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北飞的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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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生活的惆怅

引言:我姓韩,单名一个冰字,寒冷的冰块只能作为我的代号,与我的内在气质可毫不沾边。因为我有一颗火热的心,使得我失去了淑女的端庄和文静,变成了一个由笑声和眼泪交织而成的性格。我不仅跟男女好差同学都合得来,而且把老师当成父母长辈看待,敢于在他们面前使性子撒娇。

师生情

我姓韩,单名一个冰字,寒冷的冰块只能作为我的代号,与我的内在气质可毫不沾边。因为我有一颗火热的心,使得我失去了淑女的端庄和文静,变成了一个由笑声和眼泪交织而成的性格。我不仅跟男女好差同学都合得来,而且把老师当成父母长辈看待,敢于在他们面前使性子撒娇。

我的左手先天性畸形,手掌特小,仅有的三根小指头还连在一起不能分开。这对于一个酷爱容貌的女孩子来说,无疑比肚腹里的内伤要痛苦百倍。可是有些同学却偏偏不理会我的苦衷,故意往我的伤口上撒盐。小时候听到有人叫我“一只手”,我就骂他们。长大后,我的这点勇气就自然变成了自卑。总是偷偷地把左手藏在袖筒里,生怕有人看见。

96年秋季小学毕业后,我升入了当时我最不愿意进的三中,但我却遇上了我最满意的老师。班主任许老师指定我当了班长,教语文的邬老师又点名让我当课代表。

没想到我第一次站出来领读课文,就出现了麻烦。翻书时,无意间被几个调皮鬼窥见了我的隐私,他们就停下读书,指手画脚地嘲笑我。我羞怒交加,无地自容,只有掉眼泪的份儿。正在这时,班上响起了一声大喝:“笑什么笑?都给我闭住嘴!”

是邬老师。满屋的嬉笑声嘎然而止了。他怒容满面地走上讲台,犀利的目光向下一扫,厉声道:“你们拿同学的痛苦寻开心,道德何在?友谊何在?”一边训斥,一边把我的左手从袖子里拉出来,就像是拳击赛场上的裁判员攥紧了优胜者的手一样,高举过顶,“都看清楚了,韩冰同学不像你们那样两手健全。但同学之间,应当比学习,比进步,比团结;还应当比一比,三年后的高中录取通知书,到底能发到哪双手中。作为一个学生,如果一味地比吃比穿比长相,岂不是太低级太无聊?”

像一股暖流涌遍全身,我的眼里顿时中雨变大雨了。邬老师用手替我擦着泪,亲切地安慰我:“别哭了,这不是你的错。今后要挺起腰杆大大方方做人,再不要背背藏藏了。”其实那时我的泪水里包含的,只有信任和感激,哪里还有半点羞愧和难过?我坚信,这世上只有我的父母和老师,才不嫌弃我这只手。而父母却没有机会像老师这样,公开替我表露心声。

“这不是你的错,要挺起腰杆做人。”这春风春雨般的话语,驱散了多年来笼罩我心灵上的阴霾和尘垢,还我一个真实完全的自我。从此以后,我的双手能在青天白日下自由活动,不仅再也听不到讽刺和嘲笑,而且时常受到同学们热情地帮助。

到初二时,我们年级分了两个重点班,值得庆幸的是,邬老师还教着我们的语文课,我还是他的课代表。看得出来,为了提高我们的学习成绩,也为了学校的教学质量,他终日都在拼命地工作着。他构想了一套继往开来的语文教学模式,并开始付诸实践。他说这样做既可以加强我们对语文基础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又能够减轻我们的课业负担,把“素质教育”落到实处。他在努力提高我们的阅读鉴赏能力、适应复杂多变的考试方式和内容的同时,非常注重选优拔高工作,精心为未来的升学预备人才。就连我这个文学细胞贫乏的半瓶子,也没有逃过他的青睐。他经常在班上夸我的字,赞我的文,说我感情丰富,思维敏捷,想象力强。不知不觉间,我的兴趣爱好发生了转移,对文学作品的痴迷程度与日俱增。

不料初二刚刚开了个好头,我们就遇到了一个黑色的星期一。下午老师们开完会,别的班都放学了,只有我们两个重点班还在严阵以待,等着邬老师回班对我们做晚间安排。谁知他来是来了,马上又被跟踪而至的一个老师叫了出去。邬老师无奈,只好让我们先放学了。

第二天早读时,有一个胖主任来到我们班,他告诉我们说由于“工作需要”,给我们换一个语文老师。我们一听就沉不住气了,七嘴八舌地乱问:“这是真的吗?”“这是为什么?”邬老师从门口走进来,用颤抖的声音说:“同学们安静一下,这是我为了迎合某个领导的意图,不得不作出的违心决定。原因是有更适合做重点班班主任的人在等着接班。”我的脑子里塞满了感叹号和问号,但憋在肚里发泄不出,因为我们看到邬老师的脸色难看得怕人,知道他正在忍受着巨大的屈辱和愤怒。

我彻底崩溃了。平日的活泼,班长的矜持,统统顾不得了。我只觉得我比挨了一顿莫名其妙的责打还要委屈,当众“哇”地一声大哭起来。接着又发生了什么事,有没有人劝我,我一点感觉都没有。整整哭了一节课,抬头看看,陪着我哭得两眼红肿的同学还真不少哩。后来听说,同一时间里,在邬老师任班主任的班上,更是女生哭男生骂,乱成了一锅粥。大概他们是得知了事情的某些端倪,有的骂班上某个人黑了心,烂了肺;有的骂校长主任们昏了头,瞎了眼。

邬老师虽不再教我们,但占据我心灵的总是他。我们上初三时,他没当班主任,教的也只是初一普通班的课。每天上完课,总看见他在学校后院的菜地边转悠。看起来很洒脱,其实凭感觉我能够猜出,他于洒脱的背后,掩饰着极度的悲愤和抑郁。因为在那次事故之后,我曾听别的老师说过,邬老师经常整夜失眠,胃病急剧加重;我也亲眼看到,邬老师面容憔悴,白发骤增。但每次见到我,他仍然很高兴,笑着跟我开玩笑:“韩冰,这次考试,你又哭了哪一科?”我羞涩地一笑:“没有。”“没有?那你腮边挂的难道是露珠?”我被他揭穿了老底,舌头一伸扮个鬼脸儿,再“嗯”地一声撒个娇,放低声音嘟哝道:“几何。”邬老师听了哈哈一笑,高兴地说:“好哇,下次考试,韩冰保证又多了个一百分。”我佩服极了,每次考试,我决不愿有一人一科超过我,所以每次考完,我几乎都有哭的机会。就这个怪毛病,不知怎的也被邬老师观察得如此清楚。

我考上了许多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市一中,邬老师送给我一句话:勤学、会学,后者比前者更为重要。

风情万种的女人

若问电话与电视你更喜欢哪个?回答是电话的定是一位女士,而男士定会说是电视。

不是有一种说法吗,女人凭耳朵来选择异性,男人是凭眼睛。因为女性更愿意从对方的言谈中去了解他的是思想、为人和智慧,当然也离不开他的每一句关切的话语和山盟海誓。自于模样吗,不看着瘆人就行了。而男人更注重的是视觉。只要你生得漂亮,就成功了百分之八十,再一打听人不傻,知道下雨天往家里抱柴火,也没跟谁跑过,这事基本上就定了。如此这般男人怎能离了美女如云的电视,而女人怎能没有慰人心田的电话。

结了婚的女人最盼望男人和孩子都不在家,这样她就可以自由自在地煲电话粥了。若是他们在家,刚唠上十分钟,男人或孩子就开始用眼睛瞅你,若你不理,他们就开始催了:都多长时间了,你看看表……如此这般骚扰,你也没了心情,只好草草收兵。其实他们不知道,女人一个人在家时,打上半个小时算少的。

上初中时,第一次打电话,没什么事,只是想尝试以下打电话的滋味,结果不知说什么,让人感觉这人一定很莫明其妙。现在打得久了,发现打电话的学问还很大呢。首先打电话前一定要把情绪调整好,否则也许几句话就会造成话不投机半句多的局面。比如接电话时口气生硬、不耐烦等。我认为打电话时要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用语,而且要面带微笑。其次,打电话时一定要认真。要象两个人面对面谈话时要看着对方的眼睛那样来倾听来话,如果你漫不经心、态度懒散,或是持应付的态度,对方凭声音一定会感觉得到的。所以每次躺在家中的床上时,一听到电话铃声,我马上就会坐起来认真地接电话。

最爱同知心朋友在电话中聊天,谈谈工作、家庭、生活……快乐的事情共同分享,烦恼的事情共同分担,也许朋友的几句话,马上就会把你从苦恼中解脱出来,使你的心情豁然开朗……

最怕给领导打电话。每次打之前,定要把想说的话在脑中多过几遍,包括可能的回话及应答……还要注意简明扼要,生怕耽误人家的时间,引起人家的反感,有时甚至要列出一个提纲来。

面部衬衣

在桂林读书那年秋,街上流行棉布花格衬衣。那细碎的小花格,浅浅的、淡淡的,各种颜色相间隔,在加上柔柔的质地,摸上去有一种暖流涌遍全身。款式是那种宽宽大大的燕尾式的,走起路来像风一样飞扬在那个多姿多彩的桂花飘香的季节,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桂花的淡淡馨香洒落在花格衬衣上,那米黄色的小精灵舞在花格间,让青春飞扬跋扈在年轻的时光里。

宿舍里8个女孩子一色的花格棉布衬衣,蓝色高弹牛仔裤。花格棉衬衣伴着我们阅尽风里、雾里的南国风情。

毕业后,有了家,有了孩子,那件花格棉布衬衣,尽管宽大,却只适合于那时纤弱的身姿,穿在身上,更显自己肥胖,衬衣便只有压在衣柜的底层。隔一段时日,拿出来,惋惜一番。直到有一天,觉得自己再没有机会披上那件青春的衣裳了,却又不忍心整日放在不见阳光的地方,于是忍痛把它送给一位好友。我想再做一件相同的,然而,走遍小城的大街小巷,却再也找不到花色、质地一模一样的……

一件东西,或一个人,你觉得他在你心中至高无尚,别人未必这样认为。朋友漫不经心地挂在衣柜里。直到一天晚上,她临时没有衣服换,顺手挂在肩上,又让我刚好碰上时,我的心里突然像针刺般痛了一下,那是我青春的衣裳呀!于是复又要回。

那已是两年前的事情了。掐指一算,离开桂林已经7年。7年了!今晨的我轻轻把她穿在身上。经过一个夏季的折腾,我不肯吃饭,拼命地健身,原来只是为了她呀——我的花格衬衣。

情殇

今天我又看见她了,就在学校门口的小吃店那儿。她走在我的前面,背着个很大很休闲的包,而我就从她的身边走过,装作没有看见她,不过她好像是真的没有看到我吧。我们就这样擦肩而过,心里有一些遗憾。

其实我本不该有什么遗憾的,只是我的心里或多或少的有一点想要亲近她的意念,所以我会有这种惆然若失的感觉。我想,人之所以会不快乐,大概就是因为有了一些想却不敢的东西吧,就像我这样。心里明明很喜欢她的,可是就是没有勇气说出来,这就是像是我的权限,我无法超越的障碍。我想我是胆怯的,我现在确信我是这样的了。不要再为自己找什么理由,那只是安慰自己的借口!

