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天空格外明朗,碧蓝碧蓝的,像一整块翡翠。
正是艳阳高照的季节,午后,似乎连蝉也息了叫声。
从一扇落地窗看进去,可以看到一个曼妙的背影,正坐得笔直,一头乌黑的长发一直垂到腰际。她悬着臂,头微垂,似是在练习书法。动作优雅流畅,让人未见便觉的一定是一幅端正大气的绝世书法。
此时,若有人可以走进屋里,站在书案旁,一定会为此刻所见而惊诧。
并不是说这女孩儿是个背影杀手,相反,她眼睛明亮有神,鼻梁高挺,嘴唇略带丰润,配上稍带些婴儿肥的脸蛋儿,虽说不上是美艳动人,也算精致可爱。
让人惊讶的是这女孩儿此刻正在做的事情,她并非如众人想象是在练习书法一流,却是在……画符!
黄色的纸符上图案奇怪极了,让人看一眼都不自觉地惊叹其伸延诡谲,而这样用墨画出的纸符,在书案一侧,堆了厚厚一摞。
书案余下的地方也放满了东西,毛笔、砚台、镇纸这都是最常见的,一小碟朱砂也可理解,另一些物件就有些匪夷所思了,十几个小碟子里装着不知是何种动物的血液,另有更多的小碟子装着红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奇怪汁液软膏粉末不计其数。
这时,女孩儿放下了手中的毛笔,用吸管小心翼翼的从一只只小碟子里取了数量不等的各种材料,配在一起,成了深紫色的一小团软膏。似乎成果喜人,女孩儿轻轻呼了口气,嘴角不自然的露出几分笑意。
渐渐女孩敛了笑意,深吸一口气,动作更加小心起来。只见她从一旁佛像前供奉的香炉中取出了一小块暗红色的颗粒,看样子,竟是一颗黄豆般大小的血玉!
血玉被女孩子投进了刚刚调好的软膏中,奇迹出现了,软膏和血玉都开始缓缓地融化,渐渐竟变成了一小碟艳红色的液体,如鲜血一般,刚才的深紫竟未留下一丝。
女孩儿从笔架上拿下了一杆金色雕花的符笔,又取了张纸质细腻的空白符纸。不同于刚才的练习,这次才是真正的画符。她平稳了一下呼吸,这才蘸了方才调制好的液体,下笔行云流水,挥毫泼洒。整张符纸一笔挥就,艳红色的符文竟似在徐徐流动。
这时,女孩儿才真正露出笑容来,两颗小小兔牙显得她尤为可爱。
熟练地将符纸折成一个复杂的三角形,放进一个小福包里,又把福包放进了自己粉嫩嫩的包包中,女孩儿高高兴兴的准备出门了。
这时,手机震动起来。
“喂。”女孩儿的声音并不如外表般甜美,而是清清淡淡的。
“朱小萱,快来,老地方。”手机那头传来一个清亮的声音,显然是女孩儿的闺蜜。
女孩儿,也就是朱小萱,却为难地皱了皱眉头:“怎么办,小铃,今天明皓过生日,我答应了要陪他。”
“去吧去吧,反正我总是排在柳明皓后面的。”秦铃抱怨道。
听了这话,朱小萱也知道秦铃只是在开玩笑,顿时放下了心。
不过秦铃也确实是看不惯柳明皓,也不是怎么了,男朋友和最好的闺蜜,两个除外父母与朱小萱最亲近的人,却是互相看不顺眼。朱小萱也很是无奈,哪个都不好偏帮,也哪个都不敢抱怨,只好做那墙头茅草,两头摇摆。
这不,在秦铃面前,必须狠狠地数落男友:“怎么会!闺蜜如手足,男人如衣服,我怎么会为一件衣服而伤了手足呢!只不过……”朱小萱嘿嘿一笑,又接着说,“只不过这件衣服我实在喜欢,今天就让我穿出去溜一圈儿,赶明儿再来给手足赔礼。”
秦铃一句“这还差不多”憋在了嘴里,话锋一转,变成了:“好啊,你个朱小萱,你这是打算绑了手脚出门晃悠喽!”
