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蔻年华我的青春
白色的书皮上,没有任何设计图案,只是简单的封印着书名《如果你也听说》,作者:陈小凡。翻开书的第一页,还带有淡淡的墨香,书的引言里这样写道:这是一个没有结局的故事,因为我并不知道那个能够替我写出结局的人会不会出现。也许,从分开的那一刻,故事就已经画上了句号。只是我还在期待着什么。青春的年华里,我们奋不顾身的追求着爱情,友情。等到岁月散尽的时候,故事里的那些人,还会不会回来?面对这个让人棘手的问题,那么就交给时间来解答。
“老板,麻烦你帮我在仔细找找,陈小凡《如果你也听说》我找这本书已经很久了。它对我来说,真的很重要。”街对面的新华书店里,一个男子期待的声音里充满一丝丝的疲倦。
“给你。”眼前赫然出现一本白色的书皮,随着声音的发源处寻去,一个女子静静的站在他眼前:“安彤。”看着眼前的女子,他似乎有点惊讶。
我和徐子堔坐在咖啡店里,店里恰好播放着徐子堔的音乐。坐在我对面的这个周身充满着忧郁气质的男子,就是在音乐界如同雨后春笋般一夜成名的古典音乐家:徐子堔。他的音乐里有一种蒙太奇的味道,迷离的,带一点点暖伤,却不会显的那么跳格。
我正将奶精加入咖啡里搅拌的时候,徐子堔说:“安彤,我要结婚了。”虽然我早已听说,但还是有点不太相信,徐子堔亲口告诉我,他结婚的消息。“陈小凡怎么办?”我明显看到徐子堔的手抖了一下,继而将什么都没有加的咖啡,端起来喝了一口,装作不以为然的样子:“没有我,她会很幸福吧。”
或许,徐子堔自己都没有发现,只有陈小凡喝咖啡的时候,才会什么都不加,因为她喜欢那种极端的苦味,带着咖啡自有的那一抹甘甜。就如同徐子堔的音乐,这个时候,安彤才明白,徐子堔音乐里的那一点暖伤叫做:陈小凡。
事情要追溯个所以然的话,是四年前。彼时,陈小凡还是徐子堔的女友。
她穿着浅色棉布的小花裙,白色的帆布鞋,一头自然的长发,有点微微泛黄。依在徐子堔身边露出柔软的微笑,阳光洒落在她的身后,顽皮的跳跃起来,一闪一闪的。安彤紧紧的抱着手里的书本,眼睛一下也没有从陈小凡身上离开过。
安彤和徐子堔从小就住在一个小小四合院里,两家人的关系甚是要好,所以安彤和徐子堔可以说是从小玩到大的青梅竹马。说句实话,安彤是喜欢徐子堔的,只能说是喜欢吧。徐子堔好像并不这么认为。尽管他不止一次的告诉安彤,他们之间只是兄妹,是哥们,是知己,但唯独不是恋人。
对于这些,安彤从来都不放在心上。因为她固执的认为,徐子堔是为了掩饰,才故意那么说的。在她心里,徐子堔是喜欢她的。如果不是喜欢,为什么每次她被欺负的时候,徐子堔总会第一个出现在她面前,如果不是喜欢,为什么每次她哭的时候,徐子堔总会慌乱到不知所措,如果不是喜欢,为什么每次她生病的时候,徐子堔会显得比她还要痛苦呢,仿佛躺在病床上的是徐子堔自己。这如果都不是喜欢又是什么呢,安彤实在想不通徐子堔不喜欢她的理由。
直到徐子堔和陈小凡一同出现的时候,安彤彻底相信了,徐子堔是不喜欢她的。
那个夏天,学校的后山上,开满了黄色的小花,大片大片的,煞是好看,陈小凡喜欢的不得了,她没有见过这样的风景,在花丛中来回的穿行着,裙子旋转出很多舞蹈,笑容浅浅的,安彤的目光怎么挪也挪不开。
他们三个人在花丛中追逐打闹着,安彤只是那么轻轻的一推,陈小凡就摔倒在地上。徐子堔说:“安彤,你怎么生气了?都在玩的嘛。”安彤是生气了,因为她看到徐子堔趁她不注意的时候,在陈小凡脸上亲了一下。
周末的时候,他们三个人一起去看电影,安彤总喜欢插在徐子堔和陈小凡中间,看着他们俩有点小小无奈的表情,安彤的心里乐开了花。她也说不清楚为什么,她想,自己应该是讨厌陈小凡的吧。可是当她晚上发高烧的时候,是陈小凡穿着睡衣将她背到医院里的,她醒来的时候,陈小凡还守在她的床前,有那么一瞬间,她哭了。
时间久一点的时候,安彤明白了,她是喜欢陈小凡的吧,甚至还有点依赖,就像亲姐妹之间的那种感情,是亲情。至于徐子堔,在她拉着陈小凡逛街的时候,管他什么徐子堔,管他什么青梅竹马呢,早就抛掷脑后,一切与她无关。
对于陈小凡和徐子堔的爱情,安彤自命不凡的认定她成全了他们。誓死认为他们这辈子是注定在一起的。她也曾威胁徐子堔,要是敢背叛陈小凡,那么她决不轻饶。没当这时,陈小凡总会躲在徐子堔的怀抱里,看着满脸憧憬的安彤,咯咯咯的直笑。她的笑声荡漾在整个夏季。
大学毕业的时候,徐子堔去了另一个城市,据说,那里对徐子堔的事业有帮助。告别的时候,徐子堔叮嘱安彤照顾好陈小凡,等他回来的时候,他们就再也不分开了。随着火车的开动,陈小凡的心也一同离开了。
徐子堔走后,安彤和陈小凡在这个城市的一角,租住了一间不到50平米的小房子。开始了她们的社会生活。虽然这里的条件没有她们想象中的好,却并不妨碍到什么。安彤在一家外企做了翻译,而陈小凡只是在一家小小的杂志社里做编辑。每天按部就班的上下班,晚上的时候,跟安彤去压马路。偶尔发点奖金的时候,她会跟安彤去好好慰劳慰劳自己的胃。空闲的时候,也会去小摊上去淘一两件别致的衣服。
虽然只是这样,但是陈小凡还是很满足的,她认为,这样的生活,有滋有味,别有一番情趣。徐子堔也会每天准时的的打电话问候陈小凡。你要多吃饭,要照顾自己。很快我们就可以在一起了。每次听到陈小凡的柔柔弱弱的声音,安彤总会一个劲的跟她翻白眼。可陈小凡从来不在意,她会在接到徐子堔的电话时,嘴角不自觉的向上扬起,十足的小女人韵味。跟陈小凡比起来,安彤发现,自己就不属于那种天生下来围着男人转的女人,比起爱情,她更喜欢追求事业的成功,从而得到满足。
日子照常过着,偶尔有人会约安彤,而安彤总是不满意。她说,她喜欢一个人自由的生活。等大一点的时候,在考虑这些问题。而陈小凡依旧在这个没有徐子堔的城市的坚守着这份感情。只是有越来越多的人传言徐子堔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关于这些,陈小凡只是一笑而过,她说,三人成虎的道理,她还是懂的。她坚定不移的相信着徐子堔。她的心里,只有徐子堔,她写信给他,攒下钱给他买一件昂贵到极致的衬衫,她也如同小女生一般亲手织围巾寄给他。
她的爱,满满的,一滴不剩的全部交给了徐子堔。她的爱,安彤全都看在眼里。
连续工作了四十几天,恰好凑足了一周的假期,眼睛里全是倦意的陈小凡,丝毫没有一丝不值得,她像一只快乐的小鸟,飞往徐子堔的城市,直达爱的巢穴。
只是,两天之后,陈小凡就回来了,脸上有着残留许久的泪痕,安静的躺在床上,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安彤坐在她的床前,追问她怎么了?她也只是笑笑,推说到:没事,只是太累了。关于徐子堔,她只字未提,安彤也没有多问。她也只是以为他们之间闹了点小别扭,过了就会好的。
从那以后的陈小凡,很少在笑了,只是偶尔会对安彤勉强的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依旧什么都不说。安彤发现事情远远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简单,陈小凡的电话有一个月之久都没有响过了。她打电话给徐子堔,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可是,徐子堔的电话,总是打不通。隐隐约约之间,她便有点明了了。
在无数个夜里,安彤都能听见,陈小凡轻轻的推开阳台门,打着打火机的声音。
陈小凡站在火车站,笑容灿烂的向徐子堔招手,只是,突然她的心就裂了个口子,疼痛不已。徐子堔穿着陈小凡买给他的那件格子衬衫,一手拖着行李箱,一手拉着一个陈小凡也曾经拥有过那样微笑的女孩。
安彤,站在她身边,隐忍的看着她的爱情,看着她为爱情忙碌和欢喜。而现实,如同黑暗里的火柴,凭着自己微薄的力量,孤独的照亮着她心里仅有的那丝希望。安彤想要冲上去甩给徐子堔一个巴掌的时候,陈小凡的手紧紧的按着她,让她无法挣脱,她从来不知道陈小凡有这么大的力气。
后来,在陈小凡一个劲的说,没事的时候。安彤哭了。她都疼了,陈小凡能不疼吗?徐子堔回来的那个晚上,安彤一直陪着陈小凡,直到她睡去的时候,安彤才去休息。睡梦中,安彤隐隐约约的听见断断续续传来的抽泣声。她打开房间的灯,喉咙里却发不出声音,她的声音里带着微弱的哭腔:“小凡。”
房间的墙角里,陈小凡一丝不挂的蜷缩在角落里,头深深的埋在双膝之间。安彤光着脚丫子走过去,给陈小凡的披上一条毯子,然后紧紧的抱着陈小凡,眼泪从陈小凡的脖子里灌了进去。
“安彤,我看见他们偷欢。”陈小凡的声音里带着沙哑,不知道是哭了多久,嗓子才会变成这样。她说,她来到徐子堔的城市,站在徐子堔房子门前,门开着一条缝,她偷偷的望进去,徐子堔和一个女子在一起纠缠。她慌乱的碰到了门,惊醒了房间的徐子堔,他看着门口眼睛微红的陈小凡,一句话也没有说,陈小凡转身逃跑的的时候,他也没有追上来。安彤的心里猛然的跳动了一下,然后,不由自主的坐在了地上,久久的说不出一句话。
一周以后,陈小凡搬了出去。她说,她想要独立。关于他跟徐子堔的那一段,就这样很唐突的画上了句号。没有留下一丝余地。
爱情不过一朵花开的时间
窗外还下着很久未曾有过的大雨,像是在拼命的冲刷着回忆留下的疤痕。安彤打电话给陈小凡的时候,她刚刚从浴室里出来,片刻之后,她就听到安彤告诉她徐子堔失恋的消息。她稍愣片刻,便和安彤一起大笑起来。停下来的时分,安彤说:“小凡,其实,你是心疼的对吗?”陈小凡的突然停住的笑声,出卖了一切。
挂掉电话的5分钟之后,陈小凡拨通了徐子堔的电话。
“小凡,是你,对吗?”电话接通的时候,陈小凡还未曾开口,徐子堔试探的问道。他的声音里带着一点点的疲惫不堪。
“给我开门吧。”徐子堔有点麻痹的神经,顿然清醒了,他推开门。
陈小凡的头发上淅淅沥沥的滴答着雨水,身上甚至还未来得及换下的睡衣早已湿透,脚上还撒着一双拖鞋。在徐子堔打开门的那一刻,她露出招牌式的笑容。徐子堔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想说什么,却被堵在嗓子眼里,什么也说不出来。
他将陈小凡横抱起,走进房间。陈小凡的双手紧紧的抱着他的脖子,有一股液体从他的脸上滑落下来,他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他也分不清,是陈小凡哭了,还是他哭了。
当陈小凡穿着徐子堔的衬衫在房间里晃悠的时候,恍惚间,徐子堔想起了陈小凡和他的大学生活。时光一晃就这么过去了,甚至连一丝痕迹都没有留下。
第二天,早晨的时候,陈小凡已经离开。徐子堔提着刚买好的早餐,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寻找着那个叫做陈小凡的女子。可陈小凡就如同人间蒸发了一样。当他在遇见陈小凡的时候,是他要去美国的一个月前,他看见陈小凡穿着镂空的黑色丝袜,露背的T恤,黑色的眼影。落寞的坐在地铁站的休息椅上。
徐子堔的手无端的颤抖起来,他走过去,将身上的西装外套脱下来,披在陈小凡身上,陈小凡挣脱了几下,便不再挣脱。他倔强的拉起她的手,他不知道陈小凡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变的让他有点无端的愤怒。陈小凡是杂志社的夜间编辑,她总是这样用化妆品堆砌着容颜,每天在街上漫无目的的飘荡,喝酒,抽烟。深夜的时候,坐在电脑前码字。
徐子堔突然下定决心了,他决心要让陈小凡快乐起来,干净,灿烂。就像她以前一样。徐子堔拖着陈小凡的行李,回到了自己家。从那天开始,陈小凡的生活,渐渐的规律了起来。
他带着陈小凡去商场买很多衣服,都是纯棉,浅色,很乖巧的样子。他将陈小凡的黑色眼影藏起来,给她换成很滋润的唇膏。他每天告诉陈小凡穿什么样的衣服,配什么样的鞋子。陈小凡都会乖巧的听从。他也会将围着围裙在厨房里给陈小凡煲汤,告诉她每天应该吃几个水果,多少蔬菜。
她也开始习惯每天吃早餐,八点起床,十点睡觉。闲暇的时候,跟徐子堔去电影院看电影。她越发的像四年前的样子。她笑了,她知道徐子堔喜欢的是从前的她,清纯如水,笑容温柔。
就要离开的徐子堔,安静的看着陈小凡吃完饭。两个人沉默的不说一句话。
很久之后,陈小凡露出那丝甘甜的笑容:“什么时候走?”