可是爱要怎么就出口,我的心里好难过!我是卑微的,而她不说是天使,至少也能算是窈窕淑女吧。虽然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可是我实在有些配不上啊!不知道她的身边有没有人陪,不过我看到她的时候老是一个人,或许这也是做美女的悲哀吧。太多的人都是有自知之明的,他们只敢接近美女,却很少敢亲近美女的。像我一样的人应该不只我一个,这或许可以拿来作为安慰我的最后一丝丝的东西了吧!

我真想我就是一个帅哥,有着迷人的风度和微笑,能迷倒千百万的MM。可是我啊没有那样天生的资本,也没有什么可以拿来眩耀的东西,所以我卑微,我不敢说。到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我一无是处,我拿什么跟人家说我爱你?

不敢说就不说吧,就把她当成是一场自我消遣的暗恋算了。可是就在我渐渐的感觉我已经快要把她淡忘了的时候,她却又不可预及的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我该怎么办,我能装作视而不见吗?我的心里能没有一丝波澜吗?我能忽略她在我心中的美吗?我想我是做不到这些的,因为——爱是会让人头脑不清的,你不可能性那么理智的去考虑以前看似那么简单的东西了,当你已经陷入爱的深渊不能自拔的时候。

于是我开始痛苦不堪,感觉到像千万只蚂蚁在噬我的血般,我想这就是痛不欲生的感觉吧。我无力去承受这样的折磨,我想我就快要崩溃了。

这就是做人的尴尬,能够用语言去表达你的情爱的时候却又苦于无法表述,懂得谈情说爱的时候又不会谈情说爱。或许人都是要经历这样的阶段的,只是我无从得知他们的痛苦罢了。或许他们不像我这样有了一点的痛就在这儿大肆渲染!

伤感话题

爱情,千古不变的话题,或浪漫,让人神往;或凄楚,让人扼腕;或回肠荡气,让人目眩;或情结百转,让人企盼,说不尽的词汇,吟不尽的诗词,唱不尽的歌赋,想要道出的,是爱情的真义——真心相爱,生死相依,贫富不弃,百头偕老,惹的多少有情人,前仆后继,惹得多少“等”情人,黯然神伤,也就难怪,孤独的人们心慌慌了,一边叫喊:“天上有多少颗星星,地下就有多少颗恨嫁的心。”一边对天长叹:“我的爱情为何飘啊飘?”

的确,人最初的保暖需要的是体温,一个人的生活可以想象,一个人的生活却不能实践,当夜半醒来,身边没有你爱的人,也没有爱你的人,那种孤单和寂寞的感觉,是剜心剐肝的痛,在清冷的夜里,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感觉便不只是孤单和寂寞了。

细想一下,不难发现个中究竟,恋爱观点,恋爱时间,恋爱环境,决定着爱情,真的好希望,天下所有的人,都有一场正常的恋爱可以谈,真的好希望,天下所有的人,都有足够的恋爱时间谈一场正常的恋爱。

爱情,千古不变的话题,但当爱情真的没有了,留下的是什么?解脱?伤痕?还是那永不能抹平的悔恨?真正的爱情是一定能跨越空间的距离,决不因为时光的流逝而消失。在爱情的世界里每个人对爱情的观点都是有所不同的,而每个人所追求的都是期待着一种幸福的象征。〈缘分〉就像坐地铁一样,每一站都有人下车,也有人上车,能倍你走到终点的人并不多希望最后的一个会是谁?

去爱是一种痛苦,被爱是一种幸福,相爱是一种甜蜜。

爱上一个人很容易,就怕这爱上了只是一种怀念,怀念一个人很容易,就怕这怀念是难以逾越的相见。身在距离的情感彼岸,心在责任的相思边缘,为一张怎么也真实不起来的照片而怀念,为一明知道没有结局的故事而上演。也许,我们都过于太理智;也许,我们都过于太现实,只有在相见不如怀念中,挽救心灵深处那残存的浪漫,只有在拥有不如回忆里,抚慰灵魂深处那思念的心酸。

人海茫茫,你我的相遇,偶然却又必然,冥冥中注定你我要被情绕缘牵,虽然缘是冰的,我愿用温暖把冰融化,只想与你袖手相牵,网路漫漫,你我的相识,突然却又坦然,虽然梦是空的,我愿用美丽把猛装钸,只想和你真心到永远。可是,在错的时间里遇见你,美丽伴着无奈,幸福渗着泪水。缘浅,我们相遇的幸福也只有那么短暂的一刹那就茫然的消失了。回想起过去的点点滴滴彼此是如此的快乐,如此的幸福,多么希望和你在一起的时光能够永远的停留在幸福的一刹那持续到永远。在不知不觉中,偶然的相遇让我们彼此之间有了互动的心跳,产生了一种特别的感觉,俗语常道;幸福有时间是靠自己努力争取的,不是自然而得的,正如;感情是必须付出的,不是只想获得,爱她必须得告诉她,不要等到失去了,淡化了,或者彼此之间的〈情〉出现裂痕的时候,才让自己躲在一个没有人知道的角落里伤心的哭泣。如此,一切已后悔莫及了,终于有一天,我鼓起了自己最大的勇气向她表白了,那一刹那。虽然我知道或许我们之间的关系不会有进一步的发展,即使有了快乐,幸福的开始;也即便会有痛苦,伤心的结局,而我却为一个没有希望的欲望而走上了爱情的境界里,期待着,盼望着……

生活惆怅

精彩、无奈、难忘、我已无法诠释现代生活的意义,面对生活的点点滴滴,面对生活中日复一日的工作,单调、无聊、空虚,日趋吞噬着我一颗上进的心,毕业时年轻的棱角,在时间的魔力下不知所踪,应付工作成了一时的时髦。曾经对这样的生活有过心动,有过向往,渴望颓废、渴望堕落。但也只是一闪念而已,颇为伤感的是,生活太没有朝气,太没有激情,进而形成了一对不可调解的矛盾,趋于平淡而又不甘平淡。

有人说过,一个人最大的悲哀,就是在一个工作岗位上干了一辈子,我想但凡每个参加工作的人都会深有体会,但这不是给自己频繁更换环境的理由,不甘平淡不甘平庸的心,是我们年轻的资本,但这不需要我们讨价还价,大浪淘沙,我们需要的是千锤百炼,需要的是生活中实实在在生活,当撕掉披在我们身上虚伪的外衣,还原真实,你会发现生活每时每刻都是那样精彩。

从没有想过自己要走什么样的路,也没有想过自己已经走过的路,但始终坚信自己心中,有一座指路的灯塔,不管我走了多远,始终都从没有过偏航。

仅仅的是惆怅,生活给予我们的,就是对我们的原谅,换个角度看世界,精彩的还是生活,珍惜过去的和现在拥有的,注入我们对生活的激情,平淡中寻找真实,去实现自己的追求和梦想。

无所谓成熟,无所谓幼稚。让人挥之不去的依然的是那一点点不可诠释的惆怅。

失去了记忆

当爱情失去记忆的时候

你会感觉到天空不再是那么的蓝

大海不再是那么的绿

当爱情失去记忆的时候

你会感觉到而今的空气不再向以往那么的清新

眼前的事物不再是那么的真实

人生不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美丽

当爱情失去记忆的时候

我们的世界将不再拥有美好

只有无穷无尽的悲哀和痛苦

还有永远都不可能实现的回忆

当爱情失去记忆人的一生将只有痛苦……

最近一直没有来自己的小窝,不是因为手懒了,而是因为心懒了。

有时候总感觉自己笨拙的笔不能表达出自己的感情,所以只好从别人的文章中窥探一些与自己相关的思想。

没有什么,只是有些累,想发点牢骚……

当记忆的美已开始发霉,爱情也将失去记忆。

一切来的是那么的颓然,仿佛从三千英尺的高空坠落,是那么飘,那么空,那样的漫长,让我感到恐惧和可怕,如果可以选择,我真希望瞬间让我摔到地面,那样的疼或许没有这样的折磨……

我对她的爱,她或许永远都不会了解,我将用一辈子的时间来忘掉她……

“没有人,像我一样爱你!我用完全身的力气喊着,这行沾染泪水和伤心的句子,仿佛独角戏的最后台词,惟有自己是孤独的现场听众。”她听不到了,在她的爱情里对我已经失去了记忆,当爱情失去记忆时;当心变得坚硬时,一切都是那样残酷、一切都不再存在……

