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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短篇(9)

比如我爱你这件事。

那么现在,让我把它写成字句,请戴好你的眼镜仔仔细细看清我的居心。

『贰』你忽然变得明亮的眼睛,像是发现了什么弥足珍贵的大宝藏

“姓名?”

“艾利蒙。”

“年龄?”

“下一个问题。”

“三围?”

“……”

“三围?”

“十七岁!”

“莱树,让她直接进来。”你在这个时候推开暖黄色大门,探出一颗发丝柔软的头,有光投射在你一闪而过的脸上,看起来烦躁但眉眼静静。

我便被批准走进那间走廊尽头的地下室。从前我并不能想象,在学校后街的这条小巷子里,会有这样一间……怎么说呢……格格不入的地下室。实际上我原没必要走进去,但是那个时候,你一闪而过的脸,和镜片后面那双失温的双眼,却让我忽然之间想要一探究竟。所以我走向你,犹如踏入从未见过的圣洁之地,令人莫名地兴奋和安宁。

如今那间地下室已被夷为平地,建起一座三十六层高的办公楼。里面再没有浓浓的红豆面包味道传出来,那张常被莱树用来当做床的台球桌也早已不知去向,那一派曾被你们曾做工作室的桃花源,如今已再不足为外人道,就像我对你的思念,亦不足为外人道。

那一天,在一室的红豆面包和冰激凌的香味里,你抬头淡淡地看我一眼,你说:“唱。”

我呆头呆脑不懂你的意思:“唱什么?”

你说:“随便。”那表情,像是我欠了令堂五百万。

我只好清了清嗓子,唱那首名自娱自乐的歌,其中有一句是这样唱:“红斑象的晚礼服点缀着惊慌,也许它在黑夜里练习悲伤别走光。”

之所以会记得这一句,是因为你忽然变得明亮的眼睛,像是发现了什么弥足珍贵的大宝藏。坐着的姿态也不再是颓然消极的模样,你挺直脊背看向我,怔怔的,然后上前扯住我的手腕,带我走出一室的面包香。

莱树捧着一打申请书迎面走来,你像头骄傲的公狮向他展示你的战利品:“就是她吧,去把啃啃和福宝嘉叫过来。”

“皓森……”莱树露出为难的神色。

这时你才惊觉自己一不小心说错了话,但片刻的恍惚很快就被兴奋所代替,你无所谓地说了句对不起,然后指指我继续说:“让啃啃过来听她的声音。”

到目前为止,我都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些什么事情。

直到那个叫啃啃的男生骑着机车匆匆赶来,你将我丢在工作室中央下达指令:“唱。”如同勒令被你驯养着的某只爱宠。

我只当你是寂寞的疯子,那日风和日丽,恰逢周末,我尚有大把的时间同你消耗,全当是来了较为安静的KTV,我再度清了清嗓子,胡乱唱了一首矫情的情歌。

一曲唱毕,莱树和啃啃的脸色都变得不甚友好,转身问你:“皓森,我们是乐队,不是甩卖团,你当我们是找个大嗓门的沿街叫卖萝卜白菜吗?”

你立即虎着脸对我吼:“你,正经点,胡闹什么!”

生起气来的你看上去不是一般的吓人,我暗想,又觉得他们对我的评价使我受了奇耻大辱,因此不想在此地久留。我朝莱树伸出了手:“请把我的羽毛球还给我。”

“什么?”

“羽毛球。”我四处环顾一周,终于在靠窗的走廊下找到那枚被我不慎拍进来的羽毛球。我想我们之间的事应该是一场误会没有错,从莱树问我三围的那一刻我就早该猜到的,进来找个东西嘛,何必。

我拾起球,拍去上面的尘,打算离开。

你从身后拽住我的手腕,看起来一脸的荒谬:“搞什么?你不是来加入我们的?”你的瞳孔恨恨得骇人。

“加入什么?”我抽回被你抓得发酸的手:“我只是来捡回我的羽毛球的。”

后来你说,最痛恨的体育用品便是羽毛球。

『叁』一个好姑娘,她必须学会闷骚的去爱一个人

思潘在后街等我,他问我:“怎么去了那么久,球捡到了吗?”我点点头,朝身后的巷子一直望过去,就在刚才,你突然服软,柔声柔气地问我:“真的不打算加入我们?”这让我方寸大乱,心跳紊乱,思维混乱了。

你不该这样,你该如最初那样全不着意,那才是你,可你偏偏在紧要关头变得温柔,有血有肉,所以皓森,在这之后发生的种种,无论是好是坏全部都是你的过错。

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总是有意无意地想起那间地下工作室,无论是迎着冷风拼命地蹬脚踏车上学的途中,还是在解一道物理题的时候。

思潘在旁边小声叫我:“艾利蒙,艾利蒙!”