“明天早上。”徐子堔还想说点什么,却什么都说不出来。陈小凡点点头,然后微微一笑:“我就不送你了。”徐子堔不做声的默认到。那天晚上的徐子堔和陈小凡静静的坐着,他们在一起说着从前从前的故事,说到好笑的时候,两个人都直笑不停,等安静的时候,才发现两个人的眼睛都有点红红的。
那天晚上,徐子堔紧紧的抱着陈小凡,安静的睡觉,只是他们什么都没有做。翻身的时候,徐子堔怎么也睡不着,他起身,想喝口水。在他放下水杯的时候。陈小凡从他身后,紧紧的抱住了他。她说:“徐子堔,你走吧。我不爱你了,以后,我会很幸福的。”徐子堔只是任由她这样抱着。某一刻,他有那么一种冲动,如果,陈小凡开口要他不要走,那么他一定紧紧的抱着她,留下来。可是陈小凡却什么都没有说。
耳边絮絮叨叨的传来陈小凡柔软的细语。朦胧间,有冰凉的液体落在脖间,陈小凡的手渐渐松了开来。徐子堔转过来,看见陈小凡已经穿好了衣服。手里托着自己的行李,在徐子堔疑问的眼神中。
陈小凡开口了:“这一次,换我先走,好吗?”徐子堔只是任由陈小凡提着自己的东西,离开。凌晨3:00,陈小凡走出了徐子堔的视线。看着她的背影,徐子堔才发现陈小凡越来越瘦了,原本紧身的衣服,穿在她身上也是松松垮垮了。他也曾问过陈小凡,如果她愿意,等徐子堔从美国回来的时候,他们就结婚。可是,陈小凡拒绝了。她说,没有你,她会更幸福。
徐子堔不是经常想起陈小凡,只是想起的时候,心脏的位置就会柔柔的疼起来,说不出缘由。
看完《如果你也听说》的时候,已是很深的秋了,徐子堔站在这个熟悉的街景,不知道要往哪走。安彤恰巧打来电话:“徐子堔,小说的结局看了吗?”未等徐子堔回答。
在人潮涌动的地铁站里,他看见穿着一件米白色风衣的陈小凡,抱着肩坐在地铁站的椅子上,她的眼神空洞而迷茫。他站在她面前,可是她却都不曾抬头看一眼,是,就如同陈小凡小说里写的那样,徐子堔离开的一年以后,陈小凡失明了。记忆里的那些碎片,依稀的闪耀着:
“徐子堔,这样你就看不见了,对不对?”身后的陈小凡调皮的用双手蒙住徐子堔的眼睛,然后一脸认真的拉起他的手:“没关系,看不见的时候,有我在……”
小说的结尾,陈小凡这样写到。那些恍惚的记忆里,徐子堔突然明白了,在陈小凡的小说里,自己就是故事的男主角。我们时常为一个故事落泪,并不是因为故事有多感动,是因为故事里讲述着你的事情。
他将眼前的陈小凡一把揽进怀中,在陈小凡挣扎的片刻里,他将她越发的抱的紧,像是要将她揉碎在自己的怀中,陈小凡不在挣扎,她贴着他的胸前,闷闷的哭出声来,很多眼泪,把他的胸口硌的生疼生疼的。
他轻轻的贴在她的耳边:
“陈小凡,给小说写一个美满的结局吧。”
都是短信惹的祸
可让我心寒的是,你在跟别人的诉说中,却又是另一个版本。你说我们走到今天这一步,不是你的问题,是我的问题,你在我手机上看到了男人发给我的很肉麻的短信。我想起来了,有一天深夜,你无缘无故地拿出我的手机翻看短信,当你翻到一个短信内容为:“只有你对我好,想你了”时,你对我说我的短信这么恶心,看了想吐。现在想来,你是不是早有预谋呢,你一直非常羡慕那些离婚后娶了年轻妻子的男人,你常常毫不掩饰你的羡慕之情:“既娶了娇妻,又可合法生孩子,多幸福。”
我一直以为你不过是开玩笑罢了,我们已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注:我们的两个孩子是来深圳前在农村时生的,那时候我们家乡的政策允许农村生两个孩子),在大多数夫妻只生一个孩子的今天,还有什么不满足呢。可我万万没有想到,你竟然会付诸行动,你竟然想到用这个“两全”的计策来圆梦:与我离婚娶一个未婚姑娘。这样既能满足你“老牛吃嫩草”的虚荣,又能再合法生一个孩子。但你找不到与我离婚的理由,你没法向亲戚朋友们交待,你害怕外界给你的压力,因此你处心积虑地想在我身上找出借口来。
你说的“肉麻”的短信是我的一个网友发来的,那天我在网上看到一条短信,内容是:“送你一座心中的花园,疲惫与寂寞时推开门,去看看清风明月行云流水,园里栽有智慧树,流着忘忧泉,开着自在花,搭着消遥桥。祝天天快乐、事事顺心!”我觉得内容不错,就随手发给了网友,网友出差在外地,已有一段时间没有与我联系,在异地看了我的短信很自然就有“想你了”的感慨。其实我与这位网友从未谋面,只是因为彼此喜欢文学比较谈得来而已,他的年龄小我一大截,就算我现在还是未婚,我也不会找一个比我小这么多的男人。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你要为你自己开脱,为你自己找台阶下,就把责任都推到我身上来。
这真是对我莫大的侮辱,你每天回家这么晚、甚至通宵不回家,梦里叫出“宝贝”的话,我都没有怀疑你。即使看到你的长话清单,看到你每次去外地旅游的几天里连家里你都没打电话,可有一手机号码你却是一天拔打几次,且通话时间在深夜,我都只是与你开了几句玩笑并没有多虑。我不愿让猜疑毁了我们的婚姻,我想你们也许只是好朋友。说实话,不是没有怀疑过你在外面有女人,只是不愿意往这方面想,我相信你不会被都市的灯红酒绿染掉本色,我相信凭我们近二十年的感情,就算有别的女人缠着你,你也会理智地处理的。为什么?为什么你就对我这样不信任,仅仅凭手机短信就咬定我有问题?
怎能想到,就是这样对你百分之百的信任,就是这样对你的包容,还有任劳任怨地包揽了全部家务,换来的回报却是一句“离婚”和你的无端猜忌。都是我的错,我对你太包容、太信任了,给了你太大的空间了。与其说我是为你送给我的这份万万没有想到的“礼物”痛心,毋宁说是为我自己对你的纵容痛心。
看你吃不下、睡不着、心急如焚,恨不得马上办理离婚手续的样子,我突然醒悟过来:是不是她在逼你尽快离婚?那好,既然你让我如此痛苦,你也别想得逞,我就拖着不离,看你能拿我有什么办法。我对你说:离婚的事你是不是想清楚了,如果你真的是很清醒地考虑好了,那就等两个孩子大学毕业之后,你再跟我说吧。
我是警察
皮鞋是黑的,皮子的纹路隐约可见。长长的鞋带弹性很不错,拽上去轻快舒适。裤子是笔挺的,优雅深沉的蓝灰色随着我的脚步在空气里抹出潇洒的弧影。上衣更棒,小西服领让我自信十足,银光闪闪的扣子和深蓝的底色是完美的搭配。我把右手抬起,顺着左边胸前的口袋往上摸,摸到了编号,金属特有的凉飕飕的感觉让我的心跟着手颤了一下。我用食指抚摩编号,0,1,6,0,8,6。没错,这个简洁响亮的数字组合就是我的编号,或者说,这就是我。我把左手抬起,摸到了肩章,硬梆梆的如同我坚韧的性格。左手往下滑动,摸到了胸章,这才是关键。胸章真漂亮,饱满的麦穗,完美的对称,蓝色的小盾牌像我一样是正义的化身。没错,我是人民警察,F城的警察,编号016086。
我再次低下头看看了脚上的皮鞋,它还没有沾染一丝灰尘,就像这身漂亮英俊的警服和我有力的双手,它们都还没有证明自己。但只要我转过身,打开门走出去,就可以让人们看到一名优秀的警察。在我转身的瞬间,背后的镜子里留下了梦幻般的身影。
当然是梦幻。警察016086此刻正坐在一间地下室的椅子上,对着一面半月形的小镜子检查自己的脸。镜子里的他面带疲倦,好像几年没睡过觉,虽然嘴唇上面只有屈指可数的几根短须,却显得有点苍老。肩膀上没有硬梆梆的肩章,因为那是件灰色的圆领T恤。当然,胸前也不会有胸章和编号,除非商标也可以称作胸章。这个穿着圆领T恤的警察就是我,或者说,警察的称号即将属于这个穿着圆领T恤的我。
一年前,我从Z城警官学校毕业。警官学校不是培养警官的地方,但它培养了很多梦想当警官的人。有人觉得当警官很帅,有人觉得当警官能除暴安良,也有人觉得当警官可以弄到很多钱。这三点我都赞同,所以我也很想当警官。我在警官学校里学会了开枪,开车,散打以及使用计谋。我认为我具备了当警官,至少是当警察的基本条件,于是我更加以此作为自己的理想。三个月前,我通过了F城的公务员考试,被录取为F城的民警。结果已经公示,我在等待让我前去报到的通知。三个月过去了,报到通知毫无来临的征兆,我有时焦躁不安但丝毫没有沮丧,即使通知没有到,这也是一件板上钉钉的事儿:我是警察。
对着镜子仔细看着自己,我觉得自己真的很像个警察。那眉毛,那眼神,简直天生就是个警察坯子。我想起在学校练习射击的事儿,五四、***、九二我都玩过,不但枪法漂亮,而且姿势专业。弹壳蹦出枪膛的声音最悦耳,那是一种饱含着成就感和满足感的声音。我的胳膊在后坐力的冲击下震动和高高扬起的瞬间,我感觉要飞了一样,冲击力电一般传进我血管,撞着血管壁飕飕地前进,绝对是浑身上下三万六千个毛孔没有一个不舒坦。这种感觉怎么能不说明我生来就是要当个警察呢。
是的,我现在一点也不像个警察。我没有真正的警服,没有大盖帽,没有皮鞋,更没有枪。我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这间地下室是跟我一起毕业的一个哥儿们租的,他也是要当警察的。这哥儿们早出晚归,不让我见着影,一个人躲到大学里看复习资料,他把那些填数字和造句子的题目做得滚瓜烂熟,看样子是想考一个警官了。这些我都不管,他是我哥儿们,他的地下室就是我的地下室。除了黑社会,这个世界上最讲义气的就是警察了。这是我深信不疑的,在所有的感情里,我最相信的就是义气。从前上高中的时候,我有一大帮好哥儿们,义气胜过一切。我曾经一个人半夜坐小三轮从县城赶到市里,就为了兑现我对哥儿们的诺言。我跟那个受欺负的哥儿们说,天亮之前我让那小子给你道歉。谁知道那小子跑市里去了,但是我绝对不能食言,说话不算话就是不讲义气。半夜3点多,我一个人在市里单挑俩,单挑的结果是让我那受欺负的哥儿们半夜在电话听那小子道歉。你不信也不要紧,这些都是小时候的事儿了,不是什么好事。但话说回来,要不是我从小那么讲义气,怎么当得了警察呢?