所不能意料到的是,记忆也会随着变得浑浊,无法显现。一切已成为过去,重新开始,新的记忆以及生活。

这,是一种幸福,曾经的伤和痛,抛开,便不再是。

当爱情失去记忆,以前的人和事,一片空白,或许已经不在需要,安静的生活显得更重要些。

转身,努力不让眼泪流下来,可是,该如何控制好自己的呼吸。一切都是注定的,无法阐述,就只知道这也许都是命运,‘注定’一个词便完全解释了。

当爱情失去记忆,剩下的便不在是。亲情,融化着自己的心。

离开,遗忘在城市的角落。新的生活,不在是一种负担,有了,就是一种责任。日子紧凑些,人都会活得充实点,累点,无所谓。看透彻了,心就会是晴朗的。

当爱情失去记忆,拥有着的,感觉都会温馨。

走出,深深的呼吸了一口。让心安静下来,面对生活,有了信心,什么事都不会那么难。自己还有一个家,一个港湾,累了,倦了,还可以去。

逝去的日子,一起被遗忘。

我已经不想在拿起笔来写东西了,每一个文字的浮现都是一幕幕的回忆,每一个文字的跳动都是过去的影子,但愿当笔停时,过去、回忆也随之而停,失去记忆……

曾经拥有

不要再问天长地久还是曾经拥有?凡是美好的东西总是以不同形式地久天长,功德圆满。当天分手的时候,你很伤心,今天回首,你才醒觉,他离开,因为他的作用已经完了。人生何处无离别?最重要是你们各自在对方的生命里起过一些什么作用。

《承诺》

如果他深爱一个女人,有没有承诺根本是没有分别的。即使没有承诺,他过的日子也像跟她有承诺一般。男人骗女人容易,骗自己难。他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才会害怕承诺,他知道人要为自己的承诺负责。有些男人随便承诺,因为他们没想过要负责。

承诺本来就是男人与女人的一场角力,有时皆大欢喜,大部分情况却是两败俱伤。

《放弃》

世上有很多东西是可以挽回的,譬如良知,譬如体重,但是不可挽回的东西更多,譬如旧梦,譬如岁月,譬如对一个人的感觉。你曾经爱过他,但是那份感觉已经逝去了,无论多么努力也是无法挽回的。

放弃一个很爱你的人并不痛苦;放弃一个你很爱的人,那才痛苦。爱上一个不爱你的人,那是同样痛苦。

也许你还年轻,等你年老一点,你就不会那么笨,放弃一个爱你的人而去爱一个不爱你的人,那时你已经没有太多青春去追寻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结局》

相爱的时候,何妨想想最坏的结局。最坏的结局也不过是老死不相往还,那就算了吧。知道了最坏的结局,那么,我们还有很多路可以走。当那一天来临,我们不会大伤心。这个结局,不是我们早已猜到的吗?

人们哭得死去活来,伤心欲绝,只因为他们想不到结局会是这样。我们却早有心理准备。

一个预知结局的游戏并不好玩,因为游戏只有输和赢。一场预知结局的恋爱并不会因此而不动人。恋爱并不是只有赢和输,它还留下了回忆。既然猜到结局大概有这几个,我们可以放心了。我常常说,最坏的结局是我跟你说:“我要嫁给你!”那可是你的世界末日。

《告别》

现实里的告别,却是粗糙的。他昨天还好端端,今天却说自己爱上了别人。你们不会互相祝福,这太虚伪了。你们不会相拥痛哭,因为只有你一个人在哭。你们不会互相鼓励,你想他死。你们最后一夜的温存,糟糕到不得了。你们也没有深深的长吻,他的舌头是冷的。你们道别的方式,是他不辞而别,或者是你静悄悄搬走放在他家里的东西。

爱情永远是想像比现实美丽,相逢如是,告别也如是。

飘飞的千纸鹤

秋风瑟瑟。漫山遍野的草早已受不了如此的冷风,接二连三地倒了,黄了。松针软软的,上面踏了两只沉沉的脚。磊提着一盒东西,向那个熟悉的山头爬去。风吹着他凌乱的头发,不过,也不能不承认,是他一周未梳的头发挡住了风的去路。他的目光盯着前方,当看到那山头上的一条青灰色的长石时,眼中突然渗出一滴液体,大概是风太大的缘故吧,他这么告诉自己。

那两只脚此刻在山头上。也不知这是第几十次来这儿了,唯一不同的是前面那些次是两个人,和那个水晶般纯净的长发女孩。他喜欢和她坐在这长石头上,听她风铃般的声音,她喜欢靠在他怀里,任他和风儿抚摸她的长发。这里的每片落叶,每棵小草,都记载着他与她的故事。这些,都似在昨天。磊呆坐在石头上,冰冷。他缓慢的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锋利的刀,站起来,继而又蹲下去,在刚才坐的那块石头上,恶狠狠地刻下了两个字:何必。何必呢?

既然她这么瞧不起自己,又何必去想她,又何必去伤心呢?磊不是一个没有自尊心的男孩,可那天,那天的她是怎样的把他那个叫自尊的东西,从心中挖出,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放在地上一脚一脚的踩,直到粉碎!真的,我不如你,不如你学习优秀,你是理科第一名,学习标兵,品学兼优,美丽出众。我不配做你的男朋友,我只不过是文科班那几十个你所谓连地球引力都弄不清,连灯泡都接不燃的傻瓜中的一个,相貌平平。更可恶的是最近又交了几个被你称作狐朋狗友的朋友,学会了抽烟,喝酒和打架。学会了不在乎学习的每况愈下。是啊,我不如你。也许,我真的如你所形容的一样,废品站都会抛弃我。“我恨你!”磊大声朝山谷中叫到,回答他的,是空荡荡的天空。磊的手伸向随身带来的那个盒子,用尽力气扯开了它。一堆花花绿绿的东西从撕裂的大口子中流下来。那是一只只小小的纸鹤。纸鹤!哼……磊哭都忘了怎么哭。

那时候,学校中正流行一首歌,叫《千纸鹤》:“折一千只纸鹤,结一千颗心情,传说中心与心能相通……千纸鹤,千颗心,折折叠叠都为了你。”磊不失时节的为她折了一千只,后来竟染上了手中一拿纸片就折成纸鹤的毛病。千纸鹤,千颗心吗?心与心的相通终于成了传说,天长地久?几天长,地天久呢?磊冷冷地打燃了火机,点着了一堆草根,把身边的纸鹤一把把地往火里扔,看着这些东西慢慢化为灰烬,还有自己的一千颗心。纸鹤片刻成了一堆冰冷的灰,在秋风中飞上衣黄的天空,旋转着,似在跳着一曲悲壮的舞。

烧完最后一只纸鹤,磊无力地拖着双脚下了山,在黄昏来去的人群中寻找一个迷失了方向的自己……下星期,磊便要离开家乡了。要离开了呀,这穷困而贫瘠的土地,在将别的日子里,突然变得那么美丽,磊竟有些舍不得走了。但父亲工作调动,他和母亲自然得随父亲一起,去那个听都未曾听过的地方。临别前一天的晚上,朋友们为磊准备了一个欢送会,在河堤的草坪上。一个月前,朋友们还和磊在这儿,看河边金黄的油菜花和湛蓝的天空,谁曾想过离别即在眼前呢?那天晚上,燃起的那一大堆篝火,照亮了好大一片草地,亮得看不见星星。磊抱着吉它,和朋友们唱着熟悉的歌,一首接一首,直到火变成了一些类似星星的火点。回家的时候,磊的铁歌们儿,安,从背后叫住了他,从口袋中掏出一张纸片,递给磊,磊迎着月光,看到这是一张小卡片,一面是一个美丽的,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另一面是几个绢秀的字:祝你一路顺风——是丹!“你恨她吗?”安问。磊尽力克制住自己将涌出的泪,苦笑着说:“恨又如何,爱又如何?我曾那么坚信别人所说的‘初恋不会成功’绝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可如今呢?哈……既然她瞧不起我,我何必再去烦她?不过,我会永远记住她,以及她那些精典的话。”“以后你自己多保重。”安没有多说。谁会知道,那一夜有一个十七岁的男孩,独自蜷缩在路边的大树下,颤抖着哭了一场,流了十几年都未流过的那么多的泪水,第一次感到,泪竟如此冰凉。磊就这样离开了,告别了家乡和他的初恋,就在第二天一大早,在他的朋友和心爱的女孩在梦中的时候。前方是否有新的生活,鬼都不知道。

到那个城市后,磊去了新学校,在感觉到那里的人像参观外地人一样看着他之后,作为回报,他送去了打量大猩猩的一眼。磊不喜欢那个地方。既然来了,就无可挑剔,只有你去适应它。“老爸的话仍在耳边。是啊,我是一只八哥鸟,树嫌八哥是八哥飞,八哥嫌树,还是八哥飞。”面对新的生活,就不要去回忆昨天“磊自己的话藏在心里。但是,似乎每夜闭上眼,全是丹的影子,丹的声音,然而每一天想到她,都是一次揭旧伤疤一样的刺痛,从脚底到头顶的摧残。有人说,如果你觉得心里很累很累时,大概你已经老了。是吗?磊看着床头镜子里,自己无神的眼睛,对自己说”你十七岁,但已经老了。“这个城市里的文科班素质很高,磊来后,那本来都已落下一大截的功课更是力不从心,排名次下来,第一次月考,他考了第三名,不过是倒数的,班上五十七个人。磊很消沉,甚至想放弃,但他耳边耳鸣般反复响着那句”你不如我!

