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与你共进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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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为君洗手做羹汤

“棒棒的。”方寻看到程陌喝完小半碗汤后,又吃下小半块牛排,欣慰的竖起了大拇指。

有种幼儿园老师当众表扬小朋友乖乖吃完饭的既视感。

程陌十分配合:“谢谢方老师。等会你去哪儿?”

方寻豪情万丈:“去超市。我要给你做一碗全世界最好吃的排骨面。”

之前,她一直以为程陌对清水面是情有独钟,每天下班回家不管多晚都要给自己煮一碗。

刚刚才知道,工作日里,除了早餐,他一整天就只吃那碗清汤寡水面。

程陌低头垂目,笑而不语。

“你这是什么意思啊!”

程陌忍住笑,诚恳的看着她:“很期待的意思。”

方寻哼了一声,扭过头去:“明摆着是不相信我嘛。我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

小时候,方寻在家的机会多。可是,阿颜教她读书写字、种花泡茶、洗衣叠被、唯独没有教过她厨房的事情;

初中已经开始住校,在家的机会变少,每次放假回家,方祁南恨不得餐餐端着碗,亲自喂她吃饭,她根本没有进厨房的机会;

毕业后,和墨水瓶同住的三个月里,平时,在学校吃(她在科大当助教助理),周末在家,阿姨买菜,墨水瓶负责两人的一日三餐。

别墅的厨房是开放式的,连着餐厅,程陌做饭的时候,方寻虽然在旁边陪着,但要么是在忙工作,要么在玩游戏,只有菜飘香或出锅的时候,她才会往厨房瞟一眼。

她可能真的没见过“猪跑。”

“你就等着享受吧!”

程陌连连点头,然后,他说:“电砂锅在橱柜最左边的柜子里;排骨焯水是冷水下锅;面条是开水下锅。”

方寻听完后认真思索了会,感觉墨水瓶好像说反了。可是,鉴于两人厨艺的差距,她还是选择相信墨水瓶:“我知道。”

……

从超市买完东西回来,方寻准备先回房冲个凉,再舒舒服服的给墨水瓶准备晚餐。

她推开卧室房门,一阵夹裹着夕阳余温的晚风迎面袭来。

房间已经被收拾整洁,梳妆台上的室内香水瓶中、斜插着挥发棒。

细嗅,能闻见空气中淡淡的玫瑰花香。

这个笨蛋,昨天那么晚才回家,还帮她把房间收拾好,都不知道忙到几点才睡觉。

虽然心疼他,可方寻还是觉得很开心很幸福。

冲完凉,方寻换了身轻便利索的居家服,没再穿拖鞋,直接往脚上套了双厚棉袜,身轻如燕的飞奔下了楼。

程陌不喜欢油腻的,方寻买了最好的小排来煲汤。

“我去,这排骨是不是坏了啊,怎么这么腥。”撕开包装膜后,她把排骨放在鼻尖下,用力嗅了嗅,差点干呕出来。

“叮咚。”手机响了。

墨水瓶的信息:排骨焯水的时候,记得往冷水里放生姜和料酒去腥。

方寻不放心,控制着呼吸力度,又将排骨闻了闻,好像没有刚才那么冲鼻了。

按照程陌说的,冷水放生姜倒料酒下排骨焯水。

排骨洗干净后,她开始切玉米、胡萝卜。

所有材料准备妥当后,墨水瓶又发了信息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