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南栀见她一双眼哭得肿成桃子样儿,顿时心头火起:“郑朔人呢?说起来也是我们直系学弟,又是他把冒娜甩了出去,现在人伤了他在哪?”她突然反应过来:“橙子呢?半天不见她人!”
小鹿扶额:“我真是气傻了,橙子刚刚说跑去找姓郑的算账,这都好一会儿了,怎么还不见人!”她一转身,正好瞧见许慕橙气鼓鼓地走回来,连忙迎上去,“你这是怎么了?他人呢?”
许慕橙一摆手:“别提了!先不管那孙子,冒娜刚不是伤到脚了吗?怎么样,严重不严重?”
温南栀站起身,扶着冒娜的肩膀:“我怀疑可能有轻微骨裂。”她转身,看向两个伙伴,“保险起见,咱们还是送医院拍个片子看看。”
冒娜本来哭得一噎一噎的,听到温南栀这么说,吓得连哭声都没了:“那,那我怎么办呀……”
“我是担心会有,不一定有。”温南栀温声安抚她:“而且如果真有什么不好,肯定越早治疗好的越快呀,我们都陪着你呢,别怕。”
许慕橙和温南栀一左一右把人夹起来,可冒娜穿着高跟鞋,单脚跳也不方便。小鹿也来了脾气:“这样肯定走不了,你们等着!”
小鹿还真挺有办法的,不一会儿就喊了个本系的学弟来,说是他们诗歌社的社友,叫严斐,人看起来挺精壮的。
男生皮肤黝黑,戴着一副眼镜,走过来一看有好几个女生,顿时有些腼腆,两手在裤子上接连蹭了好几下:“那个,小鹿学姐说让我来帮忙。”
小鹿走在后头:“你们俩帮忙,让严斐背着冒娜,我用软件叫了车。待会走到校门口,应该差不多正好到。”
有了严斐帮忙,几个女生紧跟在后头,不一会儿就顺利坐上出租车,前往最近的市三院看诊。
宋京墨回国当天,在家陪家人吃过晚饭,打了辆车回母校。
十二年前,平城理工大学是当时国内唯一开设调香专业的大学,因此哪怕当时宋京墨的高考分数报考清北大学仍绰绰有余,仍在高中校长和诸多老师的惋惜声中坚持选报了平城理工大学的化学专业调香方向。也是在这儿,他结识了令他受益一生的恩师周允生,后来又机缘巧合和恩师的独生女周云萝,成为一对当时驰名校园的神仙眷侣。
周云萝虽然也就读于平城理工大学,但并不和宋京墨在同一个专业,她天性温柔敏感,很有艺术天赋,在理工大学读了两年绘画班,因理工大学绘画班与F国某艺术学院有交流项目,在大三那年前往F国,继续完成本科课程。宋京墨本应在两年后才可以前往F国继续调香方向的课程,却因为周允生多方联系,托了许多从前的老朋友,让他以交换生的身份得以提前一年前往法国。
回想起从前在国内的校园生活,宋京墨发觉,自己如今所能回忆起的事竟然不多。印象深刻的唯有追随着周允生和那些大师级调香师前辈的脚步,在图书馆和实验室中度过的无数个日夜。车子停在校门口,他举头望向头顶那六个行云流水的大字,心头浮起的滋味有几分复杂。
他一向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每年回国的时间也有限,除了陪父母家人,总会跑几趟恩师家中。师徒两人要么对坐闲谈,要么把酒言欢,这么多年,两人早已成了亦师亦友的关系。可自从八年前他离开理工大学,就再也没有回来过这里。今晚师生两个见面的地方仍在周允生家中,可他却没像往常那样让司机直接将车开到理工大学家属楼下,而是在校门口下了车。
从东门大门口,纵穿整个校园,再走一小段路,就是周老师的家。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出于什么缘故,他今天格外想自己走一走这一段路。
或许是因为直到最近,他才意识到,他梦想开始的地方,不是巴黎,不是Constance,更不是他创造出第一支具有个人风格香水的那间实验室,而是这里。
匆忙走过那座老旧的教学楼时,昏黄的廊灯下,他突然看到一个穿米色大衣的女孩只顾盯手机,浑然忘了脚下的台阶。他的脚步和手臂比他的意识更早做出了选择,直到他说了那句话,松开那个年轻的女孩子扬长而去,走在清风疏朗的林荫道下,他才突然想起,为什么自己刚刚会觉得一切那么熟悉。
当年他和周云萝第一次见面,也是在那座教学楼的台阶前,也是近乎一样的情形。
身体娇柔面庞清丽的女孩子跌落在他的怀里,他低下头,正望进她的眼瞳,不一样的是,那天不是这样光线昏暗的深秋夜晚,而是一个鸟儿啁啾、清风拂面的春日清晨……周云萝当时比那个女孩子还要惊慌,却要比她有礼貌多了。他还记得她颤动的睫毛,绯红的脸颊,以及那声带着颤音的“谢谢”。再后来,他们两个一点点熟悉起来,又顺理成章地成为一对情侣……
对于像宋京墨这样工作上细致到极致、生活中却粗线条到另一个极致的男人而言,能清晰记得两人十一年前初见时的所有细节,甚至清晰到当时头顶的阳光,女孩子身上传来的轻柔香气,已经算是非常浪漫了。
直到接到周允生打来的电话,问他到哪了,他才突然意识到了点儿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刚刚那个女孩子身上似乎有柏林少女香水的味道,外人不知道的是,他并没有许多人以为的那样心高气傲,市面上所有能买到的香水,不论商业线还是沙龙线,不论多小众的限定,他都在各式各样的场合试闻过不止一次。
他最精准的嗅觉,才是令他跻身最优秀调香师行业的关键前提。
他的脚步逐渐停下来,可是好像不对,那个女孩子身上,除了玫瑰加胡椒的香水味,还有另一种很特别的香味,一种非常清冽的味道。当时不经意间的一嗅,那股清爽的芬芳仍萦绕在鼻端,让他精神为之一震。
生平第一次,他不知该如何描述,但鼻子却非常渴望再次闻到那个味道。不是因为那香味多么好闻,多么令他着迷,而在于,那种香味似乎在短时间内解决了他隐藏近两年的难言之隐。
他停下脚步,转身,却又突然意识到自己这种行为有多荒唐。
不过是擦肩而过时闻到的一阵清香罢了。
他已经走出这么远,又没有太在意对方的样貌穿着,偌大校园,上哪去找一个连名字相貌都不清楚的女孩子呢?
这么想着,他摇摇头,加快脚步向校园另一个方向的教职工家属楼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