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从零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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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法院也送东西(期间与送达)

各位阅读此书的读者们,你们好!

有时候我在想,到底什么样的人生阅历,才叫丰富的人生阅历?

说实话,我既不是985也不是211,一个很普通的二本。曾经的一段时间,我很迷茫,为了学而学,法律也许只是一个工具。我之前的人生似乎并没有因为某件事,发生改变。

像我爸,他为什么会走上这条路,是因为曾经的那个事故,四处求人无门,就想着自己去学。这是他的人生转折点!

我的在哪?我们每个人的人生转折点在哪?不知道,但是不久前,我却似乎却有了一个小转折点,我忽然知道,我想要什么了。也许,人是因为某些重大变故,而改变内心想法,走上最终选择的道路,然后一直走下去。

小说,也许就是这样,因为某些事而改变,突如其来的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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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期间、送达】

这一章,是讲什么?

有那么一个时间段,所有的人都要按照这个时间,在此期间内完成。也就是诉讼文书那些,要送达当事人手中。此前有一个书,说什么时候参加开庭等等;开庭之后,诉讼完毕,又有一个书,比如什么判决书,调解书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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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这个期间,是指法院、诉讼参与人进行或者完成某种诉讼行为应遵守的时间。

侠义上是指期限,广义上是包括了期限和期日。

比如: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期限是七天,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是15天。

至于期日,那就是案件的开庭期日、案件的宣判期日等。

(有这么一个时间,告诉你准确的时日,这样,显得公正严明,也有了却当事人的担心。比如:宣判怎么还不开始的心态!)

——期间的分类——

有法定期间与指定期间之分;

法定,就是法律规定,改不了的。

指定,就是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时,遇到的具体情况和案件审理的需要,依职权决定某种诉讼期间。

——期间的计算——

十分精确:时、日、月、年!

比如:那什么房屋的案子,是在2019年4月1日上午9点,在某某县人民法院,民事法庭,公开审理。(注意,法庭是有多个的,比如民事法庭、刑事法庭、行政法庭)

这是时间单位上的精确,下面是起算。

比如:当事人于2019年4月1日接到了一审判决书,上诉期为15日。那么次日执行,具体的上诉期就是2019年4月2日至2019年4月16日。

(如果是法定节假日,就节假日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诉讼文书的在途期间,是不包括在期间内的,以收到该书交付邮局邮戳日期为准)

——耽误和延展——

不可抗力或非当事人主观原因的,法律允许当事人申请延展有关期间;

其他通常情况耽误的,丧失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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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

这个应该不难懂吧?

这是法院的职权,当事人向法院送交诉讼文书的行为可不是送达。

这里,还有一个送达回证,是证明完成了送达行为。基本包括:法院名称、受送达了、文书名称、送达处所和时间、基本情况、受送达人或者有关见证人的签名或盖章。

(也就是说明,已经把东西送去了!)

——送达方式——

第一种,直接送达。

虽然法律上的定义是法院的送达人员将文书送达,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者他同住的成年家属、代收了、诉讼代理人。但是,在现实中,一般是人民法院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进行领取。

第二种,留置送达。

实际上,说白了,就是拒签。可有资格或者能签收不签,法院责任和义务都尽到了,相关人员拍照或录像后证明已经送达到了指定地点,但是不签。(也视为已经送达)

第三种,委托送达。

直接送达有困难,就委托其他机构或者组织。但是,在程序上,委托法院需要出具委托涵,并一同附上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和送达回证。(10日内代为送达,以受送达人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四种,邮寄送达。

还是送达有困难,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寄给受送达人。

(以邮局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五种,转交送达。

转交并不是什么都可以,必须是有关单位、机关,才能转交。有三种情况:军人、受送达人被监禁、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第六种,公告送达。

也就是公告,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送达效力——

其实,也就是送达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生效了;

期限开始计算了;(一审判决书)

当事人必须要到了;(法院传票)

也标志着,有关诉讼的法律关系产生或者消灭。(判决书)

——完——

(作者:突然没什么好说的了,可能因为不是晚上写的心得,没有那么多的感觉。晚上也许是太过感情用事,多愁善感,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