我用小剪刀把嘴唇上的那几根稀稀拉拉的胡子小心地剪掉。没有胡子总会显得年轻点。虽然年轻这个词从我嘴里说出来的时候总会带点假惺惺装老成的口气,但我始终觉得这种口气还是合适的。等待中的人是最容易变老的。更何况,今天我要出去见一个更年轻的人。我站起来活动活动长时间搁在桌子上的胳膊,用一件脏衣服擦了擦胳膊肘上的灰。我打开放在床底下的行李箱,换上学校发的那套学生警服,浅蓝色的半袖衬衫,深蓝色的裤子,看起来和真正的警服衬衫一模一样。我慢慢地穿上衬衫和裤子,把肩膀和膝盖上的褶子扯平整。虽然脚上的运动鞋看上去怪怪的,但穿上制服的我总显得英俊而有正气。能给别人这样的感觉总不是坏事。收拾完毕,我提上该丢掉的垃圾袋,走出地下室。锁上门之前,我仔细看了看这间地下室,这是我难以改掉的习惯,临出门前总要把房间仔细看上一遍,像是怕少了或多了什么东西一样。这间地下室真不像间屋子,狭长的空间里放着一张上下铺的架子床,床底下堆满了不知道放了什么东西的纸盒子破箱子。床的一边紧靠着墙壁,另一边只有一个人侧身而过的空间。门后面的桌子让门只能打开到一半,我站在门口侧着身子拉灭墙壁上的灯。这简直是个水泥做的棺材。
我提着垃圾往外走,先要爬上三段楼梯才能见到真正的地面。楼梯上沾满了厚厚的泥土,踩上去一点声音也没有,像乡下的泥地那样软。走到地面上,刺眼的阳光让我的脑门里轰地响了一声,眼前闪烁着白花花的一片,看什么都是刺眼的。我把脸皱的像老树皮一样,还是要用手挡一下太阳才能看清东西。在把垃圾袋丢进垃圾车里之前,我突然想看看里面都是些什么。泡面袋子,蚊香盒子,蚊香灰,还有吃剩下的盒饭。我终于记起来昨天晚上吃的是酸辣土豆丝盒饭。
走上二马路,梧桐树的阴影把我罩住了。舒服多了。午后的街上人很少,路边停着等客人的出租车。我慢慢地顺着路沿走,看着地上树叶子班驳的碎影子和我自己的影子混在一起,我的样子一会像个穿树叶衣服的亚当,一会又像个奇形怪状的金刚。Z城街上的灰尘不多,只是没有风的午后让人不怎么好受,每吸一口气就像喝了一口在太阳底下晒了半天的水。我慢慢地走着,路过报刊亭还过去瞅上两眼,一点也不着急。时间还早呢。
走到二马路的尽头,梧桐树没有了。阳光像让人刚刚能忍受的热水一样浇在身上,我的影子左右摇摆着前进,摇得越来越快,我想赶紧走过这个没有树的巨大十字路口。但只走了那么几步,我又慢了下来,我看着路边上一个个长得一样的小摊子,开始难过起来。因为这里马上就到火车站了,我又想起了B。
那天中午也有太阳,但很凉快。当我和B快走到火车站的时候,天却变得阴沉起来,凉风不时从地面上卷起来,尘土迷到眼睛,我几次都看不清B是不是还走在我的前面走着。她背着那个红色的帆布包,手里提着装满书的黑手提袋。她说什么都不让我帮她提,她根本不当我存在。我快步地跟上她,扯她也没反应,跟她说话也不吭声。我就这样胸口闷着一腔怒吼和眼泪踉踉跄跄地跟着她,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连路都走不稳了。我又不愿意走在她前面,那样要看到她必须得回头。谁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在哪个路口突然转弯把我甩掉。
就是在这些长相一样的小摊子上,我疯狂地抓起一台电话打给刚刚上了火车的B,我一手把话筒按在耳朵上,一手紧紧握着没电了的手机,在柜台上使劲地磨。我语无伦次地对着话筒信誓旦旦,哀求着啜泣着,试图平静下来。我哽咽着忍住哭泣叮嘱她路上小心,仿佛我只是在伤心地送别短暂离开的情人。深情的流行歌曲将这样的场景唱得痛彻心扉,但我终于发现,就连心如刀割这么形象的词也不过是把感觉抽象了。看着B的背影在入站口的人群里一点点消失,那渐渐残缺模糊的一点红色不但在我心里引起了要化作一腔热泪的痛苦,还引起了想要化作一声冷笑的怨恨。红点彻底消失,我转身离开进站口。逆流而行的步伐中,我感到了绝望之后的解脱,就像结束了一段四目相对沉默无言的漫长对峙。
现在,我走进了火车站的广场,广场上到处是等待离开的人,各种包袱皮箱和或站或坐的姿势构成了我见过最庞大的雕塑群。太阳在上面烧着,雕像们有着一样的痛苦表情,时间和天气在无情地折磨他们,但他们只有等待的份儿。我快步穿行在其中,心头不断冒出置身事外的超脱感,为这场焦躁的等待与我无关感到一阵欣喜。不久之后的某天,我会穿着警服成为这群雕像中最骄傲的一员,口袋里装着F城公安局的报到证。
穿过了广场,我挑近路朝着二七广场的方向走去。我看了看手机,还有时间。我走进了路边上一家专卖杂志的书店。书店门面不大,我四五步走到了最里面,从里面的书架开始看。只用了几秒种,我的目光离开了最里面的书架,那都些不是好意思拿在手里的杂志。我转过身,目光落在书店中央的大桌子上,那上面摆满了花里呼哨的杂志。我装作仔细挑选的样子。拿起一本,直接翻开到中间,好像只需要看看某个熟悉的栏目我就能知道这期杂志的好坏。我用同样的手法一连翻看了七八本杂志,看到了包括画眼影技巧在内的几十张时尚彩页。最后,我满带着对这些中产阶级杂志的失望之情把手伸向了一份《南方》。我拿起《南方》看了看定价,径直走向柜台,朝书店老板晃了晃手里的书,付过钱走了出来。我从来没有看过《南方》。但我知道这是一本文学杂志,拿着它等人我心里会比较塌实。再说,我不妨也可以看看小说。
穿过那条被称作步行街但实际上一个百米冲刺就能到头的马路,我来到了二七广场,在二七纪念塔下面的台阶上坐了下来。我看了看手机,最少还要等三十分钟。我翻开南方,看了看目录。中篇,短篇,散文,诗歌。这果然是一本正儿八经的文学杂志。我没读过这么正经的文学杂志,我喜欢《科幻世界》和《奇幻世界》。日子过的那么无聊,小说还要把无聊的生活重述一遍,那只能更无聊。当然,或许这只不过是我没有文学天分的原因,我无法从无聊中读出深刻的启示。我还是喜欢远离生活的描写,新奇和充满幻想的东西能让我忘掉许多,尤其是漫长的等待。
今天的等待并不漫长。三十分钟很快就会过去,即使再延长点也无所谓。在等待一个自称文学青年的女孩时,坐在台阶上读《南方》是再好不过了。我翻到诗歌的部分,开始一句一句地读下去。对于诗歌,我并不陌生,我有一个会写诗的好哥儿们。另外,在所有被称作文学的东西里面,我最喜欢的也是诗歌,至少,读起来会快一点。一个句子接一个句子排着队走进我的脑子,我不时抬起头看看天空,但看不到这些句子描写的模样。盘旋的鸟阵,如舞蹈中的裙。Z城不常见到成群的鸟,或许这诗写的是南方?还是把高空盘旋的鸟阵比做抽象的线条比较合适。我读一句在心里琢磨一句。原来读诗比读科幻消磨时间。时间就像木头桩子,诗歌就像木锉,读诗就像看着木头的粉末在木锉的来回运动中哗哗飘散。当然,我只是个外行,我只是在等一个文学女青年的时候装模做样地读起诗歌来。
二七纪念塔不高,大概不比6层楼高多少。是个双塔,左右对称,像小时候吃的一种冰棍。或者,那冰棍就是照着二七塔的样子做的。塔楼门口像个小庙,但也像个公共厕所,我见过这样的公共厕所。我只买票上去过一回,几年前刚上大学时候跟寝室里的哥儿们一起来的。爬到塔楼上的展览厅里,转了几个来回,对中学的历史书进行了图文并茂带解说的复习。但我始终没解开一个困惑,为什么要用一座塔来纪念一场罢工,或许是塔顶上光芒烁烁的红星赋予了塔革命的意义。革命终究是要被人忘记的,对于我和更年轻的人们来说,革命就是一道论述题,二七塔就是一个再好不过的约会地点。就像警官学校里的革命雕像很自然地变成了学生约会备忘录中的常用词。这样的地方就是一个个接头暗号,简洁短促却能成为无数人心头抹不掉的青春纪念。二七塔,我不知道在电话里对着多少人说过这三个字,我在这里等过人,约过会,吃过酸辣粉,现在又在这里等待一个漂亮可爱的文学女青年。二七塔似乎也会变成我的接头暗号吧。我把《南方》上的诗都解释了一遍,把脚步从一个阴影里挪到另一个阴影里。开始像所有的约会者那样想象即将发生的见面。
Y应该从步行街的东边走过来,那边有最近的公交站。她背着小书包,戴着太阳帽——她不会像装腔作势的小女生那样躲在一把带花边的遮阳伞底下。她松散的马尾巴辫在太阳帽后面甩动着,节奏轻快优美。短裤加运动鞋?或者是短裙?T恤是什么样颜色呢?记得上次见面是翠绿色。她跑起来像一只活泼的小兔子,说起话来又变成一只欢快的小鸟。像舞蹈中的裙吗?Y给我的感觉远远胜过诗歌。和她在一起的时间,都化作了丛林里的小溪流,每一个瞬间都在有灵性的石头上撞出小花朵来。也有可能,她穿得很清凉,天是那么热。她穿着蓝色小花的连衣裙款款而来,大老远就朝我招手,大老远我就能用目光感觉到那件碎花连衣裙的质感,棉布的衣服,穿在她身上最合适。连衣裙当然要配凉鞋,那双白色的凉鞋穿在她的小脚上再完美不过了。在完美的人身上体现自己,我敢说这才是一双鞋或一件衣服真正的价值。穿成这样就一定提着那个浅灰色的手提包,Y一看就是那种知道怎么搭配着装的女孩。所以,这样情况下她一定会打着一把阳伞来的。那么热的天,那么污浊的空气,打着伞当然没错了。何况,她有把和碎花裙子很搭配的阳伞。蓝色的伞面,纯白的小星星。
我的眼睛始终没离开《南方》,这时候我已经翻到散文版面了。我读不进小说。等待是一种情绪的发生,不适合有什么情节。我不时抬一下头,扫视面前的街道,在提着购物袋的女人们身上打量,这是些被空洞欲望吞噬着的女人。在这种并不漫长的等待中,我偶尔会扮一下哲人。我把目光放得很远,几个路口我都仔细地看看,不知道Y会不会在其中一个路口出现。在等待过街的人群当中,很容易看出哪个是我所等待的人。Y也很有可能从二七塔背后的路口走过来,但我始终没有回头去看一下。我期待着我的名字或者简单的一声“哎”从身后轻盈蹦进我的耳朵里,我该用怎样的夸张动作来回应她呢?当然,我更期待一只小手拍在我的后背上,或者是模仿浪漫剧里那样蒙上我的眼睛。在就要对一年寂寞生活说再见的时刻,我不会像挑剔剧情那样挑剔关于我自己的情节。我心甘情愿做一个庸俗的浪漫剧主角。
差不多到约定的时间还有五分钟。一点焦躁在我胸口着了起来。这种感觉真糟糕,如果我没猜错,我是开始紧张了。我可以平静地等待一个小时甚至两个小时,但却在最后五分钟做不到平静。这就像小时候坐在考场里,从容不迫地答完试卷上所有的题目,检查试卷和等待结束的时间里我还能在草稿纸上画几只老鼠。可到了要结束的几分钟,过度的紧张让我喉头发麻,想要大喊大叫的冲动不断折磨着我。但又不敢把眼睛从试卷上挪开,不时拿起笔在试卷上做出无用甚至是有害的改动,手抖得像筛糠。我站起身来,膝盖发酸,头发蒙。我把《南方》卷起来握在手里,想给Y打个电话。但终于忍住了。再次翻开《南方》,目光停不了五秒钟,我又抬起头朝着街道乱瞟起来。如果到点了她不来怎么办?当然要继续等,但要打个电话问问吗?不着急,离整点还差五分钟呢。
我朝二七塔走过去,像个考古专家一样观察起来,好像我用手摸一摸就能知道塔的年龄。塔楼门口不断有游客进出,很多被大人牵着的小孩。他们大概又要接受一次革命教育了。有人在远处给二七塔拍照,也有人在跟二七塔合影,斜长的影子印在水泥地面上。太阳挂到了西天边,光线有点柔和了。我不断看手机,时间过的很慢,半分钟要走好久。我很认真地做了几次深呼吸,这么一点等待的时间不应该让我紧张。好警察都能彻夜等待。
