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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羽看着眼前的女子,美丽、安静、优雅,像孤独的海岸线,在月光下,盈盈地寂灭。他想了她很多年,在心里发痒,长疮,腐烂,送葬。但是,无论自己如何的心意澎湃,对她而言,他不存在。他就像午夜的潮汐,一浪浪向她扑过去,但是,她纹丝不动,他最终只能在曙光到来前黯然退场。
时间悄悄地流走了。如今的他,也渐入生命的秋季。那段往事随着生活的琐碎与忙碌淡去了。出差前,他还特意问主办方要过名单看,知道她不参加才放心前来,却不意还是遇到她。他猜不透命运的安排,那一刻,他只能在心里卷过一丝嘲讽,对自己说:看你往哪里逃?
认识她的时候,她还是个梳着马尾辫的小姑娘,穿着A大附中那种很有特色的白底蓝边的海军服校装,巴掌大的小脸上有一双海水一样澄澈的眼睛,长相很文气,只是瘦,蜷缩在一角默默翻书的样子,像某种被人虐待的小动物,惹人怜惜。
那时候,他十八岁。
十八岁是高考的季节,可他在三年前就知道与大学无缘了,在家乡学了几年木工的活计,憋不住想出去闯闯。
他姐姐当时在A大读书。他于是去投奔她。姐姐没有办法安置他,只好有一搭没一搭地托着男同学给他安排就寝。寝室不允许外来人士居住,日日有老师查房,住起来很麻烦。他也不愿姐姐为难,就谎称已经找到工作,离开了,实际上就是流浪。白天,他举着一个写着“木工”俩字的小木牌,傻傻地蹲在马路边。晚上,桥洞、公园都可以睡,幸好是夏天,以大地为床天空为被的感觉还不错,很有魏晋风度。到天气转凉的时候,他又适时找到一份工作——给一对卖早点的夫妇打下手。
早点摊就支在A大附近,有包子、茶鸡蛋、葱油饼、豆浆等。每天凌晨四点,他就要赶到那对夫妇家,帮着磨豆浆、煮鸡蛋、蒸包子,忙到差不多六点的时候,就骑着改装过的三轮车去A大。
他和老板负责送装食物,老板娘负责收钱。他的收入日结,视当天的生意好坏决定,比如说,他们净赚一百块钱,就有五块钱可以进入他的腰包,此外,老板娘会将卖不掉的包子分给他,他一日三餐就不必愁,赚的那点小钱就可以用于睡最便宜的旅店的大通铺,如果他不睡,就可以省下钱来。
A大附近一溜早点铺,所以,他们的生意并不见佳。他为了提高自己的收入,就怂恿老板印了些名片发到学校,表示可以免费送餐。学生们都爱睡个懒觉,这一招出人意料的好,叫餐的学生越来越多,后来由男生而女生,由学生到老师,圈子越来越大,到周末,他们都差点排不过来。
送餐的任务自然就派给对A大熟门熟路的钟羽。
钟羽骑着老板那辆破自行车,龙头上摇摇晃晃挂着十来份餐盒,在掠过树梢的彤色晨曦中穿行,每每都有飞的感觉。尽管他不是那边的学生,这间颇有历史的大学却叫他神往。
有次,他送餐,在女生楼下等,发现跑下来的是他的姐姐。
姐姐叫柳絮。他们其实并没血缘关系,他是妈妈的孩子,她是爸爸的孩子。那个时候,妈妈单身,爸爸是鳏夫,两人都拖儿带女,生活不易,就自然凑在一起,算搭伙过日子。实际上,妈妈至死都未与爸爸领过那一纸婚书。
他和姐姐同年,成绩都好。姐姐尤其突出,一个女孩子,数理化却非常强,经常代表县里、市里参加各类全国性的竞赛,从来没有空手而归的时候。中考的时候,姐姐考了市里的状元,他是第五名,家里只能供一个读书,当然选择了成绩更优异的姐姐。
姐姐也许诺等她找到工作一定把弟弟带出来。姐姐是全家的希望。为此,家里付出一切维持姐姐的学业。他虽然觉得无法继续学业很感可惜,却并不为此感到不平。与其去嫉妒姐姐,不如嫉妒那些生活在城里的人。命运本身就不公,没有什么可怨的。
爸爸倒是一直为此耿耿于怀。
九月一日那天,他在田里睡大觉。爸爸找了很久找到他,以为他不开心,问他:“想读吧?”
