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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短篇(14)

安锦歌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尘土朝沈旭阳走过去,阳光太过灼热,她半眯着眼睛对他说,我跟你赌球。

沈旭阳扬起邪气的笑容摇摇头往前走。安锦歌上前一步抢过他手中的篮球,带球跑了几步,投篮,进球。

怎么样?敢不敢跟我赌?

安锦歌这样问的时候其实就已经知道了沈旭阳的答案,所以她紧接着说,如果我赢了我们就约会,如果你赢了我帮你买一个月午餐。

就因为这个赌注,安锦歌每天中午都赖在沈旭阳身边吃饭。虽然她为“在沈旭阳心里午餐比和安锦歌约会来得重要”这一点心酸了好几天,但她确信细水才可以长流。

【四】

悠然拿着信笺等在学校门口,身边站着被她逼迫陪同的安锦歌。空气里飘动着闷热的气流,两个女生紧张地盯着远处。安锦歌觉得悠然的勇气一大部分来自她对沈旭阳的坚持,这让她觉得小小的骄傲。

杨光斜背着书包从班级里走出来,眉间一抹浅浅的“川”字还停留在解题时的样子,眼神却是温柔地望着前方。安锦歌轻推了一把悠然,她便咬咬牙冲着他跑过去。安锦歌静静地站在漫天夕阳下看着漫天橙红下站立的两个人。

女孩子微微垂着头,伸出胳膊将写满细密心情的情书递过去。他只是静静地站着,不说话,目光漫过悠然笔直地落在安锦歌身上。

他说对不起,然后斜挎着书包径直走开。单薄的情书承载了太多的心情,在悠然手里颓然地掉落。安锦歌远远地看着悠然,她看着她,然后哭着跑开。瘦瘦小小的身影在安锦歌不知所措的目光里踉跄着跑远。

女孩子之间的友情总是如此,因为一个男生而出现细小的断痕,两个人站在断痕的两端,谁也不敢轻易地靠近谁。

接下来学校上空幽蓝的天开始变得浑浊。杨光愈加不爱说话,甚至和老师申请了条换座位坐到班级最后一排。

只是一夜间,原本还在讨论“学校附近哪家的快餐又便宜又好吃”的同学们都改变了话题在谈论一个最新鲜的流言,班级的一个女同学抓住安锦歌的手神秘兮兮地说,你知道吗,原来杨光的父亲是个杀人犯。

尖子生杨光的父亲是个肮脏堕落该被唾弃的杀人犯。

杀人犯。

这三个字眼出现的频率甚至比起“上课了,请同学们翻开课本……”还要多上好几倍。

清晨,安锦歌拿着苹果和牛奶来到班级,如往常一样将它们放进沈旭阳的书桌里。清晨的熹光洒在桌面上映射出一大片稀薄的光斑,安锦歌眼底的忧郁映在上面,晃动着微凉的光影。她看着低头走进班级的杨光,嘴唇抿了抿仍是没有说出一句安慰的话。

杨光的睫毛上悬浮着几缕尘埃,他看着安锦歌认真地说,没什么的,真的。

悠然进来的时候正巧看到安锦歌红着眼眶低低地说了一句,对不起。悠然看着安锦歌,哭得像一颗受了委屈的青果,白皙的面容涨得通红。安锦歌走过去轻轻搂住女孩轻微颤抖的肩膀。

【五】

秋天的时候,整座城市冷得像是从盛夏直接过渡到寒冬。安锦歌穿着厚厚的绒衣,带着雪白的长耳朵帽子,脖子上层层叠叠地围了条三米长的围巾。彼时的沈旭阳依旧穿着单薄的春衫,清瘦的骨骼在雪白衬衫下打着清脆的寒颤。

美术课上,安锦歌给坐在后排的悠然传递墨水瓶子的时候失手将一整瓶深蓝的墨水打翻在沈旭阳的衣服上。

突然就有蓝天盛放在他洁白的衣衫。

安锦歌不知道,那是沈旭阳唯一一件白衬衫,从夏天穿到冬天,洗了无数次,原本柔滑的布料已经在洗衣粉的洗涤下变得略微僵硬。

那天的沈旭阳终于发了脾气,一双如谭的眼愤怒地看着安锦歌转身在众人不解的目光下忿忿地离开。他带着她的天空那样决绝地离开了她的视线。安锦歌的眼泪在班级的门砰地一声关响的时候掉落在桌面上。与湛蓝的墨水和秋日里惨淡的阳光混合在一起发酵出忧伤的味道。

