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博的史学家达维拉就经常称颂美第奇家族的凯瑟琳的超人伪诈;严肃认真的克拉伦敦勋爵也对迪格比勋爵及其后的布里斯托尔伯爵的虚伪掩饰作出很高的评价;见地非凡的洛克先生最钦佩沙夫茨伯里伯爵的隐忍;甚至西塞罗也似乎觉得这种欺骗功夫虽然未必崇高,但作为一种有效的斗争方式也有很大的价值,还是值得赞许和尊敬的。确实,这种隐忍和隐秘的欺骗在国内激烈的党派斗争和内战中无处不在。当法律已经失去它的尊严和效力的时候,当最清白无辜的人都难以自保的时候,大部分人为了自身的安危而使用这种方法进行自保,对任何有可能占上风的党派都拍马逢迎、见风使舵。这种品质实际上需要冷静坚毅的态度和决然果敢的勇气来支撑。它的效用在于,它可以用来加深对立派别之间的深刻敌意,而敌意正是伪诈生长的土壤。所以说,某些时候它确实可以派上些用场,但害处是十分明显的。
因此,抑制那些看似不是很强烈和狂放的激情显得更有必要,因为这样自我克制就不容易被各种害人的动机所利用。节制、庄严、谨慎和中庸,这些受人喜爱的品质都不太可能导致有害的行为。而单纯简朴、勤勉和节约,这些同样受人欢迎的散发着原始的朴实光彩的美德,也都来自和缓的但却坚持不懈的自我克制。那些过着幽僻而宁静的生活的人,他们的行为从自我克制中获得了很大程度的优美和优雅。这种优雅或许并不夺目,但却未必比那些英雄豪杰、政治家或者议员等大人物逊色。
在对自我克制进行了这么多探讨后,我认为没有必要再详尽论述这种美德了。现在我想探讨的是:合宜的程度。旁观者所赞成的各种感情的程度是有所不同的。对某些情感来说,不足比过分更使人感到不快;而对于另一些感情,过分比不足更让人感到不快。也就是说,某些情感比较容易得到旁观者的赞同,而某些情感却是人们不太赞同的。我认为,某些情感之所以容易被旁观者觉得得体,是因为它符合当事人的心意;而有些情感不易被旁观者认可,则是因为它不符合当事人的心意,于是让人觉得厌烦。这点可以看做一个普遍准则,因为根据我的考察,它基本是普遍存在的。下面举几个例子来论证这个观点。
仁爱、慈悲、天伦之情、友情、恭敬等这些有助于人们团结的情绪,即使有时显得过分些,也不会让人讨厌。可能有的时候,我们可能会去抱怨它的过分,但仍会用积极的态度面对它。我们可能会为此感到苦恼,但却不会感到厌恶。而对于那些产生这种感情的人来说,放纵它们却是能带来快乐和愉悦的。虽然这种感情被用到那些毫不知恩图报的人身上,他们也会觉得恼恨羞愧。但是即使如此,他也会得到人们极大的同情,而那个不知恩图报的人只会招来愤慨。而对于那些他人的痛苦无动于衷的人,他们常常会引起我们的愤慨和鄙视。我们把他们归为感情不足的一类人。因此他不会拥有友谊与亲情,也享受不到我们都能享受到的最朴实的快乐。
而愤怒、怨恨、妒忌、仇恨这些情感使人们之间产生隔膜,并会阻碍人群之间的各种联系,它们的过分比不足就让人觉得更加不快。人们会认为一个人心里怀有太多这类感情的人卑鄙可耻。而缺乏这类感情,虽然也有一些不完美,但是却不会受到人们的苛责。但是对于男人来说,一点点这样的感情是十分必要的。一个软弱的男人最致命的缺点就是缺乏适当的愤怒,这样他就连保护自己或者亲友免受伤害都做不到。然而从另一个角度说,愤怒和仇恨又是有劣根性的。过分的愤怒与仇恨会演化为让人讨厌的妒忌,而妒忌会使人怀着恶意去看待那些优秀的人身上表现出来的一切优越之处。
不过,这种容易产生妒忌心理的人又常常可以在某些关键事情面前容忍那些没有任何优势的人凌驾于自己之上。在这种时候他们表现出了骨子里的软弱:逃避斗争、害怕混乱和求饶,甚至过分的宽宏大度。这种人在面临利益的纠缠时,因为软弱和害怕,会幻想这种利益对自己是无关紧要的,于是轻易地放弃了它,而在这之后又开始沮丧、后悔,乃至演化为更深的妒忌和仇恨。所以,为了生活的安逸和心灵的平静,我们任何时候都要尽力维护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尤其是自己的尊严和地位。
还有一些过分比不足更令我们感到可恨的感受,比如被挑衅和愚弄、危险和痛苦。懦夫是可鄙的,而坚强和勇敢的品质值得我们赞美。因此那种以英雄气概和坚忍品质忍受这些可恨的感受的人,总能得到我们从心底的尊敬。反之,一个在痛苦和磨难面前只知道哭泣而无所作为的人,根本不会得到人们的尊敬。遇到微小的挫折就烦躁不安,更会招致别人的厌烦。坚定沉着的人不会让那些微小的伤害和小小的挫折来打搅自己内心的平静。并且,在自然灾害或是道德的沦丧中,适当地承受一些由它们带来的痛苦,对他来讲似乎是一件幸事。他相信这会给他自己和朋友们带来更大的舒适和安宁。