我打算再次坐下看《南方》。口袋里的手机突然震动起来,我赶紧站起身(其实我坐下去的动作还没完成),把手伸进口袋里掏手机。掏了两下没掏出来,真不该穿这裤子。手机掏了出来,不震了。是Y的短信。伙计,我上午跟我姐逛街去了,离得有点远,现在还在小西门等406,周末车慢,你等会儿。
伙计。我喜欢这个称呼。Y跟我是老乡,在一个县城长大。带着属于我们的乡土气息的称呼让我觉得很开心。短信的内容也让我平静了下来,至少能让我踏踏实实地继续等待了。我坐在台阶上,把《南方》丢在地下,给Y回短信:伙计,没事,我等着呢。你不用慌。我对自己简短平和的回复感到满意,不让词句里露出半点着急。等她来了我再笑着跟她说,伙计,你不知道,我等了两个小时。想到这里,我不觉为自己的计划露出微笑了。
我把《南方》丢在台阶上,重新站起来晃了几圈。从小西门坐406过来,周末那么堵,至少还要半小时吧。我准备用这段时间好好想一想,等Y到了,我们去哪里玩,晚上吃什么。更重要的是,我该好好想一想怎么对她开口,那件很重要的事——昨天晚上我正是这么在短信里跟她说的:伙计,明天下午咱们玩去吧,我有很重要的事想跟你交流交流。对于我的这个邀请,Y很爽快地答应了,她说过,在大学最后一个暑假的最后几天里,要好好的玩一玩。其实我也很奇怪,我怎么就跟Y跑到一起玩了。对她来说,我是属于她姐姐那一代的老青年,而她是个尚未成熟的小青年。在第一次跟她在师大学校里溜达之前,我只在QQ上见过她,她是个说话喜欢不断用感叹号的小女孩。那段时间我正面临着人生的第一次失恋,B打算永远离开我和这个城市。那是我的灰色时期。我考上了F城的警察,却被B的父亲告知,如果我去F城她女儿就必须得离开我,她女儿必须在男朋友和父亲之间做选择。我当天就对B发了誓,我要为了爱情放弃这个当警察的机会。但第二天我就从我母亲那里得知,我考上F城的警察让我父亲非常高兴,他正在向街坊邻居亲朋好友炫耀着。为了爱情,我从Z城赶回家跟父亲喝了一场酒,但五瓶啤酒却成了我灰色时期的前奏。我父亲说,我去不去F城当警察就是在选择要不要他这个当爹的。结果很明白,儿子选择了父亲,女儿也选择了父亲。我开始了没有女朋友没有工作没有固定住处的灰色时期。我用所有时间来等待来自F城的报到通知,死心塌地要做个警察。终于,在被等待消磨了几个月之后,我发现自己已经不再为当警察还是要爱情的事儿悲伤了。我耐心地等待着报到通知,时而焦躁,但大部分时候毫无感觉。
昨天晚上,我决定要跟Y说那件重要的事。现在,还有大概25分钟她就到这里了。我得赶快想好要带着她去哪里。这两个星期我跟Y在一起的时间不少,有时候从早到晚都混在一起。天天都很热,我们在这个城市里不停地寻找凉快的地方,坐着或走着,商量着要去哪。这不是一个年轻人应该带着漂亮女孩子做的事,天那么热,走路那么累。但我从来都喜欢这样,而且我相信Y也喜欢。从我们那里出来的年轻人都习惯了这样,溽热漫长的暑假,我们从家里走出来,来到我们接头暗号约好的地方,开始一整天的游走和畅谈。我相信,不管是老青年还是小青年,都忘不了那些带着家乡尘土味儿的时光。
我想,还是在吃饭的时候开口吧,像个生意人那样在饭桌上引入吃饭以外的话题。或许Y会大吃一惊,但又怎么肯定她不会羞涩地一笑,然后低头不语呢?我们俩在大街上溜达的时候,我不经意地(或者是有意的?)给她讲过许多女孩子不应该从普通异性朋友那里听到的笑话。而她对此并不介意,她很乐意跟我开各种玩笑。最重要的一点是,她和我一样,不久前经历了人生的第一次失恋。那个没良心的小白脸跟另一个小女孩好上了。她对前男友移情别恋这件事的反应很快从伤心变成了愤慨——她不只一次恨恨地说要找一个更好的。我把她在我面前的这种倾诉或宣言看作一个小女孩对异性朋友的绝对信任。难道不是吗?那么,我在Y面前是什么表现呢?我像一个饱经风霜的过来人一样给她适当的安慰,在对不忠者谴责咒骂的同时,不断提醒她年轻人应该更多地向前看。我喜欢她用犹疑的目光盯着我看,更喜欢她在听完我对生活的牢骚之后使劲眨着她的大眼睛问我,真是这样吗?说实话,我还没对哪个小女孩这么认真地发过牢骚呢,包括B在内。
可是,如果我真的对她开口说了,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或者,我非要开口吗?我再次看了看时间,又过了五分钟。我竟然在这个时间犹豫了。像一个陷入爱情的成熟男人那样,我认真地思考着是不是做一个牺牲者显得更伟大。不久的将来,我将穿着真正的警服走在F城的马路上——一条几千公里以外的马路上。这段“不久”又会是多久呢?说不定我还要在Z城的马路上游荡到冬天。到了冬天就意味又一年要结束了。半年的时间足够了吗?她会这样认为吗?我的一个决定对她意味着什么呢?看来,我又给自己出了个难题。时间差不多了,还是先等待着吧。
太阳在西边天空斜斜地挂着,看起来要落下却始终不见动静。北方夏天的傍晚就是这个样子,日落的那一刻始终不见到来,夜幕却在你一不留神之间忽然降临。我绕着二七塔走了两圈,没什么新鲜事,广场上还是那些照相留念的人。我在阴影里站住,把《南方》卷起来握在手里,再也不想翻开了。看街上走来走去的人好像更有意思。我看见一个背着帆布书包的男人正朝我走过来,他梳着偏分头,脑袋在阳光里油亮闪光,脚上的尖嘴皮鞋也闪着一样的光。他走到我面前站住了,刀割一样的小眼睛向下撇成八字,嘴巴像两片饺子皮似的吧嗒了几下。同志,到火车站怎么走啊?那声音像飘在空气里的碎纸屑。我掩饰住自己的厌烦,朝火车站的方向指了指。往西走,然后往北一拐就看见了。他看着我指的方向点着头,继续问,远吗?我说,不远,几步路。他又点着头哦了几下,然后抬头看着我(我比他个子高多了),同志,既然离的不远,你能带我过去吗?我马上有火了,皱着眉头大声说,往前一走拐弯就是,看都看的到啊!我话还没说完,小分头又上前走了一步,拉起了我的胳膊,继续吧嗒着他的饺子皮小嘴,一脸假笑的说,同志,你就领我几步吧,我第一回来Z城,不分方向。他手上的汗粘糊糊的,我打了个寒噤使劲甩开他的手。我张嘴想骂人,但总算忍住了火气。他是把我当成警察了吗?那你快点,跟我往这边走!我对他嚷了一声,迈开大步朝火车站方向走去,掏出手机看了看,又过了五分钟。我有点着急了,伸手拽着小分头的书包带子拉他快走。他却慢腾腾得挪着步子,眼睛不停地瞟来瞟去。我领着他绕最近的路走到了通往车站广场的路口,指着车站跟他说,就是那里,火车站,自己过去吧。我转身快步往回走,脑袋后面传来小分头说谢谢的声音,像被阉过了一样的声音。过了路口,我跑了起来,不断拐进广场方向的公交车挡住了我的路。我被夹在出租车道和公交车车道中间,走也不是,退也不是。我站在那里朝二七广场的方向看过去,忍不住骂了起来。
公交车上的人一个挨一个地拖着行李下车,蓝色的,红色的,黑色的,什么颜色的行李包都有。烦躁不安的气焰在我肚子里翻滚着,我一口接一口地大声叹气。终于,司机的手再次放在了方向盘上,公交车慢慢地爬走了。巨大的车身从我面前经过,广告上女人的紫红色嘴唇擦过我的衬衫袖子。我大步跑了起来,过了马路就能看见二七塔了,406就在那附近停车。我三两步跨到马路中间,一辆白色的雪铁龙朝我冲来,我敏捷地紧走一步,雪铁龙从我身后呼啸而过,司机咆哮声留在半空。过了马路,我看见了二七塔,它披着落日的金晖矗立在我跳跃的视线里。视线跃过二七塔,一辆406正哧哧得喷着气进站。时间正好。我开心地朝二七塔的方向快步走了过去。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穿着花裙子的小女孩跳进了我的视线。她是突然从我身后冲出来的。她张着两只白白的小胳膊往前跑,穿着塑料凉鞋的小脚丫飞快地在柏油路面上踩过去。我愣了一下,看见马路中间的地面上躺着一个花花绿绿的纸飞机,一个用传单折成的纸飞机。纸飞机只在地上安静了不过几秒钟,就被卷起来了,那是一股小汽车带来的气流——一辆蓝色的出租车毫无预兆地斜冲了过来。
我脑门一阵发凉,纵身冲上了马路。在听到汽车凄厉的刹车声前,我抱起了小女骇。但是糟糕的事情发生了,我抱着小女骇冲向路对面的时候竟然跌倒了。一道刺眼的白光划过我的眼睛,又很快黑了一瞬间。巨大的轰鸣声在我耳朵里响起了,穿遍了我全身的神经,但马上又没了声音。我的膝盖碰到了柏油路面,柏油软软的。我眨眨眼睛,街道上模模糊糊的景象渐渐明朗,但一切都没有了声音。我看见蓝色的出租车停了下来,司机打开门走了下来——这个司机竟然梳着和问路的小分头一样的分头,还有着一张一样的饺子皮嘴巴,他对着我吧嗒起小嘴巴,我听不见他在说什么。刚才真是危险!我差点没命了!但这些我都不管了。我从地上爬起来,抬头看见了一个正朝路对面走过去的背影,浅蓝色的衬衫,深蓝色的裤子,脚上是运动鞋——那是我自己的背影。我赶紧追了上去,和那个自己一起过了马路,我们成为了一个人。被我救下的小姑娘站在路边哭泣,一个漂亮的年轻女人在给她擦眼泪,是她的妈妈吗?我朝惊愕的人群和赞许的目光挥了挥手,把背影留给了他们。406就要停下了,我要去见Y了。我的内心充满着无限的喜悦,发生这样的一场意外比开枪打了十环还让我得意。我从车轮下救出了一个漂亮的小女孩,像个英雄。406停了下了,我拍了拍膝盖和手臂上的灰,朝车门处走去。车门打开,人们一个挨一个地走下来,我看见了Y,她微笑着,透过车窗朝我使劲地挥手。她穿着那件蓝色小花的连衣裙,我的目光能感觉到棉布优雅的质感。
二七广场上挤满了人,人们都在使劲往里挤。人群中间是一辆蓝色的出租车,车轮和地面擦出了鲜亮的痕迹,车子的一边冲上了路沿。一个秃头的胖男人呆滞地站在那里,看样子他是肇事司机。一个白发的老太太在大声地哭泣,有人用手机叫救护车,围观的人们小声议论着。一个大胆的男人凑近地上的那个不幸的人看了看,对着人群连连叹气,看起来是个年纪不大的警察,真是可惜了。
我只是玩偶
吃饭问题,很严酷地摆在了我的面前。因为我和老板刚刚辞了工,不是他炒我,而是我说什么也不伺候他了。
我的老板开始对我真的不错。我干的是编辑工作。其实,就是编一种卖东西的广告,每月一期,免费赠阅。我负责看稿,是打字员把原稿打字之后,由两个年轻人编,再交给我,让我最后把关。
我的工作本来是很轻松的,可是,我的老毛病是无法改掉了,看东西很仔细很认真,几乎连标点符号都要叫一番真的,所以,那两个研究生毕业的年轻人,对我挑出的毛病,总是觉得很不以为然,甚至以为我多此一举。时间稍长,他俩竟然不经过我的这一关,就直接下厂子印刷去了。两次,出了大毛病,可不是差个标点或者是出现个错别字之类的,而是政治性错误。
当然,商品广告,人家看的是商品,人家看的是品牌呀,价格呀,功能呀,等等,对于哪句话与政治有关,人们大约是不在乎的。
可是,消费者可以不在乎,我当编辑的,却不能不在乎,要是真出了问题,我能负个什么责任?能负得了责任么?