离高考还有三个多月时,老师们惊异地发现,磊变得发疯似地学习,每天最早来学校和最后离开的是他,开夜车到两点,第二天仍不打盹的也是他。甚至那个看着他便摇头叹气的数学老师,竟发现有天磊在钻那些足以杀死他脑细胞几个的几何和代数题。第六次月考他考了第四名,正数的。磊并未太兴奋,仍沉默地过着他的生活,直到遇到君。君是个特别的女孩。磊不开心时,她的笑容总能传染他,让磊也不由得让大脑指挥嘴角上翘,磊想说话时,那双大眼睛总会盯着他,用心的倾听。终于有那么一天,磊发现,自己不小心爱上了君。她成了磊生活中的阳光,磊在一个下雨的夜里,对君说了那三个字,然后在以后的阳光明媚的日子里,磊身边有了一个叫君的漂亮女朋友,磊的成绩优秀和君的美丽体贴,使他们周围充满羡慕的月光,磊喜欢这种感觉。

高中三年就这么过去了,像风一样。磊如愿以偿的考上了向往已久的那所大学,临走磊送了君一个自己做的项链,上面有一滴“玻璃水”,两边是两只小贝壳,磊告诉君,这个饰物的意思是,就算大海只剩下最后一滴水,那两只小贝壳也在一起,一只是你,一只是我。那个叫丹的女孩,似乎早已经随岁月的风沙埋入了尘封的记忆,谁还记得她呢?

故事到这里本该结束了,但是,当磊到了大学的第三天,收到了一封淡蓝色的信,信上绢秀的字迹,磊似曾相识,而其中的内容,让他无法呼吸:

磊:

首先祝贺你考上了那么好的大学。真为你高兴。你终于证明了你自己,不比别人差,我似乎看到了那个勤奋上进的男孩。

也许,你很吃惊收到我的信。或者,我本不该写这封信,但,不管你愿不愿听,我必须告诉你一个三年来都未解释的事实。

三年前,我冲入你的教室,当着全班人面说了那些伤人的话后与你分手,知道为什么吗?我都是为了你好。

别以为我是装崇高,扮神圣。我知道你永远也不会原谅我的,我当时看到你与那些坏学生在一起,打架,消沉,心里像刀绞一样,我是一个女生,没办法阻止你,但,我知道你爱我,而且我清楚,你是一个十分好强的男生,所以,便用了一着十分笨拙的棋:激将。

我忍受了三年的罪恶感和孤独,伤害了一个爱我至深的心,但我也是迫不得已,如今,我的计划成功了,也再也无法挽回这一切了。和你分手后,我便再也没有涉足爱情的河流,我知道,有些爱是一生一世的。记得我给你的承诺吗?我怀念那些在你怀中度过的往昔,那个秋天,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的。我不知道今天的丹在你心中摆在什么位置,爱人?朋友?还是什么都不是?或者你根本早就恨透我,忘掉了我?想知道你的解释。一发不可收拾,不说了,你会回信吗?

凌晨一点二十分

看完信,磊沉默了,他不知如何是好,两年来他所坚信的一个事实却在十几分钟内完全被否定了,他头脑中一片空白,老天真会开玩笑!如果当年丹这么告诉他真相,也许他考不上大学,但他决不会失去丹,而如今,他已经深深爱上了君,他如果告诉君要和以前女友和好,无异于将自己给君的一切承诺变成咒语,把自己给君的爱变成利箭。他只有选择伤害丹,尽管他心里会永远记着那段刻骨铭心的初恋,直到八十年后一杯黄土把他的身体和灵魂和记忆全都埋葬。三天后,在对失眠作了三天抗争后,眼睛红肿的磊,在学校邮局前,投进了一封信,他知道,这封信会让那个让他奋进让他上大学的女孩心碎,但,他只有如此啊。

信中,磊说了几十个“对不起”,最后又引用了一段自己都不懂的话:“爱情像一列火车,单程车票,一个时间只卖一次票,我们买了票,却不小心丢了,再去搭车,便只能看到过去的车尾了。我们这样错过了,只能留下遗憾,不管是否因为不小心,是否在乎。”磊走在这个大城市霓虹灯闪烁的街头。在这陌生的城市,抽一支熟悉的烟,走向路的另一端,人生是个玩笑,现在磊明白了。晚上,他做了个梦,梦见一千只纸鹤,在天上飞呀飞,越飞越远……

永失吾爱

在四季如春的江南的某所大学里,我第一次体验到了爱情的魔力,也让我第一次品偿到了心碎的滋味。也就在那里,我第一次接触到了电脑,也发誓再也不上网。所有这些,都是因为雨儿,远去的雨儿。

刚走进这所大学时,面对这崭新的环境,不熟悉的一切充满了好奇与兴奋;绿油油的草,高大的树,宽阔的运动场和明亮的教室,梦中的一切,此刻都成了眼前的现实,让我激动不已。也就在这种心情下,开始了我的大学生活。

在大学里,纵然不乏丰富多采的各类学生活动,但空虚、无赖也无处不在。为了逃避现实,我决定去学电脑,用电脑来冲淡无赖、空虚的阴影,寻找心灵的慰藉。不多时,我便成了学校计算机中心的一名常客,每到空闲时间,总是早早地去,迟迟地归。在一名热心老师帮助下,我学会了Windows操作,懂得了怎样在校园网络里遨游,也了解了怎样在网络里寄发邮件,交友,于是,我便在网络里设置了一个署名为“雪天”的邮箱。不求别人的来信,只求满足自己的一时好奇。也许这本身就是一个错,不该让我认识了雨儿,也不该有我们之间的故事。那是一年前初秋的一个下午,我像往常一样早早地来到了计算机房,在那台熟悉的电脑前,坐了下来。开机,上网,调文件,熟练的我不看屏幕就能完成这一切,当久违的屏幕又在眼前浮现时,我的心也已脱壳而去,融入到了神奇的网络中去。突然一封署名为“雨儿”的信挡住了我移动的视线,也许是出乎意料,我的神经一下子绷直了,在忐忑不安中阅读这封信:

“雪天:

见信好!我从你的署名‘雪天’猜想,你应该是一名纯真的男孩,虽然在我们这个年代不太相信缘份,但我还是希望与你做一个真诚的网友,不知你是否愿意?若是应允的话,请回信。邮址是user112,‘雨儿’即为信箱。盼鸿雁早归!

一名想与体交友的女孩:雨儿”。

既然她已提出了这项要求,我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于是便飞快地在键盘上敲出了这样一段话:

雨儿:展信好!

今天收到你的邮件,实感意外,同时也很高兴。能同你做网友,是我的荣幸,又怎么能拒绝呢?很高兴认识你,同时也希望我们能多交流。我平时上网是在星期五、星期六晚上,要是你有时间,我们不妨聊聊!

祝:近安

你的网友:雪天

即日

这次以后,每到星期五、星期六的晚上,我不再孤独,因为在电脑的另一端有一名叫“雨儿”的女孩伴我一起渡过。在交谈中,我了解到了雨儿原来也是一名大一的学生,因为孤单寂寞,因此特想找一个人倾诉,于是雨儿便走进了我的天空。据她说是因为我的名字才让她决定跟我做朋友的。“雪天”很富有诗情画意,雨儿天生就很喜欢雪,因此我们便理所当然地成了密友。有了雨儿的世界不再寂寞,有了雨儿的天空亦不再凄凉。是她给我生命的天空带来了阳光,给我的周末带来了色彩。我很感激她,同时也越发迷恋电脑,迷恋网络。我们在彼此约定的时间里,谈我们各自的理想、人生观,谈我们的学习和生活,有时也谈对未来日子的种种设想。慢慢地,慢慢地,她说她的空虚不再,生活也变得多彩;我说我脸上有了微笑,心情亦开朗了不少。

同雨儿相处,总觉日子过得太快,转眼间一个冬天过去了。经过几个月的接触,我和雨儿成了知心朋友,虽然我们还未曾谋面。一个人快乐,我们都快乐;一个人难过,我们都难过。虽说不上是患难与共,但也做到了快乐共享,困难共担。人生能得以这样,还有什么苛求呢?星期五的晚上,又到了我们约定的时间,我坐到了电脑前。窗外,飘着毛毛细雨。也许阴沉的天空能影响我们的心情吧!那天晚上,我和雨儿的心情都不太好,因此大多数时间里,我们彼此沉默,偶尔侃上几句,也都是消沉低调的话语。快到结束时间时,我忍不住捎去了一句话给那端的雨儿:“我们还是见面吧”。电脑那端依旧沉默,在我催促几次之后,雨儿说话了:“我们还是不见面为好,相见不如怀念,既然我们已是朋友,又何必一定要见面呢?就让我们在心中彼此珍藏对方吧!”“不是你不想,只是你不敢,你怕见了我会让你失望”,我不加思索地敲出了这样一句话,也许会伤了雨儿的心,但我已顾不了那么多了。雨儿在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后,传来了一句话:“好吧,我们见面吧!明天晚上7点,在‘月亮船’前,我穿一件白色的羽绒服”。“我穿一件蓝色西服,不见不散。”从网上下来,心里感到无比的惬意,就像是冬天休浴在暖暖的阳光下那般舒坦,我陶醉了。心中想着明晚见面的情形:雨儿穿着一件洁白的绒衣,披着长长的秀发,像天使般向我款款走来,面带着醉人的微笑,我忍不住迎了上去……。“关门了,你怎么还不走?”值班老师那略带嘶哑的声音把我从遐想中拉了回来,“哦,到时间了?我马上就走。”我像是一个刚睡醒的人,嘴里含糊地回答,走到门边时,我回过头对值班老师神秘地笑了笑,便飞一般地冲出了计算机中心,只剩下值班老师满头雾水地站在那里,嘴里不解地嘟哝着:“这孩子今天是怎么了?”然后摇摇头锁门走了。星期六晚上,我早早地来到了“月亮船”。对于“月亮船”里动人的歌声视若无睹,亦无心思去品味那淡淡的苦咖啡,一心只等梦中的她一雨儿的出现。时间在嘀哒嘀哒地过去,天色也渐渐地暗下来,她却依然没有出现。“雪天,对不起,让你久等了!”从背后传来百灵鸟般的声音。“是她,一定是她,雨儿”,我心中一阵狂跳,我等的人终于出现了。雨儿,白色的上衣和白色的休闲裤,高挑的身材,长长的秀发像瀑布般垂在脑后。“啊!怎么这么面熟,好像在哪见过,但一时又想不起来。”“你怎么啦,是不是让你很失望?”当雨儿那动听般的声音再次在耳边响起时,我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的失态。“没什么,真的没……没什么,只是你太漂亮了,我……”我一时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只是静静地愣在那里。“真的吗?谢谢你的赞赏了。”雨儿大方地向我笑了笑,笑起来时,脸上有两个甜甜的小酒窝,煞是迷人。这时我才注意到了她的脸,雨儿的脸竟是那样地白,在路灯的照耀下,就像是一座冰雕玉人,我想大概是雨儿的肤色好吧,因此并不觉得奇怪。