第二天,安锦歌抱着六十多件白衬衫走进班级。那是前一天放学后她跑遍了小城所有还没关门的专卖店才买到的。深夜,安锦歌一个人趴在昏黄的台灯下细细地在衬衫领口处绣上一个墨绿色的“沈”字。六十多个沈字究竟要行走几万次针线才绣得出,这个问题就连安锦歌自己也不知道答案。

她将衬衫和棉大衣连同苹果和牛奶一起放到沈旭阳的桌子上。虽然她有解释说大衣是商场里的赠品,但沈旭阳仍是只捡了一件白衬衫装进书包里,剩下的全部堆积在安锦歌的书桌上。

安锦歌看着趴在桌子上睡觉的沈旭阳,她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情。那件白衬衫是沈旭阳的父亲送给他的十六岁生日礼物,她毁了它,即使是为了找个借口让他穿上那件被当做赠品送给他的大衣。

她不着痕迹地想要给他温暖,即使是被排斥后处在一个尴尬的位置上,也只是想要让他温暖而已。斗不过安锦歌七十二变的借口,沈旭阳终于抱起那一摞衣服走出班级。她看着他的背影扬起嘴角笑得那样满足。

安锦歌拉了拉脖子上鹅黄色的围巾钻进秋日霜凉的风里。即使是这样的天气也躲不过小提琴培训班,她硬着头皮奔跑在呼啦啦吹过的风里,脚下的帆布鞋在地面上踩出疲惫的痕迹。路过中心公园的时候她碰到一个女子,面容疲惫,手上蒙着重重的污垢,她正在一个垃圾箱里翻着什么,然后她露出疲惫的笑容。因为她捡到一条围巾,一条,破旧不堪的黑色围巾。僵硬的毛线上挂着细碎的垃圾残渣,她想把围巾挂到自己的脖子上去。

这个城市里常常会出现这样的人群,她们是女人,却买不起高档的化妆品,甚至连吃一顿温饱的饭都要踌躇半天,她会因为丢失了一块钱的硬币而懊恼三年,也会因为在垃圾堆里捡到了一条勉强可以用来御寒的围巾而开心很久。

安锦歌看着她心底爬出无数条透明的虫子,它们啃食着她的心。

她走过去,将自己的围巾一圈一圈地拿下来递给那个被生活压迫得就要崩溃的女子。她说,这个围起来会暖和一些。

女子抬起浑浊的眼看着她,伸出肮脏的手接过围巾,孩子一样开心地围在自己的脖子上。

安锦歌揉了下发胀的眼睛,抬头时就看到抱着满怀白衬衫的沈旭阳朝这边跑来,他的身上穿着那条她处心积虑想要送给他的大衣。雪白的衬衫在凉风里凌乱地飞扬,像一双巨大的翅膀轻柔地包裹住这个迷一样的少年。

然后她看到沈旭阳牵起地上的妇人说,妈,我们回家。

【六】

沈旭阳在蝴蝶形状的满树槐花亲吻安锦歌的眉毛时已是一个多月后的某一个晴朗下午。他坐在斑驳树影下给她讲一个故事。

安锦歌靠在树干上静静地听。故事很平常,是这个星球的每一个角落都散布着的忧伤。故事里有一个平凡的家庭,母亲是学校里普通的教师,父亲是计程车司机,他们有一个可爱健康的儿子。他们是这个繁华的世界上再平凡不过的家庭,三个人相依为命直到儿子长大,要过十六岁生日了。

这个父亲想,如果自己的儿子穿上雪白的衬衫一定帅气得像个王子,就像很多年前的自己。所以他加完班之后就开心地朝临城的夜间超市赶过去。他想着一定要让自己的儿子在十二点前穿上雪白衬衣变成翩翩王子。

也许是他们太过平凡,上帝想说让他们这个家庭也惊天动地一次,于是一挥手,降临了一场灾难。那是那座小城那年冬天最大的一起车祸,这位两鬓还未来得及霜白的父亲当场死亡。他的手里紧紧握着一个大红色的口袋,里面是一件白衬衫,他还特地让裁缝在领口上面绣上一个草绿色的“沈”字。也许他还想过将来也要给自己的孙子买一件一模一样的,就这样代代相传。

