夙苏第一次与夜堇见面时是在父亲生日,在宴会上见到了总是躲在父亲身后的夜堇。
“看上去很怕生,但宴会开始时,我才发现她其实是一个颇有气质的绅士。”夙苏笑着说道,还故意拍了拍羞得不敢抬头的夜堇,使得夜堇头埋得更低了。
不过夙苏说的确实是事实,夜堇不论是在平时的工作学习生活中,亦或是像现在这样小小的聚餐,都保持着她独特的优雅。虽然夜堇并没有星煜那样令人难以忘怀的姣好面孔。一头蓬松的栗色短发,完全没有流行气息的方框眼镜,不高不矮的身高,匀称的体型,使得夜堇变成了丢在人堆里就没法再找到的类型。但是,任何见过夜堇的人,脑海中都已经留存了无法被抹去的,夜堇的身影。那种优雅的气质,温暖的气场,一个微笑,亦或是一个眼神,就如同怡人心扉的甘泉流入胸腔。
“当时我大概属于那种野蛮大小姐,随心所欲,没有教养,还会常常去找老小区里的穷孩子玩上个世纪遗留下来的游戏。当别的富家千金都在学钢琴时,我却在泥地上打弹珠。”夙苏继续说道,“这样的野孩子,大部分情况下不会喜欢和所谓的乖孩子一起玩,但那天我见到夜堇时,惊奇地发现,我并不讨厌她。”
“我自己都难以置信,但就是无法拒绝这种感受,当与她在一起时,就如同在风雪呼啸的日子静静坐在一个发出温暖光芒的火炉边,那样的安心感,仅仅在那场宴会之后,我的心里就只有她了。”
夜堇捂着通红的脸,不时敲敲夙苏的脑袋。
“不要在别人面前说这么直白啦……”
羞怯的酥软声音,反而使得气氛越来越趋于暧昧。
星煜虽然知道自己与她同样有着一个女朋友,但出于保守守旧的性格,与外人聊起这些事时,内心还是保持着十足的闭锁。自始至终,星煜一直保持着那副不变的尴尬笑容,即使数几次脸颊泛红,也仍坚持着拙劣的表演。
然而,塔煜却意外地显得很感兴趣,就像是看动画片的小孩一样,从眼神中就能看出她的认真。
“我明确地跟父母说:‘我很喜欢管家先生的女儿。’,直接表达喜欢也是大小姐的特权吧。第二天,管家和小堇就住进了我们家,当时真的感觉如同做梦一样,似是梦中出现的人走到了我的跟前。”
“我们迅速成为了朋友,当熟络以后,我才真正发现我做出了一个无比明智的决定,她就是我的天使。她并不因为我平日里行事鲁莽而生气,当我打碎邻居家窗时,也是她先一步替我向邻居道了歉,我在她面前时,总是会尽全力表现得优雅,有礼,不失为一位富家千金的礼仪,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我的内心深处告诉我要这么做。后来想了想,大概是因为害怕她会因为我一直没法做到像她那样而离开我吧。”
“很长一段时间后,我才慢慢知晓,夜堇从小没有父母,在2岁时被管家收养,管家对她就像是亲生女儿一样,因此,夜堇自小就决定学习礼仪,希望以后能帮到义父的忙。”夙苏说到这里,拿起一块鸡块放到嘴里吃了起来,吃完后,她擦了擦手,意味深长地看着夜堇,轻轻抚摸着夜堇蓬松的短发说道:
“我们两个就像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却最后在这个世界相遇,从得知这个消息的那一刻起,我就下定决心,我会撩起她轻薄的头纱……”
一直低着头的夜堇突然石化了一般,她慢慢地抬起头来,难以置信地看着夙苏。
夙苏露出了一个一如往常的笑容,只不过,那个笑容不再是疯疯癫癫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