我回过头去,见他一脸迫切:“你在发什么愣,这是在考试!”

哦,原来我在考试的紧要关头里也曾想起过你,但是我们之间,好像很难再有所交集。

直到有一天,大雨,无风,雨水垂直落在尘埃四起的大地。思潘找我一起去补习班,他在追我,明眼人都看得出,好在他是个本分懂事的男生,毕业之前为不扰我清净他绝不会明白地向我透露心思。

两人各撑一把伞,走到校门口的时候我看见啃啃正在大雨中笑着朝我挥手,身边停一辆帅气的机车。

我走过去,平静表面下是一颗狂跳不止的心,我预感到这将是再次遇见你的最后机会。

思潘叫住我:“艾利蒙,你怎么和那样的人认识?”

我再去看向啃啃,呵,果然是“那样的人”,黑衣黑裤,闪闪发亮的配饰,一头冲天短发配一排刺目的耳钉,张扬得不可一世。好学生思潘一脸厌恶毫不掩藏。

但我仍是走过去,笑着问啃啃:“什么事?”

“能淋雨吗?”

我将伞收起,坐上他的车,身后是思潘不可思议的声音:“艾利蒙!”他一定对我失望透顶。

再次走进你的工作室,依旧是满室的红豆面包香味,你坐在一张巨大的黑色沙发上吃面包,配一桶榛子味冰激凌。

“艾利蒙,欢迎你加入浆果。”你没有一丝兴奋和期待,像是一切早在你的预料之中,我不过是得令办事的小随从。

我得灭灭你的威风:“谁说我要加入?”

你古怪地看我一眼:“那你来做什么?”

你赢了,我总不好坦白告诉你,我来只因为最近时常想起你,或者对你说,我好像对你一见钟情了。

我并非那么潇洒的姑娘,你得知道,一个好姑娘,她必须学会闷骚的去爱一个人。

从那之后,浆果乐队的成员表上有了艾利蒙的名字,前缀是主唱。

你是贝司与和声,从此我们的声音纠缠在一起。还有键盘莱树,鼓手啃啃,吉它福宝嘉。

为了庆祝我的加入,你在钱柜包一个包厢,四个人热热闹闹地坐进去。

一直见不到福宝嘉,我问:“她什么时候来?”

你为我倒一杯酒,气氛微妙,我们之间有一份淡淡疏离,你说:“福宝嘉病了,要过些日子才来。”

我猜你喜欢那个吉它手,你念她名字的时候气息格外温柔。

莱树在一旁独饮,不准我们碰杯,啃啃则立在中央独唱,不准我们碰麦,你在一旁独自发呆,不准我们废话,我也只好坐在那里独饮,不准你们打扰。

后来你出去买烟,我也起身去了洗手间。回来时看到啃啃夺过莱树手中的酒杯,吻他。莱树迷迷蒙蒙的眼神在暗处看着我,我吓得立即转身要逃,却撞在你怀里。

不顾三七二十一,我扯着你逃出去,我们在大街上一路狂奔,直到你累了,硬是拉住吓住的我:“你是马吗,受了惊吓就要跑!”

“他们可都是男生啊!”我毕竟是个良家少女,这对我冲击很大。

你怔怔地看着我,突然大笑起来,起初是呵呵的笑,然后哈哈的笑,最后只差抱着肚子在地上打起滚来。

我被你笑得发毛,以为你酒精中毒了。

你却揩一下眼角笑出的泪,伸手使劲儿地揉乱了我的头发。那是第一次,你我之间有了亲密的举动。

你说:“啃啃听了要气死,她是女孩子啊!”