他没说话。
爸说:“要不,去吧。学费先欠着,我再想办法。”
他笑笑,“爸,我明天就去学木工。”
后来,每次学木工回家,爸爸总要陪他在院子里坐坐,给他递根卷烟,爸爸没有太多话,只是以此表达歉疚。他那时候唯一的烦躁就是觉得小镇的天空太狭窄,而他尚不具备飞翔的能力。他只能每次看着天空对自己说:“我的人生不止于此!”
姐姐柳絮在宿舍楼下看到送餐的他分外吃惊。吃惊之余,还有一丝羞赧。因为弟弟给她送的早餐颇为丰盛:豆浆、油条、茶鸡蛋,需要一块五。
“你,怎么做这个?”柳絮说。
他麻利地把食物递给她,说:“做什么都一样。”
她有点不好意思接,说:“你吃了吗?”
他咧嘴一笑,“我吃得肯定比你好。”
她松了口气似的,也笑,而后低头道:“小羽,对不起。姐姐没有办法帮你……”他截断她,“我还要送呢,走啦。”
他回身上车。姐姐捏着钱在后头喊:“钱呢。”
他转过身,“姐,我请你。”
重新蹬车的时候,他其实有点失落,刚考上大学的姐姐已经被A城的风尚浸染得美丽大方,谁能看出她是小地方来的人呢,可她的父母还在那个地方做最不体面的工支撑着她美丽的消耗。
后来,姐姐再没叫过早餐。他明白原因,也有心不打这份工,然而他喜欢了在校园里穿梭的感觉。那一种明朗和朝气,总让他生出油汪汪的缱绻之意,有时候为之热血沸腾,有时候又忧伤不绝。
白天的大部分时间,他都消磨在A大校内的一家书店。
店里的老师很和善,并不驱赶,有时候还会抽张凳子,让他坐着看。时间一久,就聊上话了。老师会推荐他看某些书,也会鼓励他去旁听课;若有学校的话剧票,偶尔还会转一张给他。他如此吸收着精神食粮,觉得胸腔一日日浩大起来。
大概半年后,那老师问他愿不愿意来书店工作,理理书,运运货,工资不高,但是可以在仓库腾个地方让他住。他喜出望外,自然答应了。之后,就是他最富裕的时光,每晚,跟书睡在一起,想看什么,随便拿。白天,为学生们服务,有机会从他们嘴里听到一些新闻或时评,他很高兴。碰着自己能聊得上的话题,他每每跃跃欲试,当然只是在心里插话,从不敢说出口。
有个小姑娘慢慢进入他的视线。
她几乎天天来。差不多黄昏的时候,她可能刚放学,不想马上回家,就到书店看一会儿书。
她跟以前的他一样,只看不买。她大概不会知道她这个样子,让他感到分外亲切。他也跟以前的老师一样,会给她在角落放一把椅子,她明白他的意思,只是微笑,还是一如既往,抽本书席地而坐。她喜欢背靠着书架,膝盖团起,把书支在膝上,头发长,人小,整个人看上去就是一团。
他站在柜台后,偶尔偷觑她,总会觉得心有微妙的牵动。
他没有想过跟她搭话。那时候,他尚不擅长跟女生说话。而且他觉得这样在时间与时间中静默,在书香与书香间流连,很好。
她把看的书放到架子上时,他也会注意一下,出乎他的意料,她看的书还挺有学问。龙榆生的《唐宋名家词选》,骆玉明的《老庄随谈》等等,他记得她看的唯一的闲书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那阵子,不知为什么,这书卖得很好,店里进了十来套,大有一扫而光的趋势。剩最后一套的时候,他有点急,怕女孩子再来看不到,就一咬牙拿了自己的工资买了下来。那套书三本,很厚,花了他将近一个月的生活费。
她大概不会知道,他是算着她来的时间把那套书放到书架上,看她如往常一样随性抽着书,坐到角落,翻到自己前日未竟之处,孜孜阅读,他有一种异乎寻常的满足。
后来这本书就成了他的最爱,不是他多么喜欢,只是因为她看过。每逢搬家,他都要处理掉很多杂物,唯独这本累赘的三卷本他必要携带,随着他天南海北地走。
有天,女孩子破天荒走到他面前,笑意盈盈。看着她黑白分明的眼,他忽然有点心慌。
女孩子说:“老师,我有个同学生日,我想送他一本书,您能帮忙推荐一下吗?”
