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七侯笔录(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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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白首为儒身被轻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

此句是言七月立秋前后,天气转凉,不出九月便需添加衣衫。虽屡有妄人望文生义,但天时不改。眼见到了农历七月时节,天气果然转凉,正是天下诸多学府开学之际,这一所华夏大学亦不例外。度过数月炎炎夏日的学子们接踵返校,象牙塔内一片初秋清凉之气,与墨香书卷一处,蔚然雅风。

只可惜有人却无福消受。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鞠老先生手持书卷,摇头晃脑地念道。

罗中夏在台下昏昏欲睡地附和了一句,同时觉得自己的胃也在叫了。他回头看了看教室里的其他十几名听众,除了郑和以外,大家都露出同样的表情。

鞠老先生浑然没有觉察到学生们的怨念,他沉浸其中,自得其乐,“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每念到“道”字,他就把声音拖得长长,不到肺部的空气全部排光不肯住口。

罗中夏的耐心快接近极限了,他暗地里抽了自己无数耳光,骂自己为什么如此愚蠢来选这么一门课程。

新学期开始之初,学校领导为了响应最近流行的国学热,特意开了一门新的选修课叫“国学入门”,还请来市里有名的宿儒鞠式耕老先生主讲。罗中夏觉得好混,就报了名。孰料等到正式上课,罗中夏才发现实际情况与自己预想的完全不同:不仅枯燥无比,偏偏老师讲得还特别认真。

而罗中夏讨厌这门课还多了一个私人的原因,就是郑和。

郑和不是那个明朝的三宝太监郑和,而是和罗中夏同级不同系的一个男生。郑和人长得高大挺拔,面相忠厚,颇得女生青睐,自然也就招致了男生的敌意。他也报名上了这门选修课。据说郑和家学渊源,祖上出过举人,也算是书香门第,有国学底子。他经常与鞠老先生一唱一和,颇得后者欢心,还当了这个班的班长。

“哼,臭太监。”罗中夏只能恨恨地哼上一声。

讲台上鞠老先生刚刚讲完《中庸》第一章,环顾台下,发现只有郑和一人聚精会神地听着,其他人不是目光涣散就是东倒西歪,心里十分不悦,随手点了一个人的名字:“罗中夏同学,听完第一章,你可知道何谓‘慎独’?”

鞠老先生拿起粉笔,转身在黑板上吱吱地写下两个正楷大字。

罗中夏一惊,心想反正也是答不出,索性横下一条心乱讲一通,死便死了,也要死得有点幽默感:“意思是,我们要谨慎地对待独身分子。”

学生们哄堂大笑,鞠老先生气得胡子直颤,手指点着罗中夏说不出话来。郑和见状不妙,连忙站起来大声说:“老师,我知道,慎独的意思是君子在一人独处的时候,也要严于自律。”

鞠老先生默然点了点头,郑和见老师已经下了台阶,转而对罗中夏说:“这位同学,尊师重教是传统美德,你这样故意在课堂上捣乱,是对鞠老师的不尊重,你知道吗?”

罗中夏一听这句话,立刻就火了。他膀子一甩反击道:“你凭什么说我是故意捣乱?”

“难道不是吗?在座的同学都看见了。”

“呸,我是在回答问题。”

“你那算是回答问题吗?”

“怎么不算,只不过是回答错了嘛。”罗中夏话一出口,台下学生又是一阵哄笑。

郑和大怒,觉得这家伙强词夺理,态度又蛮横,于是离开座位过去要拽罗中夏的胳膊,强迫他向鞠老先生道歉。罗中夏冷冷地把他的手拨开,郑和又去拽,罗中夏又躲,两个人眼看就要扭打起来。

鞠老先生见状不妙,连忙拍拍桌子,喝令两人住手。郑和首先停下来,闪到一旁,罗中夏一下子收势不住,身子朝前一个踉跄,咣的一声撞到讲桌上。

这一下撞得倒不算重,罗中夏肩膀不过微微发麻,只是他听到周围同学都在笑,觉得面子大失。他心中沮丧,略扶了一下讲台,朝后退了一步,脚下忽然嘎巴一声,响得颇为清脆。他连忙低头一看,赫然是一根折断了的毛笔,不禁心头大震。

