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柯看来,个人以及关于主体的真理,全都是权力的产物。福柯说:“按照我的看法,个人不是一个被权力的实施抓牢的预先给定的实体。个人及其身份和特性是权力关系对身体、运动、欲望、力量施展作用的产物。”“注释1”因此,福柯对自己提出这样的问题:“我自己提出的问题是:人类主体怎么会把自身当作可能知识的对象?是通过什么样的合理性方式和历史条件?以及付出了什么代价?我的问题是:主体以什么代价才能讲述有关自身的真理?”“注释2”
根据福柯的观点,个人及主体与权力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控制者与被控制者的关系,而是一种制造者与被制造者的关系、生产者与被生产的关系。个人的主体、身份及特性全都是被权力塑造、制造和生产出来的。
“注释1”福柯,第209页。
“注释2”转引自刘北成,第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