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左手沉思录,右手道德情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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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右手《道德情操论》卷四(3)

审慎的美德,是每个人都需要的,对任何人也都是最有用的:一种是高明的智慧,它能擦亮我们心灵的双眼,让我们对事物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立足现在,放眼长远;一种是控制自身情绪的品质,这需要自己有很强的自控能力控制自己的情绪,控制痛苦的蔓延,控制快乐的放纵。这高明的智慧能被人们认同,不仅仅是因为它是有利的,还因为它是正义的、恰当的和精确的。人们拥有它并遵守它,踏踏实实地生活,得到最真的快乐。

习惯和风尚对美与丑看法的影响

我们已经在前面讨论了何种原则会影响我们人类的情感。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国家,何种行为值得赞扬和责难,用这些原则就可以界定出来。这一章中,我们要讨论习惯和风尚两种原则是如何影响我们判断美的。

如果两个事物经常在一起,即使只是一种纯然的习惯而已,人们也会对此把两者联系起来。打个比方,如果一套衣服缺少了一些惯常的装饰,而且如果这种搭配有着某种自然的搭配感,我们就会觉得非常别扭。有些人习惯用高尚的眼光看待世界,而厌恶一切平庸或丑恶的事物。如果那些事物存在不恰当的联系,我们就会慢慢淡忘那种感觉。肮脏混乱的人丧失了对整洁和优雅的感觉。不同的人对不同样式的家具或衣服有不同的感受。

广义上的风尚是指某种特殊的习惯,而狭义的则特指身份高或者素质好的人身上体现的风尚,而非贩夫走卒之流。大人物平时衣饰豪华,举止优雅,不怒自威,所以他们偶然摆出的姿态会有一种特殊魅力。等到大家习惯了这样,他们也就成了雅致和豪华的代名词。其实这种姿态并没有太多的内在含义,如果哪天大人物换上了另外一套架势,可能就变成了下等人的样式。

风尚的产物有很多种,最普通的包括衣服和家具,当然,产物还涉及人文情趣等各个领域,如音乐、诗歌、建筑等。单纯从衣服和家具来看,习惯和风尚只是一时的流行,因为人们总爱嘲笑五年前流行的式样。制作衣服或家具的质料都不很耐久,如果一件漂亮袍子要花十二个月才能缝好,则根本谈不上什么流行了。家具比较结实耐用,所以它的式样不像服装款式变化那么快,不过,每五到六年,家具式样就要有一次革新。人一辈子中有机会见到家具的很多种流行式样。从艺术品(诗歌、建筑等)来看,人们的审美标准不会很快随着习惯和风尚而变化。一幢建筑如果施工精良,可以存在好几个世纪;一首歌曲如果优美,可以口耳相传流行很多代;一首诗歌如果动人,可以流芳百世。原因就在于创作者的独特风格、情趣和手法。人们在一生中很难有机会看到这些艺术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对不同的年代和国度里的流行艺术也没有多大机会了解,所以很难不带偏见地把他们与自己身边的流行时尚进行比较。人们总觉得艺术品是以理智、天性为标准的,不过仔细想想就会发现,建筑、诗歌及音乐之于衣服和家具,它们受到习惯和风尚的影响丝毫不逊色。

举几个例子来说,多利亚式石柱头的高度为直径的八倍,爱奥尼亚式石柱的高度是柱头盘蜗直径的九倍,科林斯式石柱直径是柱头叶形装饰的十倍,要说哪一个最恰当,只能以风尚和习惯为标准。当我们习惯了某种装饰的特定比例关系,再看其他的比例关系时,就会觉得不舒服。如果把各种柱式其特定的装饰物换成其他风格的装饰,会引起那些对建筑学深有造诣的人的反对。按建筑师的说法,正是根据这些精确的原则,先人为每一个石柱头配了适当的装饰,此外再无他选。无论如何,如果用同样的角度来修改某些建筑,即使动机再高雅、优美,但是建筑学的特殊准则已经被习惯定型,这些习惯都是枉然可笑的。就像一个人穿了身与他以往的装束大相径庭的衣服,出现在公共场合时会显得滑稽可笑,即使新装本身非常雅致合体。这与用与流俗观念完全不同的方法去装修房子的道理是一样的。