在那天晚上,我们沿着校园的小径不停地走着,说着,说不清走了多远,只是感觉到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到我们都觉得累时,我对她说:“我送你回去吧。”她没有拒绝,就这样我与雨儿一同回到了女生宿舍门口,在这里,我们不得不说“再见”。就在她转身来说“再见”的瞬间,我发觉她的脸比以前更白了,毫无点血色,让人看了都心疼。我想大概是走累了吧,我不该让她跟着我走那么远的。目送她消失在楼群中时,我才转身向寝室走去。

回到寝室时,室友们都睡了。躺在床上,依然难以人睡,看着窗外漆黑的夜空,这才发现今晚既无星星也无月亮。回味与雨儿相处的时光,是那么地快乐与幸福,我想大概是爱上她了,但她是怎么想的呢?是否也跟我一样难以人睡呢?不知过了多久,我才在恍恍忽忽中睡过去。

以后,我只盼望周末早点到来,不要让我等得太久。时间老人也许爱捉弄人,当你要它快点时,它却度秒如年!当你要想留住它时,它却似梭,眨眼即逝。好不容易又到了周末。这一周对我来说简直就像是10年、20年,也许我这一生都没有如此漫长。星期五晚上,还没到约定时间,我便坐在了计算机前,等侯她的出现。没多久她来了。“上周六晚把你累着了吧,很对不起!”我忙捎去了我的歉意。“怎么能全怪你呢,并且我自己也很乐意。不过有一件事,我得向你祝贺。”“什么事向我祝贺呢,我自己怎么一点都不知情?”“就是祝贺你,以后可以约我啦!”看到她的坦白,我一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心中充满了幸福的甜蜜。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我与雨儿越走越近。校园里的每条小径上,都印下了我们的足迹;每块草地上、树荫下都留有我们的欢声笑语;图书馆里有我们成双的背影;书桌上有我们共创的诗句。在所有与她相处的日子里,我都很开心,也很幸福。每当我们手牵手走在校园里漫步时,总会有许多的目光被吸引过来,不知是羡慕还是嫉妒。可有一件事,我很感满足,那就是雨儿的回头率特高,也许是因为她的皮肤太白了的缘故吧,在这被黄种人统治下的校园里,她是那样的显眼和不合群。有女朋友如此,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有时,我也很担心,担心有一天我会失去她,如果真有那么一天的话,我真不知到自己应怎样去面对。在这段日子,还有一件事令我不解的是,雨儿越来越容易劳累,有时稍微跑动一下,便会脸色惨白,汗如雨下。每次我说陪她到医院去检查时,她总推说没事,休息一下就会好的,因此我也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可后来才发现雨儿原来一直在骗我,而我又是多么的愚蠢,竞不能觉察到什么,就这样甘心被她骗。时光在不知不觉中又回到了色彩斑澜的夏季。在这火热的季节里,本该是拥有火一般的爱情,而我却过早地收获了爱情的青苹果,又涩又苦。夏天的那个晚上,学校电影院放映根据王朔的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永失我爱》。

虽说这个片名便预示某种的不吉利,我还是邀请了雨儿一同去看,不是为看电影里的故事情节而去,而只是想和雨儿在一起。7点钟时,雨儿如期而至,她今天晚上好像是特意打扮了一番:把那漂亮的秀发梳成了二个马尾辫,分挂在耳边,一袭白色的连衣裙,托着她那高挑的身材,白皙的脸上竞多出了两片红晕,不知是刻意弄成的还是自然的,反正我当时没太在意。她整个人就像是一尊神,令人蓦然起敬。电影里的故事确实很凄凉、很悲惨,就如它的片名,让人莫名地为它伤感。故事中的男、女主角之间,本是一场完美的爱情,却有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结局,独留下伊人伤心憔悴。在电影院里,我看到雨儿不时地用一条粉红色的手绢揩去眼角的泪水,到电影完时,雨儿已成了一个泪人,原本美丽动人的双眸此刻已哭得红肿。看到雨儿这样,我一时竟不知怎样去安慰,只得坐在她的旁边,静静地看着她。良久之后,雨儿转过了那花容凄惨的脸,幽幽地说了句:“电影终须得散场,人生却还得继续是吗?”我没有回答,她却又继续说道:“要是这个故事在我们身上验证,你会怎么办呢?”我想雨儿大概是伤心过度了吧,因此也没把她的问题放在心,只是轻声地对她说:“走吧,我们回去吧,别人都走光了。”她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不知是因为用劲过大,还是别的原因,竞没站稳,向前倾了一下,我连忙用手扶住了她。雨儿的身体好凉、好凉,就在夏季这样的夜,依然让我感到了一丝寒意。雨儿大概是哭伤了身子吧,我没想其他的。在回寝室的路上,雨儿几乎是被我托着走,她只是静静地依靠我的肩上,两只脚只是在机械般地挪动。到女生宿舍门口时,我才记起,一路上我们都不曾说话。此刻的雨儿已缓过神来,不再流泪,我知道雨儿已平静下来,但她的脸色依旧没有丝毫的好转,像那雨后的梨花——惨白。但这一些我已习惯了,只认为雨儿是天生如此,因此也就不很担心。在重复往日固定的节目后,雨儿并没有程序式地转身离开,而是望着我说道:“雪天,答应我明天晚上不去上网,好吗?”看着雨儿那满脸的期盼:)。我默允了,没问她原因,因为我不忍心去违背雨儿的意愿,也不忍心去增添她的伤心,尽管很想知道“为什么”。星期六的晚上,我遵守了我的承诺,没有去上网。由于一向的习惯被打破,心里总感失去了什么东西,浑身不自在,也烦躁不已。第二天,我实在忍耐不住心灵的煎熬,早早地来到了计算机房,尽管我知道此时此刻,雨儿没有在电脑的那一端守候,但我还是有上网的欲望。当我来到网上时,却早已有一封雨儿的信等候在那里了。是雨儿,雨儿昨晚来上网了。但她又为什么要避开我呢?我不明白。

“雪天: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离开了这所学校。不要问我为什么,亦不要去打听我的去向。昨天晚上,我本想要是你出现的话,我也许会告诉你一切,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你一向是一个守信用的男孩。因此,我走了,你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原因,但我只想让你永远记住我——雨儿,我会把你牢记在心的。

祝:学业有成,幸福开心!

远爱你的人:雨儿”

信完了,眼前的屏幕已空白,脑海里也是一片空白,我的爱情刹那间幻化成了一片空白。

它还刚开始,就结束了。雨儿拿走了我的心,也带走了我的爱情,这个原本美丽灿烂的夏季,对我已不再有魅力。回想起与雨儿共度的日子,心中满是幸福和甜蜜。可此刻,雨儿走了,离开了我,她真的就像我生命中的一场雷阵雨,一阵之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无处寻觅,只留下我的孤单身影在原地徘徊。雨儿是坐早上分的火车走的,直到这时,我才明白雨儿的良苦用心。她是有意避开我的,因为她害伯在面对我时失去走的勇气。雨儿,你既然这么在乎我,又为什么要离开呢?我问天,天不能回答,我问地,地亦不能回答,也许只有那伸向远方的铁轨知道一切吧!在没有雨儿的日子里,我沉沦了。酒成了我最好的朋友,烟是我最亲密的伙伴。

2半个月后,我收到了一封来自远方陌生城市的信。是雨儿写来的:“……我离开,并不是因为逃避你,而是我的病使我不得不离开你。在与你相处的日子,有一件事我一直隐瞒着你。隐瞒你,是因为我想使自己更自然更平常地与你相处,所以我始终没有向你说我的病。其实我患的是白血病,你不是说我的脸总是很白,毫无血色吗?当时我没向你解释,现在你应该明白这一切了吧。我很庆幸,能在生命中遇见你,是你给我原本阴暗的天空带来了阳光,也给我带来了欢乐。我们有过的一连串的日日夜夜,我会记住它们,在我的有生之年,我会一遍一遍地抚摸,一点一点地回忆。对于你的真诚,我只能报以歉意,其实我也很渴望爱情,但却不敢去面对。因此,我也只有放弃,我已耽搁了你的爱情,我不能再耽搁你的人生。还有一件事我不得不告诉你,自从进入夏季以来,我感觉到了身体的越来越强烈的不适,种种征兆和感觉,让我明白我的生命已面临危机,我不知我究竟能撑多久,但在这生命的最后时刻,我必须回到我父母的身边,因为他们是我的亲人。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也希望你能理解我的苦心,明天我就要动手术了,为我祝福吧!永远的雨儿。”雨儿消失半个月的突然来信,让我激动不已。此刻,我才明白做为一名男子汉的责任,我决定去那个陌生的城市找雨儿,不管有多么大的灾难,我愿同雨儿一起分担。

当我来到雨儿所在的那座城市时,已是第二天的中午。在医院的病房里,我看到了刚从手术室推出来的雨儿。她正睡觉,我不忍心去吵醒她,便默默从房中退了出来。在雨儿的医生那里,我得知此次手术失败了,医生只是一个劲地埋怨说:“发现得太晚了,要是能早几年送来,或许能治好。哎,多么好的一个女孩,老天真是作孽……”,在医生的无限挽失声中,我的鼻子突然感到酸酸的,眼泪再也忍不住地涌了出来。好久没哭过了,此次不由得把几年来的泪水全部倾泻了出来。之后,我擦干了脸上的泪痕,重新掩饰了一番,然后向雨儿的病房走去。