但是,事情虽然是出现了,发生了,而却与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原因自然是很简单的,就是那两个年轻人,根本就没用我来把关。
我虽然没有任何责任,可我说什么也不能再干了。当然,我是害怕,害怕会继续出事,那样,没准就会轮到我有事。
老板对我的辞工,除了表示遗憾之外,再就是一番挽留,我看得出来,那纯粹是礼节性的,不得不那么做的。
我走出了那个小小的编辑部,我这才想到,我从现在开始,没了工作。虽然我的挎兜里有老板刚刚塞给我的两千元,那是我主动辞工的一点经济补偿。可是,这俩钱能够我花几天的?我边走,边在心里盘算,不觉,我已经来到了我每天都要光顾的“三合兴”快餐店。
大约是屋里飘出的菜味的勾引,我忽然觉得,我是应该吃饭了。
我连想都没想,径直走进了饭店。这里的老板和服务员,对我都很熟悉,他们都热情地跟我打招呼,请我坐,让我喝茶。其实,他们的茶叶,我给起的名字,叫“一壶香”,就是最廉价的茶叶,只能沏一回,只要这第一壶喝了,往下,就什么味道都没有了,也是不可能有的。但是,尽管这样,我还是喜欢到这里来,因为我在这里,简直像到了自己的家一个样。
我没有像每天那样,要两个菜。今天,此时此刻,我只要了一个菜,并且是最便宜的。
我知道,在我没有找到正式差使之前,我只能这样将就下去。
我很快就吃完了饭,因为不能再像每天那样,吃完了饭,一边剔着牙,一边还要和老板或者服务员闲扯一会儿,因为那时我是有时间的,有工作,就有空闲时间。眼下,我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很快找到工作,那样,我才能松口气,不至于像现在这样,摸着自己挎兜里的那点钱,不敢放心大胆地吃喝,还要以马不停蹄的姿态,去找工作。
我在走进了99家编辑部,又出了99家编辑部之后,终于不耐烦了,在一家新成立的社区报落了脚。
我原来真的没想到,原来这样一个本来不大的城市,竟然有这么多编辑部。我觉得,我似乎是不愁没饭吃,只要是自己肯下顾,甚至是拉下脸来,总比捡垃圾体面吧!
我还有没想到的事情,就是原来我的那两个部下,就是那两个研究生,他们竟然是先我一步到了这家社区报。他俩也是步我后尘的,只不过,他俩是被老板辞退的,和我主动离开性质是完全不同的。他俩对我的到来,除了表示热情以外,还对我表示出了从未有过的敬意。
这可是使我始料不及的。
我心里想,如今的年轻人,说变也快,我就不行,总是一条道跑到黑。
我在这里,还是干我的老本行,我的两个伙计,就是那两个研究生,他俩比原来能干多了,大约是毕竟经历了一次失业的考验。不过,他们还是总出问题,因为这里的工作,和原来编的商品广告毕竟是不同的,不仅文字量大,而且要求也高。我不再像原来那样自在悠闲了,而是忙得不可开交。我明白,出了问题,我是脱离不了干系的。
我们正干的起劲,一夜之间,我们的报社,被宣布停业整顿。后来才知道,其中的一个研究生,把关不严,把不该披露的内参上的东西上了我们的版面。
我们都有责任。这是我在检查材料上写的。我主动要求辞职。结果,我们仨都离开了这家报社。
后来,我们三个又回到了原来干过的商品广告编辑部。不是我们主动去的,而是老板找上门来的。
我们三个人,又有了饭碗。我把关更严,而那两个研究生,比原来成熟多了,不愧是念过大书的。
一次,我们几个被老板请去喝酒,在酒桌上,老板对我说:
“你知道你为什么走了99家才找到工作吗?”
我回答说不知道。原来,那些家,都是我的老板事先打了招呼的,高低是不能留我的。最后一家,也是他考虑是九九归一的,所以,才让我们在那里落了脚,目的在于让我们比较一下,无论是工作量还是报酬等等,都有个比较和衡量。我们听了老板的一番话,才知道:我们的吃饭问题,是被人操纵着的。
警察的儿子
王民接了一个案子。开始,他还觉得,这个案子没有什么,可是,当他真正进入了角色之后,他才感到,作案人还是很高明的,高明到能够和他这样的老公安一比高下了。他对这个案子越深入地研究,就越觉得蹊跷,作案人简直是和他的想法一样的,好像这个作案人和他是一师之徒。他这样想来,就更觉得诧异了,他的破案手段,仅仅是凭自己多年的工作实践磨出来的,根本没有什么老师的,要非要说有老师的话,那只能是实践。另外,更值得他吃惊的是,他的破案的手段,仅仅是他自己心知肚明,却没有和任何人交流过的。
王民陷入了难解的谜团之中。
案情本来是很简单的。款爷张万年家被人家抢劫了。抢劫人好像只有一个,这是从留下的脚印上得到的线索。可是,从脚印上看,这个作案人是个瘸子,因为他的左脚印,是浅浅的,而右脚则是深深的。作案人没有得手,因为他连值钱的东西都没有找到,虽然找到了保险柜,可是,他没有把它打开,大约是作案工具是不凑手的。
王民把整个案子研究明白了之后,他很有把握地和自己的上司做了全面的汇报,他的结论是,这个人虽然是个瘸子,但很有可能,那个人根本就不是瘸子,而是装出来的。这样,案子就很难破,人家本来不是瘸子,上哪里去找呢?
领导同意王民的分析,也同意他的结论,但是,却不同意他就此罢手的说法,让他还是要继续搞下去,因为这个案子,涉及到保护私有财产的新政策的刚刚颁布,有钱人都在观望,看看我们警察是如何对待这样的新政策的。
王民只好继续他案件的侦破。他又来到了张万年的家。他的家里只有保姆小刘。小刘是个乡下闺女,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她长得清清爽爽的,虽然没有什么好的穿戴和浓妆艳抹,可是,清纯的特有的靓丽,是一般闺女所没有的。他看到这些,对小刘有了很好的印象。但是,他是警察,他是来破案的,不能被表面的美所迷惑。他立刻换了一种思维方式,把自己的开始的念头彻底打消了。他问小刘,出事的时候她在哪里,在干什么。对于他的提问,小刘做了一一回答,回答的过程,那闺女竟然是好像是背书一样的,很流利又几乎是无懈可击的。常识告诉他,像这样的情形,就是最值得怀疑的,因为他觉得,凡是在案件的侦破过程中,像这样的情形,他见得多了。本来是嫌疑人,却硬是要装得没事人一样,把自己打扮得干干净净的。其实,这样的结果,肯定是越描越黑。只能是这样的。
王民想到这里,决心把工夫下到小刘身上,企图在她的身上打开缺口。可是,无论他怎么问,小刘都是那最开始的那几句话,每重复一遍,好像比前一遍更清楚更流利了。王民对于这样的情形,还是有他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小刘是年轻人,年轻人的记忆力是很好的,把什么东西背下来,就能记忆很长时间,每背诵一遍,会比前一遍记忆得更加深刻。他不再问小刘,而是根据小刘提供的线索,找小刘的证实人去了。可是,小刘提供的证实人,好像和小刘串通好的一样。他一无所获。
案子没有任何进展,王民的眉头皱得很紧。他的儿子对爸爸的工作似乎是异常的热心,每到他在家的时候,儿子总要问这问那,王民对于儿子的热心,没有在意,因为儿子的志愿,就是将来也当一名警察。儿子虽然问不出什么来,可还是很有耐心的,似乎对于他自己的信念是很执著的。
王民对于儿子的执著,还是很欣赏的,他以为,儿子像自己的小时候,自己小的时候,就是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
晚上,王民睡不着,还是在想着这个案子。他来到儿子的房间,习惯地准备给儿子掖掖被子,可是,他无意识地在儿子的床边,发现了儿子的鞋,竟然是有些异样的,他把儿子的鞋子拿起来,仔细地端详起来,儿子的左脚的那只鞋的跟,是有意识地用刀把跟削去了一段,他用手量了量,他竟然是大吃一惊,难道儿子是那作案的人?儿子似乎是发现了父亲的举动,轻轻地翻了个身,眼角流出了眼泪……
再见!桃花源
李古从名牌大学毕业后,成绩优秀才华横溢的他拒绝了不少大牌公司和企业的高薪聘请,决定要孤身一人走遍大江南北进行探险、考察研究。他立志要成为徐霞客、马可,波罗那样的人物,能名垂青史、流芳百世。虽然周围一片反对声,但躇筹满志的李古依然要一翼孤行。那天清早,李古从一户农家出来后又踏上了探险社程。这几个月来,李古一直在外奔波,风餐露宿,饥餐渴饮,为了梦想能有朝一日实现,他尝遍了有生以来没吃过的苦和累,李古早已确定了自己的人生方向,受再多的苦累他也无怨无悔,反倒是各地的风土人情和奇闻异事让李古开阔了不少视野,品尝到了探险旅程中的种种乐趣。李古把途中的所见有闻都记录了下来,他早在学生时代就想要写一部《李古探险传记》,并且要让自己的传记能与《徐霞客游记》和《马可,波罗游记》那些名著媲美,然后四方讲学、著书立说名扬天下,李古相信自己有这个能力。
探险的旅程是寂寞和艰辛的。炎炎赤日把李古晒得像烧焦的烤鸭,迎面的黄沙不止一次迷了李古的双眼,李古步履艰难地迈在一片被赤日烤裂的黄土地上,他已经一天没喝水了,又饥又渴的李古不停地对天祈祷,要是此刻能喝上一口,哪怕是一口浑浊的水,那也是对他莫大的恩赐啊!此时每向前迈一步都成了一种折磨,李古几乎要虚脱了,他看见路旁有一块大石头,方圆数十里唯一的石头,就停了下来往上一坐,却“哇”地一声跳了起来,原来那块石头被太阳晒得如火炭般烫。李古的屁股被烫得辣辣的,没办法只得硬撑着继续往前走。刚走几步李古的眼前突然一亮,前方不远处隐隐有一片绿地,再往前白白一道带子好像就是河流。李古又“哇”地一声、以百米冲刺向那奔去,兴奋在刹那战胜了疲备,不到一分钟李古就跑到了那片绿地,这里绿草茵茵、遍地野花散发出一阵阵清香,再往前走几十步,映在眼帘的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李古巴队“倏”地一下趴在河边。双手不停地往河里捧水喝。喝足了水,李古又从背包里取出水壶满满的装上。喝完水李古顿觉神清气爽,他坐在河边,仔细的观察,李古发现这河水出奇的清,而且口感奇特,有水蜜桃的味道,再看那些花草,长相怪异,是李古平生所未见的,李古断定这些花草是新发现物种,忙取出照相机一阵猛拍。李古顺着河流往下游走去,再回头望望方才那片干裂的黄土地的,李古对近在咫尺而又冰火两重天的地方感到惊奇不已。这可是重大发现啊!李古兴奋得仰天大笑……
顺着河流往前走了约一里路,一大片桃林赫然出现在李古面前,桃林里桃花怒放、异香扑鼻,连河水都被桃花映得粉红。李古兴奋得又喊又跳,李古知道,此时正是端午时节、六月初夏,按理说桃花在这季节早已凋谢。而这里的桃花居然反季节开放,这可是旷古奇闻啊!李古想,莫非上天这么快就成全了自己的梦想吗?更让李古兴奋的还在后头呢。李古一路欣赏这盛开的桃花,不觉又走了一里路,一座小镇有如天降般在李古眼前显现。眼泪从李古眼睛里夺眶而出,李古此时已被看到的一幕惊呆了。这座小镇建筑古朴、镇上的居民个个穿着奇装异服。起初李古以为是哪个电影剧组在拍戏,但呆了半晌后李古终于为这惊天的重大发现而激动泪垂。李古在读大学时对历史和考古是很有研究的,他知道小镇的房屋采用的是秦朝的建筑风格、居民穿着秦代的服饰、扎着如兵马俑那样的发型,成年男子个个佩剑,店铺挂的招牌旗子全用小篆书写。李古明白了自己来到了传说中的世外桃源,陶渊明那脍炙人口的名作《桃花源记》原来不是虚构的。镇上的人早已发现了李古,纷纷围了过去……
李古在古镇上住了几天,每天都在镇上实地考察,古镇的居居对李古格外地热情,但更多的是好奇。李古精通古文,所以和镇上居民交流起还不是很困难,镇上的居民说话的发音是失传已久的秦腔。而他们为什么聚集在这里和民俗也同《桃花源记》所述。李古在和镇上一位类似于学者的老者交谈中,知道了古镇上很久以前,曾有一个陶姓的外来人无意中来访过。之后千余年间再无人踏足,李古是第二个来到这里的外人,所以镇上的人知道秦朝灭亡后又以经历了两汉、三国,不过镇上的人在过了一千多年后还以为当今仍由晋朝统治呢!李古拍完了所有胶卷后,决定要把这千百年来与世格绝的世外桃源公布于世,便匆匆向古镇上的居民辞行,镇上的居民挽留不住,只好依依不舍给李古送行,但临行前镇上的老人不允许李古带走古镇任何一件物品,并告诫李古千万不能把这秘密向外界透露,李古假装答应了。顺着桃花林和那条清澈的河流,李古又来到了那片干裂的黄土地,李古回头望了望,脸上露上胜利的笑容……
