安团等组织。与保卫团相比,这些组织数量不多,大多数规模较小,影响也比较小。兹把当时成立的这类组织分类罗列如下:

1.上海东北城商业自卫团。

2.广西路商界自卫团。

3.豫园自卫团。

4.浦东塘桥乡自卫团。

5.杨浦引翔港镇自卫团。

6.南阳桥自卫团。

7.浦东张家楼镇商团。

8.浦东周浦镇商团。

9.浦东其昌栈镇天主堂保卫团。

10.法租界中华义勇队。这是法租界商业联合会所发起的商团。

11.上海保安会。

12.江湾保安团。

13.徐家汇天主堂保卫团。

四、小结

1924年爆发的江浙战争是民国时期江南最大的一次社会动荡。商民结团自保就成为一种必然,以上海保卫团为主体的商人民间武装就应运而生了。上海保卫团成立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地方治安,实际上也确实取得一定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