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文化视野下的近代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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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清末民初城市的“公共休闲”与“公共时间”(1)

李长莉

现代工商业社会与传统农业社会相区别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公民社会的发达,即人们作为相对独立自由的个人,共享一定的公共空间,参与一定的公共生活,形成一定的公共意志,并可以通过一定的途径予以公开表达,进而影响公共生活的管理,这是伴随近代工业化、商业化、城市化而形成的一种生活方式,也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础。这种公民社会的社会文化形态被一些学者概括为“公共领域”,一个社会公共领域的成长被视为“现代性”的一个重要指标。近十几年来,我国史学界一些学者也开始关注中国近代市民社会及公共领域问题,并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中国近代也出现了某种程度上的公民社会或公共领域形态。迄今学者们论及的中国近代的“公共领域”大致分为两种形态:一种是民间社会组织,即认为商会组织、行会会馆、慈善机构、社区社团、学会等民间社团组织是中国近代公民社会的主要形态;第二种是公共空间,包括市民可以自由出入聚集的公共活动空间和公共生活场所,如街头、茶馆、公园、学校、博物馆等场所,以及人们可以自由共享的虚拟文化空间,如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报刊等。

笔者曾撰文认为娱乐场所、文化事业、大众传媒、公共语言等组合成综合性的公共文化空间。无论是民间社会组织形态,还是公共空间形态,都可以说是近代公民社会“公共领域”形态的组成部分,但还不能说是全部。例如,人们无论是在社会组织里活动,还是在公共空间里活动,都需要有一定的共同时间,即人们要在共同的时间里同时聚集,才有可能共享、交流、互动,展开各种公共活动。所以笔者认为,公民社会或公共领域形态还需要日常的大众化的“公共时间”这一维度。这是除公共社会组织、公共空间之外的第三种形态,也是公民社会的公共领域得以形成的一个必要条件。

人们要有用于公共活动的“公共时间”,首先需要放下生计,利用闲暇,也就是人们首先要有共同划一的公共休闲时间。所以,是否能有“公共时间”,是由人们的休闲方式决定的。中国近代以前的传统农业时代,人们过着自给自足、聚族而居、城乡一体的村社生活,生产生活基本上是以个人和家庭为单位的独立分散行为,人们的休闲活动也基本上是以个人、家庭、邻里、村社为范围的独立分散活动,以“私人休闲”或特定的“小圈子休闲”方式为主,因而不需要大范围的统一时间和固定场所,除了年节之外,人们日常也很少有大规模的公共休闲活动。此外,计时工具的缺乏,简陋粗略的计时方式,也使人们难以掌握准确划一的时间,现实生活也无此必要。这些都使人们的作息时间以个人自由掌握为主,而无需日常性、大众化的“公共时间”。

但是,到了19世纪中叶开口通商以后,在内外诸因素的交互作用下,中国社会开始发生近代化变迁,民间社会组织和公共空间等公共领域开始形成。那么,在此过程中是否也形成了日常化、大众化“公共休闲”基础上的“公共时间”了呢?如果有的话,其形成过程如何?形态如何?机制如何?影响如何?这些都是需要探讨的问题。本文就试图对此作一初步考察。

一、城市公共休闲商业的兴起

开口通商以后,随着通商城市商贸发展,人口聚集,大范围、社会化的工商贸易等活动,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互动和社会交往增多,需要一致的工作时间和协调活动。同时,社会组织和公共空间等公共领域日益拓展,公共生活日趋活跃,生活的商业化程度不断提高。这些首先使通商城市市民的休闲方式开始发生改变,休闲娱乐行业日渐发达,公共休闲活动日趋增多,开始形成大众化的“公共休闲”以及相应的“公共时间”。