“世外桃源”的发现在社会各界引起巨大的轰动,各大媒体对此纷纷报导,李古在桃花源里拍的照片吸引了大众的惊异的眼球。李古一时之间成了尽人皆知的新闻人物,媒体对他的赞溢之词也不绝于耳,什么英雄了、伟大了、探险史上的奇迹了等等光环一下子戴在了李古头上。同时,各个领域组成的考察队以李古为向导,浩浩荡荡向桃花源进发,考察队装备先进,能用的高科技都用上了,十几架直升机先后在那片黄土地上盘旋。可惜数百人组成的考察队,在李古曾经发现桃花源的黄土地上寻找了一个多月,也没发现任何绿地与河流的影子,更别说桃林古镇了。李古对此大感不解,他敢恳定没带错地方,把他屁股烫得辣辣大石头还在那呢。大家开始有被欺骗的感觉……
又过了一个月,各大媒体开始对所谓“桃花源”事件进行评击质疑,对李古所形容词汇纷纷变成了欺诈、骗局、沽名钩誉、疑似精神患者等等,李古一时之间成了众矢之的,被各界狂轰滥炸得几近崩溃。之后,媒体最终确认:“世外桃源”纯属子虚乌有,所有照片居属伪造。司法部门也开始介入调查……
天阴沉沉的,北风呼呼地吹。精神病医院里一个年青的病人坐在一株光秃秃的桃树下,嘴里喃喃自语,从早到晚就叼念着这样一句话:“桃源、世外桃源、李古探险传记”。
贴在荧屏上的吻
终于可以告一段落了,陆思杰换下白大褂,走出实验室大楼,天色已经昏暗,这段日子为了研究“人死之后究竟有没有灵魂”这一课题,他整天把自己泡在实验室里,已经连续一星期没有回家了。此时,他感到好累,全身心的万般疲倦,他要立刻回家,好好的大睡一觉。他抬手,用拇指与食指捏了几下眉心,急急地走向车库,找到自己的宝马,踩下油门,风一样的往回家的路驶去。
宝马像一匹烈马一样载着陆思杰在公路上奔驰着,很快就要到达思杰的公寓,就在车子进入小区时,天空突然下起了雨,豆大的雨点噼噼啪啪的敲打在挡风玻璃上,眼前的路变得模糊不清,隐约中只见一个白色的影子突然出现在车前,思杰连忙紧急刹车,由于路面很滑,车轮还是惯性地向前滚了几下,发出一声难听的刺耳声,刚好在白色影子前停住。天,好险!思杰一身大汗,定神一看,原来是一只白色小猫。阿弥陀佛,幸好刹车及时,没有撞死它,好歹也是一条生命啊。思杰始终坚持自己的学术论:凡是有生命的动物,死了之后,在七日内一定是有灵魂的。人是如此,动物也是如此,更何况猫有九条生命,思杰可不希望撞死猫,更不希望猫的魂儿来找到他。他打开车门,下车来到猫猫面前蹲下身子,温柔的抚摩着猫猫,猫猫柔软的白色毛儿已被雨淋湿,身子一阵一阵地发抖着,明亮的眸子里充满了恐惧。思杰用极温柔的声音安抚着它:“不怕,刚才一定是吓坏了吧,以后可不许乱穿马路了啊!下雨了,快回家吧,你是谁家的猫猫呢?”思杰一边说着一边抬眸环顾小区四周的万家灯火,像似在寻找猫猫的主人。猫猫在思杰的安抚下身子也不抖得那么厉害了,恐惧的眼神也变得柔和一些,充满了灵性。它不叫,也不走,只是歪着圆圆的脑袋看着思杰,就这么看着。“乖啊,快回家去,不然要生病的,主人看不见你会着急的。”思杰浅浅微笑,拍拍猫猫圆圆的脑袋,然后起身返回车里重新启动,车子绕过了猫猫的身边,直直的驶向自己的公寓。
“咪——”猫猫看着思杰的车子渐渐消失,发出一声轻叫,起身,转眼不见。
沐浴后的思杰穿着浴袍走出浴室,刚要走向卧房时就听见一声“咪”的猫叫声,寻声望去,客厅的窗台外,一只白色的猫猫,哦,应该说就是刚才在回家路上遇见的那只白色猫猫,正对着他轻声的叫唤,无助的眼神隐藏着一丝坚信,它似乎坚信思杰一定会让它进屋,一定会收留它的。思杰眨眨眼睛,晃晃脑袋,定定神,确定自己不是在梦游后,打开窗户将被雨淋得湿淋淋的猫猫抱进了屋,温柔的语气里透露着怜悯:“是流浪猫猫么?真聪明,居然能跟着我找到我的家。来,让我替你洗个澡好么?看你被雨淋得这么湿的,不洗个澡真的会生病的呢。”说完就把猫猫抱进了浴室放在浴缸里,打开水龙头,用沐浴露替猫猫洗起澡来。猫猫似乎也乖,娇小的鼻子嗅了嗅沐浴露的芳香味道,一动也不动的任思杰从头到脚的清洗着。替猫猫洗完后,思杰用干毛巾擦着猫猫的全身,又找来吹风机将猫猫的毛儿吹干,这下猫猫变得干净清爽多了,它向思杰投去一道感激的目光。
思杰抱着猫猫微笑的摸了摸它圆圆的脑袋,走进书房将猫猫放置于沙发上:“来,今晚你就睡这里吧,可不许串到我的卧房来跳上我的床啊。”
猫猫像似听懂了思杰语气里命令的口吻,很不高兴的串到沙发的一角蜷缩着环顾了一下书房的四周,思杰的书房不大,一张沙发,一张电脑桌,电脑桌上放置着液晶的显示屏,思杰已经一星期没有碰过了电脑了,自从那天欣怡和思杰生气吵闹完离开这个家后,思杰就住在了医院的实验室研究自己的学术论,整整七天不曾回过家,不曾碰过这电脑。猫猫最后将视线停留在电脑桌上的电脑荧屏上,蓝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不易被发现的诡异。
“真乖,好好睡吧,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了。不过,你可要乖乖的听话啊。”思杰再次的摸摸猫猫圆圆的脑袋,走出书房去卧室休息了。
卧房里,宽大的席梦思床上,思杰孤独的坐着,他有点想念欣怡了,不知道欣怡现在好么?身体怎样了?心脏病有没有复发的?一种担心与牵挂不知不觉的涌上心头,他拿出手机找到熟悉的号码,那是欣怡的号码,用拇指摁下后,却传来语音提示: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已关机。给她留言吧,可是,说什么好呢?三言两语又能说清楚么?很多事是用再多的言语也无法能说清楚的啊。放下手机,将头靠椅在床背上,窗外的雨依然不停的越下越大,噼噼啪啪的敲打着玻璃窗,也敲开了记忆的窗口,一缕思情在卧房里悄悄蔓延……
思杰和欣怡是在去年夏天的一个朋友的生日舞会上相识的,那一天所有的女嘉宾都衣着艳丽夺目的服饰出现在舞会上,唯有欣怡以一身纯白的晚礼服款款而来,亦如天上的仙女飘然而至,清澈的明眸里闪烁着孤傲的光芒,丰润感性的娇小樱唇微微开启,有一种挡不住的诱惑,诱惑着所有的男士忍不住的举杯上前,与其说是上前想亲近问候,倒不如说是更想贴近那性感的唇,获取那温馨甜蜜的一吻。
思杰就是这样被欣怡性感的唇诱惑着吸引着上前走到了欣怡的身边,连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是这样?要知道他可不是对女人会随便动心的人啊。曾经拥有过两个女人的他早已让他对情爱变得麻木,第一个女人是父母为他包办的婚姻,为了父母,他接受了这个没有感情的婚姻,结婚成了家生一女儿,因为没有感情,和妻子找不到共同的语言交流,每天晚上,妻子沉迷于麻将桌,而思杰则不得不把自己关闭在书房攻克他的学术论,女儿由思杰的父母照顾着。没有感情的婚姻思杰是孤独的,他忍受不了这样的孤独,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婚。女儿归妻子抚养,所有的家产都归妻子和女儿。离婚后的他为自己买了一套小型的别墅,就这么孤独一人住在自己的别墅里,过着了无生趣的生活。半年后,直到思杰的第二个女人的出现,他的脸上才有了笑颜,他的生活才找到了真正的快乐真正的爱。思杰的第二个女人是思杰的学生,小思杰十岁,因为钦佩老师的才学,因为爱着老师的爱,因为体会着老师的孤独,她像一只小鸟一样飞舞在老师的身边,把自己最纯洁最宝贵的爱奉献给了老师,无怨无悔。思杰在她身上尝到了爱的幸福爱的甜蜜,那不是凑合着的敷衍着的爱,那不是没有感情的爱,那不是只为了完成人生历史使命的爱,那是全身心的感情投入,那是用心付出的爱,爱的刻骨,爱的铭心。思杰想拥有,拥有这份天长地久,却遭到了女方父母的坚决反对,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思杰是一个结过婚又离过婚的人。在女方父母的眼里,一个男人对待自己的婚姻如此草率,随意结婚随意离婚,这么不成熟,这么不负责任,这么没有个性,这么没有自己坚定的立场,那这个男人一定不会优秀到哪里,更何况女方的父母才不愿意自己未来的外甥或外甥女和思杰与前妻所生的女儿一起分享思杰的父爱。看着小鸟终将长大飞往天空,女方的父母给自己的女儿找了一个无论是家境还是事业等各方面都要比思杰更为优秀的男子成婚了,那个曾经整天飞舞在思杰身边给思杰带来快乐的小鸟就这么轻易的放弃了,飞往属于她更广活的天空。因为她相信是自己还太小,很多事很多问题都没有考虑周全就将爱轻易的付出,她相信父母是为自己好,为自己未来的幸福着想,她也不愿意自己未来的儿子或女儿和思杰与前妻所生的女儿一起分享思杰的父爱啊。思杰也想做她的天空,也想给她美丽的天堂,可是思杰觉得自己不配,觉得她是应该有一片属于她的天空,况且她是那么的优秀,毕竟思杰是一个结过婚又离过婚的人啊。一场没有感情的婚姻让思杰孤独一生,一场刻骨铭心的爱让思杰痛苦一生。从此思杰收拾起这份感情,不再轻易言情说爱,不再对任何女人心动,关闭心门,谁也走不进他的心底。
当思杰看到欣怡的这一刹那,思杰的视线就这么的被欣怡性感的娇小樱唇牵引着,心动着,就这么的忘记了自我,走近欣怡的身边,是因为窈窕淑女君子好求么?是因为心枯木的太久了,逢春后就定会蠢蠢欲动?人非草木啊,哪个男人没有七情六欲?心封闭得再久,见了美貌如仙的女子,谁会不善情?谁会不动心?思杰能感觉到自己还是一个男人,是一个学医的男人。
“思杰,这是我的同事,她叫欣怡,可是我们报社的总编哦,以后啊,你有什么新的论文或新的文学作品可以找她,刊出的机会多多的呢。”思杰的朋友对思杰说完又继续对欣怡说:“欣怡啊,思杰可是我的老同学了,你别看他是一个医学研究生,他的文章写的可好了,相信一定会给你的杂志锦上添花的。”
朋友介绍完后,思杰手里的酒杯轻轻的迎向欣怡手中的酒杯:“很高兴能认识你,我记住了,欣怡,一个充满诗意又令人心动的名字。”
“谢谢!认识你,我同样的感到高兴。”
欣怡清澈的明眸闪烁着孤傲的光芒,丰润的唇瓣露出浅浅的微笑。这一笑让思杰孤独的心更是莫名的一动。
轻轻的抿下一口红酒,温文尔雅的手牵手,缓缓的步入舞池,旎丽的灯光,协调的舞步,踩着柔美的音乐,旋转出情的浪漫……
在后来的日子里,思杰的论文和文章频频出现在欣怡的杂志上,在思杰的文字里,欣怡了解了思杰的过去,她不在乎,毕竟都过去了嘛,她和思杰一样期待着他们两人的新的开始,因为她爱上了思杰,不经意间的,不知不觉的爱上了,正如思杰爱上她一样。再后来,他们有了多次的约会,每次见面,思杰只要一看到欣怡丰润感性的唇瓣,就会忍不住的想亲吻。而欣怡总是用她那纤纤玉手轻轻推开思杰迎来的唇瓣,因为欣怡知道,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越是得不到的,也就会越想得到。她还知道,她和思杰更多的时间还是在Q上的,因为彼此工作都很忙,也只能在Q上忙里偷闲的见面了。她更知道,在思杰的Q上,以前并没有看见思杰开通了空间,是近日才看到的,她去访问过,但是思杰设置了提问,她不知道答案,思杰没有告诉她。她开始沉默了,直到七天前的情人节的那一天,欣怡才答应思杰的邀请,在思杰的别墅里共进晚餐。思杰是约欣怡来自己的别墅想好好的欢度属于他们的节日,好好的和欣怡一起共度两个人的世界,好好的跟欣怡表白,他已经考虑好了,愿意忘记过去的一场没有感情的爱和一场刻骨铭心的情,与其将自己困死在孤独的了无生趣的生活里,还不如将自己走出来,与欣怡开始新的爱,新的生活,打开心门,和欣怡在一起,一起幸福的生活。
这一天,思杰为欣怡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当烛光点燃,依然一身白色礼服的欣怡在柔和的灯光映照下,更加愈显楚楚动人,娇柔、妩媚、蚀魂,让醉意浓浓的思杰忍不住的捧起欣怡的脸颊,表白了自己的爱意以及对未来的憧憬。当他将自己温暖的唇瓣贴近欣怡感性的芳唇时,而欣怡却突然轻抚衣袖,半遮脸面的将思杰推开。
“怎么了?欣怡,你不相信我?”
