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那一刻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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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砝码

哈哈哈,今天晚上又要熬夜码稿了,emememem……虽然没有多少人看

事不过三,今天第二次

我和同桌沈佳慧、肖华的相处很诡异,主要是我和她们相处起来不自在。

换做是任何一个人,我想都会感到尴尬吧。

我觉得我们的熟悉程度还到可以开类似你没洗头吧,这种玩笑。

那个时候的我认识的人不多,爱开玩笑的也很少,第一次听到这种话难免面子里子挂不住。

不像现在,脸皮比城墙厚,你要是说,你是不是没洗头。

那我估计会自拍一张发到朋友圈自黑一番,看我的头千年没洗了呢。

沈佳慧给我的感觉,一直都是比较强势的。

和强势的人相处需要很大的勇气,要么能忍受,要么比对方更强势。

我是不能忍受又能忍受的那一种,说不能忍受其实也还可以,说能忍受,但我确实也发过几次脾气。

面对我的沉闷,她常常感到尴尬。

高中时期的课程总是排得特别紧,出校门闲逛的时间总是少之又少。

因为我们是同桌,所以我们偶尔会一起出校门。

每次都是她喊我,我没有喊过她。

我觉得她也并不想和我一起出去吧,毕竟我是一个那么沉闷的人,而且我们的价值观有很大的不同。

沈佳慧之所以荷藕一起出校门,估计只是礼貌性的问一下。

而我,脸皮及其厚的回应,好啊。

为自己从前的厚脸皮干杯!

不过这也仅仅是调侃。

自从沈佳慧挑战我脆弱的内心那刻起,我就把她放进了我毕业后不会再联系的黑名单。

我是个懦弱的人。

沈佳慧虽然比较强势,但其实她的教养真的及其好。

有时候会好到,让我要忘记之前的所有。

那些所有让我自尊心受损的话。

因为我的个子比较小只,剪的还是蘑菇头,看起来更小了。

妈妈总是让我多买点牛奶喝,牛奶很好喝,我每隔几个星期就会去超市买一箱。

有一次我和沈佳慧出门,我的牛奶正好喝完,和她出去准备回来的时候,我说要去超市买牛奶。

那个时候其实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上课时间迫在眉睫。

因为我确实想买,沈佳慧只好同意和我一起去买。

一箱牛奶真的挺重,我小胳膊小腿的提着牛奶也走不快。

沈佳慧在前面快步地走,我在后面狂追。

沈佳慧说,同桌,你走快点快要上课了。

我脸红红应声说,好。

她继续快步走,我也加快脚步走,可实在是太重了,我走不快。

以前和她们一起出门的时候,我总是走在她们的后面,她们总是问我你为什么老是走后面,我们都快以为你要走丢了。

我为什么会每次都走后面呢,习惯使然吧。

走在后面,她们就能一直在我的视线里,我走在前面会感觉没有安全感,和她们同排走,我又会尴尬因为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

我习惯性的走在后头,可这次真的不是我故意走在后头,是因为牛奶真的太重了。

巷子里小电驴滴滴滴响来往不断,我的手掌被勒出深深的红痕。

红痕辣到刺痛,她走在前面突然转身接过我手里的牛奶。

沈佳慧只说了一句,跟上。就转回头去继续快步走了。

我跟在后面,小短腿走得像是在跑。

从开始的震惊到后来感到一丝甜意,中间愣神了很久。

这让我每次想起她的时候,都会心情复杂,多年之后我们确实不联系了。

那时候我默默的喜欢着张晨阳,就算分班了还是依然喜欢。

我常常出去闲逛,看见有意思的东西都想买了送给他,有一次还想送一个风水罗盘。

哈哈,也不是真的,就是一个模型。

我想,他一定会永远记住我的吧,我这个奇葩的人。

我以为他会大感奇怪,可我拍照给他看的时候,他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

因为他的波澜不惊,我没有送。

走到左手右手,看见一只铃铛,那铃铛的形状是一只憨厚可爱的猫咪。

我想到了他,沉浸爱里的女孩子总是会这样,看到喜欢的东西就会莫名想到喜欢的人。

我买了,想要送给他。

因为已经分班了,我们不在一个班级里。

为了送出这个铃铛,我联系了覃海心,让她帮我送铃铛。

分班之后,张晨阳的座位离覃海心很近,让覃海心帮我送铃铛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那时候我是这么想的。

在此之前他们没有说过什么话,因为我这个送礼人,他们开始认识。

我不知道该后悔还是怎么样,我的心情也好复杂,写小说的此刻。

我不敢妄议覃海心也喜欢这张晨阳。

今天,我和初中时就认识的同学见面了,就是那个和家里人闹矛盾,一个月800块钱生活费都是自己兼职赚来的女孩子。

我不想提及她的名字,因为她确实与这段往事无多大关系。

我和她认识快十年,我们是两个完全不同性格的人,却奇迹的做了那么多年朋友。

高中的时候,我以为我们会断了联系,可她却频繁联系我,导致我的断交就此夭折。

那时候她经常来学校看我,我那时和她说过张晨阳,却没有说张晨阳是我喜欢的男孩子。

她说,你当时的语气就是你们只是朋友,我没有想到你竟然是喜欢她。

因为她那次哭诉,我想明白了很多,我们快要十年的感情应该能够让我完全放下警惕心了。

我是个没有安全感的人,我觉得新任需要时间来证明,而十年真的够多了。

这次见面,她提及了她的男朋友。

我听她说完,也说起了我这六年的感情。

我以为我可以说出一段动人的感情纠葛,可我只用了五六句话总结了这六年。

说完那些话,我就心头恍惚。

记得那次在张晨阳面前痛彻心扉的哭仿佛还在昨天,我以为我会一辈子都忘不掉。

自从写这本小说起,所有往事都被一点一点拾起。

我的放不下却是一点一点被放下。

从大声哭泣的不肯放弃,到能够平淡的话描述长长的六年,只经历了短短几个月。

就像我已经记不清他们当初到底说了什么话一样,岁月同样把爱恨削得没有棱角,让我逐渐眉目淡然。

也许,写完这本书的那一刻,就是我完全放下的那一刻。

感谢文字,感谢文学,感谢你们。

让我的青春,如此波澜壮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