上海是商贸发展最快最盛的通商城市,也是休闲娱乐行业最早兴盛起来的城市。自1843年开口通商后,因处于交通要道的地利之便,商贸快速发展,很快成为全国第一大通商大埠。随着商贸的繁盛发展,人口的激增,对休闲娱乐的需求也随之大增。商家们从中看到商机,在洋行商号林立、商贾往来不息的商业繁华街区,竞相开设茶馆、餐馆、酒楼、妓馆、烟馆、戏园等休闲娱乐商业,特别是在官方不能控制、商业相对自由发展并迅速繁盛起来的租界地区,在鳞次栉比的各种洋行、商号之间,穿插着各种休闲娱乐商家,并随着人口的增多、需求的扩大而数量大增,开埠二三十年,便形成了休闲娱乐行业兴旺的局面。到1860-1870年代,上海租界地区休闲娱乐商家已遍布街头,不计其数。茶馆、餐馆,既可供人们吃饭、喝茶,兼有休闲、社交、娱乐功能,是最普通的休闲场所,大大小小遍布各个街区。其他休闲行业也为数众多,甚至成百上千。如妓馆,据1869年《上海新报》的一篇报道说,当时上海租界内有名号的妓馆就有数千家。再如烟馆,据1872年《申报》报道,当时租界内鸦片烟馆就有1700余家。除了这些数量繁多的茶馆、餐馆、酒楼、妓馆、烟馆之外,还有戏园、说书场、浴室、赌馆等其他消闲场所。1869年《上海新报》有一篇文章论到上海娱乐业的兴旺道:“上海之洋泾浜甚胜地也,中外杂处,商贾辐辏,俗尚繁华,习成淫佚,故妓馆之多甲于天下。辅之以戏场,衬之以酒肆,又有茶居、烟室以点缀之。月地花天,灯山酒海。耳谋郑卫之声,目熟冶荡之态。”1874年《申报》有一篇报道历数上海各类休闲娱乐商家的数量之多:“花街柳巷,雏女妖姬,各色名目,实难数计。酒楼不下百区,烟馆几及千处,茶室则到处皆是,酒肆则何地能无,戏园、戏楼亦十余所。”

天津1860年开埠以后,很快发展成为北方地区最大的通商城市,休闲娱乐业也随之兴旺起来,成为与南方的上海并立的北方地区新兴休闲娱乐中心。天津商业街区餐馆遍布,无论白天晚上都是食客往来,相当繁华。1880年代有竹枝词题咏外来商贾在餐馆里豪饮快食的情形:“灯火楼台一望开,放怀那惜倒金罍。朝来饱啖西施吞,不负津门鼓棹来。”汉口在1860年代开埠以后,休闲娱乐业也随着通商贸易的发展而兴旺起来。有记道:“汉镇自中外互市以来,习俗益靡。阛阓多仿西式,服饰宴会,多为豪奢。歌馆舞台,茶寮酒肆之间,冶游者车水马龙,昼夜无有止息。”除了上海、天津、汉口等通商巨埠外,其他通商城市,在商贸业集中的商业区域,也无不同时相伴出现了休闲服务娱乐业。到了1880-1890年代,在这些通商城市里,都可以看到在洋行、商号林立的商业区里,有茶馆、餐馆、酒楼、妓馆、戏馆、烟馆等休闲娱乐场所穿插其间,休闲娱乐业已经成为这些城市商业繁荣的一个不可缺少的行业。

单从形式上看,这些新兴行业与传统城镇中的休闲娱乐业相类似,但与传统娱乐业不同的是,传统城镇的休闲娱乐业数量少,规模小,只是作为城市休闲生活的补充,主要为外来士商及一部分中上层市民服务,消费人群数量有限且较为固定,因而是城市生活补充型行业。而在晚清时期通商城市里兴起的休闲娱乐业,已形成了数量繁多,规模庞大,集中常设,面对众多而流动的消费人群,初步形成休闲生活商业化规模,成为各类人等日常都可自由消费的公共休闲娱乐场所,使城市居民休闲生活开始商业化。马车、人力车的普遍应用,使人们市内跨街区流动更为便捷,所用时间缩短,以往流动所受交通的阻隔大大减少,散居四处的居民们,可以方便地到达商业区去聚集活动。在通商以后至19世纪末的几十年间,通商城市休闲娱乐业伴随着商贸的发展而兴起。特点是数量多,行业集中,消费者包括一般市民的大众,这是一种与传统休闲娱乐形式有所不同的“公共休闲”。

1900年以后,随着新政的展开,各地城市工商实业、市政建设、文化教育等各项新政事业陆续兴办,人口增加,社会流动加剧,城市生活活跃,人际交往增多,城市交通进步,人们对公共休闲娱乐活动的需求也增长,因而休闲娱乐业随之有了普遍的发展。特别是一些发展较快的都市省城、工商城市等大中城市,休闲娱乐业有较大的发展,市民的休闲娱乐商业化程度有了较大提高。