“我相信你。正因为我相信你,所以我把自己的心都透明的呈现在你面前,我连自己Q的密码都告诉了你,为什么我却走不进你Q的空间,看不见你Q空间里的所有?之前你并没有开通Q空间,现在你开通了,并设置了提问,我不知道你的答案,我走不进你的空间,更走不进你的心底!”
“欣怡,不是这样的,不是你想象的这样的,空间里根本没有什么的。”
“没有什么的?没有什么的,为什么还要设置提问?没有什么的为什么不告诉我提问的答案?你这分明是不想让我知道,不想让我走进你的心底。”
“不,欣怡,你听我解释,真的没有什么的,都是过去了的,我的过去你全部都知道的啊。”
“我不在乎里面有什么的,我也不在乎你的过去,我在乎的是你对我的信任!你对我的信任!你懂么?”
欣怡一改往日的温柔,怒眼瞪着思杰责问,气冲冲的来到思杰的书房,打开电脑,点击思杰的Q,冷冷的问身后紧跟而来的思杰。
“密码?”
“欣怡……”
“你还是不想说是么?好,你什么也别说了。谢谢你的晚餐!谢谢你的表白!”
欣怡愤怒的说完,颤抖的身子扬长而去。随着一声“嘭”的关门声,也彻底的将思杰的心门关上了。从此之后,思杰也不住在自己的别墅了,整天把自己关在了医院的实验室里,专心的研究他的学术论——人死之后,究竟有没有灵魂?
或许是记忆触痛了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吧,一滴清泪从思杰眼角溢出,悄然滑落唇边;或许是太累了吧,思杰就这样含着苦涩的滋味迷迷糊糊的睡着了。此时,时间的指针刚好走向零点。
“咪——”随着一声猫猫的叫声,迷迷糊糊的思杰仿佛又听到了一声“嘀”的电脑开机声,似乎有点诡异,思杰揉了一下眼睛,下床向书房走去。
书房的沙发上,猫猫不见了,电脑的开关显示灯却一闪一闪的亮着,思杰走过去轻唤着猫猫,猫猫正蹲在主机前无辜的看着思杰。
“你这个调皮的捣蛋鬼居然也想玩电脑?是你按了主机的开关吧?呵呵,快去沙发上睡觉吧,乖啊。”
思杰摸摸猫猫圆圆的脑袋命令猫猫去沙发上睡觉,自己却在电脑椅上坐了下来,猫猫并没有去沙发上睡觉,而是乖乖的蹲在思杰的脚边看着。
思杰移动鼠标,液晶屏幕上显示出一行字:我是妖,你是人,我就站在你的背后,可你却看不到我,因为我是妖,你是人。我能看见你敲打在屏幕上的一封封情书,却不是写给我的。
是欣怡么?思杰激动的对着屏幕叫道,忘记了所有的疑惑,所有的诡异。你是欣怡么?欣怡,我好想你,你怎么样了?身体怎么样了?我很担心你的。欣怡,那天是我不好,不该惹你生气,其实我Q空间里的那些都是过去的文字,我只是把那些过去的文字像放进抽屉一样的放进了Q的空间里,设置了提问,我是不想让别人看见,自己也不愿想再打开。欣怡,我也有过写给你的文字呀,那篇《做你的男人》你忘记了么?欣怡,我是真的很想做你的男人啊!
思杰话音刚落。屏幕上又显示出一行字:不想让别人看见?我在你眼里也是别人么?说什么只是把那些过去的文字像放进抽屉一样的放进了Q的空间里,说什么自己也不愿想再打开,这些也只不过是你的借口罢了,我看你是根本走不出来,你一直生活在过去里。我是能看见你写给我的情书,但我知道却不是你写的。
这一行字到是提醒了思杰,和欣怡在一起的时候,欣怡每发表一篇思杰以前的文章后,就会对着思杰嚷嚷着也要思杰写一篇给她,她也要做一回思杰文字里的女主角。因为工作太忙,因为很久没有动笔了,也因为思杰什么都不想写了,但又觉得有点对不起欣怡的,所以,思杰在网上找来了一篇适合自己情感的,并与自己的情感吻合的文章,稍作了一点点修改给了欣怡,算是他写给欣怡的文字。
是欣怡,我知道你就是欣怡。欣怡,对不起……
此时的思杰真的感到有点对不住欣怡了,他心里默默的承认,欣怡说的没错,是自己还没真正的走出来,是自己还一直生活在过去里。惊喜的呼唤声中藏满了深深的歉意。
我不是欣怡,我是妖。我是妖了,哈哈哈,我是妖,我永远不会是一个女人了,我只能是一个女妖。一个永不转世的女妖!
欣怡——欣怡——
看见屏幕上的字迹慢慢变小的消失,思杰急切的呼唤着欣怡的名字。渐渐的屏幕上出现了一张感性的娇小樱唇,丰润的唇瓣红的诱人,比情人节的玫瑰还要妖娆妩媚着迷。思杰就这样像着了魔一样被深深的迷住了,忍不住的将自己温暖的唇瓣贴上了荧屏,他要给欣怡一个深深的吻,来弥补自己的过错。就在思杰微微开启唇瓣,想吮吸这自己梦寐以求的一吻时,他的唇瓣被几根刺猛地扎了一下。啊——思杰一声大叫退倒在电脑椅背上,定神一看,屏幕上哪有欣怡那感性的娇小樱唇?他分明看到的是一张毛猫猫的嘴,一张会说话的猫猫的嘴:吻吧,你不是一直想得到这一吻么?吻吧,看看得到后会是怎样的结果?猫猫的嘴一张一合,嘴边的几根胡须也一上一下的动着。
猫猫——思杰突然大叫猫猫,而蹲在他脚边的猫猫早已不见踪影。啊——思杰看着屏幕傻了眼,吓呆了。不,是吓死了!活活的被吓死了!
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越是得不到的,也就会越想得到,可谁也不曾想到得到后却又是这样的结果啊。思杰是如此,欣怡亦是如此。一切都皆为情爱么?
雨,依然下着。风,吹开了书房的窗棂,雨幕中可以看到,一个白色的影子正猫着猫步,一步一回头,向着天边渐渐飘去。
欣怡记得,七天前的那一天,就是在这里,她气呼呼的冲出思杰的别墅疯狂的在街上奔跑着,她怎么也不明白,思杰竟然会对她有所隐瞒,竟然会不信任她,她可是把自己的一份真心真情真意全部透明的交给了思杰的啊。虽然没有肉体上的亲密接触,没有亲密的吻,没有亲密的做爱,但是她对思杰所倾注所付出的一份情感都远远超出了这些啊。难道,爱在男人眼里就是占有,而不是拥有么?欣怡越想越生气,越想越不明白,她就这样在街上疯狂的奔跑了许久许久,剧烈的震动让她的心跳加速,本来就有心脏病的她终于气喘嘘嘘的跑不动了,性感的唇瓣失去了红润的光泽,苍白的脸颊如一张白纸,她扑向街边的长椅,还未来得及打开包包拿出保心丸,生命就停止了呼吸,停止了跳动。
因为拒绝走过奈何桥,因为拒绝喝下孟婆汤,因为拒绝遗忘过去,欣怡选择了永世不得转世为人,她甘愿永远做一只妖猫,只为了能回一趟人间,看看思杰,看看他的电脑,看看他的空间,毕竟是自己曾经用心爱过的人啊,她是多么想能在思杰的空间看到思杰敲打出的每一个文字都是属于自己的啊。很遗憾,她看见的每一篇文字却不是写给她的。而写给她的,却又不是思杰的亲笔之作。
伤伤心心的留下思杰最想得到的一吻,永别红尘,向着天边——冥界,飘去……
天空中的雨越下越大,雷声轰鸣阵阵,光影忽亮忽暗,突然一声巨响,把天空撕得的粉碎,也把思杰的电脑撕得的粉碎,粉碎。
第二天。
电视台新闻主持人播出一条头道新闻:昨晚一医学研究生在下雨打雷时未关闭电脑,结果被雷电击毙,请大家以后不要在打雷时使用电脑。
C城市的某医学院的会议礼堂上,一个年轻的男生正在发表一篇论文演讲,他是思杰的关门学生,而声音却是思杰的声音在会议礼堂上回响着……人死了之后,虽然心脏停止了跳动,但是他的灵魂还在,灵魂并没有马上随着心脏停止了跳动而死亡,他的灵魂能在七日内是有所感知的,是有所类似行为上的反应的……
七天后。
冥界,奈何桥上,孟婆婆正在把一碗碗的遗忘汤递给了过桥的人,孟婆婆的脚边蹲着一只白色的猫猫,清澈明亮的蓝色眸子一一扫过过桥的人,似乎在寻找,似乎在等待,寻找一个还没忘记的熟悉的影子,等待着那影子能和它擦肩而过的深情回眸……
零点奇遇
小张开着计程车在街头漫无目的地溜达,半个晚上只载过三个客人,这段时间来搭车的客人越来越少,所以小张整天只顾唉声叹气。零点快到了,如果再没人来搭车,就打道回府,小张想。
车开到了“黑云”夜总会门前,一个年轻女子向小张招了招手,终于有客人了,小张马上把车开到那女子面前。往窗外一窥,小张不禁瞪大了双眼,站在面前的是一名年轻漂亮的女子,化着浓妆、穿着低胸吊带超短裙。小张看得两眼发直,就差没流下口水。直到那女子开口说:“师傅,去A路B巷”。小张这才会过神来,发觉自己失态后忙说:“好、好、小姐请进”!