古代论者认为,诗歌的一定韵律体例天生表达某种感情和内容,严肃或轻快的风格各有其对应的体例。这种说法看上去站得住脚,遗憾的是现代人的感受似乎不符合这一原理。英国的诙谐诗与法国的英雄诗用的诗体相同,在拉辛的悲剧或伏尔泰的《亨利亚德》中,几乎可以找到同样的诗句:“汝之良言,吾人没齿难忘。”法国的诙谐诗也并不比它逊色。由于习惯的原因,某种韵律在一个国家代表庄严肃穆的感情,而在另一个国家,它却与诙谐幽默密不可分。如果用英语书写法国亚历山大风格的悲剧,或者用法语创作十音节诗,都是荒谬可笑的。

一个高明的艺人会用改良已有艺术形式的方式开创全新的写作、音乐或建筑风尚。一个有名望的大人物穿上某种怪诞的装束之后,会使它迅速成为流行,就像一位出色的大师的新手法也会在行内成为楷模一样。在那五十年的时间里,意大利人的音乐和建筑情调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但这不过是出于大师的模仿,因为这些人在音乐与建筑学等各个艺术领域中已经拥有了显著的地位。昆德良批评塞尼加扰乱了罗马人的情趣,抛弃庄重理性的雄辩而煽动浮华轻佻之风。萨卢斯特和塔西佗也受到了类似的指责,说他们提倡一种虽然简洁优美、诗意盎然,但明显是劳神费力和矫揉造作的风格。究竟需要用何种素质来使一个作家的不足变为特色,我们不得而知。但当我们赞扬了一个民族的情趣的改善之后,说一个作家败坏了这种情趣,或许就是对他的最高度的颂扬吧。在英语作家中,蒲柏先生的长诗和斯威夫特博士的短诗创作都有所创新。斯威夫特式的简易流畅取代了巴特勒的诡怪神奇。虽然说德莱顿和爱迪生分别有着生动和精确的长处,但还是被人们抛弃了。而蒲柏先生那种细致简练的风格已经成了长诗的标准风格。

习惯与风尚除了会影响艺术作品外,也会影响我们对自然之美的感受。万事万物中存在着各式各样的美,我们欣赏每一种动物自己特殊的身体比例之美,而且我们也不会把这种标准用在其他动物身上。渊博的耶稣会教士比菲艾神甫认为,事物的最美状态存在于其最常态的状态中。以此类推,人的容貌之美属于一种中庸状态,与各种丑恶的造型相去甚远。比如一个漂亮的鼻子,不长不短,不直不弯,在各种极端状态中处于中庸地位。上帝在不经意间就违背了这个原则。有些东西即使有细微的差别但大体还是相像的。我们对着同个图案临摹出来的画都是大体相同的,原型的最主要的特征都是可以找到的,而且最细心的作品和最粗心的作品具有更大的相似性。这与某种生物中最漂亮的具有该生物最明显的特征,而丑陋的则不是是一样的道理。根据比菲艾神甫所说,各种事物中,最为常见的即为美,所以人们要先通过实践和经验来认真研究,才能说什么东西是美的。

每种事物的美都有其独特性,不同物种和国家之间的审美都有所不同。关于花朵、马匹或什么东西的美的标准,我们不能用在对人体美的评价上。同样,地域及生产生活方式的不同、生物适应其生存环境不同产生的形态差别,又都产生了不同的美的标准。如摩尔马之美不同于美洲马之美,不同国家间关于人的体形和面孔的美的标准,更是千差万别。例如在几内亚海岸,白皮肤就是一种惊人的丑陋,而塌鼻子和厚嘴唇则是美的。在中国,一个大脚健步如飞的女人会被看成是丑陋的。北美的某些野蛮民族有给婴儿头上绑四块木板的习惯,这样趁孩子的骨头柔软尚未成型,就把头塑造成了四方块的形状。欧洲人对于这些凶暴荒唐的习俗很是惊骇,某些教士认为这来自那些民族的野蛮未开化。不过最令人惊讶的是直到最近的一百年来,欧洲女人都在拼命把自己漂亮的圆脑袋压成同样的四方形。尽管在所谓文明国度里,大家也都明白这些习俗会带来很大的痛苦和疾病,可因为习惯的力量,它们仍然广为流行。

按照那位渊博而睿智的神甫的美学体系,美感的全部魅力在于人们出于习惯而形成了对特定事物的深刻印象。但是习惯是否是人们判断外在美的全部标准呢?人们可能喜欢任何形状,因为它们有益于达到某种目的,这好像与习惯无关。人们的眼睛见到某种颜色会愉悦不已,迷人的外表、姿态万千总比丑陋更让人们喜悦,逻辑关系清晰的互相联系要比杂乱无章的组合更受钟爱。习惯不是美感的唯一准则,但我们很难认可与习惯冲突以及不常见的形态;相反,如果符合习惯,最差也是凑合的效果。