朱小萱赶忙服软:“我的好铃铃,他今儿不是过生日嘛,今年你就让他这一回,晚上回来我给你打电话。”
“还算你有良心,没有因为柳明皓那个小白脸就忘了闺蜜。”秦铃是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诋毁柳明皓的机会的。
这时,门铃的声音响起,显得有些急促。朱小萱连忙断下电话,好去给他开门:“好了不说了,他来接我了,再聊。”
“嗯,拜~”挂断了电话,朱小萱快走了两步,把门打开。
门外站了一个高壮的青年,眼窝深邃,鼻梁高挺,脸上棱角分明,头发用发胶整理的一丝不苟,身上也是一套同样一丝不苟的纯白色西装。
“明皓。”朱小萱见了他脸上就禁不住溢出笑容来。
柳明皓面上带着温和的微笑,问:“在做什么,怎么这么久才开门。”
“跟朋友打电话呢,咱们今天去哪?”朱小萱轻描淡写的一句带过,就拉着他往外走。跟秦铃一样,在柳明皓面前提秦铃的名字,他也会不高兴。
“去一个……神秘的地方。”柳明皓趴在朱小萱的耳边说,气息喷洒在朱小萱的耳朵上。
“讨厌。”朱小萱耳朵有些痒,心里也害羞,便轻轻地推了他一把。
柳明皓眼中似是闪过一丝不悦,却也不再靠她太近,而是上前为朱小萱打开了后座的门,请他上车,自己则绕过车,坐在朱小萱的旁边。
随着司机发动车辆,一辆低调的灰色跑车缓缓加速,行驶在魔都的街道上。
坐在车中,朱小萱有些不安,柳明皓今天对自己的态度有些不对劲。他从前在自己面前是没什么脾气的,也有耐心,但今天,柳明皓似乎有些沉不住气。
朱小萱与柳明皓两个人并不是正常的自由恋爱而成的恋人,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应该可以说得上是联姻。说起两家的联姻,据说,当年朱小萱还小的时候,朱小萱的爸爸曾经出手救了现任柳家家主的性命,又力挽狂澜扶持其坐上家主之位,这才有了这段婚约。
柳家,那可是魔都本地的第一大家,典型的政商联合的大家族。自初代家主于民国时期发家致富,到现在已经经历了五代。而柳明皓,正是柳家第六代的嫡长子。能有这样的未婚夫,朱小萱一向是魔都名媛们羡慕嫉妒的对象。当然,除了秦铃。
其实,朱小萱本事是个挺追求自由的人,她决定的事儿,谁也改变不了,但她却是实在喜欢柳明皓。没办法,像柳明皓那样,帅气、绅士、高贵又幽默,这应该是所有年轻女孩儿的理想男友吧,十九岁的朱小萱也不能避免。
一家优雅的西餐厅里,回响着萨克斯和小提琴的和声,浪漫的氛围像是一丝丝的在空气中缓慢流动。
朱小萱从她粉嫩的小包包里掏出一个包装精致的小盒子,递给柳明皓。
“生日礼物。”朱小萱嘴角噙着一丝笑,有些羞涩地垂下眼帘。
“谢谢。”柳明皓回了她一个微笑,接过盒子,打开。
盒子里垫着黑色的天鹅绒,一个绣着牡丹的大红色福包躺在盒子中央。
“喜欢吗?”朱小萱轻声问着,明亮的大眼睛里满含期待。
柳明皓的眼角轻抽了一下,但还是勉强微笑说了句:“当然喜欢。”说着他打开了紧扎着的福包口,朝里面望了一眼,果然……
里面是一个折成三角形的纸符,隐隐能看到有血色的线条露出来,让人不经意看过去总觉得在缓缓流动,仿佛活的一般。
见柳明皓脸色有些不对,朱小萱忙解释道:“那是防护符,我炼了好久才成的,是中品的……”朱小萱自己说着说着也觉得底气不足,他知道柳明皓不太喜欢这些东西,可她还是想保护他。以前送他的符,他从不带在身上,这次朱小萱便用福袋包起来了,他应该,不会太嫌弃吧,朱小萱想。
“你可……一定要随身带着呀,我,我不希望你受伤。”朱小萱弱弱地说。
“放心吧。”柳明皓拉着她的手,“只要是你送的,我都喜欢。”
朱小萱轻轻地,松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