我觉得自己已经没脸见人,但看着对面的你,那张忽然鲜活起来的笑脸,我得感激我片刻的愚蠢。

『肆』有一个人,我听得到她,闻得到她,摸得到她,却怎么也看不到她

啃啃告诉我,你和莱树都喜欢福宝嘉。事实上我早就知道,不然啃啃吻莱树的时候,他不会看向远方,我知道他是透过啃啃的肩膀看见了另一个女孩。

好在啃啃执着坚强,她不在乎,她势必得到莱树的爱。

我猜福宝嘉是个蜜蜡一样灵透的女孩儿,她该有柔软的长发披在消瘦的肩上,素颜,但涂一层橙色唇彩,她拥有各式各样的裙,喜欢蕾丝和蝴蝶结,一对锁骨非常惹人怜爱。

透过啃啃,我看到与她截然相反的福宝嘉,但啃啃永远是啃啃,她不屑于去做谁的影子,所以她变本加厉地特立独行起来。

你时常找我说话,在工作室外面的一亩废弃广场,捎来红豆面包和冰激凌给我吃。而我必须付出代价,忍着越来越繁盛的悲伤听你讲有关福宝嘉的那些琐事。

比如她沾着奶油的鼻尖,身上婴儿似的淡淡奶香,柔软的棕色头发。

有一个人,我听得到她,闻得到她,摸得到她,却怎么也看不到她,但我不敢去问你。你说:“你一定想见福宝嘉是不是,她出院后你们能成为好朋友。”

去他的好朋友,在此之前,我们早已经成了情敌,你这蠢物却不自知。

演出曲目大致已经订好,每天下课后我都来工作室练习,一切准备就绪,只等福宝嘉众望所归快些回来。

思潘看出我的忙碌和心不在焉,他扯我到角落警告:“就要考试,你究竟在想些什么,那些人各个不像善类,走在夜里定是看起来妖怪一样,离他们远一些。”

他不知道自己正在讨我嫌,不可置信地听见我说:“管好你自己。这样苦学到最后,升一所好的大学,入一家好的公司,做一生好好先生,那是你的梦想,别扣在我的头上。”

思潘的雷区尚浅,我一不小心就踩爆了他的底线。

第二天,妈妈老师教导主任甚至校长,轮番与我谈话,尊尊教诲,循循善诱,最后妈妈委婉告诉我,思潘成了我的看护,每日将监视我上学下课,直到升入重点圆了全家老小的梦想为止。

做了十七年乖孩子,拿了无数奖状,得了无数荣誉,接纳各种各样的赞赏与艳羡,第一次,觉得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

比起站在领奖台上,更想要站在你的前方,你看得到我的那一圈小小领地,唱一首简单的歌给你听。

思潘差点毁掉我有生以来第一个属于自己的梦想。

那样的三天何其漫长,期间你和莱树以及啃啃都在巷子口等待过我,但我不能过去,只能钻进思潘爸爸的车里飞驰而去,像是一名企图越狱的囚犯坐在警车里。

第四天,补习班下课后我借口肚子痛溜进了厕所,从书包里拿出六块早已准备好的砖,踏上去,翻出窗外。有一瞬间,我以为自己是要与你私奔而去。

那条小巷显得那么遥远,我拼命跑了很久,终于撞开了暖黄色的大门,熟悉的味道窜入鼻息,莱树躺在台球桌上大睡,啃啃不知去向,而颓势陷在沙发里的你,走过来,伸手挡住我的眼睛。

“你哭什么?”

“……”

你一定不会明白我那个时候的心情,因为就连我自己也搞不清楚,为什么当我再次见到你,所有的激动和期盼全部都化作眼泪落下来。

为了不吵醒莱树,你带我走出工作室,晚风吹起你的衣衫,淡淡烟草香味。

你突然问我:“要不要喝酒?”

“哪里有酒?”

你弯起嘴角,像是在笑:“我真是把你带坏了,难怪你家人要把你锁起来不让我们靠近。”

“我喜欢唱歌。”

“地下室尽头有一间杂物室,其实那里面藏着好酒。”你实在聪明,知道再劝也无用处。

我们一起买来柠檬和盐巴,摸黑走进杂物室,因为不通电源,就点了许多跟蜡烛,烛光下你俯身翻出整整一箱的龙舌兰酒。

“好运,还剩了不少。”你将箱子整个拖出来摆在烛光中间,我们也在蜡烛围成的大圈子里席地而坐。

“全部喝光吧?”我心情大好。

你递一杯酒给我,教我用拇指和食指来握酒杯:“这样,对,把柠檬片夹在无名指和中指之间,艾利蒙,你天生酒鬼,学得真快。”

“谢谢夸奖。”我学你在手背虎口上撒了盐巴,迅速舔一口盐巴,接着把酒一饮而尽,最后咬一口柠檬片,还要发出“叱——”的一声表示尽兴。

那一夜我们酩酊大醉,蜡烛就要燃尽的时候,我借着酒意扯住你的衣领,像街上叼着牙签的臭流氓一样,无所顾忌地吻了你。

你的眼睛看向远方,我知道你是透过我的肩膀看见了另一个女孩。

『伍』啃啃站在门口看着这一切,眼神凉凉的,不发表任何言论

我妈这次真的被我伤了心,她狠狠抽我一耳光,要我冷静应对考试,并恐吓我:再敢放肆就打断你的腿。思潘拿冰出来为我敷脸,我推开他:“走开,你这个毁我梦想的害人精!”

