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的章节,发现讲述并没有太好的规律,之后,会形成一个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知识点。
先讲一个与法律不太搭边的东西,哲学,但是却给我了一个启发。
在哲学上,有一个东西,叫“人生终极三问”。
我是谁?
我从哪里来?
我到哪里去?
而这个东西,却给了我对知识点的理解。
这个法律名词是什么?
它是怎么产生?
它怎么结束(怎么做)?
所以,开始今天的内容。
第二十章:违约责任。
上一章讲述了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而违约,就是合同产生了之后,相对的责任履行,没有做,构成了违约,当然,这是我个人的意思理解,并不是法律上的解释。
违约责任,是违反了合同的民事责任简称。
所以,违约的产生,是先有了合同,而过程中,当事人不履行。
(打个比方,我去买可乐,却发现钱带少了,我说先给我,然后我带钱来,但是我没却没有再回来,这就构成了违约,也可以说,这个人很无耻,很没道义。)
于是,我们可以知道,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
是当事人一方对另外一方承担的责任(我应该付钱);
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责任(我逃跑了);
它具有补偿性和一定的任意性。
这是违约的四个特征。
上面,就是这个法律名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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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们综上又能知道什么?
那就是这个违约责任的成立需要哪些要件,任何的东西产生,肯定需要东西啊,不能你说违约就违约对吧?
所以,有一个是,有违约行为(我没给钱跑了);另一个是无免责事由(就说都不说,就跑了)。
前者还说了一下(算积极要件);后者一声不吭(消极要件)是分开的,大多情况是讨论积极,毕竟,能够构成合同,都是有一定的信任基础存在。
所以,这是它的产生,它是如何产生。
它就是有违约了,是合同的当事人(我);是一种客观的行为(买可乐不给钱就跑了);侵害了一方的债权(老板)。
可违约情况有多种,总不能什么都按一个吧?
所以,违约又细分了一下。
单方与双方;根本与非根本;实际与预期。
怎么认定?
打个比方:
2月14日情人节这天你在花店订花给女朋友。
第一,取花时候少了几朵花,这属于一般违约(单:老板少了花);
第二,取花的时候,压根就没花,而且也不能补救,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这属于根本违约(据说,这类情况出现在房屋买卖上较多);
第三,2月14日前一天,花店老板告诉你,我明天给不了你花了,这属于预期违约。
当然,有些责任,是可以免责的,也就是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比如,不可抗力(山体滑坡埋了,交不了货);
比如,免责条款(事先将未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写在了合同条款中)。
以上,就是违约是怎么产生的,产生了哪些违约,以及不要承担责任的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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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了它叫什么,是怎么产生,那么最后,怎么结尾?
其实,就是怎么处理这个违约的问题,也就是怎么做。
第一个,继续履行。
很好理解的字面意思。
打个比方,我后来良心发现了,我又拿了钱,跑了回去,把钱给了老板。
不过,这种履行形式,有两种适用。
一种是金钱债务,它只存在延迟履行,不存在履行不能;
还有一种是非金钱债务,有条件情况下,可以继续履行。
第二个,补救措施。
也就是,合理的补救(要与之相适应,不能过分),能够补救的补救。
不过受害方,对于补救措施享有选择权(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老板说,不要给了,让我打一顿就行。当然,并不是这样的啊!)
第三个,赔偿损失。
其实说白了,就是赔钱。
法律上是说,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很长很拗口)。
既然赔钱,肯定不是你说多少就少,一个是法定“法律上对于什么什么有赔偿标准”;比如伤残等级的赔偿。
约定赔偿,就是当事人在合同订立的时候,说是怎么赔,就是怎么赔。
第四个,违约金。
其实就专门为了违约而设定的金,也不难理解吗,分为法定和约定。
法律上说,是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的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不过,可以对违约金进行调整。
我觉得,我的损失大了,我要对方多赔一点。
所以,我们需要经过当事人的请求;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裁量(不是我们说要加,就能加的,也包含了不能低于损失,也不能过分高于损失);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
第五个,就是定金责任。
是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根据双方约定,由一方按照合同的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或其他代替物。
其实,就是放了一个东西在别人那里,你不得不履行,当然不是像我说的这么(不得不),是一个保证,让你履行的保证。
所以,违约责任,就是你产生了一个行为,违约了。
你要么赔钱;
要么不违约,继续。
同时,也阐述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