当我再一次踏入这个洁白的世界时,雨儿已经醒了。刚经过手术折磨的雨儿,此刻正头发零乱地靠在床上。憔悴的神情,惨白的脸色,失神的双眼,一切都让人看了心酸。这就是我魂牵梦绕的雨儿,病魔早已夺去了她原先的美丽,但改变不了我的一颗执着的心。也许我的突然出现带给了雨儿莫大的惊喜,她双眼呆呆地望着我,脸上一幅做梦的情形。她也许认为这是她每晚都做的梦。

“雨儿,是我,我来了”,我走到了雨儿的床前,望着雨儿说。“我不是在做梦吧?”“不是,这一切都是真的。”我让雨儿的手摸过我的脸,拂过我的头发,一阵之后,雨儿似乎真的相信了这一切,“我只是害怕,害怕醒来时,你已不在我耳边。”“不会的,我不会再为难自己,丢下我心爱的人了”,我向雨儿许诺说。雨儿听后不再作声了,只是静静地看着,想着。不知何时,一丝微笑愉快地爬上了雨儿的嘴角,我知道这是发自雨儿内心的幸福的微笑。

在雨儿这剩下不多的日子里,我决定留下来,寸步不离地守候在雨儿的床前。因为我知道,雨儿心里舍不得我,也离不开我,也许多看我一眼,痛苦便会减少一分。对于我来说,雨儿的快乐,也便是我的快乐,一切能使雨儿快乐的事,我又为什么不去做呢?尽管我知道,作为学生的我应以学业为重,也了解学校对逾期不归的处罚,但为了雨儿,为了我这短暂而又永恒的初恋,什么也顾不了了。“生命诚可贵,事业价更高;若为爱情故,两者皆可抛。”;这时,我也许才真真体会。这段日子里,我和雨儿都沉浸在往昔的美好回忆中。回忆我们以前共有过的欢乐与幸福,回忆曾经走过的条条道路,忘却现实的残酷与伤痛。回忆能使人颓废,但也能带给人欢乐。现实使我们每一个人窒息,回忆让我们解脱。也许此刻,回忆是我们唯一能做的。时间在过去,可病魔并没有因为雨儿的美丽和善良而放过她。雨儿的身体越来越虚弱,到后来一天竟晕过去八九次,我知道雨儿快不行了。看着雨儿这张再熟悉不过的脸,不久后将在这个世上永远地消失,我的心似刀割般地疼痛,泪水也肆无忌惮地流了出来。但我又能为雨儿做些什么呢?我在心中默默地乞求上苍,求上苍能延长雨儿的生命,那怕只一天也好。

那天晚上,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天气仿佛也格外地沉闷。雨儿突然对守在床前的我幽幽地说:“雪天,如果我还有一天的生命,我一定要做你的新娘,可是我有吗?没有,所以我永远做不成你的新娘;如果我能有一双飞翔的翅膀,在另一个世界里,我一定常回来看你,我有吗?没有,所以以后我们将永远不可能再见面。可是,我的爱火仍在。你知道吗?我对你的心依旧,我对你的爱依旧,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雨儿所有的预言都在那个夜晚实现了,她走了,去了另一个世界,今生今世我们都不能再见面。听医院里的护土们说,那天夜里,漆黑的夜空突然出现了一丝光亮,一群穿着白色衣服的天使走进了雨儿的病房,接走了雨儿,她们一起簇拥着,走出了病房,走出了医院,也走出了这个令雨儿无限眷恋的世界。对于雨儿的死,我没有过多的震惊,亦不再流泪,反而心里出奇地平静。这也许就是雨儿最好的归宿吧!她本来就不属于凡世。我在心里为雨儿祝福,祝福她在另一个世界里无忧无虑,亦不再有这心碎的爱情。在雨儿生前的病房里静静地呆了一天一夜后,我踏上了回校的征程。

依旧是熟悉的校园,依旧是昔日的老师和同学,这样的夜色也依旧温柔,但人却已不再依旧。雨儿走出了我的生命,我的初恋也在不经意间天折。走在校园的林萌小径上,看到;对对情侣从身旁经过,我想他们也许正在重复我和雨儿之间的故事;但他们会比我们幸福。我在心中羡慕他们,同时也祝福他们。想着这些,心头不禁泛起阵阵苦味,蓦然回首,却发现雨儿就在那灯火阑珊处,一袭白色衣裙,一头长长的黑发,在向我微笑,我不禁向她跑了过去。此时,身边传来了“月亮船”里一对情侣如醉如痴的歌声:“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别人的爱情像天长我的爱情短……”

爱擦肩而过

雨是我在大学时代里唯一心动的女孩,她的长发乌黑亮泽,随风翻飞,呈现不同的妩媚,明眸皓齿,肌肤似雪,身段婀娜,再加上慧黠灵俐,活脱脱的一个美人胚子,然而这么美好的一个女孩,却仅仅和我擦肩而过,成为我生命中的过客。

还记得第一次给她递字条的样子,我趁晚自习时偷偷把字条放到雨的抽屉里,第二天清晨我就早早来到教室里等待雨的到来,我的纸条的内容大概是希望和她作比普通朋友特别一点的朋友,好不容易雨才姗姗来迟,似乎她也感觉到了我热烈的探视,回头冲我浅浅一笑。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俩一起相知相守,和漫天飘飞的落花一起沉醉,与夜晚的轻风明月共同徘徊,一切都那么美妙,我是一个感情内敛的男孩,从未向雨说过那三个字,也天真的以为只要她能感受到我的好,那么一切都不再重要,然而我却粗心地忽略掉了雨是一个极敏感,极无安全感的女孩,于是,这份无知最终酿成了一个悲剧性的错误。

不知从何时开始,雨便有意无意的疏远我一开始我不以为忤,以为是功课过重的原因,但慢慢地,我听到了一些关于雨的闲言碎语,我一直不敢也不愿相信,直到某天我看见她和另一个我不认识的男人并肩在街上漫步我才震惊的相信。

“为什么,为什么要背叛我,我对你还不够好吗?”我激动得大吼。

“什么叫背叛,你给过我任何爱情的诺言吗?我一直在默默的等待,但等待一份真心好累,我已承受不了,没有承诺的感情对我来说就像风中摇摆的风筝随时都会飘落,我不要老活在担心中,你明白吗?”雨的眼睛红了,而我,沉默了,是啊,爱情不光要做还要会说,而这个机会已经被别人捷足先登了,我又能怎样呢?就这样,带着懊悔与伤痛,我只能眼睁睁看着我所爱的人渐渐离我愈来愈远。

毕业离校那大,我与雨显得很默契的邂逅在宿舍的楼道上,彼此都没有开口说话,只是相互凝视了许久,而后擦肩而过。

走出校园后,我一直都在忙碌着自己的工作和事业,不知道雨的去向也不曾有任何联络,但我却在一次与一位同学闲聊时她告诉我,雨多次与她谈心时都说起那时我很笨很傻,是个爱情傻瓜啊,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后才追悔莫及,如果上天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要给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对不起,雨,还有,我爱你。

美丽的误会

很久没有拿起那支秀挺的毛笔,只因为他走了,握着再没有那安稳的感觉,我非常清晰的记得,他走的那天,我是紧紧地握着它的。

我与彬家是多年邻居,自小就青梅竹马,成天黏在一起玩,我上初中那时,老爸说我的字写得歪歪扭扭,没有一丝女孩气质,逼我练毛笔字,于是那时品学皆优而又常来我家的他自然而然就成了我的老师,说不清当时的感觉,只是觉得彬那时好高大,那一年,他高二。

刚开始,我特别害怕周末,因为每到那天我就要来家里检查我的练字本,每逢此时,他总是浓眉紧皱,嘴巴一撇,逐个逐个字地指正着数落我一番,把我说得面红耳赤,浑身难受。

他点评完后,就会说:“倒墨汁,让师傅教你几招!”说罢,把着我的手,写上一两行,一边写一边在我耳边指点着,那时他是大哥哥,我是小妹妹,相互间无拘无束。

不觉中我已到高三了,成绩不是很出色,所以爸爸又请他帮我温习准备高考,他现在已是大学生了,空余时间多了,更是常常来我家帮我讲这科练那科,那时我发现自己对他的感觉似乎已不是“大哥哥”因为每次我见到他,心跳就不自觉地加快,胸闷,有种发胀的感受,每次他一离开,我心中就怅然若有所失,一天,温习结束,我给他倒茶,忽然问:“彬哥哥,你们大学里都是勇往直前拍拖,你是不是也……”谁知话还没有问完我已是满脸通红的低下头去,但又忍不住偷偷拿余光瞅他。只见他似笑非笑地看着茶杯,说:“你彬哥哥好可怜,又没才又没貌还没钱,人家不愿意要!”

“骗人,我不信,彬哥哥个子有1米八,五官帅气,举止潇洒,才不会丑。”

“噢,那你以为呢?”彬哥哥突然把脸凑向我,满脸的促狭让我再一次红了脸。

高考放榜那天,我带着雀跃的心蹦回了家,远远看见他那辆自行车放在门口,就故意放慢好不容易装出一幅苦瓜脸进屋,他一见,似乎明白了什么,敛起了笑容,轻轻拍着我肩膀柔声讲:“今年考不上没事,明年继续,我还陪你。”我呼的一下大笑:“讨厌,谁要你陪,骗你哪,我呀考上了!”他一愣,随即顿悟过来,抓住我的耳朵轻拧,笑叫:“好啊你个小妮子连我都敢骗!”大家笑成一堆,晚饭后,他提议陪我出去走走,一路上我不停问他大学生活将是怎样,一个劲地讲着我的猜想,他只是微笑地听着,走到一片草皮地边,他拿起我的手掌,轻柔地在上面飞快的写着字,我当时心情特别激动,脑子都糊成一团,良久,只听他说:“到了大学后交上……朋友可不能把我给忘了。”

“我才不会,我才看不上他们呢,我只想跟你……”他温热的手掌捂住了我的告白。“傻女孩,不要轻意许下诺言,那必须用一生来偿还的。”彬的眼睛柔柔的看着我,我禁不住沉溺在那明亮的深渊中,愣愣地点点头,然后,彬的唇轻轻贴上我的额头,那一晚,我失眠了,仿佛觉得生命好像更充实了许多。

此后我真是好幸福,最使我感动的是他仍爱握着我的手教我练字,仍爱在我耳边轻语,在一刻我清晰地感到我靠着一座峻秀的青山!

