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9 亘古烁今,永恒的因果律
大师一生最注重因果,尝语人云:“因果之法,为救国救民之急务。必令人人皆知现在有如此因,将来即有如此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欲挽救世道人心,必须于此入手。”大师无论见何等人,皆以此理痛切言之。
——弘一法师
何谓因果?因者就像是种子,种在泥土中,将来可以长成为果实。果者譬如果实,先要种子发芽,然后才能渐渐地开花结果。我们一生所作所为,有善有恶,不好的行为必然会导致不好的结果,而好的行为也自然会带来好的结果。所以如果我们要避凶得吉,消灾得福,就必须要多种善因,努力改过从善,这样将来才能够获得吉祥福德的好结果。
因果报应可以说是佛法教义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更是佛法世界观、人生观的精华之所在。因果,最简单的解释,就是“种什么因,得什么果”,这是自然界的普遍法则,在佛教教义体系中,因果是用来说明世界一切关系的基本理论。“因”是能生、“果”是的所生,也就是能引生“果”的是“因”,由“因”而生的是“果”,常言道,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第一要劝大众深信因果,了知善恶报应一丝一毫也不会差的。
当一个人干了好事,或干了坏事之后,心里就会留下一种影像。干坏事的人一天到晚不得安宁,干好事的人心安理得。也就是说,当一个人干好事或干坏事的时候,这种行为会折射成影子,回归到自身的思维里,佛法把它叫做种子。当我们干好事或干坏事的时候,就种下了善的或恶的种子。此外,善恶的行为还会产生不同的社会效应。当我们伤害一个人,对方不是受到伤害就完事了,他会怀恨在心,甚至等待机会报复,一旦因缘成熟,内心的种子跟客观条件产生感应,果报就成熟了。
佛教在讲因果报应的同时强调主体的自觉,把个人的解脱与度众生结合起来。这是佛教的重要教义,促使佛教徒静心,脚踏实地地求佛。大愿禅师说:修行要脚跟着地,不能狂妄急躁。要知因识果,如果没有因果律,任何宗教都会崩溃瓦解。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因果报应的观点有益于规范人们的行为,所以,佛教讲因果律时常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杀人一定要偿命。这说明了佛教是不会违反世间法律的,而是承认世间法律的。不杀生是这样,不贪、不说谎也是这种精神。若是为国家生财,为人民谋利,这是利益众生的事,是大好事;若为个人敛财,为泄私愤而害人,那便为戒律所不许。
因果报应的思想,对贪污腐败分子、行为不端的人,也有惩戒意义。这些违法乱纪的人,一般有侥幸心理,不相信因果报应,不相信自己的违法行为会暴露,所谓利令智昏。佛教宣传因果报应,时时提醒人们行善抑恶,是世间法的重要补充。
弘一大师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欲挽救世道人心,必须于此入手。”
陈毅生前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齐俱报。”这句话既是佛教的循环报的思想,也是其他宗教或儒家的观点。如《易经》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道家《太上感应篇》云:“祸福无门,唯入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这句话的佛教意义是:今生一切是前世安排,来生幸福,全看今生积德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