通常,我们对于自身所受的伤害和不幸的感受会非常强烈,但也可能非常薄弱。对自己的不幸和痛苦都感到麻木的人,对他人的痛苦也会无动于衷,他不会热心地去帮助别人解脱这种痛苦。这种对生活的麻木不仁,会削弱对自己行为意义的一切热忱的关注。美德的真正精髓恰恰在于这种关注。一个具有美德的人,能感受到灾难给自己带来的所有痛苦,也能意识到那些给自己带来伤害的恶劣品质,从而更强烈地明白自己应该具有的那种尊严;并且不受冲动的支配和摆布,按照自己的良心和上帝的指令冷静地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这种高尚的坚定是以尊严和意义为主导的高贵的自我克制。而麻木不仁,只会使自我克制的品质所具有的一切价值消失殆尽。
虽说对伤害、危险与痛苦的无动于衷会使自我克制完全失去意义,但对伤害、危险与痛苦的感觉表现得过度也是不利的。而当人们的内心能够克制住对这种痛苦、伤害的过分感受时,这种自我克制的行为就会十分崇高和伟大。当然,要做到这样很难,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要在自身的行为上表现得这样完美无缺,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并且,这种感受与克制之间的斗争会引起心灵的激烈冲突,使内心深处难以平静。上帝已经使聪明的人类具有了强烈而敏感的内心感受,但我们可以在职责和理性许可的范围内尽量回避那些对自己有所伤害的环境。有些人的感情过于脆弱,对精神和肉体的痛苦都非常敏感。这种人是不适合投入任何形式的斗争中的。虽然他的理想会让他努力去克制那种感受,但在斗争中他的内心会首先受到伤害。当这种情感上的伤害屡屡到来时,理性也难以保持正常情况下的敏锐。虽然有些事情他在心里已经有了决定,但往往还是被莽撞、轻率和软弱牵制。所以,对于一直在进行自我克制的努力者来说,不管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刚毅、勇敢和顽强的性格都是不可缺少的。
虽然战争是锻炼坚强性格的最好课堂,是治疗怯懦的最好良药,但如果这种激烈的斗争和考验提前到来,结果也是不容客观的。生活中的快乐和享受时而过分时而不足的感觉,也同样给我们带来种种不快。对快乐的感受不足总比过分更让我们郁郁寡欢。因为无论对谁来说,对快乐的追求,总比麻木不仁受人欢迎。就像人们总爱沉溺于孩童们的游戏,却总是厌烦老年人的乏味和保守一样。当然,对快乐的极端过分追求对个人和社会都是有害的。它会让我们过度沉溺于它而忘记了自己的职责。不过,理性和责任感的淡漠更容易引起人们的指责,而非对快乐的爱好与追求。如果一个年轻人只知道谈论教条和功业,而对那些适合于他年龄的各种消遣娱乐却不闻不问,我们也不会对他的清心寡欲感到赞同。即使他没有沾染那些堕落的生活方式,我们也对他的乏味和刻板感到厌烦。
人们有时候可能会高估自己,有时候又会低估自己。在某种程度上,高估自己总比低估自己让人愉快。但是,对于一个旁观者来说,低估你自己往往要比高估你自己更让他觉得舒服。所以同样的道理,当我们身边的人总是对自己评价过高时,我们也会很反感。当他们在我们面前摆出一副自命不凡、高高在上的模样时,我们会感到自尊心受到了伤害。我们自身的自尊和自负会促使我们去指责他人的自尊与自负。这样我们就无法公正地去评价他们的行为了。并且奇怪的是,如果这些同伴能够容忍别人在他面前摆架子,我们也会非常瞧不起他们。
但是,如果他为了爬到常人难以企及的地位而努力去迎合别人,我们虽然并不赞同他,但还是难免为他感到高兴。如果排除妒忌的因素,他们连连高升所带来的不快,远远比他们在别人面前贬低自己时所带来的少很多。
我们在评价一种品质和行为的优劣时,有两种常用的不同标准。一种是绝对的毫无瑕疵的完美标准,这是我们每个人都认可的标准;另一种是一般意义上的完美,是世人只要肯努力就能达到的完美标准,是我们自己、同伴、敌人和竞争对手中的大多数都能够达到的标准。我感觉到,人们在进行自我评价时,大都会留心到这两种不同的标准。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场合也会使用不同的评判标准。有时使用前一个标准,有时使用后一个。在使用前一个完美的标准来进行评价时,最优秀的人也会发现自身的缺陷和不足。而使用后一个标准进行评价时,我们又会感到自己某方面又实实在在地符合这个一般完美的标准。
具有智慧和美德的人总是完全投身于第一种标准。这种标准是他们在对自己和他人的行为品质进行长期研究的过程中慢慢产生的,是内心正义善良的品质经过长期的沉淀形成的自我要求。根据我们观察的细微和专心的程度,我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持有这种标准。虽然持有的程度不一样,但基本轮廓还是差不多一致的。优秀善良的人天生就对这种标准的观察有着过人的洞察力,他们比其他人更专心地投入到这种考察和思考中,他心中形成的理念会更加准确、系统,从而更加沉溺于这种超脱非凡的伦理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