可是这个梦就这样断了。

他的妻子带着他的儿子赶到医院的时候他已经变得冰凉。他的死硬生生地挑断了妻子脆弱的神经,她疯了,时而正常,时而痴傻,整日坐在洒满阳光的屋前叫着她丈夫的名字。

她的儿子穿着单薄的衬衫扛起了一整个家。

讲到这里的时候,沈旭阳轻轻地吻了下安锦歌的睫毛。他的唇很凉,却温暖了她一整个荒凉的额。

沈旭阳说,那个男孩独自走在看不见尽头的道路上,直到有一天出现一个奇怪的女孩,她无条件地对他好。

每天买苹果和牛奶放进他的书桌里,牛奶盒的下面用彩色中性笔写上几句矫情的诗歌。这些都是让他觉得温暖的细枝末节。

故事结束的时候沈旭阳说,安锦歌,我要去广州了,在这之前我需要一大笔钱。

【七】

沈旭阳带着他的妈妈一起离开了这座小城。他要安锦歌安心上课,给他三年的时间让他回来牵着她的手。在他离开的前一天他拿着厚厚的一叠人民币进到一家地下网吧,出来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安锦歌没去送沈旭阳,她说马上就要考试了,不能翘课的。

那是狂风怒号的冬季,阳光也显得那么冰冷。安锦歌看着窗外被风吹乱的风景想象着沈旭阳离开的背影。他的头发应该以怎样的弧度扬在风中,他的手应该以怎样的温度牵着他的母亲,他的眼睛以怎样的神色最后望了眼这座寂寞孤单的城。

悠然依旧不懈地追随着杨光,杨光依旧皱着浅浅的眉头解一道冗长的数学题。而安锦歌却退学了。

悠然哭着拽住杨光的衣角,说,求求你不要也离开好不好。

时光定格在这一刻,所有的过往和未来都扑朔迷离地朝着城市底部隐藏的黑洞疯狂蔓延。

安锦歌坐在旧日时光里等着那个承诺她三年时光的白衣少年。春风卷起她长长了的秀发,夏雨打湿了她绣着蔷薇的裙摆,秋叶遮住她望眼欲穿的目光,冬雪将这一切的一切都温柔地覆盖。

三年后。

三个字概括了三年的漫长时光,换回了扬着淡定笑容的沈旭阳。

那天下午的天气有些闷热,是夏末秋初的季节。杨光拿了条丝巾围在安锦歌的脖子上,细细软软的料子遮住了一直垂在她锁骨之间的一元钱硬币。安锦歌说,我想去那边的椅子上坐一会,好吗?

杨光笑着点点头,眼底斑驳的是隐藏不住的疼惜。安锦歌才刚坐下,身子就僵硬地顿住,目光出神看着不远处渐行渐近的身影。

白衣的少年踏着午后懒洋洋的日光笑着走来,目光如泉地漫过安锦歌僵直的身体,然后落到杨光的脸上。

气氛一时间变得紧张。沈旭阳的目光盯着杨光手里的拐杖目光冰冷。

杨光转身对安锦歌说,你们聊,我一会再回来。安锦歌怔怔地点点头,然后看着沈旭阳轻轻地叫了声他的名字。

岁月里遗失的复杂情愫疯狂地漫上她的眼睛,沈旭阳的表情柔和下来。

嗨,安锦歌。我回来了。

恩……

安锦歌的眼眶开始发痒干涩,她安静地坐在日光下并没有像电视里演的重逢那样扑进他展开的怀抱里。

沈旭阳的面容像是受伤一样弥漫着忧伤,他看着安锦歌,伸出的双臂在空气里形成一个寂寞的弧度。

你……和杨光……

安锦歌咬咬牙,生涩地挤出一丝笑容点点头,声音冰凉地说,我们,要订婚了。

我和杨光,我们。

沈旭阳怔怔地站在那里,胳膊落寞地保持着伸展的姿势。他难以置信地咆哮,你怎么可以跟一个杀人犯的儿子在一起,怎么可以!