鞠式耕极有古风,点名不用钢笔、圆珠笔,而是用随身携带的毛笔勾画名册。这支毛笔是鞠老先生的爱物,笔杆呈金黄色,圆润光滑。虽然罗中夏对笔一无所知,也看得出这支毛笔骨骼不凡。如今这笔却被自己一撞落地,生生踩成了两截。

大祸临头。

当天下午,罗中夏被叫去了系主任办公室。他一进门,看到鞠式耕坐在中间闭目养神,双手拄着一根藤杖,而系主任则站在旁边,神情紧张地搓着手指。他偷偷看了眼鞠式耕的表情,稍微放下点心来,至少这老头没被气死,不至于闹出人命。

“你!给我站在原地别动!”系主任一见罗中夏,便怒气冲冲地喝道,然后诚惶诚恐地对鞠式耕说,“鞠老,您看该怎么处罚才是?”

鞠式耕“唰”地睁开眼睛,端详了一下罗中夏,开口问道:“罗同学,你可知道你踩断的,是支什么笔?”

“毛笔吧?”罗中夏觉得这问题有点莫名其妙。

“毛笔不假,你可叫得出它名号?”鞠式耕捋了捋雪白长须,“我记得第一节课时我曾说过。”

罗中夏一听这句,反而放心了。既然是上课时说的,那么自己肯定是不记得了,于是爽快地回答:“鞠老先生,我不知道。反正笔已经断了,错都在我,您怎么处置就直说吧。”

系主任眼睛一瞪,让他住嘴。鞠式耕却示意不妨事,从怀里慢慢取出那两截断笔,爱惜地抚摸了一番,轻声道:“此笔名叫菠萝漆雕管狼毫笔,是用牛角为笔杆,漆以菠萝色,用的是辽尾狼毫,不是寻常之物。”

“说给我听这些有什么用,难道让我给你买支一样的不成?”罗中夏不以为然地想。

鞠式耕瞥了这个年轻人一眼,徐徐叹道:“若说赔钱,你一介穷学生,肯定是赔不起;若让院方处理,我又不忍为了区区一支毛笔毁你前途。”

罗中夏听了一喜,这老头,不,这位老先生果然有大儒风范,有容人之度,忽然耳中传来一声“但是”,有如晴天霹雳,心中忽又一沉。

“但是,罗同学你玩世不恭,顽劣不堪,该三省己身,好好学习君子修身的道理。”说到这里,鞠式耕沉吟一下,微笑道,“这一次倒也是个机会,我看不如这样,你去买支一样的毛笔来给老夫便好。”

罗中夏大吃一惊,他几乎以为自己会预言术了。他结结巴巴地反问:“鞠老先生,若是记过、开除之类的处罚,我就认了。您让我去买支一样的毛笔来,还不如杀了我,我去哪里弄啊?”

鞠式耕哈哈大笑,抬抬手,让系主任拿纸把断笔连同一个手机号交到罗中夏手里。

“不是买,而是替我去淘。”他又惋惜地看了一眼那断笔,“此笔说是贵重,也不算是稀罕之物,旧货市场时有踪影。我年纪大了,腿脚不便,正好你就代我每周六、日去旧货市场淘笔吧,钱我来出。要知道,毛笔虽是小道,毕竟是四德之物,你淘多了,自然也就明白事理。到时候我得笔,你养性,两全其美。”

系主任在一旁连声附和:“鞠老先生真是高古,教化有方,教化有方!”

罗中夏听了这个要求,几乎晕倒过去。记过、处分之类的处罚,只不过是档案上多写几笔;就算赔钱也不过是一时肉疼;但是这个代为淘笔的惩罚,却等于废掉了他全部宝贵的休息日。没有什么比这个更恶毒的惩罚了,这意味着自己再也不能睡懒觉了——旧货市场一向是早开早关。

可眼下鞠老开出的条件已经是十分大度了,没法不答应。罗中夏只得勉强点了点头,接过那包断笔,随手揣到兜里。

鞠式耕又叮嘱道:“可要看仔细,不要被赝品骗了。”

“我怎么知道哪个是赝品……”