他一听到“老师”俩字就紧张,脸涨得通红,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
女孩又说:“他是个男孩子,不喜欢读书。麻烦您帮忙挑那种特别费解,特别不好啃的。”
他很奇怪她会有这种想法,但是这也等于给他指明了方向,于是他试着用“专家”的眼光建议了几种,其实也就是凭着印象搜寻了几本大学生们买得比较勤的书,“历史方面呢,可以看看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哲学类呢,可以买萨特的《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嗯,经济学呢,要不就看《国富论》,社会学,马克思·韦伯的……”
女孩子一脸崇拜地看着他,“您都读过?”
他谦逊地摇摇头,“正在读。”
最后,女孩子挑了《万历十五年》,“我爸爸书房里也有,估计是挺好的书。”
他不知道那个幸运的男孩子是谁。偶尔想起,他也会有一点点的怅然。
开始进入黄梅季节,细雨连绵,恼人得很。女孩子有一阵没来了,他觉得心里空空荡荡,很失落。待到雨停的时候,天气就热了起来,书店门前有好多树,总有知了藏在里头嘶啦嘶啦地叫个不休。
大概是七月初,他在书架前理货,有人在他背后嗨地叫了声,他回头,高兴得眼珠子都要掉出来。那个女孩来了,头发剪得清清爽爽,衬得那双眼睛愈发明净。她手里还举着两根冰棍呢,正把其中一根往他身前递。
他手足无措,是不敢接,也是激动。
“要化了。”女孩子看他还在迟疑,道,“不喜欢吗?我喜欢吃小豆冰棍。你喜欢什么,我再去买。”
“不,不是的。”他接过,咬了一口,冲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那么明天,我请你。”
“你真没意思。我请你又不是为了你还我。”
“嘿嘿,礼尚往来嘛。”
店里没什么人,他让她到柜台里头坐。她过去了。他把风扇掉过头,冲着她吹。
“你好久没来,以为你不来了。”他淡淡地说。
“中考了嘛。”女孩子啪啪吮着冰棍,小巧的舌尖冷不丁地会溜出来,一舔,一卷,一收,那天真调皮的样子总会让他心旌摇曳起来。
“啊,结束了?”他说,想想肯定结束了,憨憨一笑,“考得一定好。”
“全班第一名。”
他忽然想起自己遥远的中考,有那么一点点尖利的感伤,也许因为这个,对面前这个女孩子,他永远只能怀藏一份真挚但是卑微的感情。就这么看着她,看着她一点点长大,一点点出色,一点点远离他。
她看他沉默,说:“其实学历不能代表什么,英雄不问出处。”
她怎么看出他学历不高呢?
她解释了,“这个店是我爸爸的朋友开的,以前我就常来逛,那时候还没有你。伯伯有次到我家找我爸,说起你了。”
他淡淡地哦了声,想象别人用一副怜悯甚或施恩的表情谈起他就有些发堵,他不愿意别人尤其是这个女孩子怜悯他。他面色就冷了下来。
女孩子没发觉他的异样,扯过他放在台面上的书,兴奋道:“你也喜欢古典诗词?最喜欢谁的?”
他还没回话,女孩子已经宣告,“我最喜欢辛弃疾。”他就有点诧异,喜欢李清照还差不多。女孩子好像终于碰到能够聊聊的知己,眼睛像星星一样一闪一闪的,很兴奋,“他的词侠骨柔肠,荡人魂魄,我喜欢里面那股子英雄失路的草莽气……最喜欢的词,对了,那句,‘江南游子,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铺垫了那么多字,就写一个动作,但是把积郁难消的情状描写得栩栩如生。哎,你喜欢哪首?”