本章解读

世人对美和丑的看法依据,是会受到习惯和风尚的影响的。

面对两个联系出现的事物,人们自然而然地会把它们联系在一起,虽然它们也许没有什么特定的关系,但人们依然认为那是美的,这只不过是一种习惯。如果它们没有同时出现,人们可能会感到别扭、不自然。习惯会强化这种感觉,也会让人们更难接受与之不相符的安排。有些人在某种环境下生活久了,对这环境自然就产生一种习惯,别人看这环境感觉很是不理解或是难以接受,但是在习惯这环境的人看来,这是没有什么可奇怪的,这种差异也会让人们对美和丑的定义有所不同。

与习惯不同,风尚是某种特殊的习惯,特指一些身份尊贵或是素质高尚的人身上体现出的优雅谈吐和特殊的魅力。生活中的物品和涉及人文情趣的各领域的东西多少都会受到习惯和风尚的影响。虽然人们会感觉这些在艺术形式的表现上不是很明显,但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习惯和风尚同样影响着一些艺术品。当人们习惯了某种特定的装饰或是比例,再去看其他的就会觉得很不舒服,因为已经有一个特定的影子在人们的脑子中存在,哪怕是出于更美好的动机对它进行修饰,都感觉是不合理的。好像现在对一些关于名著的电视剧的翻拍,无论怎样总有人不买账,这就是因为,前面的影子已经深入人们的脑海,认为就应该是那样的,任何的修改,哪怕是更合理的,也会有人认为那是不美的。这就有一个习惯在里面。

一个高明的艺术家,会改良现有的艺术形式,在此基础上进行全新的创作,或许一开始不被人们所接受,但是,如果一个名望很高的人肯定它、赞赏它,那它也就会很快流行开来,成为一种风尚、一种习惯。

风尚和习惯同样会影响人们对自然界的美的感受。人们经常见到的、最习惯的就是美的,这也需要观察和经验的总结,才能说某样事物是美的。人们说一种动物是美的,认为它的身材比例、器官特征是美的,但是这种美只属于它,不能套用在别的动物身上。每一种动物和植物都用各自的特点,人们都认为那是美的。

习惯也许不是美感鉴定的唯一标准,但是那些与习惯冲突的或是罕见的形态却很难称得上是美。

道德情感受习惯和风尚的影响

习俗和风尚对于美感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以至于行为美也不例外。但习俗与风尚对行为美的影响还是比较小的。由于习惯的作用,不管开始时外在形态与习俗或者风尚多么水火不容,但时间久了总能让人们看顺眼。但是习俗和风尚永远不会接纳尼禄式的残暴或者克劳迪厄斯式的轻蔑。美感本身往往美丽而柔弱,所以通过习俗或教育很容易纠正,但人性中最强烈的是道德的赞许或批判之情,美感与道德可以有些细微的偏差,但不能被完全歪曲。

习俗和风尚影响道德情感的途径和其他美感相似,虽然作用不大。当习俗和风尚与人们天生的是非道德观相吻合时,人们的情感会更加敏锐,更加爱憎分明。比如受真正良师益友影响的人习惯于正义、谦逊、人道和理性,而不能容忍它们的对立面。那些在暴力、堕落、虚伪中长大的人,由于已经习以为常,即使良心未泯,也会完全丧失自己对恶行的愤慨。

在特定的历史阶段,风尚也会赞同某种程度的混乱,或者冷落某些本应受到尊重的品质。在查理二世时期,落拓不羁被看做是自由主义教育的烙印。那个时代的习惯看法较为另类:放荡不羁是一位绅士而非清教徒的特征,并与慷慨、真诚、高尚和忠心耿耿联系紧密;庄重的举止和得体的行为则跟欺骗、狡诈、下流、伪善一道。当时的浮华之徒都爱赞美大人物的缺陷,好像这些缺陷体现着高尚的美德,代表着自由、独立、坦诚、大度和温文尔雅。与之相反的如节约、勤勉和诚信的人,只因为他们的地位较低,这些美德在浮华之徒的眼中都是粗俗可憎的,并一相情愿地将这些美德与卑鄙、怯懦、暴躁、伪诈等缺陷相提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