首先是原来休闲业就已有一定发展的通商城市,工商业发展和人口增长进一步加快,原来就比较发达的休闲娱乐业有了更大的发展。如上海、天津,仍然是全国南北两个最大的休闲娱乐业中心。通商城市的特点是休闲娱乐业数量多、规模大、档次高而且多样化,特别是有许多新式和西洋式娱乐业为其特色,如西餐馆、西洋花园、弹子房等,往往为他处所少有。上海人养成了到休闲娱乐场所消遣的风气,一般市民出入各种娱乐场中,视以为常。有记清末上海消遣娱乐风气之盛:“上海之骄奢淫佚甲于通国,多娼寮,多舞台,男子嗜冶游,女子嗜观剧,凡中流社会以上之人,几已悉有此嗜。”民国以后,上海娱乐业随着城市的发展而更加兴旺。1920年代有人讽刺上海人热衷于消遣娱乐,使各娱乐场所天天人满为患的情形道:“每日午后南京路车马之繁,半淞园游踪之盛,游戏场瞻瞩之娱,无非赶热闹也。又如每夕各戏园之坐位拥挤,与各大菜馆之笙歌嗷嘈,乐园天韵楼之列炬争辉,与福州路宝善弄之香车络绎,亦无非是赶热闹也。”

天津作为北方通商巨埠,也是休闲娱乐业的中心,而且渐有接近上海之势。1897年京津火车开通以后,两地半日可到,因而清末民初时期许多北京的官僚政客,纷纷把天津作为后院,日常来往,交际娱乐,给天津的休闲娱乐业带来不少繁荣。时人记清末时情形道:“都门赌博狭邪之禁尚严,官吏多不能逞欲,于是连袂赴津,既托庇于外人卵翼之下,亦可无所顾忌于僚属。故天津殆为政界嫖赌俱乐部。”1908年一位经常来往于京津之间的京官,在天津吃洋餐、逛妓馆,游览之余,对天津娱乐业的繁荣不禁感叹道:“天津繁华日甚,不减沪上,且骎骎有驾而上之之势。”

除了这些通商城市之外,其他城市,特别是京城和省会等大中城市,伴随着工商业、新政事业和市政建设等发展,城市生活日趋活跃与丰富,休闲娱乐业也有相应不同程度的发展。北京清末娱乐业的兴旺就是典型的例子。

北京为元、明、清三朝京城,政治和文化的中心,历来官吏、文人、商贾聚集,特别是清代,满族亲贵、八旗兵民聚居内城,汉族官吏、文人、商贾汇聚外城,众多靠朝廷俸饷生活的官吏、旗人,以及较多的流动人口,形成了比其他地方大得多的消费市场。但由于清廷对于满人和官员娱乐活动限制较严,因而休闲娱乐行业发展缓慢,商家数量有限,规模也较小。庚子以后,城内官员、旗人出入娱乐场所之禁不复存在,纷纷进酒馆、入戏园,内城也出现了妓馆、茶园等娱乐场所,后来清廷也便不加限制。官员和旗人有钱有闲,是消费能力和娱乐需求最强的人群,加之新政展开,崇尚工商实业,社会流动增加,京城的休闲娱乐行业遂兴盛起来。在短短数年时间里,正阳门外大栅栏地区,茶馆、戏园、餐馆、烟馆、妓馆等数量大增,益形繁华,这里的茶馆戏园和妓馆林立的“八大胡同”,都成了著名的娱乐消遣去处。

除了通商城市和北京,其他一些省会及交通比较便利的城市,在清末新政以后,随着工商活动增多,人口流动和社会互动增多,官方的鼓励,以及城市交通工具的进步等,促使休闲娱乐业都有了程度不同的发展,日益形成规模化,有的形成了一些休闲娱乐业集中的娱乐商业区。同时,一些适合于大众化休闲的传统场所也多有发展。如四川省城成都向来街头多设茶馆,人们有到茶馆喝茶休闲的风俗,尤其是夏季,茶馆更是人们消暑休闲的好去处。清末民初时期,随着城市生活的活跃,成都的街头茶馆数量也有增多,据统计这一时期全市有茶馆四五百家。

清末民初城市休闲娱乐业的普遍发展,使城市居民的休闲娱乐活动商业化程度大为提高,市民的休闲活动趋于日常化、大众化、商业化,公共休闲活动日趋增多,与此相应也带来人们作息时间上的同一化、公共化,“公共休闲”带来了“公共时间”。