然而不过一年光景,这座青山却要离我而去,要移到北方的一个城市去。当他把这一切告诉我时,我觉得天地仿佛都凝固了。我最怕的一刻终于来临了,忍不住潸然泪下,大声地质问:“为什么一定要去那工作,为什么不可以留下呢,为什么……”其实我最想问地是为什么狠抛下我离我而去不管我,可少女的最后一点矜持让我开不了口,他不置一言,默默地捧起我的头,吻着那止不住的泪水,然后把我紧紧的抱在怀里,那时我分明感到颈边的湿润。

他就要走了。临走前一晚,他拿着一支精致的毛笔,默默地站在我面前,轻轻托起我的手掌,郑重在手心上一笔一划的写着教过我的楷书,我痒痒地感受了那三个字:“我爱你。”

泪水再次滑落,这是我的初恋吗?我衷心的向上天祈祷:我不要有第二次,尽管它曾是那么的美丽。

善意的谎言

男孩是某部分女人对某部分男人的昵称(可能是吧),她们通常是带有善意的。

男孩有大、小男孩之分。其定义是这样的:男性;年龄10到30岁不等;外形至少有一部分象个孩子,或脸是babyface,或身体体积较小;声线不是很浑厚,但不可以是女声;心地善良、无邪;办事有一定责任心;心境很年轻;笑容绝对不带皮笑肉不笑的形状;对男生可以是任何态度,但对女生要温柔加幼稚,等等。

因此,根据以上表现,作为男孩,你可以不难博得异性的同情、好感和怜爱(但很多情况下不会有景仰和爱慕),不会有太多人难为你(也不会有太多人相信你的能力),你每天在别人的眼里也总是快乐无边的(只有你知道自己的心情),你也很纯,因为你看上去还是无忧无虑的孩子嘛。

总之,别人眼里,男孩的确是很可爱的,人们对他们心理上的设防不多,所以他们是颇受欢迎的一个群体。如果你想迅速的得到宠爱的话,那么就认认真真的向上面的特点努力把!

然而最终你还是会知道,人是会长大的,要保持不变的心那该有多么的难。在种种压力和渴望下,谁甘于永远只做个大家心目中的男孩?谁又不希望被叫为真正的男子汉呢?

于是在男孩的心底里,向往着气宇轩昂、毫气干云性情,向往着谈笑对酒当歌感慨人生几何的朋友。向往着女孩不知的天空。如能“东边我的美人,西边黄河流”真乃人生一大东事也!如此这般夫复何求?

所以我想出了一个好的方法:在女生身边,你可以是一个男孩,但在公众面前,你要得象个男人。相信你会真正的快乐的。

所以,不要再做男孩。BEAMAN!——ATRUEMAN。

要么,你就做女孩好了。

满目沧桑

到大连了,我背着包很憔悴地站在这块潮湿的土地上,满目沧桑。

在一家部队招待所里,穿军装的老板上下打量着我,好,留下来吧,做饭。

做饭?当大师傅,也就是人们常叫的伙夫。

这要是在几个月之前,我刚跨出学校门口,我会一跺脚就走,连头也不回可现在我不行,我必须留下来,因为我已经无路可走。

母亲病得很厉害,我带上打工半年挣得1000多元钱,领着母亲到赤峰一家最好的医院就诊,在给母亲买药时,钱包被人偷去了,手里只剩下一把母亲就诊的药条子,包里的所有钱还有我的身份证通讯录等,就在那一刹那,我浑身上下不名一文,成了两手空空黑户,是让纠心的,不远处,病着的母亲正眼巴巴着向我望着。

把母亲送到开往回家火车上,我留下来,我要向法律讨还我不应失去的东西。案发地点是归南新街派出所管辖的,他们一个姓张的办事员把我把怎丢钱过程和钱包特征都详细地记下来,边记边说,明天我们去给你查一下,当派出所的所长回来时,却说他们工作范围内不管这些,把泪眼迷蒙我象打发一个要饭的花子一样支出来了。

我没有把自己丢钱的事情告诉妈妈,她血压高,受不得这种巨大的打击,我一直用那种发自内心的微笑来对病中的母亲。

祸不单行,迟到两三天回到原单位,老板便把我炒了。

我提着行李离开了我所在打工的单位,流不下一滴泪,我不会勉强。尽管处境艰难。可板为了几十块钱的电话费,却让人追到火车站。

我现在工作地点是用一个浴池改建的。我站在炒锅前,头上正对着淋浴用的喷头,用塑料布包着。军人老板把油锅下面的煤气点着,火苗子腾地一下了冲天而起,上面的油铅子滋滋条件反射地响起来,面对眼前的一切我的头一下就大了,尤其当火苗子腾空而起时,我有一种受辱的感觉。

门后放着一个垃圾桶,看了第一眼,我就不敢看第二眼,我怕自己张口就吐出来,说句不好听的话,那比家里母亲喂猪用的泔水桶还要难看,斑斑驳驳;尤其那个门面上贴着一个男字的厕所,他们的门经常敞开着,一股难闻的气味时不时地扑进来。

人在什么的环境下都能生存,无论环境的好坏。越是艰难的环境越是活的精神,那才是一种本事,尤其是一个想做大事情的人,是不为环境所左右的。

剥一上午的辣椒,我发现自己的双手被辣椒刺激得通红,开始麻了,继而是疼痛,那是一种很钻心的感觉,可不好受了。在洗菜时,把两手浸在水里就不疼了,一离开水面就扎心地疼,象攥一把火烙铁。

上街买菜,在回去的路上我迷路了。我像接着火烙铁似拎菜,汲着一双破旧的鞋子在街上横冲直撞,哪有出路?哪里有水?我无措地张望着,两眼血红,走到一个叫星海小学的墙角外浅浅流着水流,那是阴天雨时积下的,我象遇到久别的母亲,扑过去,把双手浸着清凉的流水中,再也忍不住泪如泉涌。

做一名伙夫很苦。但能锻炼我的意志,磨炼我的毅力,为了以后能走更长更远的路我甘愿做一名伙夫。

在爱一次

我终于失去了你,同你相处的日子已经有差不多一个学期了,但最后,我们却分开了。我很不舍,也很后悔。后悔自己当初不会好好的珍惜你,没有察觉到我们关系危机的存在,它却悄悄地增加。回想着我们过去的日子,很甜蜜很留恋。丽,可以让我再爱你一次吗。

我和她相识在繁华的城市广州。我们是同班同学,第一次很留意那个女孩是在高数课上,远远的望去,那么的美丽优雅。第一次从同学那里打听到她的名字——丽,感觉是那么地似曾相识。我们很偶然的选择了同一门选修课,其实那次的选修课我不怎么喜欢上。但因为有她的存在,我几乎没有缺过一节课,只是为了接近她。一般来说同班的同学都会坐在一起,很自然有几次我都有机会同她坐在一起。第一次有紧张的心跳,第一次同她说话……记得她问过我一道高数题,而我紧张得想了半天都想不出。上完课,我们很自然的一起回去,我们一路走一路说。似乎我们都很熟悉对方,就在这条校道上,我彻底的爱上了她,送她到宿舍门口,我才默认离开。那天的晚上,我第一次为女孩失眠,脑海中总是浮现她的影子,我偷偷地,把她藏在我的内心深处,没有人知道。暗地里我很留言她,每次上课我都会向她那个方向望去。要是她哪天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我都会发觉,她有没来上课,逃了哪些课我都知道。

暗恋的痛苦,难以用言语表达。那时的我对着自己喜欢的女孩会很紧张,不知道说什么好,有时面对她总是觉得紧张得不知道说什么好,对其他的女孩我反而自然。有时班级搞活动,总想靠近她,要是可以同她合照一张,那我一定是高兴死了。一般的班级活动我都会负责照相的,每次都特别关照她,她的相很多,所以有次给兄弟说了“老给女生照,没义气”。不过没关系,只要她开心,我就值得。她每次让我帮忙的事,我都会很认真的去完成,那时的我,总是那么的充满动力充满激情。没有女生会喜欢一个默默无闻无出色的男生,所以我会努力的做好每一件事,努力提升自己。暗恋一个人,真的很痛苦,睡觉时在想她,醒来了想到的也是她……而我不能对她说……。我知道苦恋是没用的,我想着有一天,我会鼓起勇气向她表白。

大三的第一个学期,你约了我出来,可能是你已经多多少少已经知道我在暗恋你了。坐在草地上,她开门见山地问我:“你找到了喜欢的人了吗”。我说找到了,你反问道是谁。我说了你的名字。停顿了一会,你似乎已经想好了台词。你说你不适合我……那天的我并没有说太多……那晚的星星是那么的亮,我低下头,细听着她所谓的“台词”。那晚的失意,使我终日消沉,我很难面对她,很难面对一个自己那么喜欢的而又拒绝我的人,我似乎留下了不可恢复的伤痕。每次看见她,我又想起了你的“台词”,我很尊重你的选择。我们真的没可能吗,我不相信。为了忘记了,我费了很多力气,但我最终还是失败,时间并没有冲淡一切,面对你,我不想再说任何话,我怕我会失眠,我怕我会精神错乱。面对你是我冷冰冰的,但那不是我心里的意思,我只能这样来忘记你,因为告诉你,我心里很牵挂你,尊重你的选择,我已经很努力的想去忘记你了。我删除了你的QQ,删除了所有发过的信息……试图忘记所有。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在QQ上相遇。我们的感情,开始了。牵着你的手,我想到的是一身一世,我们永远地走下去,有次你同我说,很想牵着我的手一辈子这样走下去。那天,我很感动,终于可以很一个相爱的人在一起,终于可以和自己深爱的人在一起。如同你说的那样,我们都似乎陶醉在恋爱的甜蜜中。我们一起吃饭,一起出去散步,一起去商场,我们手牵手漫步在迷茫的大雨中……也许是我不够关心你,也许是我爱你的方式不同。我们的关系出现了困难。我记得你说过,“不要握得太紧,太紧了我会飞走的”。而那时的我却没留意,慢慢地,你对我再没以前那么的好,我们的关系再没以前那么的甜蜜。