“去找几本相关的书静下心来研究一下就是,就算淘不到笔,也多少对你有些助益。”

鞠式耕拍了拍扶手,罗中夏嘴上诺诺,心里却不以为然。一想到自己的双休日全没了,又是一阵钻心疼痛。

这一个周六,罗中夏早早起身,羡慕地看了眼仍旧在酣睡的同宿舍兄弟,随手洗了把脸,然后骑着借来的自行车,直奔本市的旧货市场,去找那劳什子菠萝漆雕管狼毫笔。

此时天刚蒙蒙亮,天色半青半灰,整个城市还沉浸在一片静谧安详的淡淡雾霭之中,路上寥寥几个行人,多是环卫工人。罗中夏一个人骑着自行车行在大路上,习习晨风吹过,倒也一阵清新爽快。大约骑了半小时,天色渐亮,路上的人和出租车也逐渐多了起来,还有人蹬着三轮儿拉着一大堆瓶子器件,看来都是冲着旧货市场去的。

这个旧货市场也算是远近闻名的去处,此地原本是座寺庙,占地方圆十几亩。每到周六、周日就有无数古董贩子、收旧货的、收藏家、偶尔挖到坛坛罐罐的农民和梦想一夜致富的悠闲市民汇集到此,从早上四点开始便喧闹起来。举凡陶瓷、玉石、金银器、首饰、古泉、家具、古玩、“文革”藏品、民国杂物、旧书旧报,这里是应有尽有,不过真假混杂,全看淘者眼光如何。曾经有人在这里以极低的价格淘到过宋版书,转手就是几十万;也有人在这里投下巨款买元代贴金青瓷花瓶,末了才发现是仿制品,搞得倾家荡产——不过这些都与罗中夏无关。他进了市场以后,对两侧嚷嚷的小贩们视若无睹,一路只打听哪里有卖旧毛笔的摊儿,早点找到早点了事。

其实在旧货市场这种地摊地方,文房四宝极少单卖,多是散见在其他古玩之中。淘旧货的行内素有“墨陈如宝,笔陈如草”之说。笔毫极易为虫所蛀,明清能留存下来的已经算是凤毛麟角,就是民国名家所制,也属奇品。一般藏家,都是将古笔置于锦漆套盒中再搁进樟脑,防止受潮,才可保存。

在旧货市场混迹的贩子,多是从民间收上来,叮叮咣咣装满一车就走,根本不注意什么防护,若是偶有好笔,也被糟蹋得不成样子了。

所以罗中夏开口一问哪里卖旧毛笔,小贩们就听出来这是个棒槌,忙不迭地翻出几支看似古旧的毛笔,信口开河:

“您看看这支,上好的宣笔,七紫三羊,正宗的清宫内府所制。”

“这支好,地地道道的王一晶斋初代王氏制的鼠须笔,您看这笔毫,四德俱全。”

这些小贩原本打算祭出一些专用术语,糊弄这个嘴边无毛的小棒槌。谁知罗中夏对于毛笔一道,无知到了极点,除了知道一边有毛一边无毛以外别的一概不懂。所以他只牢记鞠老先生的毛笔是菠萝颜色,其他一概不认。小贩们这一番唇舌可以说俏眼抛给瞎子看。

罗中夏这么一路看下来,且玩且逛,见了许多佛手、钟台、烟斗、主席像章甚至角先生……杂七杂八倒也十分有趣。古董贩子们目光如炬,很快也看出来他不像是又有钱又会赏玩儿的主儿,招呼得也不甚热心,他乐得清净。

旧货市场占地颇大,摊子也多,罗中夏浮光掠影地转了一圈,已日近中午。他揉揉发酸的大腿,找了处大柏树下的水泥台阴凉地坐下歇气,心想今天差不多可以回去了。淘古董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今天找不到还有明天,明天找不到还有下周,反正鞠老头没说期限。

忽然,罗中夏的目光一凝,他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在人群中一闪而过。再仔细一看,原来是郑和。他穿着一件橘红色套头衫,个子又挺拔,在一群老头大叔中很容易就能认出来。

“奇怪,这小子来旧货市场做什么……”罗中夏心中起疑,连忙站起身来拍拍屁股上的土,悄悄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