安锦歌的手放在腿上不安地相互紧握着,她看着穿越了三年的时光站在她眼前的少年,他有了青涩的胡茬,目光明亮,身上的衬衣是正打广告打得火热的一个牌子。她很想问一问它的领口上有没有人为它绣上一个草绿色的“沈”字。

喉咙里滚动着巨大的悲伤,她开了开口,艰难而又生涩地说,那么,我又怎么可以和你这个凶手在一起?

那年,你向我借钱就是去雇人企图撞死杨光对不对?

沈旭阳的身体瞬间僵住,胳膊颓然地落在身体两侧。最后,他近乎乞求地再次向她伸出手,声音卑微而又充满希翼地说,跟我走好不好,锦歌。

凉风席卷过他空旷的掌心,时间在他渐渐冷却的之间纠结而过。

那么,再见,祝你幸福。

沈旭阳转过身,一步一步地远离安锦歌追随的目光,如果,我是说如果,他能够转过身看她最后一眼,也许他就能看到安锦歌疯狂蔓延的泪水以及那一段无助又悲伤的目光。

【八】

杨光回来的时候看到安锦歌闭着眼睛温柔地亲吻挂在脖子上的一元钱硬币。他走过去,将拐杖递给她,柔声问,要回去了吗?

安锦歌点点头。想要站起身时却一个不小心跌坐在地上。

悠然推着轮椅尖叫着跑来,和杨光一起将她抱上轮轻声责备,锦歌你怎么这样心急,医生说你要慢慢来,总有站起来的机会的。

安锦歌点点头。她无法告诉沈旭阳,在他离开的前一天她就知道他要做什么。杨光的父亲正是当年撞死了沈旭阳爸爸的凶手。他被关在牢里,看不到沈旭阳和他母亲过着怎样卑贱的生活。

于是沈旭阳想要报复,他要报复毁了他全家的凶手。他花钱雇了社会上的不良分子,要他们开车狠狠地撞向回家路上的杨光。

他不知道,安锦歌早就看到他的仇与怨。所以她毅然推开了踩在死亡线上的杨光,自己被疾驰的飞车撞出去老远。

让我们把时间倒带。

五年前那场巨大的交通事故里,真正的凶手并不是杨光的父亲,而是安锦歌的爸爸。那时杨光的父亲坐在副驾驶座位上乞求安爸爸救救自己的公司。下一秒,他们就一同卷入一场事故里。

安锦歌的父亲以极高的价钱换回了自己的清白。他和杨光的爸爸换了位置,坐到副驾驶座位上等待着警察到来。

就是这样的一个互换,毁了两个人的整场青春。

安锦歌的腿被高度截肢,她再也不能跑过三条街为沈旭阳买到当天最新鲜的苹果,再也不能在昏黄路灯下为他买六十多件衬衫。所以她只有停留在原地看着他走远。

悠然和杨光的手握在一起,无名指上的戒指闪耀着灼亮的光芒。

【九】

感情之所以叫做感情就是因为她不受理智控制,我记忆的藤蔓统统朝着你转身离去的方向生长。因此,只要你回过头就能看到我生机盎然的样子。你没有看过我的背影,看不到盎然背后湿漉漉的青苔密布。你知道,我舍不得让你看。

——by安锦歌

CHOCOLATE/巧克力

牵过我手的蔚蓝

我常常在想,爱究竟是什么呢?为什么我可以撕心裂肺,而你却无动于衷。

枣儿

听说我出生时就特别的丑,丑到我爸当场哭着要将我摔死。是喜儿救了我。

喜儿是我双生的妹妹,她生得聪明伶俐,哭声嘹亮动听。我爸一下子打消了要摔死我的念头,将妹妹揽在怀里,温柔地逗她,妈妈也顿时松了口气。

他们将喜儿当做晶莹剔透的水晶,弥足珍贵,轻拿轻放,我妈说:“她这么讨人喜欢,就叫她喜儿吧。”

我活了三个月都还没有自己的名字,人人都叫我“喜儿的姐”。

终于有一天,家里来了位传教士。他送我们家一本《圣经》,然后指着在偌大床上滚来滚去的我,问:“这孩子叫什么名字?”

我妈瞅了我一眼,她正忙着给喜儿洗澡,就说:“叫澡儿。”

“枣儿。”传教士露出微笑:“花小但蜜多,喜光,耐寒,又耐旱涝,真是好名字。”

我妈觉得他说的挺有意思,就对我爸说:“老大有了名字,叫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