在暑假,天气炎热,风都是热辣辣的,整个广州城就像一个烤炉。你回家了,我留在学校。我坚持每天都去看书复习,但心里经常开小差,经常想起你,常常发信息给你。那日子真的很难过,因为很久很久没听过你的声音了,也只是偶然可以收到你的短信。也好,你的每条短信我都读很多遍,生怕读漏了字。很想你可以快点回来,每晚对着星空,想到我们也在同一片天空下,我很欣慰。世界有你的存在,我仿佛拥有了世界。

直到那天晚上,你突然向我提出了分手,我很意外,也很吃惊。那也是你回校的第二个晚上。那晚,整个世界都变了,我的世界不再缤纷,我的希望与憧憬已经不再。我不明,我不解,我们为什么那么容易分开。因为我是如此的爱你。帮你做事情时,就算是熬夜我都是很乐意,为了可以同你一起吃饭,我空着肚子等你,等不到了就自己吃方便面……。也是为了你,我决定了要去考研,为了只是我们将来可以有很好的物质基础和生活质量,我放假只回家几天就回学校复习了……每次你出外面,我都很担心,很想陪你一起出去。然而,我们分开了。

虽然我们分开了,但我心里面仍然牵挂着你,失眠已经成为我的家常便饭,每次醒来,首先想到的是你,睡觉是念念不忘的又是你。学习时又惦记着你,很多时都在想着你发呆,不知道你现在还好吗。我很自然的回想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总是那么的甜蜜。你叫我忘记你,我现在已经很努力地去做了,做得很辛苦很辛苦,但我做不到,我还是那么的思念你。我知道,我爱你已经很深了,或许这就叫痴情长情吧。我曾经告诫过自己,不要爱一个人爱得太深,要八成就足够了,因为我知道我对感情很脆弱,很怕受伤。但遇上你,我百分百地去爱你。

有人对我说,放开些,或许她不是你的幸福呢,你要等的人正在世界的某个地方等着你呢。时间可以冲淡一切的。但我对自己说,她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她就是我要找的那根肋骨。时间并没有把她从我脑海中带走……

试着忘记你,我真的做不到,曾经握在手心的幸福,我却让她飞走了。我心里很痛,很想回到昨天,很想回到我们相恋的日子。无论将来的路多么困难,我们都手牵手一起去闯,一起创造我们的幸福。爱情是需要考验,我们做事一时的失败并不代表我们爱情的失败。

不想再欺骗自己的心。丽,我可以再爱你一次吗?

一夜颓废

酒吧灯光昏暗,每支曲子都很颓废。

不远处有个女人看着我,棕红的长发,穿着时尚。细长的手指夹根摩尔,显得很成熟老练。站起身向我走来,主题进入的好快。

一个人?

我点头,装出很惊讶的样子。

我可以坐在你身边吗?一起聊聊吧。

身边的一切都是那样的暧昧。灯光,音乐,还有这个开场白。以及这个性感成熟的女人。实在让人好难拒绝。

我不太相信one night friend,更不相信一见钟情。

可是这天晚上,她真的睡在了我的臂膀上,纤细的右手放在了我的胸前。想着昨夜肉体上的痉挛,再看甩在地上考究的时尚服饰,我想不会有我想要的爱情。

我轻轻的穿上了衣服,拉开门把。忽然两只纤细的手臂从背后搂住了我的腰。下巴紧贴我的耳背,湿热的唇缠绕上来。一瞬间,那种挑人欲望的感受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你不打算告诉我你的名字?

有必要吗?

她想了一下:“有”。

我说了个胡编的名字,却给她一个真实的呼机号。两个月后,在我认为一切都结束的时候,呼机上忽然出现了这样的一段留言:“好奇怪,这个呼机号居然存在。想见你,淮海路上,酒吧里的502陌生女人。”

502是我们那晚开房的门号。

我又去了那个让我邂逅的酒吧,她忧郁,落寞的样子深深的吸引了我。

你为什么不问问我?

别说,我用炽热的双唇堵住了她的嘴。

也许。我们两不满与现实的世界,想为自己制造些陌生的刺激。可是我也是最普通的饮食男女,所以我不想了解你,不想让这种陌生的浪漫陷入琐碎的真实中。

我们开始频繁的约会,但都不问彼此的姓名。她为我买东西,皮带,内衣。而我则为她买了一枚并不昂贵但凝结了我所有真情的戒指。我忽然发现一个不可思议的事实,我居然爱上了这个陌生女人。

我爱他,居然不知道她的名字。

夏天到了,她不再复我的呼机。开始,我以为她的工作忙。可是连续两个月,她仍然没有消息。仿佛人间蒸发了。

一连几个月过去,我瘦了很多。

花灯初上的淮海路,情侣们一对一对,我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好像是在寻找,点点心绪浮上心头,泪终于流了下来。

我的生活开始无趣起来,我爱上了泡吧,爱上了啤酒,爱上了听老歌。那些旧旧的老歌,将我慢慢的望回忆里拽。

时光飞逝,又是一年过去了。我交了新的女友。

6月2日,是我和这个陌生女人认识的两周年。

我没有太大的变化,唯一的变化就是我买了手机。可我仍然没有停止我呼机的服务期。好像在心地隐隐的期盼着什么。呼机又响了,原以为是天气预报。可一看上面的显示:“还记得我吗?淮海路上,酒吧里,502的陌生女人。”窒息的让人晕倒。我疯狂的赶到那个我已久违了很久的酒吧。还是原来位置,一如两年前,她依然是那样的落寞,忧郁,但又更多了一份成熟。我看着她,满心的怨恨。

我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一个很好听的名字。

我心里默默的喊这个一直在无数个夜里想喊的名字。

这夜,一如我们的初夜,她又睡在了我的臂膀上,右手还是放在了我的胸前。无名指上戴着我送给她的戒指。两年了,她一直戴着它。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进了充满暧昧的屋子。我轻轻的放开了她的右手,穿上了衣服,推开了门把。

在回家的公共巴士上,我找了个隐蔽的座位,我感觉已没有了从前的感觉。再次看完呼机上的显示,我将手伸出了窗外,最后松开了。眼睛突然一下模糊了起来。我不知道,这一切,究竟是谁的错。我亲手拽断了我和她在这个城市唯一的连线。我掏出手机,给我的女友打了电话,我急切的说:“我爱你。嫁给我好吗?”

我是不会为一朵花而选择死亡老公是学理科的。当初喜欢他,是因为他的稳重,依靠在他的肩上有暖暖的踏实。三年的恋爱,两年的婚姻,我已倦了。当初的喜欢,是现在倦他的根源。我是个感性的小女人,敏感细腻,渴望浪漫,如孩提时代渴望美丽的糖果。而他,却天生不善于制造浪漫,木抐到让我感受不到爱的栖息。某天,我终于鼓起勇气说:我们分开吧。他问:为什么?我说:倦了,就不需要理由了。整个晚上,他只是抽烟不说话,我的心越来越凉。连挽留都不会表达的男人,他能给我什么样的快乐?他说:怎么做你才可以改变?人说秉性难移,我想我已经不对他抱什么希望了。望着他的眼睛,我慢慢地说:回答一个问题,如果你能答到我心里就可以,比如我非常喜欢悬崖上的一朵花,而你去摘的结果是百分之百的死亡,你会不会摘给我呢?他说:明天早晨我告诉你答案好吗?我的心灰下来了。早晨醒来,他已经不在,只有一张写满字的纸压在温热的牛奶杯子下。第一行,就让我的心凉透了。亲爱的,我不会去摘,但请容许我陈述不去摘的理由:你只会用电脑打字,却总把程序弄得一塌糊涂,然后对着键盘哭,我要留着手指为你整理程序;你出门总是忘记带钥匙,我要留着双脚跑回来给你开门;酷爱运动旅游的你在自己的城市里都常常迷路,我要留着眼睛给你带路;每月,‘老朋友’光临时你总是全身冰凉,还肚子疼,我要留着掌心温暖你的小腹;你不爱出门,我担心你会患上自闭症,留着嘴巴驱赶你的寂寞;你总是盯着电脑,眼睛给糟蹋得不好了,我要好好活着,等你老了。给你修剪指甲,帮你拔掉让你烦恼的白发;拉着你的手,在海边享受美好的阳光和柔软的沙滩,告诉你一朵花的颜色,像你青春的脸……“所以,在我不能确定有人比我更爱你之前,我不想去摘那朵花……”我的泪滴在纸上,开成晶莹的花朵,抹净泪,继续往下看:“亲爱的,如果你已经看完了,答案你还满意,请你开门吧!我正站在门外,手里提着你喜欢吃的鲜奶面包……”拉开门,我看见他的脸,紧张得像个孩子,只把捏着面包的手在我眼前晃了晃。是的,是的,我确定,没人比他更爱我,所以我不想要那朵花。这就是爱情或者生活,被幸福平静包围时,一些平凡的爱意,总被渴望激情浪漫的心灵忽略。爱在他因你而起的许多个微小不足道的动作里,从来就没有固定的模式。爱,可以通过任何一种平淡无奇的形式来表达。花朵,浪漫,不过是浮在生活表面的浅浅点缀,它们的下面才是我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