思潘也被我伤了心,他垂头走出门去。

我思念与你们在酒吧里唱歌的日子,你的目光随意闪过我的肩膀,带着赞赏。内心也被演出的事情占得满满,我们都对这次的表演充满期待,巨大的露天舞台,震耳欲聋的老旧大音响,底下密密麻麻的年轻人,张扬的尖叫声,我还奢望如果演出顺利,你会为了鼓励给我一个拥抱。

但一切都因思潘的多事成了泡影。

夜里辗转,我像个随时就要爆炸的核,你的来电在这时候响起。一室暗黑里,四方屏幕里荡出的亮光一点一点吞噬掉周遭的暗。

你说:“把你的想法讲给你的家人听。”

“他们未必想听,我只不过一个傀儡,凡事都要按照他们操控的线轴进行。”

“他们生你养你,自然有这个权力去关心爱护你,不要不识好歹,你不该打从心底疏远。”

“我试试。”

那天夜里我鼓足了十二万分的勇气敲开父母的房门,我说:“请你们听听我的想法,保证不浪费你们太多时间。”

妈妈看起来像是要哭了,上来抱住我:“我们愿意听一听。”

皓森,是你教会我如何与家人相处,亦是你教会我说出自己的想法。

妈妈愿意支持我,爸爸也是,他只提了一个要求:“不要太辛苦,不耽误学业的情况下,随你。”

我多想把这激动人心的消息告诉你,但你的电话始终无法接通。我便去工作室找你,只有莱树蜷在台球桌上打盹。

我推他:“皓森呢?”

“买烟去了。”他爬起来,忽然正经地问我:“艾利蒙,你怎么还不练吉它,离演出没有多少时间了。”

“什么吉它?”我不明白:“不是要等福宝嘉来?她才是吉它手。”

莱树的瞳孔瞪得老大,不可置信地低头骂了一句,随即拿出电话:“啃啃,皓森这个神经病差点坏了大事……对……他到现在还没让艾利蒙碰吉它……好好,你快来。”

然后他跳下台球桌,扯着我,带我到藏着龙舌兰的酒窖去。

他费了一会功夫才从一个落满灰尘的大柜子后拿出一把吉它,丢给我:“接好,以后你就是主唱兼吉它。”

“那福宝嘉……”

“她早死了!”莱树突然发起狂来,他看起来那么悲伤,通红的双眼紧紧盯着我:“三年前就死了,演出的时候出了意外!皓森这个疯子,他竟然一直瞒着你!”

哦……原来是这样,难怪你喜欢和我亲近,只因全世界也就只有我这个局外人会把你的臆想当做真。

你在我这里得到信任,因此你也可以堂而皇之地相信福宝嘉其实还活着。

啃啃走进来,你撞开她的肩膀也冲进来,一双失温的双眼恨恨地看向我,才建立起来的友好关系就因我手中的吉它从你眼中细细游走,你待我如待陌生人还不如,简直是厌恶至极。使劲全身气力夺过我手中的吉它,那是福宝嘉曾经的御用,你不准我这个傻妞触碰,我不配,我懂,所以我原本就没有抓牢,因此你朝后退了好几步趔趄。

莱树一拳将你挥倒,砰的一声,你的嘴角晕开猩红的血。

“你让艾利蒙加入我们,就为的这样侮辱她?”莱树气得浑身发抖,他让我感动。

啃啃站在门口看着这一切,眼神凉凉的,不发表任何言论。她只是走过来,轻轻抱了抱我。

你像头面目狰狞的兽,浑身散发的可怖的气息,但我知道你没有尖锐的牙齿,也没有锋利的爪,你只是想用这面目喝退我们,也喝退你内心的旷。

所以我拍拍啃啃的肩,走向你,跪在你身边抱了抱你,你像个孩子一样呜呜地哭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