钟羽想了想,“倒是比较喜欢白居易《问刘十九》: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饮酒诗中这首意境极为出色。哎,你说那个绿蚁什么意思呢?若说酒的浮沫像蚂蚁勉强能通,可也不该是绿色的啊。”
“我想大概是为了跟后面的红炉对仗。爱情诗你喜欢谁的?”
“苏东坡的‘十年生死两茫茫’,或者元缜的‘曾经沧海难为水’。”
“我刚翻到一首,知道的人可能不多,是清朝黎简的《悼妻诗》:一度花对两梦之,一回无语一相思。相思坟上种红豆,豆熟打坟知不知?我觉得在感染力上不输于你提到的两首。”
……
两人就从文学开始海阔天空地谈了起来。那是钟羽第一次跟别人这么率性地交流自己的思想。他几乎把藏在肚子里的早就憋坏的知识统统倒了出来。不是炫耀,就是想交流,想碰撞,想擦出火花。
虽然这个女孩子还小,但无论怎样,他都感激她,因她给予了他抒发的平台。
又一次见到她,是开学了。晚上,有经济系姚书存老师的讲座。他很想听,就跟另一个同事换了班。
提前一小时赶到教室,室内已经座无虚席,走道间尚添了很多座位。他勉强挤进教室,站在最后一排。他庆幸自己还能找到这个落脚的地方,知道再晚一点,窗户外都会拥满人。正陶陶然翘首仰望间,他忽然看到座中有人挥手,并明确无误地喊着他的特征,“哎,哎,我叫你啊,穿蓝衣服的。”他看看自己,蓝T恤,再定睛看那只手,呵呵,原来是那个女孩子。
他有点意外,毕竟她才高一,听这种讲座似乎为时过早,然而他仍是嘉许她这种好学精神。他也挥挥手,遇到熟人打个招呼而已。女孩子可能觉得他太迟钝了,只好朝他挤过来,说:“我给你占位了,过来坐。”
“啊?”他呆一呆,“你怎么知道我会来?”
“神机妙算啊。等你好久了。”
他在别人艳羡的目光中惴惴地过去,又怀着激动的心情庄重地坐下来。他是第一次享受有位子的讲座。这让他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大学生。
她在进餐。桌上则极不严肃地摆着汉堡、薯条和可乐。“你吃过没?没吧,一起吃啊。”
“哦,已用过。”
女孩子啃着汉堡,碎屑横飞,吃一口,用吸管狂饮一通可乐。吃饱喝足后,她才慢悠悠道:“没办法,听姚老师的讲座,就得来得早。我晚饭都没吃,一下课就往这边赶。”
“你每次都听?”
“当然。”
“这个,你,听得懂吗?哦,我的意思是,你喜欢经济学?”
女孩子得意扬扬(注:请确认),“你不觉得他很帅吗?”这句话一出口,让他哭笑不得。
讲座开始,女孩子听得果然认真,简直是崇拜了,双目炯炯有神,如电筒光。有时候,与老师目光相触,她还会吐吐舌,娇俏地扮个鬼脸。钟羽想,连小女孩都会心仪这种学富五车的人物,这让他更加巴望着自己肚子里能多装点学问。
到了交流环节。姚书存拍拍粉笔灰,道:“今天,所有穿红衣服的学生都有资格提问题。”
女孩子对他扁扁嘴,说:“你知道他学谁吗?”
“谁?”
“金岳霖。搞不好,他待会儿还会说,不好意思,暂停一下,我身上好像有个小动物。然后摸出个虱子什么的,用两个指甲对准,咯嘣一下就地正法。”
钟羽忍不住笑,说:“同学,严肃点,要尊师重教。”
女孩子道:“呵呵,他是我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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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结束,有个男孩费力地冲进人群,对女孩子说:“静静,我是不是来晚了?好像讲座结束了呢。”女孩子略略撅起嘴,装着很漠然其实是生气的样子,说:“来得太早了,下次讲座要一个月以后,你现在就占座啊。”
“我打球去了嘛,咱们班PK五中,那帮人根本不是对手……哎,你别生气啊,我发誓从明天起我搬张小板凳天天去你家聆听你爸的教诲……”
钟羽才知她的位子并不是专为他占的,不过是有人用不着,为了不浪费,才施舍给他的。他抓起她放在课桌内的垃圾袋,没有告别,随着人潮挤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