车慢慢的开往A路B巷,没错,是慢慢地开,小张故意把车开得极慢,其目的不说大家心里恐怕也猜到八成,小张是个花花公子,好色之徒,如今身旁坐着个美人,焉得不心动,只是一时之间不知下一步该如何行动而已。小张一边开车,两只眼睛却不时往副座窥。其实开车去A路B巷不过十来分钟,而照小张这般开车速度,恐怕半个小时也到不了。好在那女子对此并无意见,只是眉宇之间夹着暗暗的焦虑。小张终于忍不住向那女子搭讪道:“小姐,怎么称呼,这么玩才回家”?那女子满不在乎地说:“叫我晓云,刚下班”。“晓云,多好听的名字”小张说完又问:“这么晚才下班,你是干什么的呀”?那女子不答,双眉紧锁只“哎”了一声。小张不好再问,不过小张一猜就知道那女子是做什么职业了,看她那身打扮,这么晚从夜总会下班出来,八成就是在夜总会给客人唱歌跳舞来赚出场费的,也就是俗称的跑场。不知不觉,车开到了A路B巷口。“到了,晓云”小张说。“多少钱,师傅”晓云问。“不用了,晓云,交个朋友吧,留下你的电话号码好吗”?小张厚着脸皮问。晓云笑了笑,从提包里取出10块钱替给小张后就下车了,没迈步又转身对小张说:“师傅,我喜欢你这样开车,以后每晚零点准时到‘黑云’接我好吗”?小张听了,激动得差点没跳起来,自然是毫不犹豫就应承了。
接下来的三天,没到零点,小张就提前在“黑云”夜总会门口接晓云,只要晓云没出来,对其他要求搭车的客人,小张都以各种理由拒绝,无非是怕错过了晓云下班的时间。在送晓云回家的途中,小张不停地对晓云搭讪套近乎。从中小张知道了晓云果真在夜总会里跑场,小张还知道了晓云的父亲在晓云年幼时就抛弃了她母女俩,从此与母亲相依为命,去年她母亲突然中风瘫痪了,不得已晓云只好从艺校退学,白天在家照顾母亲,晚上就去夜总会跑场赚出场费,以补贴家用。知道了晓云坎坷的身世,小张对晓云是又敬又怜,并萌生了一丝爱意……
第四天晚上,小张老早就等着“黑云”夜总会门口,零点一到,晓云就准时在夜总会门口出现,每次都这样,分毫不差,小张也没察觉到她是何时从里面出来。不过每次看到仙女般的晓云,小张都激动不已。晓云上了车,车没开几米城市突然停电了,街道上黑压压的一片,车内只有一丝微弱的灯光。小张忙转过脸去对晓云说:“停电了,等下到巷口我送你进……”。小张话说到一半马上噎住了。因为小张被眼前看到的一幕惊呆了,坐在小张身旁的晓云,此刻在车内微弱的光线下显得恐怖异常,蓬乱的头发、惨白的脸庞、七窍流血、两眼射出冷冷的青光,凡身上裸露之处都有被抓伤的道道血痕,刺鼻的血腥味在狭窄的车厢内弥漫。起初小张以为是停电后产生的幻觉,他揉了揉眼睛又往旁边窥了几窥,小张这回可吓软了。车内光线虽暗,但看近在咫尺的东西还是相当清楚,眼前看到的一幕是真实又不可思议的。小张唬得全身发抖,恨不得一下子把车开到A路B巷,可时间似乎在一刹那变得格外的漫长,四个轮子的车如同四条腿的乌龟在地面上蹒跚……
终于到了A路B巷口,车停了下来,晓云把钱替给小张,并说了些什么,小张一句都没听清,颤抖的手接来的是一张明晃晃的冥币,小张紧紧咬着牙,生怕再过会儿心脏就跳出嗓门外。车门没开,晓云穿门而出,小张看到晓云往巷内飘去,她整个身体在漆黑的街巷里发出冷冷青光……
回到家后,小张惊魂未定,“咚咚”灌下一瓶白酒,小张才回过神来,回想方才发生的一幕,小张长长舒了口气说:“我的天啊!到底发生了什么”?小张忽然记起,不是有个同学在“黑云”夜总会做事吗?何不打个电话去问问,有没有个晓云?小张随后拨通了同学电话。从同学那里,小张张终于打听到了“黑云”夜总会确有晓云其人,不过半个月前已经身亡,是在下班后被某局长的儿子拉上车欲行强暴,晓云不从而咬舌自尽……
小张听完,不禁感慨万分,并把数夜所遇全盘告知同学,双方惊讶不已,不知所云。随后小张默默地为晓云祈祷,并诅咒某局长的畜生儿子早日受到应有的惩罚。
经历了那次离奇遭遇后,小张照例开着计程车在街上拉客,不过每当零点将至,“无神论”的小张再也没有勇气从“黑云”夜总会那里经过了。想来他的内心必定矛盾丛丛也说不定哦。
恭喜发财
最后步进机舱的乘客,是一位两鬓苍苍的老先生,他跟着一位帮他提行李包、美丽窈窕的空中女服务员来到我座位旁。
我忙起立,让老先生坐进靠舷窗的座位。老先生满布皱纹的脸上绽开了笑容,他伸出手:“谢谢!”
“不客气!”我礼貌地跟老先生握了手。
“女士们,先生们,恭喜发财!欢迎乘坐本班由南京至香港MU3528直航班机,我是机长,适逢大年初一,我仅代表航空公司和全体机组人员向大家拜年,祝大家身体健康、牛年大吉!并祝旅途愉快!”机长广播话音刚落,飞机已徐徐离开停机坪,滑向起飞跑道。
扣紧安全带的提示灯亮起,老先生仍侧着身,脸紧贴着舷窗玻璃,窗外风景徐徐往后退去,我轻拍老先生手臂,他转过头,见我已扣上安全带,不好意思地像小孩似的腼腆起来。在机轮离开跑道时,我帮他扣好了安全带。
飞机爬升着,老先生突然紧张地翻着衣袋,他哆嗦地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登机证……“大叔,您在找什么?是不是丢了东西?”我关切询问。
他忙摆手摇头,又从另一边口袋掏出皮钱包、一封大红包,那鲜艳如火的红让我紧张起来:“您到底不见了什么,大叔?”
老先生索性解开安全带,站起身,摸着自己的裤袋,片刻,脸色转忧为喜,他从裤袋里掏出一部如香烟盒般大小的卡片式数码相机,我忍唆不住,差点笑出声来。
老先生再次紧贴着舷窗玻璃,我听见了相机“咔嚓咔嚓”的连拍声……
飞机穿出云层,在既定的航道上均速飞行。美丽的空中服务员送来了饮料点心,老先生才坐回座位。
“您喜欢航拍呀?”我笑着问。
“是啊,年轻人。”老先生虽老,但中气十足,声如洪钟。
“不年轻了,三十有五,奔四十啦。”我说。
“哈哈,还早呢,听你口音,你是香港人吧?”老先生问。
我笑了笑,摇摇头:“咱们是同乡啊,大叔。”
“啊?你也是南京人?”老先生一脸惊讶。
“是呀,不过很小的时候就离开南京,随父母到了香港……算起来快三十年了。”
“难怪,你都没有南京口音了,倒是一口港腔。”听老先生这么一说,轮到我腼腆起来。
“南京还有什么亲人?”老先生问。
“还有姑妈和祖母,昨天腊月三十,是我祖母九九大寿呢!”我说。
“啊?高寿啊!老人家还好吗?”
“好呢!她还有一排白牙,还能吃汤包啃盐水鸭……”
“哈哈哈……盐水鸭,我那包包里也有两只……”老先生在座位上笑得像个不倒翁。
“大叔,您带这南京特产去香港……是探亲吧?”我好奇地问。
老先生收拾着刚才掏出来的东西,他打开钱包递到我面前,指着上面一张合照:“这是我女儿,那男的是我女婿,站前面扎两根小辫子的就是我的外孙女儿……九岁了,千禧年出生的宝贝,我还没见过这小丫头,但在电话里听过她的声音,嗲得不得了,比她妈……就是我女儿,比我女儿小时候还嗲,呵呵……”老先生越说越甜,我会心一笑,心里知道这滋味,因为我也有个嗲嗲的丫头。
“上飞机前通过电话,他们待会儿就在香港机场接我,到时就可以见到这小宝贝了。”老先生拿起那封大红包:“瞧,我都准备好了!”
看到那鲜红的大红包,我也摸起口袋,我掏出皮包,递到老先生眼前,指着上面的照片:“这是我家小丫头,出生才六个月,特缠我,老要我抱……”我美美地说着,老先生也会心一笑。我再摸摸口袋,掏出一封红包……
“哈哈,你也早有准备啊!”老先生大笑。
“不,我还没准备,这红包是我祖母给她曾孙女儿的。”
阳光透过厚厚的舷窗玻璃,手上的红包更红更暖……想起小时候除夕夜吃过团年饭,家里一大堆孩子一起来到祖母跟前,齐声高喊:“恭喜发财!奶奶吉祥!”直乐得老祖母眼睛瞇成一条缝,嘴巴合不拢,一排雪白的牙齿闪着珠贝光泽。老人家弯下腰,逐个往我们小手板上放上一把大红枣,再压上一封大红包,红红暖暖的,打开红包,两张一角新钞票子在手上哗哗的刮,凑近鼻孔,一股咸咸香香的味儿直钻鼻窦。
“第一次给丫头红包,我还不知道该封多少呢?老先生,您给宝贝外孙女儿封多少钱?”话一出口,才觉得问得太唐突。
“呵呵,意思意思,就一千块。”老先生打开红包封口,露出一叠红红新钞。
“哇!发财啰!”我的反应很港式,我相信大部份香港人都会哗然。
每年学生来拜年,作为教师长辈的我给他们的红包也不过二十元,就算给自家的侄女侄儿们,都不过是四、五十元……
老先生似乎怕我有所误会,忙说:“我可不是什么老板大款,说起来以前还是国家公务员。”
“是啊?您在哪个机关单位?”我问。
“年轻时,国家送我到苏联学地质堪探,学成回国就在国家地质局工作,寻找石油矿产、堪察江川山脉……大江南北、高原戈壁、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国土几乎跑遍了。”说到这,老先生的眼睛炯炯有神,我不由肃然起敬。
“我还记得第一次发工资,我领的是五张大団结。”他张开手掌,撑开五根指头。
“哦?”
“五十元!”他说。
“到我女儿出生时……三十多年前吧,那时我一年的工资仍是三位数字,还不过千。”
“现在呢?还在岗吗?”我问。
“呵呵,早退休啰,退休时,女儿做了过埠新娘嫁到香港,是我一路陪着她到香港,三十多小时的火车……那一趟,正好赶上香港回归……”
“香港回归……也是牛年啊,刚好十二年了。”
一朵朵烟花在怒放,回归之夜,我奔跑在倾盆大雨中,我的相机纪录了一幕幕雨中的璀璨,纪录了英军降下米字旗、大不列颠战舰驶出鲤鱼门、离开维多利亚港,纪录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运兵车开过新界边境,无数香港市民冒雨夹道,更有老泪纵横的乡民抬出写上“威武之师”四个苍劲大字的横匾……
“我现在的退休金,每月都有一千多。”老先生说。
“那很好啊!以南京的生活指数,可以过得很自在。”我羡慕地说。
“可我不想游手好闲,你知道吗年轻人,人一闲着没事干,会老得特别快啊。”老先生这番话我是同意的,虽然自己离退休的日子还很远,但曾目睹退休不到一年的母校老师患上柏金逊(一般叫“帕金森症”),叫不出我的名字了……
“不想闲着,那您都做些什么?”
“呵呵,别忘了我是搞地质的,有分析鉴別矿物成份的知识,有家珠宝公司看中了我的专业经验,聘请我做珠宝鉴定员。”老先生说。
“好啊!”我竖起大拇指。
“算是可以继续发光发热吧。”老先生一脸自豪。
从南京机场起飞,两个小时后,飞机已进入香港空域。
“那座大桥真美啊!”老先生又端起了相机。“那是青马大桥,竣工时是全球最長的公路铁路双层吊索大桥,是香港市区与机场的唯一通道。”我说。
没想到大年初一的香港会是这么冷,走出机舱时,冷冷的寒风迎面扑来,我和老先生都紧了紧外套衣领。步出机场出站大厅,远远看见那个扎小辫子的小姑娘像一只小燕子扑向老先生,老先生弯下腰,抱起小姑娘,眼泛泪光迎向几步之外的一对年轻夫妇。
“爸爸,爸爸……”我正远远地看得入神,却被一把嗲嗲的声音打断。转过头时,多日不见的小丫头在爱人的怀里挥着小手:“爸爸……抱抱……”
我抱过小可爱,亲了亲她那圆圆粉粉的脸蛋,亲得她咯咯直笑。
晚上好不容易才把小丫头哄睡,轻轻为她盖上被褥,再从衣袋里摸出祖母给她的压岁红包,塞在她的小枕头下。
“你猜老人家的红包里有多少钱?”爱人问我。
“两张一角人民币,全新的。”我说。
“你看过了?”爱人笑着问。
“没有,但我摸过、闻过,我摸出硬哗哗的质感,嗅到咸咸香香的味道,跟三十年前一个样。”我说。
“要真是那样就发财了。”爱人说。
“哦?两毛钱还发财呀?”我不解地问。
“三十年前的一角直版新钞,可知道现在值多少钱啊!”对邮票和钱币有特殊嗜好的爱人一语惊醒,我双眼睁得大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