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程明道[1]曰:“因恭信而不失其所以亲,近于礼义,故亦可宗。”伊川[2]曰:“因不失于相近,亦可尚也。”又曰:“因其近礼义而不失其亲,亦可宗也。况于尽礼义者乎?”范纯父曰:“君子所因者本,而立爱必自亲始,亲亲必及人,故曰因不失其亲。”吕与叔分为三事。谢显道曰:“君、师、友三者,虽非天属,亦可以亲,舍此三者之外,吾恐不免于谄贱。惟亲不失其所亲,然后可为宗也。”杨中立曰:“信不失义,恭不悖[3]礼,又因不失其亲焉,是亦可宗也。”尹彦明曰:“因其近,虽未足以尽礼义之本,亦不失其所宗尚也。”予窃以谓义与礼之极,多至于不亲,能至于不失其亲,斯为可宗也。然未敢以为是。
【注释】
[1]程明道:程颢,字伯淳,学者称明道先生。北宋哲学家、教育家,北宋理学的奠基者。
[2]伊川:程颐,字正叔,世称伊川先生。北宋理学家、教育家,是程颢的弟弟。
[3]悖(bèi):违背。
【译文】
《论语》说:“诚信要符合于义,这样诺言才能实践。恭敬要符合于礼,这样才能避免耻辱。依靠的都是关系亲近的人,这个人也就可以尊崇了。”程明道说:“依凭恭敬和诚信而又不失其亲近之人,接近礼义,所以也是可以尊崇的。”伊川说:“依凭恭敬诚信又不违背礼义的人,也是可以尊崇的。”又说:“依凭恭敬和诚信,又近于礼仪而不失去关系亲近的人,也是可以尊崇的。何况是完全合乎礼义的人呢?”范纯父说:“君子所依凭的是本性,而建立仁爱必定从亲近的人开始,亲近那些与自己亲近的人,也一定会推广到其他人,所以说(依凭恭敬诚信而)不失去亲近关系。”吕与叔把这分为三件事。谢显道说:“君、师、友这三类人,虽然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但也是可以亲近的;除这三类以外的,恐怕就不免变成谄媚和卑贱了。只有能亲近与他亲近的人,然后才可以崇尚。”杨中立说:“诚信不违背义,谦恭不违背礼,又依凭二者而不失去与他亲近的人,这也是可以崇尚的。”尹彦明说:“因为恭信近于礼义,虽然还不能够完全符合礼义的本质,也不妨碍他是可以崇尚的。”我认为礼和义的极限,大多会变成不能亲近,如能够达到不失掉与他亲近的人,这就是可崇尚的。但不敢肯定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